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专题1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共13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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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届高考思想政治一轮复习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专题1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共136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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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36张PPT)
专题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
明确目标 学有指向
(一)对于“民事权利与义务”,课程标准提出以下内容要求
熟知课程标准要求,领会高考的考试方向:
课程标准对考点的内容要求 考点需要把握的知识要求
1.1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我国公民享有的民事权利、侵权责任、维权途径。
3.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4.物权的主要类型。
5.签订合同的程序、合同的价值、主要内容、违约责任。
1.2 列举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主要类型,懂得维护物权的途径。
1.3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1.4 理解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二)本单元考点知识问题化
运用问题链,回忆知识,夯实基础:
考点1.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是什么 它包含哪些要素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哪些类型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指的是什么 所有权关系、债权关系、知识产权关系、人身关系的客体各是什么
考点2.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如何理解这些基本原则
考点3.人身权利:
如何理解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权利的范围包括哪些 生命权、健康权、人身权的区别是什么 姓名权的含义是什么 法律对姓名权保护的规定是什么 侵犯姓名权的主要行为表现有哪些 名誉权和荣誉权的区别是什么 侵权行为的表现有哪些 法律对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规定是什么
考点4.财产权:
宪法和法律规定保护的财产范围有哪些 财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动产和不动产的所有权取得方式各自是什么 他物权分为哪两类,分别包括哪些 什么是知识产权,范围主要有哪些 著作权中的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主要包括哪些 法律对著作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专利权主要有哪几种 这些专利权保护期是如何规定的 法律是如何保护专利权的 我国法律是怎样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
考点5.合同关系:
什么是合同 订立合同的要求和意义有哪些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包括哪些 合同订立是否意味着合同生效 合同有效需要哪些条件 合同的履行需要遵循哪些原则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什么 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要求是什么 法律规定了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什么是不可抗力 现实生活中有哪些主要表现
考点6.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哪些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权利的诉讼时效是如何规定的 什么是过错侵权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时应该注意什么权利界限 法律对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是如何规定的 如何妥善处理好相邻关系
把握逻辑 形成体系
知识体系构建方式一:
知识体系构建方式二:
知识卡片 助力内化
运用知识卡片,完善知识体系,形成对知识的整体性认知。
第一课、第二课、第四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思考问题的一般逻辑:
(1)权利: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财产权——物权(所有权——动产和不动产;其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债权、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权利。
(2)侵权:
案件中(材料中)×××行为侵犯了×××。(或者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也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3)侵权责任: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材料中的×××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根据不同情况)
(4)维权途径:
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解决纠纷的方式。
如果材料中有法院判决——人民法院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体现了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正确解决纠纷,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了社会和谐。
知识点

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小贴士:注意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类型
民事法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法律资格。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按照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来源的未成年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并独立对民事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负责。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一般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有一定的辨认识别能力,法律应当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两类:一类是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送;另一类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例如购买学习用品等。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2.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典确立了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
小贴士:区分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知识点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利的范围
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人身权利 民法典规定
法律保障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人身权利 民法典规定
法律保障 法律禁止
名誉权、
荣誉权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法律保护自然人的隐私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小贴士:区分身体权、健康权和生命权
生命权主要保护的是自然人生命的延续,核心点在“命”;健康权主要保护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正常,核心点在“健”;身体权主要保护身体组织的完整性,核心点在“全”“没有导致缺失”。
同时注意,侵害自然人的身体但是未侵害其组织和功能正常,侵害的是自然人的身体权,而不是健康权。如甲未经乙同意,突然将乙的头发剪断,此时乙的身体组织和功能正常并未受到侵害,但是甲侵害了乙对自身身体组织保持完整的权利,侵害了乙的身体权。
同时还要注意,身体包括头颈、躯干、四肢、器官以及毛发指甲等各种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等。对于固定于身体成为身体组成部分、与其他组成部分结合在一起发挥功能,而不能自由卸取的人工附加部分的侵害,如假肢、义齿、义眼、心脏起搏器等,也可以认定为侵害身体权。
小贴士:区分名誉权与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传播了虚假的事实、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构成名誉权侵权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
