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58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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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课件(共58张PPT)-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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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8张PPT)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目录
一、考点考向
二、考情透视
三、思维导图
四、考点梳理
五、易混易错
六、真题演练
课程标准 备考建议
简述合同的含义和价值,理解合同的主要内容和违约责任,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熟悉解决合同纠纷的途径。 本课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通常是以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问题作为背景,考查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复习时一定要掌握好合同履行的原则、合同的效力、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违约责任、定金与违约金的使用
一、考点考向
年份省份 试题类型 考查考点
2025北京、黑吉辽蒙、陕晋青宁 选择题 合同及订立
2025黑吉辽蒙、云南、湖南 选择题 违约责任及违约免责
2024湖南 选择题 合同效力
2024江西 江苏 北京 山东 湖北 河北 辽宁 选择题 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3河北、天津、海南 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3辽宁 选择题 合同形式
2025山东、湖北、云南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2024山东 非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4广西、福建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浙江6月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与违约责任
2023江苏 非选择题 有效合同构成要件
2023新课标、浙江6月 非选择题 合同履行
2023广东 非选择题 合同订立、履行与违约责任
二、考情透视
履行合同
形式:
违约责任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合同
含义: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原则
意义
要约≠要约邀请
承诺
无效合同
有效合同: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口头合同与书面合同
订立
效力
原则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关键:明确合同内容
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实质
承担方式
违约免责
过程
种类
三、思维导图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1. 合同的基本知识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合同实质是债权关系。“合同”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协议。
在大部分合同中当事人既是权利人,也是义务人(合同双方互为债权债务人)
常见的有买卖合同、赠与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等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⑴含义:
⑵种类:
注意
⑶订立原则:
自愿原则:必须由订立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共识,即就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设立、变更、终止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以实现各自的利益。(平等协商、公平、诚实守信、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意思表示: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法律效果的内心意愿,以一定的方式表现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意思,要求将内心意思表达于外,以书面、口头甚至行为表示出来)
意思表示是民事主体自由意志的体现,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意思表示
内心意图
外部表示
明示(口头、书面)
默示(行为、沉默)
1. 合同的基本知识
①交易者:充分体现市场交易者的自由意志,可以满足交易者的特定需求。
②社会财富: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从而增加整体的社会财富。
③社会角度:促成市场交易者相互合作,共同形成社会的信用机制。
①保护:法律保护依法订立的合同。法律鼓励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尊重市场交易者的合同自由,维护诚实守信的履约机制。
②限制:由于合同主体的谈判能力与地位可能存在差异,法律对合同自由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以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一方。如格式条款(P23相关链接)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⑷订立意义:
⑸法律态度:
含义: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如火车票背面关于“乘车须知”的规定。
作用与不足: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但也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合同自由。
民法典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采取合理的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等与对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不能搞成“霸王条款”!
相关链接P23格式条款
注意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2. 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要约第一阶段 含义
主体
要件
约束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是合同订立的前提。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
(保护受要约人的合理期待,维护交易秩序 )
发出要约的一方→要约人;接受接受要约的一方→受要约人
①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约束;
