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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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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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教学目标】
(一)知识目标
1.知道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
2.了解人民代表的法律地位、权利和义务。
(二)能力目标
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政治生活的能力。
增强收集材料的能力,能够利用报刊、书籍等渠道查阅收集有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有关资料,用于学习。
(三)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
感悟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树立为完善和巩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而努力的观念。
【教学重点难点】
人民代表大会
【教学方法】
教师启发、引导,学生自主阅读、思考,讨论、交流学习成果。
【教学建议】
本框题内容涉及人大的活动,知识点较多,内容较陌生,在教学中要通过创设情景,引导学生运用调查方式等,感悟、体验、探究人大政治活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课前准备】
1.与人民代表大会有关的材料的搜集与整理
2.导学案的编写和印制
【课时安排】
1课时
【教学过程】
(一)预习检查、总结疑惑
检查落实了学生的预习情况并了解了学生的疑惑,使教学具有了针对性。
(二)导入新课、展示目标
同学们知道,在我国,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那么,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呢?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三)合作探究、精讲点拨
一、人民行使权力的机关
1.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的相关内容,联系生活中我们看到的、听到的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内容,思考、讨论我国人民是怎样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的?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总结: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各级人大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和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并由权力机关产生行政、审判、检察等机关,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我国宪法规定:“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提问:同学们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知道多少呢?请大家谈谈了解的知识。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略。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位:在我国国家机构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职权:最高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教师活动:指导学生阅读教材的相关内容,思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是指什么?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总结:
立法权:制定法律的权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是我国的立法机关。省、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备案。
决定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依照法定程序依法决定国家和本行政区内重大事项的权力。
任免权: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任命、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两院”工作的权力。
(4)常设机构: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以便更好地发挥最高权力机关的作用。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性质: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2)作用: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并负责监督实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共同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教师活动:引导学生思考:人民代表大会是由谁组成的?他们在我们国家中处于什么地位?有什么责任和义务?
学生活动:思考、讨论并积极回答
二、人大代表
1.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全国人大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产生的方式与任期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的相关链接:人大代表的产生的方式与任期如何?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全国各级人大代表每届任期五年(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宪法修正案》修改)。
3.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由人民选举产生,要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举例: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
《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受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监督。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原选区选民三十人(县50人)以上联名,可以向县级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罢免要求应当写明罢免理由。”
2003年5月深圳南山区麻岭选区33名选民联名要求罢免该选区新当选的人大代表——麻岭社区居委会主任陈慧斌。这是第一次选民主动要求罢免,后来未启动罢免程序就终止了。
2010年4月15日,湖南西部小城溆浦县一选区的6444名选民投票罢免了县人大代表米晓东。15天后,该县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终止了米的人大代表资格。
4.人大代表的职权
——审议各项议案、表决各项决定、提案权、质询权
A.提案权是指人民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
举例: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为今年的两会带来了14条建议和两个议案,内容涉及国家经济发展、三农、法律法规、税收、投资环境、教育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问题。
B.质询权是指人大代表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
5.人大代表的义务
——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生活当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学生活动:课本相关材料的三组镜头分别说明了什么问题?“假如你是人大代表”,思考下列问题。
(镜头一反映的是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议、修改和通过;镜头二反映的是人大代表享有提案权;镜头三反映的是人大代表享有质询权。这三个镜头总体反映了人大代表对政府工作的视察,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肩负人民的重托。
教师活动:请同学们阅读教材相关的“三镜头”,并思考、讨论所提问题。
学生活动:阅读课本,认真思考并积极讨论。
教师点评:镜头一反映人大代表行使审议权、表决权;镜头二反映人大代表行使提案权;镜头三反映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人民代表代表人民认真行使自己的职权,有利于维护人民利益,改进国家机关的工作。
(四)课堂总结、点评
本节内容主要讲述了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有关知识,通过对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组成、职权等内容的理解与把握,让学生进一步感受到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是为人民服务的。
【板书设计】
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一)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地方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
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二)肩负人民的重托
1.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
2.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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