荣誉是指特定民事主体在社会生产、社会活动中有突出表现或者突出贡献,政府、单位、团体等组织所给予的积极、肯定性的正式评价。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获得的荣誉称号应当记载而没有记载的,民事主体可以申请记载;获得的荣誉称号记载错误的,民事主体可以请求更正。
知识点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一)财产制度
1.财产权范围
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益的权利。我国宪法和法律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2.财产制度
财产制度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法律规定财产权,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展生产力,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二)物权
1.保护的基本原则
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所有权
项目 内容
定义 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分类 分类标准 根据主体的不同
分类 国家所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
方式 动产 按交付的方式取得所有权。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不动产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注意:共有财产——在生活中,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形成财产共有关系
小贴士:理解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占有:就是对于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拥有个物的一般前提就是占有,这是财产所有者直接行使所有权的表现。
使用:是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收益:是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的经济效益。
处分: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
小贴士:动产物权变动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小贴士:善意取得
善意取得是指受让人以财产所有权转移为目的,善意、对价受让且占有该财产,即使出让人无转移所有权的权利,受让人仍取得其所有权。善意物权既可适用于动产,也可适用于不动产。
善意取得的条件:第一,受让人是善意的,不知出让人是无处分权人。第二,受让人支付了合理的价款。第三,受让人已经完成了取得物权的公示,即转让的财产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三项条件必须同时具备,否则不构成善意取得。
3.他物权
项目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定义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
内容 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目的 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 担保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交换价值
注意: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2)抵押与质押的区别:
①定义不同: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②是否转移担保财产的占有:抵押不转移财产的占有,质押转移财产的占有。
③标的物不同:抵押财产是指被设置了抵押权的不动产、动产或者权利,主要是不动产,也包括特定的动产,以及建筑用地使用权、土地经营权等物权。质押财产是指合法拥有的并且依法可以转让的动产。
小贴士:优先受偿
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三)尊重知识产权
1.保护创作——著作权
(1)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作品、发明创造等智力成果或者商标、地理标志等工商业标记享有的专有性权利,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保护知识产权是促进创新发展的重要法律机制。
(2)著作权的含义和内容。
含义:指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
内容:①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②著作财产权:作者对其作品的自行使用和被他人使用而享有的以物质利益为内容的权利,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
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①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4)保护期届满:该作品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2.激励创新——专利权
(1)专利权的含义: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2)专利权的取得: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完成发明创造后,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条件的,则颁发专利证书,授予专利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3)专利权的种类及保护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的专利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种类 涉及内容 法律保护期
发明专利 技术创新 20年
实用新型专利 技术创新 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产品设计的美观效果 15年
(4)申请和保护专利的意义。
①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否则构成侵权。
②专利权是维护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利益、激励科技创新的重要手段。
3.点石成金——商标权
(1)商标。
商标是经营者用来将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相区别的标志。商标表现为文字、图案等形式,体现的是经营者在商品或者服务上的信誉。经营者信誉良好,其商标往往具有巨大的价值。
(2)注册商标。
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不能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只有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经营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并获得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在核定使用的商品或者商品包装上标明“注册商标”字样或者“ ”符号。
商标注册的条件:①允许注册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②禁止作为商标使用并不得注册的情形: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
商标注册人享有的权利 侵权规定 商标保护期限
注册商标
专用权 1.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
2.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注册人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也是10年,续展次数不受限制
对比分析:
项目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含义 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分为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 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
保护对象 作品型:文学、口述、音乐、喜剧、美术、建筑、摄影、视听等作品 技术型: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适用于工业应用) 商品或服务标识:商标
项目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具体规定 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他人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 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
取得方式 一般不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 需要办理手续
项目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保护期限 ①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②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③著作财产权为作品发表后50年,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法律不再保护 发明专利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为10年,外观设计专利为15年 10年。期满可以申请续展,续展次数不受限制,每次10年