②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如数量/质量/单价等(≠要约邀请)
③要约一般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要约邀请的对象多数情况下是不确定的人)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比较 要约 要约邀请
含义
举例
内容
对象
效力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
超市标明商品的价格,是对顾客发出的要约。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内容具体明确,明确合同订立所必需的主要条款。
内容含糊、不明确
一般只向特定的对象发出。
多数情况下向不确定的人发出
生效的要约具有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力
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
关键是看要约人发出的意思表示中是否包含决定合同内容的主要条款。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注意
承诺第二阶段 含义
要件
生效
新 要约
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①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②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承诺到达对方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合同成立)
在实际协商过程中,受要约人的“承诺”可能增加新的内容,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需要原来的要约人作出承诺,才能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内容变更+超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2. 合同的订立过程(两个阶段):要约和承诺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注意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第一阶段
第二阶段
承诺:是受邀约人同意邀约的意思表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反复协商
新要约:如果对原来的要约内容进行了实质性变更,或者超过了要约确定的期限,此时,该项承诺转化为新要约
承诺生效时,意味着合同成立,订立合同的过程随之结束
讨价还价
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报酬、地点、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方法等的变更
2. 合同的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合同订立≠合同有效
注意
3. 合同的效力:有效与无效
比较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 主体
意思表示 内容
可撤销合同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意思表示真实
内容合法
主体不适格(无权处分、不具备法定的资格、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的主体等)
因欺诈、胁迫导致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合同内容出现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等情形
合同存在瑕疵或者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不能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约束力
合同全部或部分无效
存在重大误解;欺诈;胁迫(当事人);显失公平,撤销之前有效,之后无效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㈠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㈡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㈢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㈣损害社会公共利益;㈤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注意
无效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不存在因补正、变通而再发生法律效力的可能性,不需要任何人主张,不附任何条件的绝对无效。若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合同无效和被撤销的后果: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等
4. 合同的形式: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直接履行的行为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比较 口头合同 书面合同
含义
优点
缺点
适用范围
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所形成的合同
是以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订立的合同。
充分适应了现代社会对订立合同的快捷性要求。
①内容清晰:利于督促履行和追究责任;
②有据可查:为处理合同纠纷提供明确的证据,有利于案件的公正裁决。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多不明确,发生纠纷时难以举证。履行期限越长,当事人对合同的理解和执行就越容易产生争议。
订立书面合同较口头合同(程序)稍复杂
通常用在一些金额较小、即时清结、权利义务关系相对简单的民事法律关系中;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对于权利义务关系复杂、金额较大以及履行期限较长的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如房屋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
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⑵由直接履行的行为产生的电子合同在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如网购)
⑶不能笼统地认为书面合同比口头合同更好,我们在生活中应当树立合同意识,选择合适的合同形式,尤其要用好白纸黑字这个工具。
⑷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一般必须经过法定代理人追认才有效。(效力待定合同)但是,他们可以订立纯获利益的合同,如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还可以订立与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如乘坐交通工具等,这会构成有效合同。
核心考点一:订立合同学问大
四、考点梳理
合同知识的补充
1.订立合同意味着合同生效。
解析:两者不等同,订立合同不一定有效,得符合有效合同的要件。
2.我们常说“空口无凭”,订立合同必须是白纸黑字的合同书才可以。
解析:无论口头形式还是书面形式,甚至直接履行的行为都可以产生合同。
