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保护人身权 课件(共2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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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保护人身权 课件(共24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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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10.2
保护人身权
自主学习
浏览课本P87-88页内容,思考下列问题,并将答案标记在课本上。(时间:3分钟)
1
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原因和要求?
2
人身权包括哪些种类?
3
法律如何保护人身权(体现)?
活动探究一
结合视频思考:
1.被“开盒”者会受到哪些影响?
2.假如你是受害者,你会怎么做?
一种新型网络暴力违法犯罪行为。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的个人隐私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手机号码、社交账号、个人照片等,然后将这些信息毫无保留地公开在网络上,并煽动网民对被“开盒”者进行侮辱谩骂、造谣诋毁,甚至在现实生活中也会遭到骚扰,如电话、短信等遭陌生人轮番“轰炸”,恐吓威胁。
陷入恐惧、焦虑
正常秩序被打乱, 社交关系受影响
- 名誉受损,- 职业发展受阻-家庭破裂
- 受到他人的歧视、孤立
承受精神压力,出现失眠、食欲不振等身体反应,抑郁,焦虑症等心理疾病;更有甚至选择自杀
知识拓展
法律点拨:根据民法典第109条 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
第111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1.立即止损:截图留存所有侵权内容(平台链接、账号、时间戳),关闭非必要账号权限,更换高强度密码并启用双重验证,避免信息进一步扩散。
2.平台+司法双线维权:向涉事平台提交侵权投诉(附证据),要求48小时内删除内容、封禁账号;同步向公安机关报案(重点说明隐私泄露及网络暴力事实),必要时委托律师发函警告。
3.主动降低二次伤害:公开声明已启动法律程序,避免与施暴者争辩;关闭私信/评论区,通知亲友防范骚扰;心理疏导优先,必要时联系反网络暴力公益组织。
具体措施
总结归纳
1.法律保护人身权的原因和要求?P87
原因:①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拥有健康的体魄和乐观的精神状态,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②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要求: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活动探究二
思考:以下开盒行为,侵犯我们哪种人身权?
公开照片
公布个人信息
恶意侮辱谩骂
尾随跟踪寄不明物品
肖像权
隐私权
名誉权
生命权和健康权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总结归纳
2.人身权包括哪些种类/内容?P87
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人身权
生命权
生命权
肖像权
探究与分享
李某与刘某系同班同学。李某表示被告刘某自2023年6月后开始对其有欺凌行为,无故打其后脑勺,并向其泼水,故将刘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礼道歉,赔偿所损坏保温杯、医疗检查费等费用。被告刘某表示并未向李某泼水,仅有相互拆笔、打闹行为。
根据学校提供某天监控录像显示,刘某与李某在课间有相互拆对方笔、玩对方水杯、拿走对方凳子、相互推搡行为。但在期间刘某先后9次拍打李某头部20余下,李某有揉按被打部位、伸手抱头等防御性动作。
这是不是同学间正常的小打小闹行为?为什么?
如果你是本案的审理法官,你该如何判?