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包括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小贴士: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停止
侵害 停止侵害是指被侵权人对于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正在进行的或继续之中的侵权行为有权请求法院予以终止,它可以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只要这种违法行为正在进行之中或在延续的情形下
排除
妨碍 排除妨碍是由侵权人解除因其行为引起的妨碍他人正常行使权利和实现利益的客观事实状态,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消除
危险 危险是对将来的、有造成侵权损害后果可能的事实和状态而言的,处在此种状态中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法院要求侵权人予以消除

返还
财产 返还财产是侵权人将其非法占有的或管理的财产转移给被侵权人。一般而言,有权请求返还财产的是财产的所有人;同时该财产必须还存在,如果不复存在,只得赔偿损失或承担其他责任;如果侵权人将该财产转让给第三人的,还要看第三人在受让财产时是否符合财产取得的条件,如果符合,为第三人利益及整个交易安全考虑,也不得请求返还财产
恢复
原状 恢复原状主要适用于财产损害的场合,它是请求侵权人恢复到物原来的状态。请求恢复原状需具有两个条件:一是可能性,即被损害的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可能;二是必要性,即该物有恢复到原状的必要

赔偿
损失 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它不仅适用于侵害财产权益的场合,也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损失的范围不仅包括积极损失还包括消极损失,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赔礼
道歉 赔礼道歉是侵权人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它主要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形
消除
影响、
恢复
名誉 消除影响是指侵权人在不良影响所及的范围内消除对被侵权人的不利后果;恢复名誉是指侵权人在其造成损害所及的范围内恢复被侵权人的名誉与其未曾受损的状态。它们通常只适用于侵害人身权益的情况
(二)注意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三)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过错责任(一般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小贴士: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③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④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⑤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3.无过错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责任)。
小贴士:常见无过错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点

行使权利要注意界限
1.行使权利要注意界限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2.对于人身权设定了界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这些行为是保障消费者批评监督权所必需的。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3.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方面
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法理依据:
原则: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相邻关系处理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
界限: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也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不得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因此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的同时,应考虑到相邻方的利益,为相邻权利人提供必要的便利;尽量避免对相邻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2)法院判决:
法院根据民法典第XXX规定(材料相关资料),(使用材料给的法律条文),因此做出XXX判决。
法院公平公正司法,体现了民法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原则,正确解决纠纷,保障相邻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构建和谐邻里关系,推动了社会秩序的稳定,促进了文明社会与和谐社会的建设。
知识点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合同的含义及特点
1.合同的含义: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合同的特点: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
知识点

订立合同的自愿原则
(1)可以满足市场交易者的特定需求,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2)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3)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知识点

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
项目 要约 承诺
含义 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要求 为了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稳定的交易秩序,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①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②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主体 在一项要约中,发出要约的一方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为受要约人
知识点

合同的生效
订立合同并不当然意味着合同的生效。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如果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仍然可能导致合同全部或者部分无效。如果合同的主体不适格或者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也会使得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知识点

合同的形式
项目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所形成的合同 以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适用
范围 可以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 适用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履行期限较长的或重要的合同
优点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签订书面合同有助于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书面合同还可以作为仲裁机构、司法机关仲裁、调解、处理合同纠纷的证据
缺点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 订立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稍复杂
知识点

合同的履行
1.合同履行的含义: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2.合同履行的原则
(1)全面履行(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者适当履行原则):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要求,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2)诚信履行: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及保密等义务。
(3)协作履行: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3.合同履行的要求
(1)履行合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2)合同内容:就是合同的条款。
①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②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知识点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知识点

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①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免责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走进经典 熟知考情
