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授课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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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授课课件(共2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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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入新课
西安大雁塔唐代进士题名帖。大雁塔位于陕西西安的惑恩寺中,为唐玄奘所建。唐朝新中进土,均在大雁塔内题名,故以“雁塔题名”代称进士及第。雁塔下题名成为时人光宗耀祖的目标追求,说明科举考试的社会影响力凸显。
教学目标与核心素养
唯物史观 运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关系理解隋唐制度完善对国家统一、社会发展的影响,培养学生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时空观念 认识从汉到隋唐时期的制度所处的特定的时空环境,抓住其特定时空背景和阶段特征。
史料实证 解读印证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政治制度演变的特点及影响,提高学生探究分析历史问题的能力。
历史解释 认识魏晋到隋唐时期制度的多样化特点,体现加强君主专制的特点,培养有效解读材料、自主分析归纳知识的能力。
家国情怀 让学生认识汉到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对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发展的作用,培养中华民族爱国爱家情怀。
【知识拓展】
史料阅读
“世及以为礼”;“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贱有常辱,贵有常荣,赏不能劝其努力,罚亦不能戒其怠惰。” ——《礼记》
李悝相魏文侯时说:“为国之道 , 食有劳而禄有功 , 使有能而赏必行 、 罚必当……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 ——刘向《说苑》
秦时商鞅变法明确规定:“宗族非有功,论不得为属籍。明尊卑爵秩等级,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 ——《史记·商君列传》
故明主之国,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 ——《韩非子》
【探究思考】阅读材料,梳理西周至秦朝的选官制度,并分析先秦先秦选官制的影响?
西周至秦选官制度
西周至春秋:
战国时期:
秦朝:
世卿世禄制
举荐制(客卿制);功劳制(军功爵制)
“以法为教”“以吏为师”
世卿世禄制:(积极)稳定统治,在当时有进步意义;;(消极)重血缘、轻才能,形成贵族政治,不
利于长远发展。
军功爵制:废除贵族的世袭特特权,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社会阶层的流动,形成了尚武的风气;
不适应和平年代。
一、选官制度
从平民到为官
杨炎,字公南,凤翔人。……父播,登进士第,隐居不仕,玄宗征为谏议夫。……炎美须眉,风骨峻峙,文藻雄丽,汧、陇之间,号为小杨山人。释褐(任官职)辟河西节度掌书记。
——《旧唐书·杨炎传》
根据杨炎为官的早期经历,思考杨炎及其父亲是通过什么方式成为的官员?
其父参加科举考试
直接被任命
一、选官制度
任务:选官制度的创新——科举制的确立
科举制度的创立绝不是偶然的。魏晋以来,门阀士族垄断主要仕途,九品中正制成为维护其统治特权的工具。隋朝建立后,庶族地主尤其是中小地主迫切需要废除九品中正制,代之以一种新的选官制度,以便通过较为公平的竞争,进入仕途,跻身统治者行列。科举制度在隋朝萌发了。
——梁程勇《论中国历史上的官员选拔制度》
1.根据材料并结合教材,分析隋代创立科举制的背景。
为了打击门阀士族
九品中正制的弊端
庶族地主势力的崛起
一、选官制度
任务:选官制度的创新——科举制的确立
九品中正制本意是为了解决察举制的弊端,加强中央集权,但最后造成了选官依靠门第,使得门阀士族的崛起
一、选官制度
任务:选官制度的创新——科举制的确立
科举不重门第,对于有志于仕途者,均给予应试机会,这为出身贫寒者跨入上层社会,参与政治提供了条件。作为中国古代文官制度的基柱,科举制度构筑了一个独特的文官考选体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政治运转最重要的稳定机制。
——郑从金《从精英循环的角度看科举制度的历史功用》
2.根据材料并结合教材,分析科举制的作用。
打破特权垄断,使选官更加公平
扩大官吏来源,扩大统治基础
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一、选官制度
【深度拓展】
有科举 ≠ 只有科举
①录取人数少:唐代科举最常见的是进士科和明经科,进士科每年录取名额不超过30人,加上明经科也就七八十人。
②参加人数少:开元以后,全国参加科举的人,“多则两千,少犹不减千人。”
③入仕方式多:达官贵人的子孙都享有门荫特权,门荫出身在唐前期属正途。此外军功、举荐、以钱捐官等都存在。
程序公平 ≠ 结果公平
长于诗赋文章≠ 长于经邦济世
恩荫又可称为任子、门荫、荫补、世赏,是中国上古时代世袭制的一种变相。是指因上辈有功而给予下辈入学任官的待遇。
史料阅读
唐代改成自由竞选,所谓“怀牒自列”,既不需要地方长官察举,更不需要中央九品中正评定;把进仕之门扩大打开,经由个人各自到地方政府报名,参加中央之考试。这制度,大体说来,较以前是进步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自由竞选(开放性);分科考试(公正性);择优录取(科学性);中央集权(集权性)
科举制
【探究思考】阅读材料结合所学,分析唐代科举制的创新之处?
