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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必二《法律与生活》2025真题中的易错易混1.丢失物品后公开承诺给予酬金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应该按约履行,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商定具体酬金。2.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3.“订金”而非“定金”,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订金仅需原额返还(即退还100元),不适用双倍返还规则。4.根据著作权相关法律规定,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5.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其中发表权是有保护期限的。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五十年,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6.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7.(2025·广东)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解析: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8.(2025·广东)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解析: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9.(2025·北京)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解析: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10.(2025·北京)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解析: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11.(2025·北京)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解析: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12.(2025·云南)从夫妻共有存款10万元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解析: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就擅自处分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13.(2025·云南)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解析: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以土地所有权抵押”的说法本身错误,该选项不合法。14.(2025·山东)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解析:专利保护具有法定期限,且专利需公开才能获得保护,与保密无关。专利到期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15.(2025·山东)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外孙)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外祖母房屋B的所有权。(×)解析:何某作为外孙,非法定继承人,因此外祖母将房屋B留给何某的行为属于遗赠,而非遗嘱继承。16.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17.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18.(2025·江西)因甲业绩排名末位,公司辞退甲的行为合法。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中并不包括“末位淘汰”的情形。虽然甲的业绩排名末位,但公司不能以此为由将其辞退。19.(2025·甘肃)小永在非办公场所的工作不能算作加班。(×)解析:根据最高法工作报告,“付出实质性劳动”和“明显占用时间”是“隐形加班”的认定标准。小永在节假日在家通过电话或微信完成公司领导布置的工作,付出了实质性劳动,明显占用了休息时间,应认定为加班。20.(2025·甘肃)只要支付报酬,公司可让小永随时加班。(×)解析: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不得违反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的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是有条件限制的,并非只要支付报酬就可以随意安排员工随时加班。21.(2025·黑吉辽蒙)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解析: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2.(2025·黑吉辽蒙)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23.(2025·重庆)贬低竞争对手夸大自家汽车的自动化水平,侵害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解析:贬低竞争对手侵害的是对手的公平竞争权,而非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24.(2025·重庆)某款汽车的自动化水平接近L3,“L2.9”的宣传不会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解析:“L2.9”并非行业标准分级,“L2.9”的宣传模糊了L2与L3的界限,会误导消费者,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25.(2025·江苏)汪某及三位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属于非法人组织。(×)解析:汪某与同学创业选择的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属于营利法人。若有债务,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而不是以自己的财产对20万元债务承担责任(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出资人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26.(2025·江苏)汪某有权基于商业信誉受损获得甲企业精神损害赔偿。(×)解析:精神损害赔偿是因侵犯人格权致公民精神痛苦而承担的民事责任,材料中未涉及甲企业对汪某人格权的侵犯。27.(2025·黑吉辽蒙)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同城最优,全场5~7折”属于要约 。(×)解析: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28.(2025·黑吉辽蒙) 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解析: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29.(2025·黑吉辽蒙)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给预付资金加一把“安全锁”。从立法层面化解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纠纷。(×)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解释,属于司法层面,不是立法层面。30.(2025·浙江)王某与廖某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双方未建立劳动关系。(×)解析:即使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实际上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仍然可以成立。31.(2025·浙江)廖某自主创业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解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32.(2025·江苏)根据我国相关劳动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公司将工资中四个月的工龄补贴部分以消费券形式发放,且该消费券无法提现,只能用于购买公司所属平台商品,这种行为违反了工资支付的法定形式,侵犯了劳动者获取货币工资的权利。33.(2025·云南)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应该向其注册登记地法院起诉。(×)解析:网络消费纠纷的管辖法院通常为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并非必须为商家注册登记地。33.(2025·云南)在销售过程中,商家发现有顾客退回非本店售卖的无人机,且平台已将货款退还到顾客账户。商家必须通过平台要求顾客返还货款。(×) 解析:商家无需依赖平台,可直接通过法律途径(如诉讼)要求消费者返还货款,平台介入非强制。34.(2025·湖南)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解析: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35.(2025·湖南)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解析: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36.(2025·湖北)孙某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解析: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孙某与超市之间没有事先达成仲裁协议,所以孙某不可以直接就自己与超市之间的争议申请仲裁。37.(2025·全国)通37.(2025·安徽)在消费者协会的主持下,双方就退货赔偿问题达成了调解协议。该调解协议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解析:判决书是由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法律文书。消费者协会的调解属于民间性质的调解行为,旨在促使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达成和解。如果双方在消费者协会的调解下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该协议在双方自愿履行的情况下具有约束力。但如果一方不履行调解协议,另一方不能直接依据协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需要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因此,该调解协议不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8.(2025·河北)以厂房设立质押向银行贷款,无需转移占有。(×)解析: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小王可以以厂房设立抵押向银行贷款,不是质押,所以朋友甲的观点不符合法律规定。39.(2025·四川)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解析: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40.(2025·甘肃)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解析: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41.(2025·甘肃)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解析: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42.(2025·陕晋青宁)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解析: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43.(2025·陕晋青宁)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解析: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44.(2025·全国)案件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解析: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45.(2025·河北)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解析: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46.(2025·河北)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解析: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47.(2025·山东)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