1
解析
考向一 民事权利与义务、侵权责任与维权途径、民事权利与义务、民法原则
(2024江苏卷)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解析: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反之,则视为要约邀请,A排除。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无过错侵权责任,而不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排除。
2
解析
(2024甘肃卷)加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有助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与创新。下列行为合法的是(  )
①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 ②某中华老字号产品为防止配方泄密,未申请专利,以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③赵医生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直接改编并以原作者名义出版 ④刘经理对汉简感兴趣,购买了简牍博物馆的文创产品复制并在网上售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美术学院张老师用非遗传承人的刻葫芦作品讲解刻法,并将其复制出来,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①符合题意。②属于合法的方式保护知识产权,正确。认为已故某中医专家的著作有误,要征得继承人的同意才能进行出版,不能直接进行出版,③错误。刘经理复制博物馆文创产品并在网上售卖属于侵权行为,④排除。
3
(2024北京卷)一座理想的儿童友好城市应该是什么样的 如图展示了北京市儿童友好城市的“五个友好”。
关于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下列观点正确的是(  )
①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属于特权,但并未违反平等原则 
②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强化了城市的基层自治 
③儿童参与社会公共事务的讨论,有助于“政策友好”“空间友好”等目标的实现 
④落实“五个友好”,维护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需要各方形成合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
D
解析:针对儿童群体的特殊优待和保护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未违反平等原则,这是正确的,但是“属于特权”说法错误,排除①。开通“通学公交线”体现了“服务友好”,但与城市的基层自治无关,排除②。
4
解析
(2024湖南卷)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5
解析
(2024吉林卷)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材料中甲和丙公司涉及的是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①正确。材料中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因其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的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④正确。
6
解析
(2024湖北卷)张某喜添二孩,同事陈某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某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某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某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某,陈某感觉很受伤。下列正确的是(  )
①陈某送张某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某请陈某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某有权要求张某赔礼道歉 
④陈某无权要求张某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请人喝酒属于民法规定中的好意施惠关系,又被称之为情谊关系,属于并不能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合同关系的约定或承诺,张某请陈某喝酒不是合同关系,②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范畴,在违约合同中,可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不包括赔礼道歉。我们觉得需要道歉,只是道德层面的理解,③排除。
7
解析
(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D
解析: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不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说法错误,A排除。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而不是享有商标权,“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说法错误,B排除。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支付后才有所有权,C错误。
8
解析
(2023辽宁卷)某村成立合作社,发展“采茶+茶艺”的文旅融合模式,村民积极响应。张爷爷以承包地的经营权入股合作社,用作采茶园。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文旅融合模式拓宽了村民的收入渠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爷爷对其承包地享有抵押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 
②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享有用益物权 
③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④张爷爷与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土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张爷爷对其承包地和宅基地享有使用权,没有土地所有权,“对其宅基地享有所有权”说法错误,①排除。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房屋出租不属于用益物权,而是属于债权,合作社对张爷爷的房屋可以占有、使用,而不享有用益物权,②错误。张爷爷与合作社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③正确。“他还把宅基地上的房屋租给合作社,用于经营茶楼,租期5年”,说明张爷爷与合作社存在民事法律关系,二者法律地位平等,均享有民事权利能力,④正确。
9
解析
(2023湖北卷)高某自小很有画画的天赋,三岁时画了一幅《我爱妈妈》的画送给妈妈。50年后,妈妈将这幅珍藏的画给了高某,已成为画家的高某大受震撼,不久将此画在个人画展中展出。关于这幅画的著作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某不再享有著作权 
②画作公开展出后,高某才享有著作权
③高某对画作享有完整的著作权 
④高某死后50年,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这幅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限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画作完成已经超过50年,高某不再享有著作权”表述不正确,①错误。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以登记、发表、核准、申请而享有著作权,②错误。
10
解析
(2023海南卷)老赵做生意急需资金,遂向某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为降低债权风险,金融机构可以(  )
①要求老赵用其房屋抵押,抵押期间不影响继续居住 
②要求老赵用其汽车抵押,并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 
③接受老赵以外的第三人用其财产作为金融机构债权担保 
④可在老赵没有按照约定还款时,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把汽车交付给金融机构保管这属于质押,“老赵用其汽车抵押”说法错误,②排除。抵押没有进行转移财产的占有,债权人是不能直接处置抵押的财产的,只是“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直接获得抵押财产所有权”说法错误,④排除。
11
解析
(2022海南卷)著作权是权利人针对特定作品依法享有的支配和获取利益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作品,有可能构成侵权。下列属于侵犯著作权的是(  )
①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
②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了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 
③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 
④小郑的毕业论文未标出处使用了林某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某出版社无偿原文出版近代学者梁启超的署名文集,没有侵犯著作权,②不选。法律对知识产权的限制在著作权上表现明显,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使用范围,“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小董从网上下载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①不选。最新版的教辅用书匿名全文收录了当代作家莫某的一篇短文,“匿名全文收录”已经侵犯了著作权,③符合题意。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小郑的毕业论文使用他人已发表文章的大段原文未标出处,属于侵犯著作权,④符合题意。
