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复习课件)(共87张PPT)(四川专用)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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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复习课件)(共87张PPT)(四川专用)2026年高考政治一轮复习

资源简介

(共87张PPT)
第10课
选必二《法律与生活》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01
02
体系构建·思维导图
核心突破·重难全析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目录
CONTENTS
考情分析·命题预测
03
04
时政背景·热点解读·命题预测
核心精讲·典例研析·重难全析
时政解读·素养提升
04
05
01 考情分析·命题预测
考情分析·命题预测
考点要求 考查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选择题 √非选择题 / 浙江卷6月T21,2分 湖南卷T13,3分 /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选择题 非选择题 / 浙江卷6月T22,2分 北京卷T11,3分 浙江卷1月T21,2分 /
依法搜集运用证据 √选择题 √非选择题 四川卷T14,3分 海南卷T17,3分 河北卷T13,3分 广东卷T15,3分 新课标卷T11,4分
辽宁卷T14,3分
北京卷T10,3分
山东卷T15,3分
浙江卷1月T27,2分
甘肃卷T18 浙江卷6月T31
考情分析·命题预测
考情分析 1.从命题内容上看
从近几年的考题来看,高考命题锚定法治实践,聚焦三大主题。
核心考点围绕“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统一 ”。2025年各地试卷均以真实司法案例为载体,强化对诉讼程序价值的考查。这类试题均避免孤立考查概念,而是要求考生结合案例分析“程序设计 — 权利保障 — 正义实现”的逻辑链条。
时政热点紧扣 “法治改革与民生保障” 。命题素材紧密呼应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实践,明显呈现两大方向:一是结合司法改革热点,二是聚焦民生领域诉讼,体现 “司法为民” 的价值导向,与习近平法治思想中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的要求深度契合。
易混点辨析强化 “概念精准性与逻辑严谨性”。试题刻意设置思维陷阱,倒逼考生厘清易混概念与程序细节。
2.从命题题型上看
本课无论选择题还是主观题都以情境化载体为主,凸显能力考查 。选择题采用“案例辨析 + 逻辑推理” 双轨模式 ,充分体现 “反死记硬背” 的命题导向。 主观题通过“复杂情境 + 多维设问” 综合考查
以 “多段落案例 + 分层设问” 为主,突出对 “描述与分类”“论证与探究” 能力的考查。
此外,跨模块融合趋势 明显,部分试卷将诉讼知识与 “政治与法治” 模块融合或与 “法律与生活” 其他章节结合,体现 “法治知识体系化” 的考查导向。
考情分析·命题预测
命题预测 1.从命题内容看,三大板块值得重点关注
结合 2025 年法治领域新动态,2026 年可能重点考查: 民营经济维权特殊规则、涉外诉讼程序创新、集体诉讼制度实践。
命题素材将更贴近技术发展与社会治理实践, 数字经济领域考查 “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基层司法场景考查 “电子证据的效力认定”“举证责任分配规则”;科研诚信延伸关联“证据固定”“诉讼主体资格”“二审终审制的例外” 等知识点。
价值深化着眼于司法改革成效 的多维解读 。从 “立案登记制”“执行联动机制” 看司法如何破解 “立案难、执行难”,法律援助覆盖范围扩大如何体现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原则。
2.从命题题型看,稳定中暗藏创新点
选择题:“细节辨析 + 跨考点关联” 难度提升 ,可能新增 “图表题” 形式。
主观题:“问题导向 + 解决方案” 凸显实践能力 设问将从 “分析说明” 向 “方案设计” 延伸,强化对 “学以致用” 能力的考查。
跨模块融合:“法治实践 + 制度优势” 的深度关联 ,实现 “法律与生活” 与 “政治与法治” 的有机衔接,体现 “以重大主题为统摄” 的命题思路。
考情分析·命题预测
复习目标 1、 知识层面:构建 “程序 - 权利 - 原则” 体系
以 “诉讼程序” 为主线,串联 “当事人权利”“司法原则”“法律救济” 等考点,绘制 “民事诉讼 / 行政诉讼流程图谱”,明确各阶段的核心考点(如一审:举证期限、开庭审理程序;二审:上诉条件、裁判类型;再审:启动事由)与易混点(如 “诉讼中止” 与 “诉讼终结”)。
2、能力层面:强化 “情境解读 + 逻辑论证”
选取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年度法治事件”(如 “数字经济司法保护典型案例”)进行专项训练,练习从案例中提炼 “法律关系 - 争议焦点 - 诉讼路径”,并使用 “三段论”(法律依据 - 案例事实 - 结论)组织答案,避免 “知识堆砌”“脱离材料” 等问题。
3、 素养 层面:聚焦 “立法更新与民生法治”
重点关注 2025-2026 年新修订的法律法规、最高法司法改革文件、基层司法创新案例,建立 “热点 - 考点” 对应清单。
02 体系构建·思维导图
体系构建·思维导图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诉讼法
劳动法
民法典
第一编 总则
第二编 物权
第三编 合同
第四编 人格权
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六编 继承
第七编 侵权责任
体系构建·思维导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第十课框架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依法搜集运用证据
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证据及其类型
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举证责任
举证基本原则
原因
措施
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起诉
法院
应诉
开庭审理
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过程
二审
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03 核心突破·重难全析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为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司法机关保障当事人充分行使这些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诉讼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1)保障诉讼权利的必要性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①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B.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2)诉讼权利的内容
A.适用范围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①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
C.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②申请回避的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
需要回避的情形:(P89“相关链接”)
①与本案有特定关系
②实施了某种违法违规及至犯罪行为
B.意义
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注: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时,应决定延期审理。
回避方式:自行回避、申请回避、指令回避
A.适用范围
依据诉讼法规定的回避制度,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③上诉的权利
(2)诉讼权利的内容
B.适用条件
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上诉期限)
A.两审终审制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C.地位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上诉自由)
①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最高审判机关,它作出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的判决或裁定,不得上诉或抗诉。
②死刑案件除了适用普通程序,还适用特殊程序,即死刑复核程序,只有经过死刑复核程序后,二审关于死刑的判决才能发生法律效力。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补充1:判决和裁定的区别
(2)诉讼权利的内容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2)诉讼权利的内容
补充2:申诉、上诉、抗诉
(1)申诉:指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有错误,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的重新处理案件的一种诉讼请求。
