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专项训练)(全国通用)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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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专项训练)(全国通用)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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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录
01 基础达标练
考点01 家和万事兴
考点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02 重难突破练
03 真题溯源练
04 时政预测练
01 家和万事兴
1.高中生小敏因拒绝母亲王某为其规划的“升学路线”,遭到王某多次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小敏的班主任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依法训诫。王某辩称:我是为了孩子好,她必须听我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有绝对决定权
②王某的行为侵犯小敏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
③对王某的训诫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④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虽然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责任,但应当尊重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个体差异,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没有绝对决定权,①错误。②:根据《民法典》规定,自然人的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王某多次辱骂小敏,侵犯了小敏的人格权,限制小敏的人身自由,侵犯了小敏的人身自由权,②正确。③:对王某的训诫是公安机关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作出的,体现的是对未成年人的政府保护,而非司法保护。司法保护是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依法履行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③错误。④: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采用科学的方法教育未成年人。王某采用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规划小敏的升学路线,属于不当方式,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因此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C。
2.海南省某县两名初一男生,驾乘摩托车尾随一名幼童,并故意轰油门围着幼童绕圈吓唬幼童,使幼童收到严重惊吓,后来在路人的阻止下才驾车离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名男生家长应加强教育,约束和引导孩子遵守法律法规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名男生不应承担责任
③两名男生的家长应履行好监护职责,只需对孩子的行为进行惩戒
④造成幼童身心受损害,两名男生的监护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两名初一男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了吓唬幼童的不当行为,家长有责任加强教育,约束和引导孩子遵守法律法规,让孩子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①正确。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并非两名男生不应承担责任(这里的责任由监护人承担),②排除。③:两名男生的家长履行监护职责,不能仅靠惩戒,更重要的是教育、引导,帮助孩子认识错误、改正错误,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③排除。④:因为两名男生的行为造成幼童身心受损害,根据法律规定,其监护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④正确。故本题选B。
3.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明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送医后,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医疗费10万余元。该案例中( )
A.小明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明还不属于民事主体
B.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小明拿开椅子是过失行为,因此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D.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答案】B
【解析】A:根据《民法典》,自然人从出生起即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属于民事主体。小明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由其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并非无须承担侵权责任,A不选。B:初一学生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所以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B入选。C:小明拿开椅子是过失行为,与思思的受伤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需要承担侵权责任,C入选。D:根据材料信息无法判断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D不选。故本题选B。
4.孙某(女)与宋某(男)婚后生育一女,由于家庭矛盾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孩子跟随孙某生活。几个月后,宋某偷偷将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抱走带回老家,且不让孙某探望孩子。本案中( )
①宋某偷偷抱走孩子是正当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
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③父母应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④宋某有探望权利,可采取任何方式行使该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监护职责的履行应遵循合法、合理以及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宋某的做法破坏了正常的抚养和探望秩序,不利于孩子的成长,①错误。②: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孙某和宋某离婚,两人对孩子都依然负有监护职责,②正确。③:宋某偷偷抱走孩子且不让孙某探望,这种行为显然不符合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监护职责的履行要充分考虑孩子的身心健康、情感需求等多方面因素,③正确。④:宋某有探望权利,但探望权的行使必须依法进行,在不影响孩子正常生活、学习,不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前提下,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进行,④错误。故本题选C。
5.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比重不断增加,高龄、空巢、独居等老年人面临着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老年人的监护问题日益凸显,意定监护需求不断增加。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是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的体现
②子女作为继承人不能担任父母的意定监护人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自己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自己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书面指定其作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这充分体现了被监护人在有自主决定能力时,自主选择监护人等相关事项,是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的体现,①正确。②:意定监护中,被监护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信任的人作为监护人,子女是父母信任的对象之一,法律并没有禁止子女成为父母的意定监护人,②错误。③:意定监护涉及到被监护人失能后的诸多重大权益,如财产处置、生活照料等,书面形式能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③错误。④:随着老龄化加剧,高龄、空巢、独居等老年人面临风险,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让老年人能提前规划,在自己失能等情况下,有自己选定的监护人保障其生活、财产等各方面权益,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④正确。故本题选B。
6.2025年3月,15岁中学生小林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期间,被同学小王(16岁)故意撞倒受伤。经调查:体育老师课前已强调“禁止追逐打闹”并示范安全动作,但课堂管理存在疏漏;小王因与小林素有矛盾,此次系故意冲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责任认定正确的是( )
①小王故意冲撞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②学校即使尽到管理职责,仍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④若小王监护人能证明已尽监护职责,可免除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小王(16岁)因与小林素有矛盾,故意撞倒小林致其受伤,符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的侵权行为要件——行为人因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小王主观上存在故意过错,因此属于侵权行为,①正确。②: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期间负有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学校在体育老师课前已强调 “禁止追逐打闹” 并示范安全动作的情况下,只是课堂管理存在疏漏,并非无过错。学校承担的是过错推定责任,而非无过错侵权责任,若学校能够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则不承担侵权责任,②排除。③:小王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③正确。④:即使小王的监护人能证明已尽监护职责,也不能免除赔偿责任,只是可以适当减轻责任,④排除。故本题选B。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张小某(6周岁)购买了被告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小轮车课程。随后,在张小某第一次骑车时,由于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小某在坡道上摔倒受伤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现要求被告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被告辩称:原告张小某并非在培训过程中受伤,而是在休息时间受伤,且系因张小某母亲为给张小某拍摄视频、擅自引导张小某自行骑行导致摔倒受伤,故仅同意按照公平责任承担50%的责任。
根据事发现场视频显示,张小某家长为拍照留念引导原告骑行时,被告工作人员始终叉腰站在张小某骑行的车道旁,未采取安全防护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答案】①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②本案中,张小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张小某骑行时,被告工作人员就站在张小某骑行的车道旁,但始终叉腰站在旁边,未采取任何形式的安全防护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身心健康。张小某的监护人在明知小轮车具有较高的危险性的情况下,仍让年幼的张小某独自骑行,最终导致摔倒受伤,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侵权纠纷案例
考点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的有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需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从民事权利与义务、家庭与婚姻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在张小某第一次骑车时,由于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小某在坡道上摔倒受伤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可联系“依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角度,说明本案中张小某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被告工作人员未采取任何形式的安全防护行为,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
有效信息②:因张小某(6周岁)母亲为给张小某拍摄视频、擅自引导张小某自行骑行导致摔倒受伤→可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角度,说明张小某的监护人自身存在一定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8.李某的父母早年离世,其妻子也已去世。因一双儿女不在身边,李某和自己的妹妹一家一起生活。2025年3月,李某去世,其留有的自书遗嘱载明,名下存款由自己的妹妹继承,自己的儿女不继承。但李某生前还有一套房产未明确分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妹妹取得李某名下存款属于遗赠
②李某的个人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③李某的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④若李某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李某的妹妹可继承李某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本案中李某的妹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且遗嘱有效,因此李某妹妹是通过遗嘱继承取得的存款,不是遗赠,①排除。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李某生前还有一套房产未明确分配,因此需要按法定继承,房产未在遗嘱中分配,因此李某的个人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②符合题意。③④: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子女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妹妹不能直接继承,若李某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李某的妹妹可继承李某房产,③不符合题意,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9.2014年,林某与杜某离婚,儿子小林未成年,与其母亲杜某一起生活。2015年,林某与赵某结婚时,赵某有一子赵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一女赵乙(读初一),婚后赵乙和他们一起生活。2025年,赵某因病去世。由此可以判断( )