12
解析
(2022海南卷)张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拴在自家院内。小周(15周岁)路过时拿棍子戏逗,宠物狗受到惊吓挣脱绳子冲出院门,把路过的王爷爷撞倒在地,造成其左腿粉碎性骨折,入院治疗一个多月,由此产生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爷爷的生命权受到侵犯 
②王爷爷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王爷爷有权请求张某支付医疗费 
④王爷爷有权请求小周父母支付医疗费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生命权主要保护的是自然人生命的延续,核心点在“命”;健康权主要保护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正常,核心点在“健”;身体权主要保护身体组织的完整性,核心点在“全”“没有导致缺失”。同时注意,侵害自然人的身体但是未侵害其组织和功能正常,侵害的是自然人的身体权,而不是健康权。如甲未经乙同意,突然将乙的头发剪断,此时乙的身体组织和功能正常并未受到侵害,但是甲侵害了乙对自身身体组织保持完整的权利,侵害了乙的身体权。同时还要注意,身体既包括头颈、躯干、四肢、器官以及毛发指甲等各种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等。对于固定于身体成为身体组成部分、与其他组成部分结合在一起发挥功能,而不能自由卸取的人工附加部分的侵害,如假肢、义齿、义眼、心脏起搏器等,也可以认定为侵害身体权。王爷爷被宠物狗撞倒在地,造成左腿粉碎性骨折,其健康权受到侵犯,不是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犯,①②不选。
13
解析
(2022海南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了用益物权。作为物权的一种重要类型,用益物权的取得必须满足法定的各项条件。以下不能合法取得用益物权的是(  )
A.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
B.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
C.老孙购买的农用承包地上的房屋
D.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
C
解析:老赵留有的村集体分配的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赵拥有宅基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排除A。老钱保有的村集体分配的承包地,承包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老钱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用益物权,排除B。老李购买的建设用地上的商品房,商品房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归老李,建设用地使用权属于用益物权,商品房属于所有权,排除D。
14
解析
(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传播了虚假的事实、造成受害人的社会评价降低,是构成名誉权侵权必须具备的两个条件。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而不是肖像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15
解析
(2023海南卷)小赵跑步时撞倒老张,两人关于责任承担产生争执。根据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
①小赵主观上存在故意 
②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 
③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④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要求。首先,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其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最后,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老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小赵的行为和老张的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③④正确。小赵构成侵权要求小赵主观上存在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者过失,①表述错误。“老张主观上不存在过错”不属于构成小赵侵权责任必须具备的条件,②与设问要求不符合。
16
(2023北京卷)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解析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因此,不是属于民事法律关系,排除①。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不同于“权利与义务”,排除②。
17
(2022北京卷)大数据时代,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制定是对这一问题的积极回应。下面是该法的部分条文:
第69条第1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 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上述条文,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B.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在民事上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C.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均可适用第70条的规定
D.发生第70条规定情形的,该条规定的机构和组织有提起诉讼的职责
解析
D
解析:从法律条文第69条第1款我们可以看出,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该承担损害赔偿侵权责任,这属于过错推定责任,因此,“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说法错误,排除A。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根据不同程度,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仅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说法错误,B排除。材料中第70条针对的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没有涉及侵犯单个人信息行为,排除C。第70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众多个人的权益的,人民检察院、法律规定的消费者组织和由国家网信部门确定的组织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D符合题意。
18
解析
(2022辽宁卷)小曹在打印硕士毕业论文时遗落U盘,其同班同学小孙发现后,将U盘中小曹的搞怪视频上传到校内网论坛,引发学生围观,评论不乏挖苦调侃,导致小曹抑郁。学校知道后立即删除帖子并对小孙进行批评教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但未侵害其身体权
②小孙父母应对小孙侵权行为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③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 
④若小曹向法院提起诉讼,应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侵权行为发生时子女不满18周岁,在诉讼时已满18周岁,并有经济能力的,应由子女本人承担民事责任;子女没有经济能力的,应当由父母承担民事责任。子女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也可以判决或者调解延期给付”,因此,②表述错误。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基于法律规定,将原则上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通俗地讲,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将举证责任倒过来,一般情况下不承担举证责任的主体,法律规定让其承担举证责任。
常见的举证倒置情形有:(1)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2)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3)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4)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5)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6)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7)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8)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材料中不适用举证责任倒置,排除④。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享有身体权,自然人的身体完整和行动自由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他人的身体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题干中小孙侵害了小曹的隐私权,责任承担可以采取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方式,①③正确。