一、选官制度
任务:选官制度的创新——科举制的确立
选官制度
世官制(世卿世禄)
军功爵制
察举制
九品中正制
科举制
选官标准
宗法血缘
军功
才学或道德
家世
考试成绩
朝代
西周
战国-秦国
西汉
曹魏
隋唐-清末
选官制度演变的总趋势是日益公平化
一、选官制度
阅读书本第二目内容,完善表格。
时期 政权组织 权力分配
西汉 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武帝后 中外朝制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三省六部制
中书起草诏令、门下审核诏令、尚书负责执行。
二、三省六部制
政事堂(中书门下)
皇 帝
中书省
尚书省
门下省
草拟诏令
负责执行
审核诏令












正式确立:隋文帝时
职能
(运行程序)
特点
学习聚焦
分工明确,
①职权分明,效率提升;
②相权三分,加强皇权;
③集体议事,决策科学。
意义
二、三省六部制
【知识拓展】
三省六部制
史料阅读
“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门下)、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按隋唐时,三省同为最高政务机构,一般为中枢决策,门下审议,尚书执行,实际上为三省长官共同负责中枢政务。
——《辞海》
在唐代,凡遇军国大事,照例先由中书省中书舍人(中书省属官)各拟意见,再由宰相(中书省长官)审核裁定送经皇帝画敕后,再须送门下省,由给事中(门下省属官)一番覆审,若门下省不同意,还得退回重拟。因此必得中书、门下两省共同认可,那道敕书才算合法…皇帝不能独裁,宰相同样不能独裁。 ——钱穆《国史新论》
【探究思考】根据材料结合所学,梳理三省六部制演变历程。并概括其特点及影响。
中央正式确立了三省六部制。
三省六部制进一步完善(太宗时期,扩大宰相任用范围;三省宰相于政事堂议事——三省出现一体化趋势)
魏晋南北朝:
隋文帝时:
唐初:
尚书省、中书省、门下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特点:①以皇权为中心,相权三分;②彼此牵制,相互合作;③群相制度,节制君权,减少决策失误。
影响:①削弱相权,加强皇权;②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决策失误;③使中央决策和行政体系日臻完善,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大变革。
二、三省六部制
根据表格分析中枢机构演变趋势及目的?
时期 政权组织 权力分配
西汉 武帝前 三公九卿制 丞相集决策、行政、用人、审议和司法于一身
武帝后 中外朝制 中朝决策,外朝执行。
东汉 三公和尚书台 尚书台掌决策和行政。
魏晋南北朝
隋唐
尚书、中书、门下形成三省
三省共同辅助决策,行使权力。
三省六部制
中书起草诏令、门下审核诏令、尚书负责执行。
相权削弱
君权强化
目的:加强专制主义
二、三省六部制
古代民众的义务:“税”+“役”
田税:以田亩为基础的土地税
人口税: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以户为单位的财产税
古代王朝依据自己所颁布的法律向臣民征收的实物或货币
古代王朝强制民众承担的无偿劳动
力役 、军役、杂役等等
三、赋税制度
赋役制度:统治者为维护国家机器运转,以土地和人口为依据,向人民征收一定数量的田赋、人头税,征发徭役而形成的基本制度。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




赋税
徭役
田赋(租): 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
丁税: 以人丁为依据的人头税
户税(调):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
其它杂税
兵役
力役
杂役
农业税
(田租)
人头税
(户调 丁税)
财产税
徭役
(军役 力役 杂役)
三、赋税制度
1.租调制到租庸调制
1)实行基础:均田制
2)形成过程
魏晋:租调制 → 唐初:租庸调制
3)内容:
租:粮食
调:绢或布
庸:纳绢或布代役
→ 作用:保证农民生产时间;保证财政
【均田制】指政府不触动原有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接受土地的农民要向国家交纳赋税和服役,土地只允许使用不允许买卖,实际上是一种封建土地国有制。
三、赋税制度
【知识拓展】
租调制
拓展 土地制度:均田制
含义 将国家控制的土地分给农民,不得买卖,授田农民向国家缴税服役
目的 抑制土地兼并,保证政府收入,缓和社会矛盾,维护封建统治
时间 北魏至唐中叶
原因 北方战乱,土地荒芜,影响财政收入
性质 封建土地国有制
特点 以定额田租代替汉代的定率田租;以户税代替汉代的人头税;