①小林成年后不用赡养林某
②赵乙成年后应当赡养林某
③杜某仍是林某的法定继承人
④赵甲对林某无法定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小林是林某的亲生儿子,父母离婚不会消除亲子关系,成年后的小林仍有法定赡养义务,①排除。②:赵乙在林某与赵某结婚时还未成年,且与林某共同生活,林某对其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女关系,赵乙需承担赡养义务,②正确。③:杜某是林某的前妻,两人已于2014年离婚。根据《继承法》第十条,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离婚后,杜某不再是林某的配偶,不具备法定继承权,③排除。④:赵甲是赵某的儿子,再婚时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未与林某共同生活,双方未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因此,赵甲对林某无法定赡养义务,④正确。故本题选C。
10.丧偶的李大爷育有两子李甲和李乙。李甲两年前因病去世,其妻王某在李甲去世后一直悉心照料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李乙游手好闲、嗜赌成性,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李大爷去世时留下个人财产90万元存款及一套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无权继承李大爷的遗产
②李乙因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③王某可作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李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③: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案中,王某是李大爷的丧偶儿媳,且其在丧偶后一直悉心照料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因此,王某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李大爷的遗产,①错误,③正确。②:未尽赡养义务并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继承人存在下列情况才会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成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讹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请节严重。本案中,李乙长达7年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是否构成遗弃被继承人,仍需考虑具体情况。如果李乙在这7年间因身患重病、失业等原因,自身生活陷入困境,连自己的基本生活都难以保障,无法对李大爷进行赡养,通常不认定为遗弃,因而不会丧失继承权。综上,②不选。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规定,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本案中,李乙长达7年从未履行赡养义务,主要由王某照顾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因此,无论李乙是否有赡养能力和条件,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④正确。故本题选D。
11.老陈是孤寡老人,邻居小何常来看望和照料。老陈对小何非常信任,后经协商,双方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将来老陈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何来照管。同时,老陈亲笔书写遗嘱,指定将来自己去世后,名下的房产赠予小何。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陈书写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才有效
②该意定监护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③若遗嘱有效,小何可以在老陈离世后合法继承其名下房产
④小何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并不需要立刻履行监护的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老陈书写的是自书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不需要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①排除。②:意定监护协议是老陈和小何经协商后公证签订的,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合法有效,②正确。③:小何获得老陈名下房产是基于老陈的遗嘱赠予,属于遗赠,而不是继承,③排除。④: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老陈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何来照管,所以小何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并不需要立刻履行监护的职责,④正确。故本题选D。
12.孤寡老人老刘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老刘生养死葬的义务,老刘死后,村委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该案例中,村委会能获得老刘遗产的依据( )
①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②村委会对老刘履行了扶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村委会对老刘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抚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该案例中,村委会能获得老刘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①正确。②:该案例中,村委会能获得老刘遗产的依据是村委会对老刘履行了扶养义务,老刘死后,村委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正确。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双方签订了遗赠抚养协议,而不是成年意定监护协议,③错误。④: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村委会对老刘履行扶养义务,而不是了赡养义务,④错误。故本题选A。
13.张某(男)和刘某(女)结婚多年无生育,依法领养一女张甲,次年刘某怀孕生下儿子张乙。后二人带着张乙外出打工,将张甲留在老家与奶奶共同生活。后来夫妻二人首付50万,贷款10万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刘某名下。不久后张某和刘某发生意外,张某去世,刘某重度残疾,留下房产和10万贷款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养女张甲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②张甲若放弃继承遗产,则可以不履行赡养刘某的义务
③张乙可继承房产的1/8,也要承担同样的债务清偿责任
④刘某可以在获得房产5/8的基础上,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养子女与婚生子女都是法定第一继承人,①错误。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养子女与婚生子女有同样的权利与义务,张甲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条件,而不履行赡养义务,②错误。③:房产是张某与刘某的夫妻共同财产,张某去世后,房产的一半可以依法由刘某、张甲、张乙和张某的母亲均分继承,因此张乙可继承房产的1/8。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因此张乙继承遗产后也要承担同样的债务清偿责任,③正确。④:房屋一半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有1/8是继承所得,因此刘某可以获得房产的5/8,且刘某重度残疾,可以适当照顾,④正确。故本题选D。
14.李某的父母在李某3岁时离婚,李某由母亲抚养。李某23岁时,父亲李甲病故并留下一套房产。此时李某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李某一人。李甲生前轻度中风,生前经常由其弟弟李乙照顾,为感谢李乙照顾李甲,李某在有收入后经常对李乙经济资助直至李甲病故。李甲生前留下了一份写明由李乙继承其房产但要其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的代书遗嘱。在此案例中( )
①李某虽然未直接照顾父亲,但是仍有继承权
②李乙如果获得李甲房产,其继承方式为遗赠
③若代书遗嘱无效,李某可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④李乙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可凭遗嘱法定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李某作为李甲的子女,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享有法定继承权。未直接照顾父亲不构成法定丧失继承权的事由,①正确。②:李乙是李甲的弟弟,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因此遗嘱指定其继承房产属于遗嘱继承,而非遗赠,②排除。③:遗嘱无效时,法定继承优先,李某作为唯一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继承权,③正确。④:李乙凭遗嘱获得房产属于遗嘱继承,而非法定继承,④排除。故本题选A。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丧偶的75岁张老汉因独居生活不便,与邻居李女士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女士负责张老汉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丧葬事宜,张老汉去世后,其名下唯一房产(价值200万元)归李女士所有。协议签订后,李女士长期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张老汉的儿子早逝,儿媳王女士在丈夫去世后,仍坚持每周探望张老汉,并在张老汉2024年确诊癌症晚期期间,承担了全部住院陪护、医疗费用(自费部分30万元)及临终关怀责任。2025年,张老汉在ICU抢救期间,在王女士和护士赵某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产和50万元存款留给儿媳王女士。”三日后张老汉去世。
材料中儿媳王女士能否继承张老汉的房产和50万元存款?请说明理由。
【答案】①我国法律规定,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扶养人履行生养死葬义务后,有权依据协议享有受遗赠权。本案中,李女士与被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实际履行了扶养义务,房产应按协议归李女士所有,王女士无权继承房产。
②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否则无效;若遗嘱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中丧偶儿媳尽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王女士作为遗嘱继承人做遗嘱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口头遗嘱因见证人不足,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无效,50万元存款需按法定继承处理,王女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全部存款。
【分析】背景素材:张老汉的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知识,评析儿媳王女士能否继承张老汉的房产和50万元存款,从遗嘱继承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不科学。
论据①:张老汉在ICU抢救期间,在王女士和护士赵某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产和50万元存款留给儿媳王女士。”→可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角度,说明王女士作为遗嘱继承人做遗嘱见证人不符合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口头遗嘱因见证人不足,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无效,50万元存款需按法定继承处理,王女士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依法继承全部存款。以此证明观点中有合理的部分。
论据②:丧偶的75岁张老汉因独居生活不便,与邻居李女士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女士长期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从遗赠抚养协议的角度,说明李女士与被继承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并实际履行了扶养义务,房产应按协议归李女士所有,王女士无权继承房产。以此证明观点中有不合理的部分。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赵某与王某离婚后,赵某依法院判决准时将孩子交予王某探望,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孩子交还赵某。赵某向法院申请帮其找回孩子。各方采取多种措施,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王某才将孩子交还。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依法终止王某对孩子的探望
②赵某对王某的探望权利没有协助的义务
③虽然王某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探望约定,但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④探望权是为保障孩子权益设立的,双方应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虽然王某在此次探望中有扣留、藏匿孩子的不当行为,但仅一次这样的行为,人民法院通常不会直接依法终止其对孩子的探望权。终止探望权需要符合法定的严重情形,比如探望行为严重影响子女身心健康等,王某此次行为尚未达到如此严重程度,①排除。②:赵某与王某离婚后,根据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赵某作为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对王某的探望权利是有协助义务的,②排除。③:王某虽然此次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探望约定,做出了扣留、藏匿孩子的不当举动,但只要其行为没有达到法定被剥夺探望权的程度,其仍然有探望孩子的权利。因为探望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产生的法定权利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应予以保障,③正确。④:探望权设立的目的主要是为保障孩子权益,让孩子能够在父母双方的关爱下健康成长。父母双方都应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在行使和协助探望权的过程中,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此次事件中双方的不当行为都可能对孩子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所以双方应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④正确。故本题选D。