19
解析
(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甲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而没有违反民法的诚信原则,排除②。甲行使自己的所有权的同时,侵犯了邻居乙的所有权,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并无不法”说法错误,④排除。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因此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符合题意。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和延伸,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排放噪音和热浪,因此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符合题意。
20
解析
(2022天津卷)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经常去刘某的游戏厅玩游戏。刘某邀请小军共同经营,欲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小军表示同意,与刘某签订了合同,并将父亲给他的2.5万元学费和生活费全部交付给了刘某。若该合同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其原因是
(  )
A.合同内容违背公序良俗
B.小军的意思表示不真实
C.小军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D.合同约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
解析: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习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民事主体的行为应当遵守公共秩序,符合善良风俗,不得违反国家的公共秩序和社会的一般道德。材料中小军与刘某签订的合同并没有违背公序良俗,排除A。小军与刘某签订的合同内容是刘某将自己名下10%股份以2.5万元转让给小军,内容合法,并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排除D。小军表示同意,表明小军作出了真实的意思表示,排除B。“小军是一名17周岁的高中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小军不具有材料中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C正确。
21
解析
(2023江苏卷)“温馨斋”糕点作为老字号有较好的品牌声誉,当地消费者提起它就想起特殊的风味。后来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案例中该店铺(  )
A.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B.侵害了老字号的商标权
C.没有违背公序良俗和公共利益
D.使用“温馨居”字号应先注册商标
A
解析: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就是典型的“搭便车”,这种行为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当地某糕点铺使用“温馨居”字号,并在店铺招牌标注“童年的味道”,构成不正当竞争,A符合题意,排除C。商标未经注册也可以使用,但是,获得注册的商标才可以依法享有注册商标权,根据材料,无法判断“温馨斋”糕点作为老字号是否到商标局申请注册,进而无法判断该店铺是否侵犯了老字号的商标权,排除B。“温馨居”与“温馨斋”相近似,是在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属于侵权行为,排除D。
22
解析
考向二 合同(含劳动合同)——履约原则——违约责任——维权途径
(2024新课标卷)对下述案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张某经常去某饭店就餐,该饭店的墙上张贴有“每桌最低消费158元”的告示。某日,张某和朋友在该饭店聚餐,朋友提议品尝自带的红酒,张某找服务员帮忙,服务员表示饭店禁止自带酒水,双方为此发生争执,引起不少客人围观,张某遂拨打消费者投诉热线,要求饭店改正并向自己赔礼道歉。
①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知情权 ②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 ③“每桌最低消费158元”属于格式条款 ④饭店禁止自带酒水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解析:饭店要求最低消费侵害了张某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不是知情权,①排除。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是单方事先制定的,不能就合同条款进行协商的,设置最低消费属于典型的格式条款,③正确。饭店禁止客人自带酒水,不是侵害了张某的名誉权,而是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的权利,是不合法的。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②错误,④正确。
23
解析
(2024湖北卷)现如今买了电器,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让消费者感到买得起修不起,既“头疼”又“心疼”。为解决这一问题,需要政府(  )
①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 
②反垄断,打击不正当竞争 
③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 
④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倡导诚信经营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有故障需要维修时,常会遇到保修附加条件多、小病大修、乱收费等花式套路”,这体现了单纯市场调节的自发性,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因此需要政府加强监管,增加行业透明度,①正确。材料涉及的是电器行业侵犯消费者权益,没有做到诚信经营的问题,不涉及垄断和不正当竞争,②排除。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政府“建立国有家电维修连锁企业,做好便民服务”表述错误,③排除。企业要诚信经营,政府要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解决不诚信经营的问题需要政府引导行业协会发挥自律作用,④正确。
24
解析
(2024江苏卷)应届大学毕业生邱某在应聘某农业公司职位时,人事经理陈某通知邱某来公司面谈,邱某对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等感到满意,双方当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一周后,邱某开始上班。其后,陈某希望邱某能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并将老家的土地经营权流转给公司。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劳动报酬、试用期、福利待遇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②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起,邱某与该公司建立劳动关系 
③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 
④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解析:必备条款是任何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等。试用期、福利待遇属于可备条款,①错误。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②错误。物权法定原则要求,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若将闲置的农村老宅质押给公司则违反物权法定原则,③正确。用益物权对应的是物的使用价值,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的目的在于实现土地的使用价值,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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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24浙江卷)某生物公司与刘某订立劳动合同。在合同中,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双方发生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该公司可以不经刘某同意,强制实施其发明专利 
②该公司与刘某之间相关合同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订立原则 
③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 