(2)上诉:指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
(3)抗诉: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时,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新审理要求的诉讼活动。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1(2024-2025·四川眉山·阶段练习)短视频创作者小陈因发布原创美食教程走红网络,竞争对手小赵将其视频片段剪辑拼接,炮制“小陈使用过期食材”的虚假视频并大量转发,导致小陈账号被封禁,品牌方终止合作。为此,小陈报警并将小赵起诉到法院。本案中( )
①小赵擅自拼接小陈出镜的视频,侵犯了小陈的肖像权
②小陈若想起诉小赵侵犯人格权,必须先经过仲裁程序
③小赵的行为损害了小陈的社会评价,构成名誉权侵权
④小陈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委托辩护人,以行使诉讼权利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仲裁主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人格权纠纷往往涉及到人身关系和基本人权的保障,通常不适合通过仲裁解决,小陈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辩护人适用于刑事案件,小陈的案件属于民事纠纷,应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2(2024-2025·四川南充·期末)某小区一楼的赵某在公共绿地私自搭建了小花园,邻居钱某认为赵某此举影响小区美观且侵犯公共权益,沟通无果后投诉到物业和城管局。城管局责令赵某限期拆除,赵某不服,将城管局诉至区人民法院。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共绿地归全体业主共有,赵某私建涉嫌侵权
②城管局应出示作出行政命令的事实和法律依据
③该案属于民事纠纷,赵某作为原告有举证义务
④赵某如果败诉,可以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此案是赵某对城管局的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属于行政纠纷,并非民事纠纷;且行政诉讼中,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地位,行政机关负有举证责任。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而非10日。且判决生效后不能再提起上诉。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3(2025·安徽·模拟预测)2025年春节前夕,10岁的梓轩在小区旁的路边燃放“窜天猴”烟花时,烟花打中了路过的张A,导致张A右眼受伤出血。经鉴定,张A右眼视力损害,伤残等级为八级。因赔偿事宜与梓轩的监护人李B协商未果,双方产生纠纷,张A诉至法院,请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相关损失。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件所涉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张A的合法人身利益
②民事案件在进入诉讼之前,必须经过诉讼外调解的环节
③李B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帮助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④梓轩虽没有主观故意,但其监护人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调解包括诉讼调解和诉讼外调解,民事案件进入诉讼之前,调解是按照自愿与合法原则进行的。
梓轩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上的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梓轩不是故意伤害张A,但存在过失,因此对张A受伤存在法律上的过错,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1 诉讼权利面面观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4(2025·四川绵阳·三模)小李与家人在某商场正常购物时,被商场脱落的天花板砸伤。医院诊断结果为小李的头部轻微脑震荡,手部关节处有骨折,身体多处有擦伤,需静养半年不能参加工作。小李将商场诉至法院,要求商场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在本案中( )
①天花板脱落属于意外事件,商场无需赔偿小李损失
②小李作为消费者可主张商场侵害人身权,要求赔偿
③小李必须与商场协商调解后,才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④小李提起诉讼之后,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代其诉讼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商场对其经营场所的设施有安全保障义务,天花板脱落砸伤小李,商场存在过错,需赔偿小李损失 。
该案属于民事案件,小李并非必须与商场协商调解后才能向法院起诉,协商调解不是起诉的前置程序。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
原因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利益的宝贵机会。
内容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适用范围 (1)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涉及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等情形的,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3)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对于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由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进行刑事辩护或代理。
(4)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可以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程序 审查: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
处理: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要求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补充:法律援助相关知识
(1)《法律援助条例》是我国首部法律援助行政法规。该条例规定: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法律援助的实施主体: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
法律援助的责任主体:政府。
法律援助的对象: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律援助的形式:咨询、代理、刑事辩护。
(3)法律援助制度≠司法救助制度
司法救助制度是人民法院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其申请,同意其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1(2024-2025·四川成都·期末)近年来,四川省司法厅强化“组织、队伍、经费、制度”四个保障,构建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取得了明显成效。下列情形中当事人能获得法律援助的是( )
①贫困农民工张某请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加班费等报酬
②某演艺明星向法院请求造遥中伤者赔付三万元精神损失费
③见义勇为而受重伤的李某请求受助者给予医疗费等补偿
④某公司总经理因故意侵犯专利权而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演艺明星不属于经济困难群体,不符合法律援助对象。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公司总经理因故意侵犯专利权而引发的民事赔偿纠纷,不属于经济困难或特殊法律援助对象,不能获得法律援助。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2(2025·四川·阶段练习)小华是幼儿园中班的小朋友,因就餐时不小心跌倒摔伤,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小华的监护人与学校就赔偿金额协商无果,遂前往法律援助机构寻求帮助。法律援助机构考虑到小华家庭困难且父母离异,特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对小华的意义有( )
①保障合法权益,获得公正赔偿
②维护社会公平,促进法治建设
③减轻经济负担,缓解家庭压力