2.王女士在居委会的见证下与李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李某作为王女士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同时,王女士又与侄女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负责王女士的生养死葬,王女士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张某所有。下列对这两种协议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李某即需履行协议中约定的监护职责
②意定监护协议可以与近亲属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以书面形式确定
③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分配上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张某在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义务后有权继承王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因此意定监护协议需在委托人(如王女士)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①错误。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②正确。③:继承开始后,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协议办理。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分配上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③正确。④:张某作为侄女,非法定继承人,基于遗赠扶养协议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而不是继承王女士遗产,④错误。故本题选C。
3.下面是市民秦女士通过“12348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反映的内容:
我是一名某民营上市公司的高管,资产丰厚,现年50多岁,未婚。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开始有些担心未来自己身体不好或者年岁大了因无人赡养而得不到照顾,最近我与近亲属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签订了一份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在我丧失自理能力时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这个意定监护协议,可行吗?
假如你是该热线的接线员,下列给秦女士的答复中,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③最好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④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监护人应当立即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一制度旨在保障成年人在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权益,尤其适用于老年人,①正确。②:根据题干可知,秦女士是某民营上市公司的高管,资产丰厚,现年50多岁,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是针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而言的,②排除。③: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厉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③正确。④:根据法律规定,意定监护是在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监护人才开始履行监护职责,并非协议签订后立即履行,④排除。故本题选A。
4.王某、汪某共生育王甲,王乙、王丙三名子女。王某去世时遗留国画一幅,未落款。王某生前未订立遗嘱。此后不久,汪某去世。汪某生前曾自书遗嘱指定上述国画王甲所有。王某、汪某的父母均早于两人去世。汪某去世后,王甲要求按照汪某的遗嘱继承相应遗产未果,故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 )
①王某创作的国画无落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②遗嘱指定归王甲的画作可能涉及画作所有权及著作财产权
③汪某在其遗嘱中处分了王某的画作,遗嘱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某遗留的个人画作应当由其三名子女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作者均享有著作权。即使国画无落款,只要能确定是王某创作,就受著作权法保护,①排除。②:汪某遗嘱指定国画归王甲所有,这里涉及国画的所有权归属王甲。同时,著作财产权可以通过遗嘱继承,若国画的著作财产权在王某去世后由汪某继承部分份额,那么汪某在遗嘱中处分该部分著作财产权也是有效的,所以遗嘱指定归王甲的画作可能涉及画作所有权及著作财产权,②正确。③:王某去世时未订立遗嘱,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国画作为王某的遗产,应由汪某和三名子女共同继承。汪某在遗嘱中处分了王某的全部画作,超出了自己可处分的份额,遗嘱内容部分无效,③正确。④:王某遗留的个人画作作为其遗产,应由汪某和三名子女共同继承,而不是仅由三名子女按法定继承处理,因为汪某也享有继承权。汪某去世后,其通过法定继承获得的该画作份额可按其遗嘱由王甲继承,④排除。故本题选C。
5.戴某因生活无法自理,与黄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黄某负责其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待死后其名下房屋归黄某所有。黄某履约直至戴某离世,在主张权利时,戴某儿子庞某拒绝协助黄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黄某诉至法院。据此可判定( )
①《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黄某履约有权取得房产
②庞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③若法院判决房产归黄某所有,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生效
④黄某对戴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A
【解析】①:戴某与黄某签订的《协议书》,约定黄某负责戴某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戴某死后房屋归黄某所有,符合遗赠扶养协议特征。黄某履约,依协议有权取得房产,①正确。②:因存在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房屋应按协议由黄某取得,庞某不能通过法定继承获得该房产,②排除。③:遗赠扶养协议是死因行为,戴某离世时协议生效,黄某取得房屋所有权,依据法律规定,基于事实行为(如继承、遗赠等)取得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所以所有权可不经登记生效,③正确。④:本题中房屋归属按遗赠扶养协议处理,并非按法定继承分配遗产,不适用“尽主要赡养义务多分”的法定继承规则,④排除。故本题选A。
6.独居老人李某生活难以自理,在居委会的协调下,李某、儿子杨某(定居国外)与邻居乔某签订协议:约定李某的养老金由乔某保管;李某的生养死葬由乔某负责,待李某去世,剩余养老金归乔某。之后李某提出支取3000元,被乔某拒绝。该事件中( )
①依据协议,乔某为李某的成年意定监护人
②乔某拒绝李某取款,侵犯了李某的所有权
③杨某未尽到赡养义务,丧失对养老金的继承权
④若乔某尽到扶养义务,就有权获得李某剩余养老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需在成年人意识清醒时,通过书面协议指定监护关系,但本题协议仅涉及财产保管和扶养义务,未体现监护职责,因此不能直接认定乔某为意定监护人,①错误。②:养老金是李某的个人财产,所有权归李某所有。乔某作为保管人,应尊重李某对财产的使用权。李某要求支取3000元用于生活,乔某无正当理由拒绝,侵犯了李某的财产所有权,违反协议精神,②正确。③:未尽赡养义务不一定丧失继承权(需达到法定情形,如遗弃、虐待等 ),且本案中养老金剩余部分已约定归乔某所有,杨某本就无继承权,③错误。④:协议明确约定:乔某负责李某生养死葬,待李某去世后剩余养老金归乔某。若乔某尽到扶养义务,则有权获得剩余养老金,体现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④正确。故本题选C。
7.李大爷妻子早逝,与年迈无经济来源的母亲生活,儿子李甲大学毕业后留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24年12月李大爷病重,侄子李乙尽心照料。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明确表示死后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李乙。此后李大爷没有立新的遗嘱。2025年4月李大爷过世,留一套房和20万元存款。此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乙获得李大爷的房产不属于遗嘱继承
②李大爷的母亲在继承其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
③李大爷的口头遗嘱因李甲并未在场见证而无效
④李甲因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李乙是李大爷的侄子,属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李大爷将房产赠与李乙属于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①正确。②:法律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李大爷的母亲年迈无经济来源,属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继承李大爷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②正确。③: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符合口头遗嘱的有效条件,并不要求李甲在场见证,所以该口头遗嘱有效,③错误。④:虽然李甲很少回家,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但题干中没有明确表明其行为达到了丧失继承权的法定情形,所以不能认定李甲丧失继承权,④错误。故柳下惠选A。
8.李某因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其子吴某不顾不理。李某随后与前夫陈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陈某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待李某去世后,将其名下有独立产权的房屋赠与陈某。陈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李某离世,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遭到吴某拒绝。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①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陈某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儿子吴某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因不尽扶养义务而丧失对房屋的继承权
③陈某不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两人的约定在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④两人约定无效,李某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应按法定继承由其子吴某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本题属于逆向选择题。①:李某与陈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陈某依约履行义务,人民法院会保护其受遗赠权利,陈某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①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②:根据法律规定,丧失继承权需符合特定法定情形,单纯不尽扶养义务并不必然丧失对房屋的继承权,仅可能导致少分或不分遗产,且本案因遗赠扶养协议有效,房屋不属遗产范围,吴某无权继承的主要原因是协议,而非单纯未尽义务,②错误,但符合题意。③:陈某是前夫,非李某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为配偶、子女等),双方签订的协议属于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但不符合题意。④:遗赠扶养协议合法有效,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房屋应按协议由陈某取得,而非吴某法定继承,④错误,但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离异后不久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24小时照料其10年,承担主要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女儿安安因为年龄小的原因,没能照料,由前妻抚养。刘某去世时,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安安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安安以自己是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起诉要求继承刘某的全部房产及存款,四位姑姑则认为安安未尽赡养义务应剥夺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安安和四位姑姑的诉求进行评析。
【答案】①安安的说法不当。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人的顺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刘某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后都是其四位姐姐轮流照料,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适当分配遗产。
②四位姑姑的说法也不妥当。安安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出现,继承权不能被剥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妥善地处理好继承问题,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分析】背景素材:安安和姑姑的遗产纠纷
考点考查:薪火相传有继承
能力考查: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考查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安安和四位姑姑的诉求,从法定继承的角度进行评析。
第二步:根据所学知识和材料信息,收集论据。
正误判断:安安的说法不当,四位姑姑的说法也不妥当。
论据①:刘某离异后不久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24小时照料其10年,承担主要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安安以自己是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起诉要求继承刘某的全部房产及存款→可法定继承的角度:分析说明刘某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后都是其四位姐姐轮流照料,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第二顺位继承人可适当分配遗产。以此证明安安的说法不当。