3.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解析:缩小范围了;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4.同签字确认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解析:意思表示对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具有决定性意义。
5.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
解析:有效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其能力范围内的合同。
五、易混易错:
(2025·北京)书法家甲将自己书写的一幅具备独创性的春联书法作品“天泰地泰三阳泰,家和人和万事和”(内容选自清代刻本)赠与乙以贺新春。乙收到后很喜欢,未经甲授权就将春联上的字整体扫描后完整再现于新开发的文创产品的外观设计,产品十分热销。结合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即便甲从未将其书法与产品结合用于申请专利,乙的行为仍侵害甲的专利权
B.春联上的语句属于公共领域的文字作品,乙的行为不侵害甲的著作权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享有春联所有权,乙的行为属于所有权的正常行使
D.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该合同履行并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
D
六、真题再现
【解析】A:专利权是权利人就特定的发明创造依法在规定期限内享有的专有权。甲对书写的书法作品享有著作权,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而不是专利权,A 错误。
B:虽然春联语句选自清代刻本属于公共领域文字,但甲书写的春联书法作品具备独创性,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美术作品。乙未经甲授权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侵犯了甲的著作权,B错误。 C:春联完成交付后,乙获得了春联的所有权,但所有权的行使不能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甲虽将春联实物赠与乙,但著作权中的著作财产权(如复制权等)并未随所有权转移。乙未经许可将书法字用于文创产品外观设计,超出了所有权正常行使范围,侵犯了甲的著作权,C错误。D:甲将春联赠与乙,甲乙之间成立赠与合同。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美术等作品原件所有权的转移,不视为作品著作权的转移,即不转让春联所涉书法作品的著作财产权,D正确。
(2025·黑吉辽蒙)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六、真题再现
【解析】①: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
④: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
(2024·湖南)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因抵押而产生的是担保物权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黄某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说明开发商有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是有效的,③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3·河北)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解析】丁某按要求集赞后获得免费贵宾券,并免费参与了本次旅行,没有虚假宣传,①错误。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③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3·天津)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但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商品交付前张某已经取得该商品的所有权
B.周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C.限时免单规则不属于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
D.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B
【解析】动产所有权自交付时取得,A错误;周某经营的网店开展限时免单活动,公布规则为付款优先者享受。构成了合同约定,在张某购买相关商品且符合免单条件时,周某未给张某免单违反了合同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B正确,C错误;周某违背诚信原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D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3·浙江6月)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2023年2月1日,红星酒店向大华渔场订购鳜鱼200千克,单价100元/千克,要求1周内将鳜鱼送到红星酒店,大华渔场当日回复红星酒店:单价变更为103元/千克,分两批交货,第一批100千克鳜鱼,1周内送达酒店;第二批100千克鳜鱼,1周后2周内由酒店到大华渔场自行提取。因连日大雨,2月10日晚上,附近的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溢,污染了大华渔场,导致渔场内鳜鱼大量死亡。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指出红星酒店与大华渔场之间是否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并说明理由。(3分)
(2)大华渔场向法院提出诉讼主张,针对鳜鱼死因,指出应由谁负责举证,并说明理由。(3分)
(3)指出向阳化工厂是否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并说明理由。(3分)
六、真题演练
(1)没有。大华渔场对红星酒店的回复做出了实质性变更,构成新要约。而红星酒店未做出承诺回复,二者没有形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采意给分,未写出承诺,但是有答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2)向阳化工厂应当承担举证责任。本案是由环境污染引发的侵权责任案件,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于大华渔场缺乏化工的相关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向阳化工厂应承担举证责任。
(采意给分,放宽要求,只要写出符合前文法理的材料即可)
(3)应当。环境污染责任遵循无过错侵权责任原则,向阳化工厂污水池外泄,损害了大华渔场的利益,无论其有无过错,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参考答案
(2023·江苏)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丁某(出租方)与15岁的赵某(承租方)于2022年8月25日签订《车辆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丁某自2022年8月25日17时起将车辆交付给赵某使用,至2022年8月26日17时收回。租金共计人民币550元。