④遵守诉讼程序,获得及时审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维护社会公平,促进法治建设,是对社会的意义,不是对小华的意义。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材料没有涉及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3(2025·山东·一模)先坐旁听席再坐审判椅、先敲农家门再敲小法槌、先断家务事再释法理情、先摸准良心再倾听民心、先上公正轨再开效率车,这是“全国模范法官”韩旭辉在实践中形成的“五先”工作法。到现场、群众中讲清法理、讲明事理、讲透情理,把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的同时还为群众提供了行为标准和价值取向。“五先”工作法体现了( )
①司法机关的作为,提升了案件办理质量和公信力
②司法援助制度优势,增强了建设法治社会的信心
③人民司法为人民,通过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
④法院行使法律监督职权,实现法理情有机统一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法律援助制度是国家在司法制度运行的各个环节和各个层次上,对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因素而难以通过一般意义上的法律救济手段保障自身权利的社会弱者,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材料并没有涉及司法援助制度。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法律监督职权主要由检察机关行使,法院的职责是审判,而非法律监督。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4(2025·石家庄·二模)法者,治之端也。2025年1月1日,我国首部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正式施行;1月14日,司法部持续抓实律师队伍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及锻炼试点;2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首违不罚”“轻微免罚”两个清单,让广大经营主体感受到法治温度。上述材料对完善我国法治建设的启示是( )
①优化法律援助体系,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②扩大社会管理职能,更好地服务于人民
③完善法律制度体系,填补能源立法空白
④突出行政处罚教育功能,彰显柔性执法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司法部持续抓实律师队伍的引导、管理和服务及锻炼试点,强调的是司法部加强律师队伍管理,未涉及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对弱势群体的法律帮扶。
考点一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点2 寻求法律援助
政府职能是法定的,不能随意扩大。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在我国,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立案 ①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②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①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②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③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注:起诉并不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不一定立案。
(1)起诉-立案-应诉
原告
法院
被告
起诉状
起诉状副本
答辩状副本
答辩状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注:省部级干部职务犯罪,从起诉到受审实行异地管辖。
(2)管辖制度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 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纵向划分:确定哪一级) 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确定管辖权
(审判权的横向划分:确定哪个地区)
一般原则 基层人民法院:大多数普通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全市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高级人民法院:全省重大影响的案件等 最高人民法院:全国重大影响的案件以及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管辖的民事案件,实行一审终审,不能上诉) 还设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所在地法院管辖。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地的法院管辖。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1(2025·河南·模拟练习)甲公司长期致力于氨法脱硫技术的研发和实践,并将“脱硫除尘一体化超低排放技术”作为公司技术秘密进行保护。乙公司以不正当手段引诱、招揽甲公司的业务骨干,非法获取上述技术秘密并使用,给甲公司造成了巨额损失。甲公司诉至法院,请求判令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本案中( )
①民事法律关系的唯一客体是乙的给付行为
②停止侵权、赔偿损失在判决中可同时适用
③因涉及商业秘密,法院应实行不公开审理
④若乙公司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案件审理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甲公司的技术秘密(属于智力成果),并非乙的给付行为。
大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法院可以不公开审理,并非“应实行不公开审理”。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2(2025·安徽·三模)甲走在其居住的小区道路,不慎踩到紧邻路边被杂草覆盖的窨井盖,因窨井盖破裂掉入窨井中受伤,被诊断为左小腿骨折,产生医疗费12000元。康复出院后,甲多次与小区物业公司乙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将乙诉至法院,要求乙赔偿其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3.8万余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侵犯了原告甲的健康权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甲可委托诉讼代理人提起
③进入诉讼程序以后,被告乙可以申请辩护人为其辩护
④若甲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辩护人。进入诉讼程序以后,被告乙可以申请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
若甲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二审,而不是再审。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3(2025·浙江·二模)某小区地下室A、B车位左右相邻,B车位所有权人侯先生在自家车位上加装了两个护栏,这对A车位所有权人徐女士正常使用车位产生了影响。双方就是否拆除进行协商,侯先生拒绝了徐女士的要求,徐女士遂将侯先生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侯先生的行为侵害了徐女士的相邻权 ②徐女士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侯先生的行为违反了民法的平等原则 ④徐女士可要求侯先生排除妨碍、消除影响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侯先生的行为主要是侵犯了徐女士的相邻权,而不是违反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强调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本题中未体现这一原则的违反。
徐女士可要求侯先生排除妨碍,不能提出消除影响的要求。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4(2025·四川绵阳·二模)阅读下图信息,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从诉讼类型看,本案属于民事诉讼
②发布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是本案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③开庭审理表明本案诉讼过程进入最重要环节
④该案实行两审终审制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最高人民法院开庭与庭审直播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十五点在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A置业有限公司与B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中国庭审公开网、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最高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新浪司法频道进行庭审直播。