租调制的田租额较低且田租固定;增产不增租; 户调以户为单位,增人不增调。
瓦解 至唐朝中叶,土地兼并空前盛行,政府控制的土地日益减少;
实行租庸调,农民负担加重,纷纷逃亡,或出卖土地投靠地主。
影响 积极性: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土地兼并;有利于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保证了政府的财政收入和徭役;促进了北方经济的恢复和发展;加速了北方少数民族的封建化。
局限性:没有触及封建土地私有制,未能从根本上抑制土地兼并
内容:按户征收粮(租)和绢帛(调)
基础:北魏孝文帝改革的均田制
三、赋税制度
概念 是以均田制的推行为基础的赋税徭役制度。
时期 隋朝和唐朝前期
基础 国家向成年男子授田的均田制。
目的 缓和阶级矛盾,保证财政收入,巩固封建统治。
内容 凡均田户,不论授田是多少,按丁交纳定额赋税并服一定的徭役
租:即田租,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
庸:纳绢代役。服徭役期间,不去服役的可以纳绢或布代役
调:是户调,是人头税,交纳绢或布。
特点 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 以实物税为主或以实物地租代替劳役地租。
可纳绢或布代役,称为庸。 贵族官僚享有免交租庸调的特权
影响 政府的赋税收入有所保障;以庸代役保证农民有较充分的生产时间,百姓生产积极性提高;租庸调制规定了农民负担的上限,利于社会经济稳定发展
【知识拓展】
租庸调制
三、赋税制度
唐中期以后,随着人口增加,土地兼并加剧,均田制急剧崩坏,租庸调制难以维持。“有幼未成丁,而承袭世资,家累千金者,乃薄赋之;又有年齿已壮,而身居穷约,家无置锥者,乃厚赋之,岂不背谬!”。百姓举家逃亡,规避赋税,被称为“客户”。
——白寿彝《中国通史》
阅读材料,概括唐中期土地制度出现了什么问题?由此给税收带来什么影响?
2.两税法
背景:
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政府财政困难。
三、赋税制度
征税原则:量入制出 量出制入
征税项目:繁杂 简化
根据材料及所学,指出租庸调制与两税法的不同点。
民富者丁多,率为官为僧以免课役,而贫者丁多无所伏匿,故上户优而下户劳。吏因缘蚕食,旬输月送,不胜困弊,率皆逃徙为浮户,其土著百无四五。/至是,炎建议作两税法。先计州县每岁所应费用及上供之数而赋于人,量出以制入。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为行商者,在所州县税三十之一,使与居者均,无侥利。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其租庸调、杂徭悉省。
——《 资治通鉴》卷226
影响:
减轻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推动商品经济的发展;
保证国家收入。
维护政权和社会稳定,提升国家治理能力。
征税标准:人丁
财产
征收方式:实物
概以钱计
征税对象:授田农民
主客农商
征税次数:不定数
夏秋
三、赋税制度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选官制度:九品中正 科举制度
赋税制度:租 调 制 两 税 法
中央官制:三省体制 三省六部
承前
创新
延续
隋唐盛世
制度保障
古代国家治理体系不断完善
统一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发展
政治制度是现实的,每一制度,必须针对现实,时时刻刻求其能变动适应。任何制度,断无二三十年而不变的更无二三百年而不变的。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6年版。
1、《太平御览》载:“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 或曰:殴父也,当枭首。”(仲舒)议曰:“臣愚以父子至亲也,闻其斗,莫不有怅之心,扶杖而救之,非所伊欲诟父也。君子原心,赦而不诛。”由此可知汉朝的司法实践( )
A.进一步推动了律令儒家化
B.以儒家思想作为判决依据
C:规范了家庭和子女的行为
D:重视家训并强调基层教化
课堂练习
2、北魏兰陵长公主遭马刘辉殴打致流产,朝廷就如何判处刘辉展开激烈辩论:一方以尚书省官员为代表,坚持以父系家族伦理为标准,以杀子罪判处四至五年徒刑;另一方则是代表灵太后意志的门下省官员,主张以谋反大逆罪判处死刑。最终皇帝下诏支持门下省意见。这一判决表明( )
A.男尊女卑传统被打破
B.法律儒家化过程曲折
C.皇权受门阀士族威胁
D.门下省司法职能增强
课堂练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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