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丁某认为,赵某损坏车辆造成损失,必须进行赔偿。赵某的父母认为,赵某所签合同没有经过父母同意或追认,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责任应该由丁某承担。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双方决定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如果你是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就该案中各方的法律责任进行简要分析。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①承租人赵某在签订合同时未满18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签订合同的行为未经过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和追认,原告丁某与被告赵某签订的《车辆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丁某不应该出租车辆给赵某。
②被告赵某在租赁车辆期间因操作不当造成车辆损坏,存在过错,但被告赵某系未成年人未取得驾驶证,丁某签订《车辆租赁合同》时未对其驾驶资格进行审查便将车辆向其交付,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是,综合考虑本案情况,被告赵某的过错程度较大。
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对于原告丁某主张的损失赔偿,应由被告赵某的父母承担大部分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1.合同履行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合同履行是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实现各自权利义务的行为。
①全面履行原则: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正确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
②诚信履行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③协作履行原则: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时,对方当事人应积极配合。
④绿色原则(补充):应当始终注意保护环境,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全面履行和协作履行的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强调正确履行义务,后者强调向对方提供便利条件。
⑵原则:
⑴含义:
注意
1.合同履行
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合同条款)
可以变更:当事人协商一致
不能变更: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在缺少上述内容时,合同当事人可以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释合同,补全意思表示。
⑶关键:
⑷变更解除:
注意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2. 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除法定或约定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既是违约方应该付出的代价,也是法律给予守约方的救济。
依据民法典,对守约方的损害赔偿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有违约行为;②有损害事实;
③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④无免责事由
⑴内涵:
⑵实质:
⑶限度:
注意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①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二者只能选其一;定金罚则:即双倍返还定金)
②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条款的,就按照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赔偿。
(包括直接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
⑷承担方式:
注意
2. 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侵权责任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通常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起到弥补损失的作用,一般不能再主张赔偿损失,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违约金与定金不能并用。
在交付定金之后,如交付一方违约,则无权要求对方返还定金,如接受一方违约,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继续履行需要同时具备守约方有要求和违约方有能力继续履行两个条件
承担方式 表现
继续履行 要求违约方完全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行义务。
采取补救措施 要求违约方采取修理、更换、重做、退货、减少价款或报酬等措施
赔偿损失 具有补偿性:损害赔偿应相当于违约时所造成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支付违约金 违约方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则不产生违约金责任。
适用定金罚则 定金是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给付定金一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违约时,当事人在违约金和定金罚则只能二选一。
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违约金最多按实际损失的130%进行赔偿。
(定金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效力)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比较 违约金 定金
区别 含义 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 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
法律 效力 如果合同中有违约金的约定,守约方提出请求时,无须就损失的计算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定金一方不履行义务的, 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联系 二者不能并用(因为二者都有惩罚性),但守约方交付定金的有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本来就属于给付定金一方)
区分:违约金和定金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不属于定金。
注意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比较 违约金 定金 赔偿金 押金 保证金
依据 合同中违约金条款(不需预交)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是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 实际造成的损失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 合同履行前预交对方或第三方