特此公告
A
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是起诉。
由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都是终审裁判。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5(2024-2025·四川成都·期末)秦某于2020年12月31日注册成为某代驾平台司机,平台运营者为北京某汽车公司。双方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约定:北京某汽车公司为代驾司机提供代驾信息有偿服务,平台统一为符合条件的司机派单,秦某自行决定是否接单、抢单;代驾司机以平台数据为依据,向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信息服务费;秦某从事代驾服务所取得的报酬系代驾服务费,由代驾服务使用方直接支付。
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秦某申请仲裁,请求北京某汽车公司支付2021年1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人民币8074.38元。北京市石景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秦某的仲裁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结合材料,说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驳回秦某仲裁请求的理由。如果秦某不服裁决,采取诉讼的途径,起诉前应做好哪些准备。
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北京某汽车公司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
依据协议明确约定,公司和代驾司机只是信息服务关系,双方不存在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秦某申请的仲裁属于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无法成立。
秦某申请的仲裁属于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无法成立。
知识点1 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答案】
①秦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北京某汽车公司签订的《信息服务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
②依据协议明确约定,公司和代驾司机只是信息服务关系,双方不存在明显的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③秦某申请的仲裁属于劳动仲裁,请求是以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故其请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主张无法成立。
④秦某的诉前准备:明确起诉对象、撰写起诉状、收集和整理证据、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①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1)开庭审理
②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③五个阶段
开庭准备
法庭调查
法庭辩论
休庭评议
开庭审理的重心
宣告判决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①刑事诉讼案件大致经过三个阶段:
侦查阶段 提起公诉阶段 审判阶段
(公安机关等) (人民检察院) (人民法院)
(2)刑事诉讼
②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询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①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3)上诉与二审程序
②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③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再审程序
两审终审制
提起的主体:①检察院抗诉;②当事人申请再审;③本院院长、上级法院等
审理的法院:①最高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②原审法院再审
注:再审 ≠ 二审
二审是对一审未生效裁判的重新审理;
再审是对一审或二审已生效裁判的纠错。
ao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知识点2 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小结:诉讼程序
ao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1(2025·四川绵阳·模拟预测)小张与小王因一起房屋产权纠纷起诉至法院,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主审法官是小张姑姑的高中同学,小王认为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申请法官回避;小王因经济困难,向法院申请法律援助律师代理诉讼;一审判决后,小王认为事实认定错误。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官与当事人亲属的同学关系无需回避,法院可驳回申请
②若小王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院必须提供法律援助
③若小王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小王可申请再审,从而撤销一审判决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③④
B
民事诉讼的法律援助的申请需符合当地经济困难标准,且法院一般不直接提供法律援助。
一审判决生效后,小王可申请再审,但再审申请需经法院审查后决定是否启动,且再审程序本身不会直接撤销原判,如果原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方面存在错误,导致裁判结果也是错误的,法院应当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原判。
ao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2(2024-2025·山东·期末)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课程实践中,某校高二学生组织了“模拟法庭”活动。在台词撰写环节,学生对有些内容有疑问。下列台词表述无误的是( )
①学生甲(原告):法官,因书记员与被告存在亲属关系,我请求书记员回避。
②学生乙(被告):虽然刚才合议庭组织了调解,但我对这次诉讼外调解的结果不满意。
③学生丙(法官):如果双方当事人对本次判决不服,可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④学生丁(旁听人员):诉讼以其公权性、程序性等特点,可作为化解纠纷的最后途径。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庭审过程中法院组织的调解是诉讼调解而不是诉讼外调解,诉讼外调解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仲裁调解。
在民事诉讼中,对一审判决不服,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提起上诉。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也可以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内向原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而不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特殊情况例外。
ao
考点二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3(2025·全国·阶段训练)业绩突出的小刘突然被公司开除,理由是小刘在有客户的公司群里辱骂同事,严重损害公司形象,此后公司与其约谈,小刘为表示不满多次旷工且屡教不改,违反公司制度,小刘解释说这是因为同事先给她发了一个“死亡微笑”的表情嘲讽她。小刘对公司开除她的决定不服,先后提起了仲裁、诉讼,结果一审败诉,后在法官的努力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经法院调解形成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
②由于未提交与公司订立的仲裁协议,因此仲裁会被驳回
③小刘严重违反公司制度,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④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在结果生效前小刘可申请再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申请仲裁,申请仲裁时不需要提交自愿订立的仲裁协议。小刘申请仲裁时不需要提交仲裁协议。
