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专题2家庭与婚姻课件(共4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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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专题2家庭与婚姻课件(共43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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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3张PPT)
专题二 家庭与婚姻
明确目标 学有指向
(一)对于“家庭与婚姻”,课程标准提出以下内容要求
熟知课程标准要求,领会高考的考试方向:
课程标准对考点的内容要求及考点需要把握的知识要求
2.1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2.2 理解婚姻法律关系,阐释正确的婚姻家庭观念。
(二)本单元考点知识问题化
运用问题链,回忆知识,夯实基础:
1.父母对子女和子女对父母的义务有哪些 如何理解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2.获得遗产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 二者有什么区别
3.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4.结婚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需要哪些程序
5.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分别包括哪些方面
把握逻辑 形成体系
知识卡片 助力内化
知识点
运用知识卡片,完善知识体系,形成对知识的整体性认知。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一)作为父母,对子女的义务(对子女来说,则是权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保护的义务。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教育的义务,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3)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小贴士:父母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小贴士:区分抚养和扶养、扶助
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抚养是指长辈亲属对晚辈亲属的抚育教养,其存在的基础是血亲关系。
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同辈之间在物质和生活上的互相帮助而结成的相互权利义务关系。
扶助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适用于晚辈对长辈。
(二)作为子女:敬老是义务
1.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1)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2)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
小贴士:父母与子女的义务
项目 义务 要求

母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义务 父母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女 赡养义务 ①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②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③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2.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含义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要求 对监护人来说: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对监护人的选择来说: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故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
必要性
(问题及解决) 随着年龄增长,活动能力减弱,老年人容易与社会生活脱节,导致判断力下降
重要性
(意义)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3.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
遗弃、家庭暴力、虐待
遗弃 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家庭
暴力 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虐待 继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继承关系
1.家庭中的继承关系
家庭中的继承关系
含义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
关系 被继承人
与遗产  ①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②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继承人与
继承权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家庭中的继承关系
权利和义务  ①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②债务清偿责任: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家庭中的继承关系
取得
根据 法定
继承 含义 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特点 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
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原则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家庭中的继承关系
取得
根据 遗嘱
继承 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依据 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
形式 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意义 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关系 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2.遗赠与遗赠抚养协议
(1)遗赠:通过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接受遗产。
(2)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在于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小贴士:继承关系中的债务问题
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知识点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家庭婚姻关系
(一)结婚
1.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是婚姻制度的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民法典还规定了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等基本原则。
2.结婚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结婚登记程序
(1)申请: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审查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齐全,当事人是否具备法律规定的结婚条件。
(3)登记:符合结婚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二)离婚
1.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1)凡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3)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2.离婚的程序
(1)离婚自由的条件: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2)协议离婚。
①当事人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协议。申请离婚登记后三十日届满,当事人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②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3)裁判离婚(由人民法院管辖和处理的离婚纠纷)。
①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②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且调解无效的,人民法院应当判决离婚。
③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当事人违反告知另行登记结婚的,构成重婚。
(三)夫妻关系:地位平等
1.平等的人身关系
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
2.平等的财产关系
项目 范围 处理原则
夫妻
共有
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个人
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个人处理权
注意: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③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④“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走进经典 熟知考情
1
解析
(2024湖北卷)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在中国,宠物不能继承遗产。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2
解析
(2024山东卷)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只归一方的,不属于共同财产。材料中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遗产的权利,②排除。小陈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葛某享有此住房的抵押权,能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但公司设备并没有进行抵押,葛某对公司设备无抵押权,不能优先受偿,更不能对设备予以占有,③排除。
3
解析
(2024甘肃卷)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4
(2024山东卷)甲公司发布的新款榨汁机广告称:任何在公司网站下单者若证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更便宜,均“全额退差价”。白某下单后发现乙公司同类榨汁机的售价要便宜50元,甲公司仅赠白某50元优惠券。白某在社交账号发帖“@”甲公司,称“受骗了”并配榨汁机照片。白某的数十万粉丝以为该产品有质量问题,到处转发,导致甲公司口碑大跌。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 
②无论甲公司在白某的订单中是否承诺过全额退差价,其行为都不构成违约 
③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仍可能构成侵权
④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荣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
A
解析:甲公司的广告称“全额退差价”,但对于白某仅赠送50元优惠券并未兑现承诺,欺骗、误导消费者,这是实施了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①正确。甲公司的广告承诺全额退差价但并未兑现,其行为构成违约,②排除。即使白某发帖意在表达对“全额退差价”广告的真实感受,但其感受如果脱离事实,未能真实反映情况,造成甲公司的权益受损,则有可能构成侵权,③正确。甲公司产品未涉及质量问题,白某粉丝未尽合理核实义务即诋毁甲公司产品,侵犯了甲公司的名誉权,而不是荣誉权,④排除。
5
解析
(2023湖南卷)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下列漫画描述的情境符合民法典规范的是(  )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份额时,一般应当均等,②错误。民法典中都有关于父子之间有抚养关系、赡养关系和继承关系的规定,没有“断绝父子关系”的规定,所谓的断绝父子关系在法律上没有法律效力,断绝父子关系有违公序良俗原则,小李有义务照顾赡养老李,③错误。
6
解析
(2023江苏卷)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D
解析: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D符合题意。
7
解析
(2022浙江卷)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2022年3月,张某发表小说作品获稿酬5万元,王某获得其父母赠与小车一辆。关于财产的归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B.H市房产归张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
C.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
D.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小车归王某所有
D
解析:“2021年5月,张某与王某结婚”“2019年1月,张某在H市购买一处房产”,因此,H市的房产是婚前张某所购财产,应归张某所有;“2021年9月,王某在N市购买一处房产”,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应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H市和N市房产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说法错误,A不符合题意。N市房产是婚后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不动产归共同所有”,因此,应归张某、王某所有,“N市房产归王某所有”说法错误,B排除。按双方约定,“取得的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稿酬5万元和小车归张某、王某共同所有”错误,C排除。稿酬5万元归张某所有,王某获得的父母赠与的小车归王某所有,D正确。
8
(2022浙江卷)钱某与妻子周某离婚,女儿小钱被判给周某。钱某后来与刘某再婚,刘某有一在外地独立生活的成年儿子小刘。钱某年迈去世,留下一处房产和数十万存款,未立遗嘱。可以继承钱某遗产的有(  )
①妻子刘某 ②前妻周某 ③女儿小钱 ④继子小刘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钱某的前妻不属于法定继承人,②不符合题意。继子小刘已经成年,与钱某没有扶养关系,所以不能继承遗产,④不符合题意。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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