条件 有违约事实 当事人交付的保证金、押金或者订金等,没有约定定金的性质,不属于定金 违约造成实际损失 ———— ————
功能 惩罚性 约定责任 补偿性 质押担保 (优先受偿) 保证合同
履行
请求时 守约方不承担举证责任 给付方过错,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过错,双倍返还(定金罚则)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合同履行结束退还
区分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等
违约时,违约金与定金二者只能选一,而违约金与赔偿金可以同时要求。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注意
全面理解违约情形
违约情形
实际违约
不能履行:
迟延履行:
拒绝履行:
预期违约:
不完全履行:
债务人在客观上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有关债务的履行。
履行义务期限届满后才履行
只履行部分合同约定,或者履行义务不完全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
通常说的是恶意毁约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
注意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约定免责)或不可抗力(法定免责)时,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免责≠免除义务≠解除合同
⑸免责情形:
注意
2. 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侵权责任
不可抗力
含义3不
不能预见
不能避免
不能克服
自然事件(天灾)
社会事件(人祸)
及时通知对方
及时提供有效证明
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
客观情况(须同时具备)
范围
当事人的义务
效力
影响全部的:全部免责
影响部分的:部分免责
迟延履行期间发生的:不能免责
客观情况
约定免责: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免责条款。不能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
法定免责:法律直接规定,不需要当事人约定。
原因:遭遇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三不”同时具备)的客观情况,如地震、洪水、火灾、战争等。
范围:客观情况---自然事件(天灾)、社会事件(人祸);
免责程度:
①可以免责:但“可以≠应当”
②可以全部或部分免责;
③免责是指免除违约责任,而非合同本身约定的合同义务,更不是解除合同。
当事人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承担举证义务)
约定免责与法定免责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归纳:关于“合同履行”试题的答题方法
⑴确定合同是否成立。分析案例中主体之间的关系,确定他们之间有无合同关系;运用合同订立的要约和承诺的知识,分析合同是否成立。
⑵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根据订立有效合同的条件,界定材料涉及的合同是否有效。
⑶判断合同履行过程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判断材料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⑷判断合同违约是否存在免责的情形。调用法定免责和约定免责的知识,对案例中的违约行为是否可免责进行判断。若存在免责情形,则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⑸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根据违约方违约事实,分析违约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违约责任。
核心考点二: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四、考点梳理
1.合同当事人单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解除合同。
解析: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2.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和定金条款。
解析:当事人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3.履行合同的关键是订立合同/明确合同当事人。
解析:履行合同的关键是明确合同内容。
4.缺少价款、履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的合同没有法律效力。
解析:合同缺少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违约责任等内容时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和生效。
五、易混易错:
(2025·黑吉辽蒙)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解析】③: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
④: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
六、真题演练
(2025·湖南)赵某家的石墙因连日暴雨倒塌,导致邻居李某地里的茶树被埋,双方就赔偿争执不下。村调委会积极为双方当事人搭建沟通桥梁,既释法析理,又从情感上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终赵某和李某达成调解协议,一起矛盾被化解在“茶园地头”。本案例中( )
①李某的茶树被埋,因此赵某应该赔偿李某不动产的损失
②赵某可主张暴雨属于不可抗力从而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
③双方经村调委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强制执行效力
④将矛盾化解在“茶园地头”是“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六、真题再现
【解析】②: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连日暴雨,只能满足“不能避免”,但不一定能满足“不能预见与不能克服”。连日暴雨不属于不可抗力因素,赵某不能免除自己的法律责任,②排除。
③: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双方当事人还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③错误。
(2025·陕晋青宁)小杨通过微信预订酒店房间,聊天记录如图所示。后因酒店未预留房间,小杨无法办理入住。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我先支付定金100元”是要约
②小杨与酒店之间订立了口头合同
③小杨无权要求酒店双倍返还定金
④小杨有权要求酒店支付违约金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B
六、真题再现
【解析】②: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合同,而非口头合同,②排除。
④:违约金需以合同明确约定为前提。问题中未提及双方在聊天记录中约定了违约金条款,因此小杨无权要求支付违约金,④排除。