当事人如对一审判决结果不满,可在规定时间内即结果生效前提出上诉,而不是申请再审。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①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②作用:a.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b.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c.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d.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1)证据
③证据类型
民事诉讼证据 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证据 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证据 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1 处处留心皆证据
(2)物证与书证的区别
物证(实物或痕迹) 书证(思想内容)
物证是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物证是以其外部形状、物质特性、存在情形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 书证是以文字、符号、图形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例如:合同书、借据、不动产权证书、图纸等)
对于物证的形式等构成要件,法律没有特殊要求。 对于书证的形式、制作手续等,法律有时会作出特殊规定。
注: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 例外规定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行政机关提供证据 对行政不作为案件起诉,原告有提供申请证据的责任;
对行政赔偿案件,原告对于损害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由人民检察院举证; 自诉案件由自诉人举证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非法持有毒品罪,由被告举证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1)举证责任
补充:民事诉讼中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
①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③个人信息处理者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由个人信息处理者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④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⑤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⑥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重难全析
核心突破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点2 主张权利靠举证
(2)诉讼的基本原则、灵魂、规则
①基本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②灵魂: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③规则: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1(2025·四川成都·模拟测试)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企业名誉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涉及网络侵权,如自媒体散布企业不实信息、征信机构错误关联信息等情形均被判定侵权。据此,下列证据运用分析正确的是( )
①网络侵权案件中,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公证机关取证方具备法律效力
②企业主张自媒体侵权,需提供内容传播范围及损害后果等完整证据链
③征信机构被诉错误关联信息,可通过证明数据来源合法免除侵权责任
④企业维权支付的律师费凭证,可作为主张合理侵权赔偿的间接证据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电子数据只要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案件事实,来源合法,就具有证据效力 。公证机关取证只是增强证据证明力的一种方式,不是赋予其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即便征信机构使用的数据来源合法的信息,但未尽到合理的监管和注意义务,错误关联信息,存在相应过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2(2024-2025·四川成都·期末)2024年9月,刀某某所经营的养殖场突发牛群死亡。刀某某明知牛只死因不明,未经检疫检验便进行销售。经专业鉴定,这些牛只足以造成购买人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病。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刀某某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刀某某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
②该案属于刑事案件,应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③从证据类型来看,本案专业鉴定结论属于物证
④刀某某若不服该判决,可在10日内提起上诉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刀某某)有权委托的是辩护人(如律师),而非“诉讼代理人”。
专业鉴定结论属于鉴定意见,不是物证。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3(2025·四川绵阳·阶段练习)李某为装修公寓找到陈某,陈某去李某公寓丈量,并留下手绘施工图纸。双方约定,装修总价为5万元,预先支付定金1万元。当日,李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支付陈某定金1万元,陈某微信回复:收到定金1万元。后李某多次通过微信要求陈某按图装修,但陈某未依约进行装修。故李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双倍返还定金2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因“举证责任倒置”,李某不需要承担举证责任
②本案中微信转账记录是关键证据,属于电子数据
③因缺乏法律知识,陈某可以委托辩护人进行辩护
④法院以事实为根据、法律为准绳会支持李某诉求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在装修合同纠纷中,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李某主张陈某违约,要求其双倍返还定金,需要对合同订立、定金支付以及陈某违约等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
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而不是辩护人。辩护人是刑事案件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辩护的,本案是民事纠纷,陈某若因缺乏法律知识,可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4(2025-2026·广东·开学考试)陈某在医院接受了肿瘤型关节置换术,但术后因右股骨出现严重疼痛与医院发生激烈纠纷。陈某将医院诉至法院,并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鉴定申请。鉴定报告显示:医方为患者植入的关节假体存在质量问题,术后假体断裂移位是引起患者严重疼痛的主因。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本案涉及到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②假体生产厂家将要承担一般过错侵权责任
③法院应引导双方回归理性,妥善化解纠纷
④医院需要为自己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本案涉及到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假体生产厂家应对此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典例5(2024-2025·四川内江·期末)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A市居民杨某系杨某甲之子,杨某甲于2022年因意外去世。B市的陈某系杨某甲生前朋友,因股权转让与杨某甲曾发生纠纷。陈某自2023年10月起,用其注册的抖音号在抖音平台发布多条涉及杨某甲及杨某的短视频作品,其中使用了辱骂、侮辱性言辞贬损杨某甲及杨某,并未经许可泄露杨某甲及其家人居住地址、个人经历以及其他个人隐私信息;其所发视频点赞、关注、评论均达万次,严重影响杨某及其家属的正常工作和生活。杨某认为陈某侵害了自己及杨某甲的人格权,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删除并禁止发布相关视频,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本案提起诉讼前,杨某应做哪些准备?