论据②:刘某去世时,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安安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四位姑姑则认为安安未尽赡养义务应剥夺继承权→可从继承权的丧失行为的角度:分析说明安安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法律规定的相关丧失继承权的行为出现,继承权不能被剥夺。以此证明四位姑姑的说法也不妥当。
第三步:整合论点与论据,组织答案。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某高二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后,围绕以下几个案例进行了探讨:
案例一 小张3岁时,父母离婚并分别再婚。之后,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小张完全是在奶奶抚养下长大的。因此,成年后,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 案例二 小王的父亲在去世前,支走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在小王的奶奶、爷爷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小王。小王的妈妈和姐姐知道后,对此表示反对。 案例三 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了,导致其骨折住院。该小朋友家长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说,他不应对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在上述案例中任选两个案例予以评析。
【答案】案例一: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小张的父母虽离婚并分别再婚,但仍有责任抚养和教育小张,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的行为是违法的;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也是错误的。
案例二:录音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有效。小王的奶奶、爷爷与小王的父亲之间有利害关系,该录音遗嘱无效。小王父亲的遗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
案例三: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李对其儿子负有监护职责,因此,小李对其儿子给他人造成的伤害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高二学生运用民法典探讨几个案例
考点考查:家庭与婚姻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评析类主观题。要求考生在上述案例中任选两个案例予以评析。考生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家庭与婚姻等角度,结合材料案例分别进行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小张的父母离婚并分别再婚。之后,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成年后,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067条,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并非子女免除赡养义务的法定理由。但若父母存在遗弃等严重过错,法院可结合实际情况调整赡养责任。分析本案中,小张仍需履行赡养义务,但其父母未尽抚养义务的情况可能影响具体赡养责任。
有效信息②:小王的父亲在去世前,支走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在小王的奶奶、爷爷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小王→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根据《民法典》第1137条,录音遗嘱需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小王的爷爷奶奶作为法定继承人(第二顺序),属于利害关系人,不能作为见证人,导致遗嘱无效。分析本案中,小王的父亲在立录音遗嘱时,见证人是小王的爷爷奶奶(即小王父亲的父母),属于继承人(小王)的直系血亲,与继承人存在利害关系,不符合见证人的资格要求,所以该录音遗嘱无效,小王父亲的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有效信息③: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了,导致其骨折住院。该小朋友家长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说,他不应对此负责→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下)造成他人损害的,监护人应承担侵权责任。分析本案中,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小李作为父亲是其法定监护人,需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2025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答案】C
【解析】A:根据民法典的新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公证遗嘱,A错误。B: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责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责清偿责任,B错误。C: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依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D: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故本题选C。
2.(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3.(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B
【解析】①: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 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故7岁女孩甲自出生就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①正确。②: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在法律上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首先是其父母。除非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等特殊情况,乙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③: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因此,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④:甲的压岁钱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乙以代为保管名义收走且不愿返还,侵害了甲的财产权益。甲的父母基于监护职责,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④说法正确。故本题选B。
二、非选择题
4.(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应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答案】(1)①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治保证。党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引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
②完善法律法规,我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律规范行业发展,保障各方权益。
③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以合理规划推动可持续发展。
④建设职能科学的政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政府履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2)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分析】背景素材: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侵权纠纷
考点考查: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民事权利与义务、育小职责大的相关知识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知识分析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可运用党的地位作用的知识,说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治保证。
关键词②: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可运用法治国家的知识,从完善法律法规角度,说明我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
关键词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可运用人民当家作主的知识,说明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关键词④: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可运用法治政府的知识,从职能科学角度,说明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原因类主观题,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
关键词②: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调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法理依据,说明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5.(2025·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今天的中国,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持续推动法治进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谈谈如何理解法治让生活更美好。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答案】(1)①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是有机统一的。党坚持人民立场,以人民为中心。
②建设法治国家,坚持良法之治,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反映人民意志,保证人民权益。
③建设法治政府,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改善生活质量。
④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保证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
法律层面:①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②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③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道德层面:①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②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妹妹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③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
【分析】背景素材:推动法治进程、赡养老人纠纷案件
考点考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法治政府、法治国家、法治社会、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主体是国家,要求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从如何做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原则角度分析说明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有效信息②: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法治国家的角度分析说明坚持良法之治,通过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保证人民权益。
有效信息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法治政府的角度分析说明优化公共服务,提高行政效能,简化办事流程,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捷、高效的服务,改善生活质量。
有效信息④: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可运用全面依法治国知识,从法治社会的角度分析说明通过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等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是原因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运用敬老是义务、订立合同学问大、薪火相传有继承、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说明。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有效信息①: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关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本案中,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有效信息②: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无效合同的相关法律规定。本案中,儿子因放弃继承权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的合同条约违背民法典相关法律规定无效。
有效信息③: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继承权与成年子女赡养父母义务的关系。本案中,继承权可以放弃,成年子女赡养父母的义务不能放弃。
有效信息④: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可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知识,从全面依法治国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角度分析说明从传统美德、社会公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胡大爷儿子必须承担赡养责任。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要求与材料信息、课本知识的结合。
6.(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答案】(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法律义务,李某应尊重母亲,照顾其特殊需要,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排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据此,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