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该公司聘请刘某担任公司销售处总经理,并强制要求优先使用刘某享有的一项发明专利”,这违反了订立劳动合同的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②正确。发生劳动争议,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于1年后该公司解除与刘某的劳动合同而双方发生的争议,可以申请调解,刘某若不愿意履行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④入选。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不得实施专利权人享有专利的发明创造,①错误。在解除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刘某可以(而不是应先)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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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23广东卷)甲公司与王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2年,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公布施行的《安全生产规程》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遂解除其劳动合同。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②公司与王某关于休息时间的约定违法 ③《安全生产规程》有关工伤的规定合法 ④劳动合同既可以采取书面形式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王某入职3个月后因犯罪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每周休息1天,若遇公司业务繁忙,须无条件接受安排,每2周休息1天”,公司这样的约定侵犯了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①②符合题意。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劳动保护是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公司要求员工注意安全,否则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害,公司概不负责”,这一规定不合法,排除③。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也可以采取口头形式”说法错误,④排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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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23浙江卷)2023年“五一”假期临近之际,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并要求员工加班加点销售。有顾客举报甲公司的销售行为,行政机关对此进行了查实,并做出相关行政行为。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仿冒乙公司注册商标实施销售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②因加班加点发生劳动争议,甲公司员工有权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③乙公司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④乙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劳动争议需先经劳动仲裁程序,“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说法错误,排除②。乙公司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解决与甲公司之间的侵权纠纷,“提起行政诉讼”说法错误,④排除。“甲矿泉水公司在未经知名厂商乙公司许可的情况下,仿冒其注册商标销售矿泉水”,是属于利用他人已经建立起的商业信誉,通过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这种混淆行为属于典型的“搭便车”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①符合题意。乙公司作为被侵权方,有仅要求甲公司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③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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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23山东卷)甲公司与彭某的劳动合同约定“公司每月为彭某缴纳的社保和公积金,由彭某向公司全额支付补偿,否则暂停发放下月工资”。后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每晚直播3小时,时段和专勤事宜由乙公司统一安排。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彭某有权主张与甲公司合同中的“全额支付补偿”条款无效 ②甲公司只要发现彭某为乙公司直播,就有权直接解聘彭某 ③彭某应与乙公司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 ④如果甲公司暂停向彭某发放工资,则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其支付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解析:“彭某不满到手的工资太少,遂又在乙公司兼职销售直播”,如果不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则没有违背履约原则,不属于违约,甲公司无权直接解聘彭某;如果影响彭某与甲公司的合同约定,则属于违约,甲公司有权追究彭某的违约责任,②表述没有分析条件性,排除。双方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双方劳动关系自合同生效之日起建立”说法错误,排除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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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
(2022北京卷)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回顾历史,劳模表彰随着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而发展。劳模表彰起步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历经几十年探索与发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得到发扬光大。开展劳模表彰(  )
①旨在保障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提高劳动生产效率 
②是有效的社会动员方法,也是国家治理中不可或缺的制度安排 
③能进一步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积极投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 
④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开展劳模表彰与“保障劳动者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没有直接关系,排除①。“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实现共同富裕”的说法,夸大了开展劳模表彰活动的作用,排除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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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天津卷)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郭某因装修参加了某家居馆促销活动,支付定金2 000元,并收到家居馆开具的收据。后郭某与家居馆发生纠纷,在某知名自媒体平台上两次发布标题为“对对对,请警惕这家店”“请牢记这家黑店”的视频,给家居馆带来了不良影响。家居馆将郭某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郭某侵权并承担相应责任。
指出郭某侵犯家居馆何种权利,及其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果郭某不服该判决,其享有何种诉讼权利
①名誉权。②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损失。③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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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浙江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王某与刘某准备开设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拟取名“普罗旺斯”(法国地名音译),拟以宅基地使用权、两套商品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100万元现金和一部漫画作品出资。公司成立后,与童某签订劳动合同约定:服务期5年,年薪30万元人民币,赠送140平方米房屋一套,但5年内不得结婚,否则解聘,并收回房屋。童某入职一个月后,公司为其办理了赠送房屋的产权登记。半年后,童某登记结婚。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列举本案中的用益物权,并说明哪项财产不能作为公司财产。
(2)分析童某是否应当退还房屋。
(3)说明“普罗旺斯”公司名称是否合适。
(1)本案中的用益物权有宅基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是农民的财产权,不得转让,不能作为公司出资。
(2)劳动合同中“5年内不得结婚”的约定因排除当事人结婚权利(自由)而无效,童某结婚不构成违约,房屋所有权已经合法转移,无须返还房屋。
(3)“普罗旺斯”会让人误以为是外国公司,作为中国的公司,取名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选择汉语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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