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本案中,陈某发布的涉及杨某及杨某甲的不当视频,可以作为杨某起诉的证据。
法理依据是诉讼第一步起诉。本案中,杨某应该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法理依据是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本案中,B市的陈某发布不当视频侵犯杨某合法权益,起诉的时候应该遵循上述原则。
法理依据是诉讼法赋予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本案中,杨某若为非法律专业人士,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考点三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突破
重难全析
【答案】
①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杨某在提起诉讼前,应该收集、保存和复印相关证据,如陈某发布的涉及杨某及杨某甲的不当视频。
②起诉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杨某应该写好起诉状,明确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
③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事诉讼遵循“原告就被告”原则,本案中杨某应向B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④杨某若为非法律专业人士,还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04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真题溯源
l
考向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1、【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
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真题溯源
l
考向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2、【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
②: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
③: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
④: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真题溯源
l
考向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3、【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①: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
②④:妥善处理租邻关系、诉讼权利。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饲养信鸿的权利,但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利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所以说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同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②④正确。
③: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作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1、【2024·浙江·高考真题】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材料中指出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
②: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不得滥用民事权利,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材料中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如果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
④: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小张提起诉讼,小李是被告,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不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真题溯源
考向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2、【2023·浙江·高考真题】某私立高中招聘的语文教师万河,出版《蓓蕾诗选》时采用了自己所教学生小童的两首诗歌。小童认为万老师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向人民法院起诉。学校因此解除与万河的劳动合同。万河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劳动关系。下列说法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因两起案件相互牵连,法院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
④若万河在《蓓蕾诗选》中指明作者小童和作品出处,则构成作品的合理使用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①:这是两起不同的民事诉讼,适应的法律不同,法院不应当将两案合并审理,①错误。
②:若小童与万河达成庭外和解,则学校不能仅以师生发生诉讼关系为由解除劳动合同,②正确。
③:小童起诉万河属民事诉讼,若不能证明该两首诗歌为自己的作品,则承担败诉后果,③正确。
④:因万河在《蓓蕾诗选》中采用小童的两首诗歌属于商业性质,即使指明作者和出处,也不是合理使用,可以是法定许可使用,④错误。
真题溯源
考向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1、【2025·四川·高考真题】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解析】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①错误。
②: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属于混淆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正确。
③:丙公司售卖乙公司生产的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的茶叶,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③错误。
④: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商标权,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2、【2025·江西·高考真题】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乙接受甲的委托保管借条,双方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此时,乙作为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借条的义务。该案中,乙未尽到保管义务,可能需要赔偿甲因证据丢失而造成的损失(如诉讼成本等),但并非直接赔偿借款本金3万元。因为借款债务人是丙,因此乙的赔偿责任仅限于保管过失,而非债务本身,①排除。
②: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由丙亲笔书写,载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和日期,能直接证明甲、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因此属于书证,②正确。
③:借款合同是甲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借条遗失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只要借款事实存在,甲仍有权通过其他证据向丙主张还款,③正确。
④: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甲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借款发生于2022年5月18日,虽然至2025年5月甲请求乙归还借条时已逾3年,但因甲丙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甲主张权利时起算。题干未表明甲曾向丙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未起算或未届满,④排除。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3、【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解析】①: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
②: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
③: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④: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4、【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
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5、【2025·安徽·高考真题】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解析】①: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
②: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
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 2023 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
④: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6、【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
②: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这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重要方式,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本案属于民事诉讼,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7、【2025·陕晋青宁卷·高考真题】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D
【解析】A: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C: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选项不符合法律规定。
D: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选项符合法律规定。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8、【2025·河北·高考真题】下面为小张与其朋友小王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