(2)因李某违约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且双方均有意愿解除合同,法院可以判令解除合同。李某未按约履行付款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邓某依法有权收受定金。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因此,在依法收受定金后,邓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违约金。
【分析】背景素材:法院驳回女儿卖房请求,80岁母亲坚守旧宅引交易纠纷
考点考查:家和万事兴、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东城法院的判决,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可运用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的知识,从赡养义务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原因类主观题,分析对象是邓某的诉讼请求,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从合同的角度来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有效信息①: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知识,从双方均同意解除合同,但李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角度分析作答。
有效信息②: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可运用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的知识,从定金和违约金不得同时适用的角度分析作答。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相结合。
2024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C
【解析】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要求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而不是赡养义务,①不选。②:丧偶且子女在外地工作定居的老李因担心老无所依而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监护人李某在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履行好监护职责,②正确。③: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虽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但老李的子女也要履行赡养义务,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老李,③正确。④: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④错误。故本题选C。
2.(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A
【解析】①②③④: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故本题选A。
3.(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
4.(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本案中,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说法错误。②:本案中,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说法错误。③: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④:民法典规定,没有损害结果发生,即没有损害事实的,不会构成侵权行为。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二、非选择题
5.(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否,其一,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其二,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分析】背景素材:扶养赡养法律纠纷
考点考查: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法治意识
【解析】(1)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可联系合法;
第2小问:
关键词: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可联系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其亲属赵小华签订了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2)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的设问要求可转换为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注意作答主体为考生,需要调用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订约履约诚信为本的有关知识,从原因角度分析作答。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第1小问:
关键词: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可联系不支持;
第2小问:
关键词: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可联系教材知识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
6.(2024·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答案】图1,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图2中5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图3,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分析】背景素材: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考点考查: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育小职责大、法律守护劳动者
能力考查:获取和解读信息、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
核心素养:法治意识、公共参与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主体、知识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本题属于评析类主观题,考查的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要求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考生可以调用育小职责大、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法律守护劳动者等知识结合材料进行分析。
第二步:审材料。提取关键词,链接教材知识。
关键词①:妈妈: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爸爸:我工作这么忙,哪有时间?→可联系教材知识父母对未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开孩子是积极履行自己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关键词②:5岁的孩子吧自己存在500元零花钱充值到游戏帐户了→可联系教材知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5岁孩子的充值行为属于无效行为,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关键词③:刚满15周岁的未成年人快递送不完,单位要求下班前必须送完,还需在单位干两年→可联系教材知识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应达到法定就业年龄,除特殊情况外,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图3所涉快递公司雇用15岁的未成年人,且安排其从事高强度的工作,违反了劳动法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注意设问限定以及教材知识与材料、时政信息相结合。
2023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陈某跳河施救是见义勇为的行为,韦某没有实施侵权行为,因此不适用侵权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①排除。②③:韦某对于陈某的死亡没有过错,也没有实施侵权行为,但韦某作为见义勇为行为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符合民法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原则,②③符合题意。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主体应当首先是第一顺序继承人,④排除。故本题选C。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答案】D
【解析】A: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B: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CD: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所以按照赵某的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故本题选D。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①符合题意。②:法定继承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民法典》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②说法错误。③:根据《民法典》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无效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这个行为是无效的,所以小李依然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说法错误。④: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游客无视动物园警示,不遵守园区规定,在动物园被动物袭击造成损害,如果动物园方能够证明已经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
4.(2023·浙江·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按法定继承对遗产进行安排,①错误。②:因张甲残疾且失业,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②正确。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节委员会进行调解,③正确。④:仲裁程序要解决的是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的纠纷,然而遗产继承纠纷是基于特定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不在仲裁法调整的范围内,④错误。故本题选C。
二、非选择题
5.(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答案】(1)①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到期还款。②父母对丧失劳动能力、尚在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负有抚养义务,但父母对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小张认为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错误,应及时把借款还给父母。③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2)建议: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分析】背景素材:父子借款纠纷
考点考查:合同履行的原则、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与义务、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能力考查:描述和阐述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
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科学精神、法治意识
【解析】第一步:审设问。明确题型、作答范围、问题限定和作答角度。
本题为说明类、措施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第二步:审材料,通过标点符号、段落等,提取材料有效信息。
关键词①:小张以父母有帮助扶持自己的义务为由拒绝还款→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对于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
关键词②:小张以还款为由拒绝照料老张生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本案中,小张以一定要还款就不照料老张生活的做法,是错误的,必须承担起赡养父母的责任。
关键词③: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可联系多元解决纠纷的方式: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通过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第三步:整合信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要符合一定逻辑,体现层次感、段落化,并且注重使用学科术语。
1.2025年3月,作家贾某突发心脏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留有多笔文章酬金与一篇未发表的小说《家乡》。贾某无子女、无配偶,父母、祖父母均已离世,其姐贾琳于2020年去世,育有一女小琳,其弟贾勇近年来时常过来照顾贾某,亦为贾某操办了丧葬等事宜。由此可知( )
①2076年后任何人都可修改贾某文章
②贾勇可继承贾某《家乡》的发表权
③因贾琳过世,小琳可代其继承遗产
④贾勇因尽更多扶养义务可多分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即使2076年后,贾某文章的修改权依然受法律保护,他人不可随意修改,①错误。②:发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可继承,贾勇不可继承贾某《家乡》的发表权,②错误。③: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贾琳先于贾某去世,所以小琳可代贾琳继承遗产,③正确。④:贾勇近年来时常过来照顾贾某,还为贾某操办了丧葬等事宜,对贾某尽了更多扶养义务。根据法律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所以贾勇因尽更多扶养义务可多分遗产,④正确。故本题选D。
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情境1 妈妈:“我们的孩子才5岁,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 爸爸:“我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
情境2 “今年是我7岁生日,我把自己存的500元零花钱充值到了游戏账户。”
情境3 “我才初中毕业,刚满15岁,今天的快递实在是送不完了。” “今天下班前必须送完,你还得在这儿干两年呢!”