支持李某诉求
驳回李某诉求
法官判决
从监控视频中可看出李某与刘某课间经常嬉戏打闹,但刘某多次拍打头部已超过同学间正常玩闹限度,虽非严重欺凌行为,但侵害了李某的身体健康,危害生命安全。根据《民法典》规定,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等合理费用,刘某的监护人需赔偿李某合理的医疗费用及财产损失。
(1)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原因:
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
要求:
①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对自己)
②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对他人)
总结归纳
①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原因/重要性:a.生命和健康是我们参加一切社会活动、享有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弥足珍贵的。
b.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要求:a.当自身生命和健康受到他人非法侵害时,我们有权依法自卫和请求法律保护。(对自己)
b.我们要关爱他人的生命和健康,不做侵害他人生命和健康的事情。(对他人)
知识拓展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自然人的生命安全和生命尊严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条 
自然人享有健康权。自然人的身心健康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健康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探究与分享
马某在网络群聊中使用了一个用同事杨某照片制成的表情包。杨某看到后,要求马某删除表情包,否则将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马某觉得杨某小题大做,认为自己将杨某有搞怪动作的照片制成表情包,使用范围仅局限在群聊中,自己的行为并不侵犯杨某的肖像权。
你如何评价马某的行为
马某未经杨某同意,制作、使用、公开杨某的肖像,侵犯了杨某的肖像权。
《民法典》规定:
①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相关链接
如:教材或老师的ppt上使用已公开的历史名人肖像图片。
如:某新闻媒体报道城市马拉松赛事,记者在拍摄运动员冲刺、赛道全景等画面时,不可避免地摄入了参赛运动员的肖像。
如:公安机关在侦破一起刑事案件时,为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制作并发布通缉令,通缉令中使用了犯罪嫌疑人已留存的照片(肖像)
如:某城市为宣传城市生态建设成果,拍摄城市湿地公园景观素材。拍摄过程中,画面不可避免地记录了正在公园内游玩、锻炼的市民肖像。
如:某小区物业为防范盗窃等治安问题,在公共区域安装监控设备,监控录像中不可避免地记录了进出居民的肖像。
总结归纳
②法律保护肖像权。
含义:肖像是每个人人体容貌的有形识别标志,再现了个人基本特征。
要求:a.我们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b.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c.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活动探究三
李某和汪某是门对门的邻居。李某为了监控自家门外的情况,在其入户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自动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汪某找到李某,表示这款可视门铃长期监控着自家住宅,自己心里很不舒服,建议李某拆除。
思考:法律会支持汪某的主张吗?为什么?
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
根据第1032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案例三
生活中侵犯隐私权的行为
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微信QQ)、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骚扰电话、骚扰短信、骚扰电邮);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处理(获取、删除、公开买卖)他人的私密信息等
总结归纳
③法律保护隐私权。
含义:隐私是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意义:a.法律规定隐私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保障了我们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保护我们的正常生活不受干扰、内心世界不被侵扰。(对个人)
b.尊重和保护隐私权既是法律规定,也是道德要求,有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对社会)
总结归纳
3.法律如何保护人身权(体现)?P87
①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②法律保护肖像权
③法律保护隐私权
小试牛刀:观情景辨一辨侵犯哪一人身权
②:网红推荐三无减肥药致消费者心脏骤停。
⑤:宠物主人纵容烈性犬撕咬路人。
④:自媒体博主用明星AI换脸制作虚假代言视频。
③:粉丝通过航班信息跟踪偶像行程并曝光。
①:美容院未经同意展现小吴整形前后宣传照。
肖像权
隐私权
生命权和健康权
⑥:公司强制员工安装定位APP监控下班行踪。
保护人身权
认识人身权利
保障人身权利
课堂小结
原因: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要求: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内容: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法律保护生命权和健康权
法律保护肖像权
法律保护隐私权
课堂训练
1.因认为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演员张某将一网络公司及某医院告上法院。网络公司及医院一审被判道歉并赔钱。法院的判决说明( )
A.张某小题大做,没必要打官司
B.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均会构成侵权
C.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权不受侵害
D.名人的肖像权会受到法律特殊保护
C
2.人身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在生活中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下列各项中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的有(  )
①小张擅自用小林的头像制作表情包
②某企业没有为员工小赵缴纳养老金
③钱某匿名资助经济困难学生小陈完成学业
④小刘假冒小齐的姓名到某大学上学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D
肖像权
社会保障权
受教育权
姓名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这是因为(  )
①拥有人身权,我们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②我们都希望享有充分的人身自由,能够有尊严地生活
③我们既要保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
④人身权包括生命权、健康权、肖像权、隐私权等
A.②③   B.①②   C.②④   D.①④
B
原因
要求
内容
3.王某犯下多起抢劫案,引起各方关注,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为了回应社会大众对该案的关注,当地普法办联合电视台对宣判过程进行拍摄报道。在狱中的王某得知此事后,认为电视台的新闻报道侵犯了他的肖像权,遂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中,电视台的行为( )
①侵犯了王某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②已构成侵害王某的肖像权和隐私权
③是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没有侵犯其肖像权
④依法报道违法犯罪案件,未侵犯公民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民法典10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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