洪灾过后法先行,权益保障筑根基——2025年洪灾普法宣传主题教育班会-2025-2026学年高中主题班会优质课件(共28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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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灾过后法先行,权益保障筑根基——2025年洪灾普法宣传主题教育班会-2025-2026学年高中主题班会优质课件(共28张PPT)

资源简介

(共28张PPT)
洪灾过后法先行,权益保障筑根基
—2025年洪灾普法宣传主题教育班会—
Flood is relentless but people is full of love
近期北京遭遇极端强降雨天气,自7月23日起持续多日的暴雨引发严重洪涝灾害。截至7月28日24时,全市平均降水量达165.9 毫米,密云郎房峪等局部地区累计降雨量超543毫米,相当于近一年降水总量。强降雨导致密云、怀柔、延庆等北部山区发生山洪、泥石流,部分村庄被淹,道路冲毁、电力通信中断,全市累计转移8 万余人,其中密云区转移人数超1.6 万。
面对肆虐的洪水,我们该如何守护家园?当洪水冲毁房屋时,法律如何界定财产损失的赔偿依据?当重建中遇到合同纠纷,我们该如何用法律武器捍卫权益?当虚假灾情信息引发恐慌,又该如何识别与应对?这些问题,正是今天班会要共同探寻的答案。
目录
contents
1
灾后权益守护篇
2
涉灾违法警示篇
3
法律援助指引篇
第一部分
灾后权益守护篇
The waves will eventually recede, and the clear light will come; Hand in hand, support each other, and embark on a new journey together.
灾后权益守护篇
1、特大洪水属于不可抗力吗?
灾后权益守护篇
2.因洪涝灾害造成的损失由谁承担?
自然灾害没有加害人,没有责任主体,不产生赔偿问题。像台风、暴雨、地震之类的灾害,更属于非人为的不可抗力,由此带来的人员和财产受损,没有赔偿问题。但政府方面会实施救援,社会各界会施以援手,这属于救济而非赔偿。
灾后权益守护篇
3.遗失物、漂流物的权属问题?
灾后权益守护篇
4.洪涝灾害中权利凭证丢失的权利保障问题?
存折、银行卡等储蓄凭证的丢失和房产证等物权凭证的丢失并不导致权利人权利的丧失,权利人可以通过身份证明及银行和政府相关部门储存的信息依法履行权利或重新办理相关凭证。
灾后权益守护篇
5.暴雨洪水造成车辆浸泡致发动机损坏,保险赔不赔?
灾后权益守护篇
6.路边或者停车场树木压坏汽车谁的责任?
此次北京洪涝遭害导致许多树木倾倒,压坏很多车辆,根据《民法典》侵权编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木折断致害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如果停车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灾后权益守护篇
7.洪涝灾害中紧急避险过当的责任怎么承担
灾后权益守护篇
8.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怎么办?
1.《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2.《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第二部分
涉灾违法警示篇
The waves will eventually recede, and the clear light will come; Hand in hand, support each other, and embark on a new journey together.
涉灾违法警示篇
【2025 年宁德案例】
网民陈某编造 “金涵水库爆库” 视频,引发恐慌,被依法行政处罚。当地网信部门通过 24 小时巡查机制快速辟谣,避免了次生混乱。
启示: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编造谣言不仅扰乱公共秩序,还可能触犯刑律。
涉灾违法警示篇
【2025 年保山、呼和浩特案例】
2025 年 7 月,云南保山吴某编造 “洪水冲走钓鱼爱好者”谣言,经核实为虚假信息后被行政处罚。
呼和浩特网民韩某编造 “洪涝灾害导致 1 人死亡 2 人失联” 不实信息,引发群众恐慌,被依法处罚。
涉灾违法警示篇
编造、传播涉灾谣言
典型表现
篡改灾害视频定位、虚构伤亡数据、伪造官方通知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者,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291条之一:编造虚假灾情并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者,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者,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涉灾违法警示篇
妨碍河道行洪与破坏防洪设施
典型表现
在河道内违规搭建鱼塘、堆放杂物、种植高秆作物,或破坏堤防、损毁水文监测设备。
法律依据
《防洪法》第22条: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违者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者,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
《民法典》第1165条:因过错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者,需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野泳者擅自进入未开发河段导致救援人员受伤,可能需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涉灾违法警示篇
拒不执行政府紧急命令典型表现
典型表现
冲闯警戒区域、阻碍救援车辆通行、拒绝转移安置等。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拒不执行政府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者,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处 5-10 日拘留,可并处500 元以下罚款。
涉灾违法警示篇
哄抬物价与趁灾盗窃典型表现
典型表现
囤积居奇、哄抬食品药品价格,或盗窃救灾物资、损毁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价格法》第14条:哄抬物价者,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责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
《刑法》第264条:盗窃救灾物资者,从重处罚;数额较大者,处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涉灾违法警示篇
公职人员失职渎职
典型表现
未及时发布预警、虚报灾情数据、救灾不力等。
法律依据
《公务员法》《监察法》等规定,公职人员因失职造成重大损失者,依法给予政务处分;构成犯罪者,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部分
法律援助指引篇
The waves will eventually recede, and the clear light will come; Hand in hand, support each other, and embark on a new journey together.
法律援助指引篇
财产损失索赔:三种维权路径
1. 保险理赔
已投保家庭财产险者需在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特别注意保留水渍痕迹照片、购买凭证等证据。
车辆涉水熄火后二次启动导致的发动机损坏,多数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除非购买涉水险)。
法律援助指引篇
财产损失索赔:三种维权路径
2. 侵权追责
因小区物业未及时清理排水管道、市政工程缺陷等人为因素加剧损失的,可依据《民法典》第1165条主张赔偿责任。
法律援助指引篇
财产损失索赔:三种维权路径
3. 政府救助
符合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救助条例》规定的困难家庭,可申请过渡期生活救助。
劳动关系处理:不可抗力下的权责边界
法律援助指引篇
举报途径
全国统一渠道:水利部 12314 监督举报平台(受理水旱灾害防御等问题)。
地方渠道:公众可通过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或政府官网反映问题。
法律援助指引篇
洪灾考验社会的凝聚力与法治底线。
同学们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救灾工作。唯有依法防控、协同应对,才能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守护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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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暑假普法宣传线上主题教育班会—
Flood is relentless but people is full of lo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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