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协议第17条属于格式条款,影楼应予以提示
②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由小张承担不利后果
③若小张胜诉,影楼应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礼道歉的责任
④影楼未经授权使用了小张的婚纱照,侵犯了小张的名誉权和肖像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①:影楼在协议中预先拟定第17条“影楼拍摄的所有照片均授权本影楼对外宣传、展示等合法使用”,这是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且未与小张协商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该条款涉及小张的肖像权,与小张有重大利害关系,影楼应当于以提示,①正确。
②: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小张若要证明影楼构成侵权,须承担举证责任,若小张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应承担不利后果,②正确。
③:若小张胜诉,说明影楼侵犯其肖像权,侵犯肖像权的责任承担方式主要是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排除妨碍、恢复原状不适用于材料中的侵权情形,③排除。
④:影楼未经小张允许使用其婚纱照用于宣传,侵犯了小张的肖像权,但未侵犯小张的名誉权,④排除。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9、【2025·河北·高考真题】某语文教师复印了杨某所写畅销小说的部分内容用于教学研究。小说副标题是“射雕英雄的大学生涯”,讲述了汴京大学郭靖、黄蓉等人的校园故事,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于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杨某被诉侵权,其小说属于物证 ②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
③该小说副标题内容的设置构成不正当竞争 ④该教师使用杨某小说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本案中,杨某的小说属于书证,①错误。
②:杨某所写畅销小说,其中主要角色的名称、性格、关系与金庸颇具影响力的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诸多相似之处,杨某侵犯了金庸相关作品的著作权,②正确。
③:该小说副标题将自己的作品直接指向金庸作品,其借助金庸作品的影响力吸引读者获取利益的意图明显,与文化产业公认的商业道德相背离,因此,该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③正确。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属于作品的合理使用,④错误。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10、【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公司与李某签订柑橘购销合同,合同约定如下:公司向李某订购5万公斤柑橘,货款为20万元;公司向李某交付定金4万元。合同签订当天,该公司将4万元定金转账给李某。到了交货日期,李某将柑橘运到该公司。该公司以业务调整不再需要柑橘为由拒绝收货,提出可以赔偿李某2方元,同时要求李某返还4万元定金。李某表示不能接受,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事后李某就以下问题向某律师咨询:该公司是否有权要求本人返还定金及其理由;若本人提起诉讼,有哪些主要的诉讼权利;该争议是否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及其理由。
假如你是该律师,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以上问题给出你的意见。
真题溯源
考向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答案】①无权。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②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申请回避的权利;上诉的权利。
③不可以。通过商事仲裁的方式解决争议,以双方当事人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
联系合同的知识,从违约及违约责任的角度,说明双方签订的合同合法有效,该公司未切实履行合同,属于违约,根据法律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真题溯源·考向探究
1.在民事诉讼中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是指原告负有举证责任。
纠正:原告与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都有责任提供证据。
2.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当事人应当承担证据不足的不利后果。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 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3.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立即进行援助。
纠正: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
4.依法判决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纠正: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5.借款写下的借据属于物证。
纠正:借据是通过文字记载的信息来支撑一定事实的物品,属于书证。
6.人民法院审查起诉状后应在10日内立案。
纠正: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后要进行审查。审查后应在7日内立案。
易错归纳
05 时政解读·素养提升
时政解读·素养提升
2025年国家多项政策法规为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了清晰的顶层设计。“诉讼实现公平正义”已不再是课本上静态的理论,而是正在发生的、生动的司法实践。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坚持和加强党对审判工作的领导,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确保了诉讼活动的根本方向。
诉讼权利是人民地位的体现;严格的诉讼程序是保障公平正义的重点;证据是诉讼的基石,在技术密集型案件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直接决定诉讼的成败。这样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体系让法治社会更加生动、真实。
时政解读·素养提升
1.诉讼权利是实现公平正义的基础,2025年国家多项政策法规为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了制度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5年强调落实依法平等保护原则,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在诉讼领域,各级人民法院通过规范庭审程序保障了各类主体权利的实现,确保法庭在查明事实基础上作出公正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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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政解读·素养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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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预测
1.某工程公司承建高速公路便道工程时,因土石滑落致117亩林地受损,法定代表人黄某主动投案并组织修复,林地验收合格。一审、二审法院均判其无罪,检察机关抗诉后,再审法院以“无主观故意、无充分证据”维持无罪判决。下列对该案诉讼过程的分析正确的是( )
①再审法院的判决体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②检察机关多次抗诉,违背两审终审制,损害程序正义
③法院将“林地修复验收合格”作为裁判依据,说明民事赔偿可替代刑事追责,兼顾效率与公平
④法院始终审查 “主观故意”“证据充分性”,彰显“罪刑法定” 原则对企业权利的保护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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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预测
【详解】
①:“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是诉讼的基本原则,要求法院结合主观过错、客观行为、危害后果等全案事实裁判。再审法院未仅以“林地受损”的客观结果定罪,而是重点审查“无主观故意”这一关键事实,精准落实这一原则,故①正确。
②:两审终审制并非禁止抗诉,检察机关针对可能存在错误的生效裁判提出抗诉,是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权,目的是通过再审程序纠正可能的裁判偏差,而非损害程序正义。该案中再审法院依法审查抗诉理由并作出裁判,恰恰体现了“程序纠错”对正义的保障,故②错误。
③: 法院将“林地修复验收合格”作为裁判考量因素,是因为该事实能印证“无主观恶意、未造成实质损害”,而非民事赔偿替代刑事追责。刑事追责以构成犯罪为前提,民事赔偿是对受损权益的补救,二者性质不同,不存在替代关系,该选项混淆了刑事与民事责任的界限,故③错误。
④: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核心是通过明确犯罪构成要件保护公民与企业权利。从一审到再审,法院始终审查“是否存在主观故意”“证据是否充分”等犯罪构成要件,彰显了该原则对企业合法经营权利的保护,符合 “依法平等保护”导向,故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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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严格的诉讼程序是保障公平正义的关键,2025年的司法实践彰显了对程序正义的追求。
法院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一律接收诉状,当场登记立案。
法庭审理程序确保诉讼参与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体现了程序公正对实体公正的保障作用。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2025年各级司法机关严格遵循审级制度,确保案件质量。同时法院创新措施,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既保障判决得以执行,又最大限度减少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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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某科技公司发现某文化公司抓取其APP中5万余条短视频(含专有代码、用户信息)传播,其中 40%短视频构成作品。科技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起诉,索赔 4000万元;文化公司辩称科技公司对用户短视频无权益,自身商业模式正当。海淀法院通过审理判文化公司赔偿500万元并消除影响,文化公司不服此判决进行上诉,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布维持原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科技公司和文化公司均需进行举证