对上述情境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爸爸”因“工作忙”不能教育孩子适用不可抗力,可以理解和支持
②7岁孩子的充值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③15岁初中毕业生属于限制民事权利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
④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父母只抚养不教育是违法的。“妈妈”教育孩子是积极履行法定义务的表现,“爸爸”以工作忙为由不教育孩子说明其没有履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材料中未涉及不可抗力的情形,故不选①。②:7岁的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民法典规定,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因此,7岁孩子的充值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故选②。③:劳动法规定,劳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
第05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目录
01 基础达标练
考点01 家和万事兴
考点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02 重难突破练
03 真题溯源练
04 时政预测练
01 家和万事兴
1.高中生小敏因拒绝母亲王某为其规划的“升学路线”,遭到王某多次辱骂和限制人身自由。小敏的班主任发现后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被依法训诫。王某辩称:我是为了孩子好,她必须听我的。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规划有绝对决定权
②王某的行为侵犯小敏的人格权和人身自由权
③对王某的训诫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
④父母不得采用不当方式对子女履行教育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海南省某县两名初一男生,驾乘摩托车尾随一名幼童,并故意轰油门围着幼童绕圈吓唬幼童,使幼童收到严重惊吓,后来在路人的阻止下才驾车离去。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两名男生家长应加强教育,约束和引导孩子遵守法律法规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这两名男生不应承担责任
③两名男生的家长应履行好监护职责,只需对孩子的行为进行惩戒
④造成幼童身心受损害,两名男生的监护人将承担相应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某中学初一学生小明搞恶作剧拿开同学思思的椅子,致其后脑磕到椅子后躺地不起。送医后,思思被诊断为颅脑外伤、功能性神经障碍,以及视神经挫伤。法院判决小明的父母赔偿医疗费10万余元。该案例中( )
A.小明无须承担侵权责任,因为小明还不属于民事主体
B.小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监护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C.小明拿开椅子是过失行为,因此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D.小明父母没履行对未成年人小明进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
4.孙某(女)与宋某(男)婚后生育一女,由于家庭矛盾两人离婚,法院判决孩子跟随孙某生活。几个月后,宋某偷偷将尚在哺乳期内的孩子抱走带回老家,且不让孙某探望孩子。本案中( )
①宋某偷偷抱走孩子是正当承担监护职责的行为
②父母对子女的监护职责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③父母应按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
④宋某有探望权利,可采取任何方式行使该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5.随着我国老龄化人口比重不断增加,高龄、空巢、独居等老年人面临着各种不可预测的风险,老年人的监护问题日益凸显,意定监护需求不断增加。下列理解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是尊重被监护人自主决定权的体现
②子女作为继承人不能担任父母的意定监护人
③成年意定监护协议可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订立
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有利于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025年3月,15岁中学生小林在体育课自由活动期间,被同学小王(16岁)故意撞倒受伤。经调查:体育老师课前已强调“禁止追逐打闹”并示范安全动作,但课堂管理存在疏漏;小王因与小林素有矛盾,此次系故意冲撞。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下列责任认定正确的是( )
①小王故意冲撞行为属于侵权行为,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②学校即使尽到管理职责,仍需要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③小王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④若小王监护人能证明已尽监护职责,可免除赔偿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原告张小某(6周岁)购买了被告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小轮车课程。随后,在张小某第一次骑车时,由于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严重失职、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张小某在坡道上摔倒受伤构成人体损伤十级残疾。现要求被告某体育发展有限公司赔偿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
被告辩称:原告张小某并非在培训过程中受伤,而是在休息时间受伤,且系因张小某母亲为给张小某拍摄视频、擅自引导张小某自行骑行导致摔倒受伤,故仅同意按照公平责任承担50%的责任。
根据事发现场视频显示,张小某家长为拍照留念引导原告骑行时,被告工作人员始终叉腰站在张小某骑行的车道旁,未采取安全防护行为。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法院会如何判决并说明理由。
02 薪火相传有继承
8.李某的父母早年离世,其妻子也已去世。因一双儿女不在身边,李某和自己的妹妹一家一起生活。2025年3月,李某去世,其留有的自书遗嘱载明,名下存款由自己的妹妹继承,自己的儿女不继承。但李某生前还有一套房产未明确分配。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的妹妹取得李某名下存款属于遗赠
②李某的个人房产应该按照法定继承进行分配
③李某的妹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李某遗产
④若李某的子女放弃继承权,则李某的妹妹可继承李某房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9.2014年,林某与杜某离婚,儿子小林未成年,与其母亲杜某一起生活。2015年,林某与赵某结婚时,赵某有一子赵甲(已参加工作且独立生活)、一女赵乙(读初一),婚后赵乙和他们一起生活。2025年,赵某因病去世。由此可以判断( )
①小林成年后不用赡养林某
②赵乙成年后应当赡养林某
③杜某仍是林某的法定继承人
④赵甲对林某无法定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0.丧偶的李大爷育有两子李甲和李乙。李甲两年前因病去世,其妻王某在李甲去世后一直悉心照料患病的李大爷直至其病故。李乙游手好闲、嗜赌成性,7年前以“外出打工”为名离家出走,从未履行赡养义务。李大爷去世时留下个人财产90万元存款及一套房产。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无权继承李大爷的遗产
②李乙因未尽赡养义务丧失继承权
③王某可作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继承
④李乙在分配遗产时应当少分或不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1.老陈是孤寡老人,邻居小何常来看望和照料。老陈对小何非常信任,后经协商,双方公证签订了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将来老陈生活不能自理时,由小何来照管。同时,老陈亲笔书写遗嘱,指定将来自己去世后,名下的房产赠予小何。对本案理解正确的是( )
①老陈书写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在场才有效
②该意定监护协议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
③若遗嘱有效,小何可以在老陈离世后合法继承其名下房产
④小何在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后并不需要立刻履行监护的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2.孤寡老人老刘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与村委会签订协议,约定由村委会负责老刘生养死葬的义务,老刘死后,村委会享有受遗赠的权利。该案例中,村委会能获得老刘遗产的依据( )
①双方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有效
②村委会对老刘履行了扶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
④村委会对老刘履行了赡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3.张某(男)和刘某(女)结婚多年无生育,依法领养一女张甲,次年刘某怀孕生下儿子张乙。后二人带着张乙外出打工,将张甲留在老家与奶奶共同生活。后来夫妻二人首付50万,贷款10万购买一套商品房,登记在刘某名下。不久后张某和刘某发生意外,张某去世,刘某重度残疾,留下房产和10万贷款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养女张甲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继承权
②张甲若放弃继承遗产,则可以不履行赡养刘某的义务
③张乙可继承房产的1/8,也要承担同样的债务清偿责任