(2024·江西)张某为某家具公司供应零部件。为加快供货,张某除自己生产零部件外,还与李某签订合同,从李某处订购同样规格的零部件。某日,李某在加工零部件时意外受伤,花去医疗费若干。后家具公司仓库突发大火,货物全部烧毁,无力向张某支付货款,张某也因此未向李某支付货款。本案中( )
①因遇不可抗力,家具公司无须再向张某支付货款
②李某因受伤而支出的医疗费应由其自行负担
③张某未依合同约定向李某支付货款,构成违约
④如李某与张某对货款产生争议,应通过仲裁解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不可抗力免责是免除违约责任≠免除义务,①错误。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材料看不出来有协议,再者“应”是必须的意思,≠可以,解决纠纷的途径有多种,④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4·江苏)小王路过家新开的手机店,被派发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店员拦下,劝说其购买手机。经询问得知,新店开张优惠力度大,小王就手机型号、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内容与店方协商后,支付全款取走手机。回家后,小王为该手机正常充电时,手机爆炸导致受伤,上述案例中( )
A.店员派发的手机广告宣传单属于要约
B.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C.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手机
D.手机店对小王承担的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B
【解析】手机广告宣传单不一定属于要约 ,其性质取决于宣传单的内容是否具体明确,以及是否体现了商家与广大公众订立买卖合同的意愿。如果手机广告宣传单的内容具体明确,体现了商家与公众订立合同的意愿,则该宣传单可能会被视为要约。如果只是向消费者进行宣传商品,则视为要约邀请,故A排除。小王是在手机店购买的手机,小王与手机店二者构成了买卖合同关系,手机生产商对小王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故B正确。买卖手机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小王购买手机的行为,C错误。依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生产商与销售商对其所制造或售出的产品因存在瑕疵而引发的他人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过错推定侵权责任,D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4·湖北)张三喜添二孩,同事陈六带了10斤鸡蛋上门贺喜,张三说“来就来嘛,客气啥”,然后收下了鸡蛋,并和陈六约定等孩子满月了来喝酒。后来张三办了满月酒,但没有邀请陈六,陈六感觉很受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陈六送张三鸡蛋是合同关系 ②张三请陈六喝酒是合同关系
③陈六有权要求张三赔礼道歉 ④陈六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解析】陈六送张三鸡蛋是赠与合同,①正确;陈六已经将鸡蛋交付张三,完成财产转移,无权要求张三返还鸡蛋,④正确。张三请陈六喝酒属于情谊关系,非合同关系,②错误;赔礼道歉属于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张三没侵权,③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3· 海南)某电脑商城做开学季促销宣传,预付200元订金即可享受本年度8月18日特惠活动。以现价8.8折购买某热销款电脑1台,小李当即预付了200元订金。活动当日,小李去该店选电脑时被告知因厂家产能不足,该款电脑暂时无货,由此双方产生纠纷。本案中( )
①电脑商城应向小李支付违约金
②小李有权请求电脑商城继续履行合同
③小李无权要求电脑商城双倍返还订金
④厂家产能不足属于不可抗力,电脑商城可以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解析】违约金是当事人一方违约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材料没说提前约定违约金,电脑商城无须向小李支付违约金,①错误。厂家产能不足不属于不可抗力情况,要承担违约责任,④错误。
六、真题演练
(2025·云南)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某物流公司与客户签订铁水联运“一单制”运输合同,将矿石运至目的地。物流公司委托A公司负责铁运,B公司负责水运。A公司将货物运至港口交付水运时,B公司未及时安排接货。A公司当即采取措施:一方面,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另一方面,为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B公司接货后,将货物运到目的地时逾期,造成损失。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中合同的相关知识,指出其中的违约方和守约方,并评析他们的行为。(8分)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违约方:B公司。守约方:A公司。
评析:
B公司未按约定及时接货导致货物滞留,且接货后运输逾期造成损失。 B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的及时接收和按时运输义务,构成根本违约,B公司的行为损害了客户的利益,影响了整个铁水联运合同的顺利履行,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按照物流公司的委托,将货物运至港口,在B公司未及时接货的情况下,A公司多次联系B公司接货,积极履行通知义务;同时保障货物安全,租用港口场地存储货物并垫付费用,防止损失扩大而采取的合理措施。A公司的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以及防止损失扩大的责任,尽到了守约方应尽的责任。
(2025·山东)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
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
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
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
(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1)① 甲侵害王某的作品署名权(甲将署名改为自己); 复制权(甲提供图腾作品给乙作为模板); 信息网络传播权(上传网络)。
乙:侵害王某的作品改编权(以图腾为基础创作新作品)、保护作品完整权(新作品与图腾相似,可能歪曲原作品) 。
②仲裁需有仲裁协议(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王某与乙无仲裁合意 ),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 。
③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20万剩余部分、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甲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逾期付款损失等) 。
(2)①法院判令甲停止侵权并付费,体现对原创作品著作权的保护,彰显了国家依法对知识产权严格保护的价值取向。
②法院驳回“销毁甬道”诉请,兼顾乙公司的承揽投入与公共利益,避免资源浪费,通过经济赔偿而非物理销毁实现正义。彰显了利益平衡原则。
③甲没有遵守与王某的合同约定构成违约,法院支持王某的合理诉求,也体现了对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的维护,彰显了契约精神。