②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理上诉案件时,需对一审法院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合法性进行全面审查
③案中“短视频专有代码”“用户头像一致性比对”等材料属于电子证据,其效力低于书面合同等传统证据
④若科技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可在判决送达后15日内可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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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预测
【详解】
①: “谁主张谁举证” 是民事诉讼核心举证原则。本案中,科技公司主张 “文化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需举证 “自身对短视频的合法权益(如运营授权)”“文化公司非法抓取行为”;文化公司辩称 “商业模式正当”,需举证 “用户同意传播”“行业合规依据” 等,双方举证责任分配完全契合该原则,故①正确。
②: 我国民事诉讼实行二审终审制,二审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对上诉案件进行全面审查原则,既审查一审事实认定(如短视频权益归属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如是否正确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审查程序合法性(如是否保障当事人质证权),确保裁判公正,故②正确。
③:《民事诉讼法》明确电子证据与书面证据、物证等均为法定证据种类,效力同等,不存在 “层级差异”,故③错误。
④:根据《民事诉讼法》,上诉案件应逐级上诉,即不服基层法院(海淀法院为基层法院)一审判决,应向其上一级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为中级法院)提起上诉,而非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最高人民法院主要管辖“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该案虽涉互联网新业态,但未达到 “全国重大影响” 标准,不符合最高法一审或直接上诉管辖条件,故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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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为我们理解诉讼如何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了生动素材。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全面展示了诉讼各环节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诉讼权利保障、举证责任分配、程序公正实现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破坏耕地犯罪典型案例,体现了刑事诉讼实现公平正义的多维路径;涉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典型案例展现了诉讼在保护弱势群体权益方面的特殊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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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2025年6月,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公安局联合区自然资源局开展耕地保护专项巡查时,发现某乡某村9组存在非法占地行为。村民谢某某在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租赁 12.9 亩农用地(含永久基本农田 12.49 亩),雇佣施工队开挖鱼塘、修建砖混结构房屋,导致耕地种植层被水泥硬化、土壤肥力严重破坏。公安机关当场固定施工设备、现场照片等证据。抓获谢某某后,自然资源局委托专业机构出具《耕地毁坏程度司法鉴定意见书》,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本案中( )
①根据管辖制度,该案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②公安机关抓获谢某某后,应当及时告知其有权委托辩护人
③若谢某某因经济困难无法委托辩护人,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
④案件中的“现场照片”属于法定证据中的物证
A. ①② B. ①④ C. ②③ D. ③④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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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预测
【详解】
①:根据教材“管辖制度”知识,刑事案件管辖需同时考虑 “地域管辖” 与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上,该案犯罪地、被告人居住地均在通川区,应由通川区人民法院管辖; 级别管辖上,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以及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法定最高刑为 5 年有期徒刑,不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重大案件” 范畴,无需由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故①错误。
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公安机关抓获谢某某属于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此时及时告知其委托辩护人的权利,是对犯罪嫌疑人核心诉讼权利的法定保障,故②正确。
③:教材指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谢某某若因经济困难无法自行委托辩护人,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援助,既符合教材对辩护权保障的具体规定,也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③正确。
④:法定证据类型中,物证是指以其外部特征、物质属性、存在状况等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或痕迹(如案例中的 “施工设备”,可通过其存在状态证明施工行为);视听资料是指以录音、录像、照片等存储的信息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料。现场照片通过图像信息记录非法占地现场情况,属于视听资料,而非物证,该选项混淆了教材中两种证据的核心区别,故④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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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多项政策法规为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提供了制度保障。
《国务院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提出一系列重点立法项目,通过完善法律体系为诉讼维权提供实体法依据。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强调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严格公正司法,为诉讼实现公平正义提供政治保证。
最高人民法院部署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保障市场主体公平参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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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题预测
4. 2022年某国家牦牛乳业重点龙头企业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某县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2023年该公司施工后停工,未按期竣工。2025年该县自然资源局经县政府批准,作出《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决定书》。企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实地调查,查明土地闲置系客观原因,且项目对地方经济、农牧民就业意义重大,遂组织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政府出资建设,公司以租赁方式共同发展牦牛乳产业。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该企业若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服,可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行政诉讼
②行政复议机关实地调查走访取证与诉讼程序的证据审查要求一致
③行政复议作为非诉讼方式具有灵活高效、实质性化解争议的优势
④县政府批准自然资源局收回土地使用权,说明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无需遵循程序正当原则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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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解】
①: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且 不服行政复议决定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故①正确。
②:行政复议与诉讼程序的证据审查要求存在差异:行政复议中复议机关可主动调查取证(如案例中 “实地走访”);诉讼程序中,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取证,主要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证据,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行政诉讼中被告对行政行为合法性举证)。该选项忽略二者证据审查的核心区别,故②错误。
③: 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具有灵活、高效、低成本等优势。案例中复议机关未直接作出复议决定,而是通过调解促成双方和解,既避免了 “一撤了之” 的简单处理,又实现了 “项目落地、助企纾困” 的双重目标,体现行政复议作为非诉讼方式 “实质性化解争议” 的独特优势,故③正确。
④:程序正当是行政行为的基本原则。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需遵循法定程序,如告知当事人权利、听取陈述申辩等。县政府批准自然资源局的决定,仍需符合 “程序正当” 原则,故④错误。
讲师: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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