④刘某可以在获得房产5/8的基础上,予以照顾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14.李某的父母在李某3岁时离婚,李某由母亲抚养。李某23岁时,父亲李甲病故并留下一套房产。此时李某父亲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只有李某一人。李甲生前轻度中风,生前经常由其弟弟李乙照顾,为感谢李乙照顾李甲,李某在有收入后经常对李乙经济资助直至李甲病故。李甲生前留下了一份写明由李乙继承其房产但要其承担生养死葬义务的代书遗嘱。在此案例中( )
①李某虽然未直接照顾父亲,但是仍有继承权
②李乙如果获得李甲房产,其继承方式为遗赠
③若代书遗嘱无效,李某可按照法律规定继承
④李乙承担生养死葬义务,可凭遗嘱法定继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1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丧偶的75岁张老汉因独居生活不便,与邻居李女士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李女士负责张老汉的日常照料、医疗护理及丧葬事宜,张老汉去世后,其名下唯一房产(价值200万元)归李女士所有。协议签订后,李女士长期履行了主要扶养义务。张老汉的儿子早逝,儿媳王女士在丈夫去世后,仍坚持每周探望张老汉,并在张老汉2024年确诊癌症晚期期间,承担了全部住院陪护、医疗费用(自费部分30万元)及临终关怀责任。2025年,张老汉在ICU抢救期间,在王女士和护士赵某的见证下立下口头遗嘱:“将其房产和50万元存款留给儿媳王女士。”三日后张老汉去世。
材料中儿媳王女士能否继承张老汉的房产和50万元存款?请说明理由。
1.赵某与王某离婚后,赵某依法院判决准时将孩子交予王某探望,但王某将孩子扣留、藏匿,拒不依约准时将孩子交还赵某。赵某向法院申请帮其找回孩子。各方采取多种措施,释法说理,反复规劝,王某才将孩子交还。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应依法终止王某对孩子的探望
②赵某对王某的探望权利没有协助的义务
③虽然王某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探望约定,但仍有探望孩子的权利
④探望权是为保障孩子权益设立的,双方应共同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王女士在居委会的见证下与李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李某作为王女士的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同时,王女士又与侄女张某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张某负责王女士的生养死葬,王女士去世后其名下房产归张某所有。下列对这两种协议的理解正确的是( )
①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李某即需履行协议中约定的监护职责
②意定监护协议可以与近亲属以外的个人或组织以书面形式确定
③遗赠扶养协议在遗产分配上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④张某在履行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的义务后有权继承王女士的遗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3.下面是市民秦女士通过“12348免费法律咨询热线”反映的内容:
我是一名某民营上市公司的高管,资产丰厚,现年50多岁,未婚。随着年纪越来越大,我开始有些担心未来自己身体不好或者年岁大了因无人赡养而得不到照顾,最近我与近亲属乙商量并征得其同意后,签订了一份意定监护协议,约定在我丧失自理能力时由乙担任自己的监护人。这个意定监护协议,可行吗?
假如你是该热线的接线员,下列给秦女士的答复中,正确的是( )
①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②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以书面形式确定监护人
③最好选择与老年人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④意定监护协议签订后,监护人应当立即履行监护职责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王某、汪某共生育王甲,王乙、王丙三名子女。王某去世时遗留国画一幅,未落款。王某生前未订立遗嘱。此后不久,汪某去世。汪某生前曾自书遗嘱指定上述国画王甲所有。王某、汪某的父母均早于两人去世。汪某去世后,王甲要求按照汪某的遗嘱继承相应遗产未果,故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规定,本案中( )
①王某创作的国画无落款,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②遗嘱指定归王甲的画作可能涉及画作所有权及著作财产权
③汪某在其遗嘱中处分了王某的画作,遗嘱内容部分无效
④王某遗留的个人画作应当由其三名子女按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戴某因生活无法自理,与黄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黄某负责其生活起居及丧葬事宜,待死后其名下房屋归黄某所有。黄某履约直至戴某离世,在主张权利时,戴某儿子庞某拒绝协助黄某办理房屋变更登记,黄某诉至法院。据此可判定( )
①《协议书》属于遗赠扶养协议,黄某履约有权取得房产
②庞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通过法定继承获得房产
③若法院判决房产归黄某所有,所有权可不经登记而生效
④黄某对戴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独居老人李某生活难以自理,在居委会的协调下,李某、儿子杨某(定居国外)与邻居乔某签订协议:约定李某的养老金由乔某保管;李某的生养死葬由乔某负责,待李某去世,剩余养老金归乔某。之后李某提出支取3000元,被乔某拒绝。该事件中( )
①依据协议,乔某为李某的成年意定监护人
②乔某拒绝李某取款,侵犯了李某的所有权
③杨某未尽到赡养义务,丧失对养老金的继承权
④若乔某尽到扶养义务,就有权获得李某剩余养老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7.李大爷妻子早逝,与年迈无经济来源的母亲生活,儿子李甲大学毕业后留外地工作,很少回家。2024年12月李大爷病重,侄子李乙尽心照料。李大爷在三位无利害关系的村干部现场见证下,设立口头遗嘱,明确表示死后将其名下的房产赠与李乙。此后李大爷没有立新的遗嘱。2025年4月李大爷过世,留一套房和20万元存款。此案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乙获得李大爷的房产不属于遗嘱继承
②李大爷的母亲在继承其遗产时应适当予以照顾
③李大爷的口头遗嘱因李甲并未在场见证而无效
④李甲因未对父亲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而丧失继承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8.李某因病长期卧床,需要人陪护,其子吴某不顾不理。李某随后与前夫陈某签订协议书,约定由陈某作为扶养人,负责其生养死葬,待李某去世后,将其名下有独立产权的房屋赠与陈某。陈某依约履行义务直至李某离世,依据协议书主张权利时,遭到吴某拒绝。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①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扶养人受遗赠的权利,陈某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
②儿子吴某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因不尽扶养义务而丧失对房屋的继承权
③陈某不是李某的法定继承人,两人的约定在性质上属于遗赠扶养协议
④两人约定无效,李某有独立产权的房屋应按法定继承由其子吴某继承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刘某离异后不久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24小时照料其10年,承担主要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女儿安安因为年龄小的原因,没能照料,由前妻抚养。刘某去世时,刚大学毕业的女儿安安支付了丧葬费和墓地相关费用。安安以自己是唯一第一顺位继承人身份起诉要求继承刘某的全部房产及存款,四位姑姑则认为安安未尽赡养义务应剥夺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安安和四位姑姑的诉求进行评析。
10.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在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某高二年级学生在学习了民法典后,围绕以下几个案例进行了探讨:
案例一 小张3岁时,父母离婚并分别再婚。之后,他们对小张不管不顾,小张完全是在奶奶抚养下长大的。因此,成年后,小张表示以后是不会赡养父母的。 案例二 小王的父亲在去世前,支走了小王的妈妈和姐姐,在小王的奶奶、爷爷面前录下录音遗嘱,要把全部财产留给小王。小王的妈妈和姐姐知道后,对此表示反对。 案例三 小李刚满8岁的儿子在游乐场玩耍时,不小心把另外一个小朋友撞倒了,导致其骨折住院。该小朋友家长要求小李赔偿。小李却说,他不应对此负责。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在上述案例中任选两个案例予以评析。
2025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5·北京·高考真题)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2.(2025·河南·高考真题)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5·广东·高考真题)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000 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
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
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二、非选择题
4.(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
材料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应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
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
5.(2025·河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一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体系建设全过程。”今天的中国,聚民智立善法,汇民意解难题,制定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推动解决残疾人、老年人急难愁盼问题;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简化办事流程,提高服务效能和水平;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提供精准、便捷、优质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服务;……持续推动法治进程,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升。