(2025·湖北)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建设法治中国是系统性工程,要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材料二 甲和乙是羽毛球球友。某周六打球后,甲乙约定:甲以700元价格购买乙的一支闲置球拍,下周六交付。甲当场支付了100元定金。两天后,乙使用该闲置球拍打球时被丙不小心损坏。到了约定时间,乙无法交付球拍,影响了甲的训练安排。甲遂要求乙双倍返还定金,而乙认为球拍系丙损坏,属于不可抗力,自己无须承担责任。甲又找到丙,要求赔偿损失,丙不愿赔偿。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相关知识,分别判断甲对乙、丙的主张是否合理,并说明理由。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①甲对乙的诉讼请求合理。
甲乙双方达成约定,该合同合法有效,甲支付100元定金,而乙是违约方,应该双倍返还定金。且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丙的行为导致球拍无法交付,不属于不可抗力。
②甲对丙的诉求不合理。
丙由于自身过错,导致乙的球拍坏掉,应承担过错侵权责任,但甲与丙无直接合同关系,且甲对球拍无所有权,故甲不能直接要求丙赔偿自身损失(如训练安排受影响)。甲只能通过乙向丙追偿,或乙赔偿甲后向丙追偿。
(2024·广西,20,分)18周岁的高中生梁某在网上向A公司订购用于文艺汇演的汉服,梁某发来消息:“我想订购K系列的汉服2套,需要在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A公司客服回复:“K系列的汉服单价300元,2套共计600元,2023年6月12日前寄到H市M中学。请付订金200元,货到后付清余款。免运费。”梁某回复:“好的,请按照约定发货。”梁某当日支付了200元,A公司于3日后发货。但因洪灾导致货物在运输途中滞留了10天,A公司未通知梁某,当货物送达时已经是2023年6月16日。
梁某的朋友们谈及此事时,甲说:“梁某发消息是要约,A公司回复是承诺,但只要梁某不收货,合同就不成立。”乙说:“若梁某拒绝收货,A公司应当向梁某双倍返还订金,承担全部违约责任。”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对甲、乙的说法分别予以评析。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①甲的说法错误。梁某发消息是要约邀请,A公司回复是要约,梁某回复是承诺,合同成立。无论梁某是否收货该合同都成立。
②乙的说法错误。订金不适用于定金罚则,订金不需要双倍返还。A公司延期送达货物是由于不可抗力,可免除全部或部分责任,但A公司没有及时通知梁某货物延期情况,应承担部分违约责任。
(2024·福建,19,10 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某日,涂某(买方)与蔡某(卖方)签订购房合同,约定:①购房总价100万元,首期支付40万元购房款,剩余60万元由涂某向银行贷款来支付;②若涂某在30日内不能获得银行贷款,则视为涂某违约,须支付10万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当日,涂某支付了6万元订金,次日支付34万元购房款。之后,国家贷款政策调整,涂某不符合贷款条件,导致其无法按期支付60万元购房款。为此双方发生纠纷,并诉至法院。蔡某认为涂某构成违约,并提出诉讼请求:①涂某继续支付60万元;②涂某支付10万元违约金;③适用罚则,订金不予返还。
(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蔡某的诉讼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并指出当事人有哪些主要诉讼权利。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法律依据:
蔡某的诉求①具有法律依据。不可抗力不免除涂某继续履行的合同责任。
蔡某的诉求②不具有法律依据。国家贷款政策调整,属于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影响合同履行的,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蔡某的诉求③没有法律依据。订金不是定金,不适用定金罚则。
当事人主要诉讼权利有:
①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利;②有申请回避的权利;③有上诉的权利。
(2023·新课标,41,11分 )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小张系成年人,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张借款1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3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张见小张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张还款。小张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照料老张的生活。老张无奈之下向人民调解委员会中请调解。
假如你是人民调解员,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小张的做法和说法的不当之处,并给当事人提出两条解决纠纷的建议。
参考答案:不当之处:
(做法)当事人应当按照承诺履行合同义务,小张借款到期后拒绝还款的做法不当;(2分)
(说法1)父母没有帮助扶持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的说法不当;(2分)
(说法2)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小张关于以后不照顾老张生活的说法不当。(2分)
建议:双方应在明确权利义务的基础上友好协商,促进家庭和睦;(2分)坚守契约精神,按照承诺归还借款。(2分)
六、真题演练
(2023·广东)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材料二 2022年12月15日,甲方(××预制菜有限责任公司)与乙方(××商场)签订预制菜买卖合同,合同金额100万元,交货时间为2023年1月5日,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1万元。合同签订后,乙方如约向甲方支付了定金10万元。后因临近春节,预制菜价格上涨,2022年12月25日,甲方致电乙方要求提价,乙方不同意,甲方遂要求解除合同,乙方亦拒绝。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
(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A市仲裁委员会是否应当受理?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是否合法?请分别说明理由。
六、真题演练
参考答案
①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乙方单方面向其所在地A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A市仲裁委员会不会受理。
②甲乙双方在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订立了合同,合同成立并有效,甲方不能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期满后,甲方未全面诚信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既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违约金和定金罚则不能同时运用,所以乙方要求甲方承担违约金并双倍返还定金的要求不合法,可以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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