材料二 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
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
(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谈谈如何理解法治让生活更美好。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
6.(2025·浙江·高考真题)田某(女,80岁)将其居住的房屋登记于女儿李某名下。李某为上班通勤便利欲购买新房。经人介绍,李某拟购买邓某房屋并签订购房合同。合同签订后,李某着手出售其名下房屋,但遭到田某反对。田某在旧宅居住大半生,且认为此地就医便利,因此希望在此终老,不愿搬离。因协商未果,李某以房屋所有权人身份向东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田某不得妨碍其出卖旧宅,法院判决驳回李某的诉讼请求。由于无法筹集资金,李某通知邓某,要求解除合同,退回已付定金。邓某不愿退回定金,向西城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解除合同和支付违约金。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从老年人权益保障的角度,分析说明东城法院判决驳回李某诉讼请求的原因。
(2)如果你是西城法院法官,应该如何看待邓某的诉讼请求?请说明理由。
2024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4·重庆·高考真题)老李丧偶后,独自抚养子女成人。子女大学毕业后赴外地工作定居。由于担心老无所依,老李与同小区居住的侄子李某订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约定由李某担任自己的意定监护人。关于该协议,说法正确的是( )
①既然订立了该协议,李某就应该对老李履行赡养义务
②李某履行该协议时,应最大程度尊重老李的真实意愿
③尽管订立了该协议,子女还是应尽可能常回家探望父亲
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该协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2.(2024·甘肃·高考真题)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2024·安徽·高考真题)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4·福建·高考真题)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5.(2024·浙江·高考真题)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并说明理由。
(2)指出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
6.(2024·湖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上述情境分别予以评析。
2023年高考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
1.(2023·福建·高考真题)某日,韦某不慎坠河,陈某跳河施救。韦某获救,但陈某不幸溺亡。陈某家属因陈某死亡的赔偿等问题将韦某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韦某给予陈某家属适当补偿。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韦某没有过错,应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
②该判决贯彻民法典倡导的公平、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
③陈某的行为属于见义勇为,而韦某是该行为的受益人
④陈某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都应依法获得补偿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3·江苏·高考真题)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 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 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3.(2023·湖南·高考真题)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4.(2023·浙江·高考真题)张某和李某系夫妻,育有二子(张甲和张乙)一女(张丙),张某、李某与张甲(残疾且失业)共同生活,2023年1月5日,张某过世,家人准备继承其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因张某未立遗嘱,李某可对法定继承的顺序和份额做出安排
②无论张某订立遗嘱还是遗赠,应当为张甲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③若对遗产分割有异议,张乙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④若不满自己遗产份额,张丙可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二、非选择题
5.(2023·云南吉林·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1.2025年3月,作家贾某突发心脏病去世,生前未立遗嘱,留有多笔文章酬金与一篇未发表的小说《家乡》。贾某无子女、无配偶,父母、祖父母均已离世,其姐贾琳于2020年去世,育有一女小琳,其弟贾勇近年来时常过来照顾贾某,亦为贾某操办了丧葬等事宜。由此可知( )
①2076年后任何人都可修改贾某文章
②贾勇可继承贾某《家乡》的发表权
③因贾琳过世,小琳可代其继承遗产
④贾勇因尽更多扶养义务可多分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祖国的未来属于下一代。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关系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等应汇聚起保护未成年人的强大合力,更好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情境1 妈妈:“我们的孩子才5岁,教育孩子不能只是我一个人,你也有义务。” 爸爸:“我工作那么忙,哪有时间?”
情境2 “今年是我7岁生日,我把自己存的500元零花钱充值到了游戏账户。”
情境3 “我才初中毕业,刚满15岁,今天的快递实在是送不完了。” “今天下班前必须送完,你还得在这儿干两年呢!”
对上述情境说法正确的是( )
①“爸爸”因“工作忙”不能教育孩子适用不可抗力,可以理解和支持
②7岁孩子的充值行为无效,其法定代理人可以要求平台退款
③15岁初中毕业生属于限制民事权利人,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
④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3.陈爷爷一生未婚、未生育子女,父母早已过世,亦无兄弟姐妹,于2025年3月与多年好友孙某签订《意定监护协议》,约定若陈爷爷未来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由孙某担任其监护人并管理财产。结合材料,有关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理解正确的是( )
①只有监护人履行了对陈爷爷生养死葬的义务,才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只有陈爷爷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才能签订意定监护协议书
③只有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个人或组织,才能成为陈爷爷的监护人
④只有签订书面形式的意定监护协议书,才能有效保护陈爷爷的权利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是全社会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中,有许多聚焦老年人现实困难,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内容和举措,力争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老有所安。据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选择信任的人作为自己的监护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②老年人若有退休金待遇,就无权要求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履行应尽赡养义务
③可以选择法定继承人之外的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由其承担扶养自己的义务
④采用自书遗嘱的方式便能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处分个人财产,保障财产安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5.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5春节期间,10岁的小李在农村老家的院坝中燃放从正规商店购买且符合标准的烟花,烟花打中了邻居李甲面部,导致李甲左眼受伤。后经鉴定,李甲左眼视力损害属于盲目四级,伤残等级为八级。李甲和小李的监护人协商赔偿事宜,但小李的监护人母亲王某和继父李某以小李是小孩子且不是故意的为由,拒绝赔偿。李甲诉至法院,以小李侵犯了自己的健康权并要求其监护人王某和李某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五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监护人承担侵权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并在判决中明确,赔偿费用可以先从被监护人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由监护人支付。
请结合材料和《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李甲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支持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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