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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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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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选择性必修1 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三单元
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
一、设计思路
部编教材《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第8课《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是该教材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的第一课,教学内容有“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三目,第一目为法治与教化的起源,先秦时期古人在探索国家治理方式的过程中形成了两次礼法之争;第二目是法律的发展,讲述了秦汉至唐朝中华法系形成的具体过程以及礼法结合的发展趋势;第三目是教化的发展,讲述儒学对基层治理的渗透以及约律合流的发展进程。
《普通高中历史课程标准》(2017版2020年修订)对这一课的教学要求是:知道中国先秦时期成文法的产生过程,以及这一时期思想家对于德治、法治关系的讨论;知道自西汉起历代王朝法律、礼教并用的统治手段。
据此笔者认为本课教学重心应该放在礼法之争与礼法结合两大块内容。从学术研究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一直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我们需要从两千多年的历史长河中汲取古人的治国智慧。法治是国家的统治工具,相对于“人治”而言的一种治国原则和方法,具有强制约束力,着眼于防范和惩处。教化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强调道德感化和自律,是对法治的补充,对社会和个人的约束力相对较软弱,着眼于教育和引导。两者的结合不仅推动了中华法系的形成,弘扬了儒家传统道德伦理,还时刻提醒统治者慎用刑罚,缓和社会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作用。基于以上分析,本课的教学重点应该是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以及历代王朝法律、教化并用的统治措施。从教学资源角度看,围绕“礼法之争”与“礼法结合”有大量可供研讨的史料。从学情分析看,学生学习本课的疑点主要围绕在礼法之争的实质以及礼法结合对社会治理所起的作用等。
基于以上,笔者确定了本课的教学立意: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有效推进国家治理。同时根据第三单元的“单元分析与问题设计”,本课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是中国古代社会,法律与教化两大治理手段是如何发展演变的?将此问题实行关键问题层级化处理,笔者为本课设计了由三个主问题构成的一组问题链: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表现与结果?封建社会时期礼法结合的过程及其影响?德治与法治孰优?依据教学主题及这一组问题链,将教材整合成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治国分歧,主要介绍两次礼法之争的过程、结果及其反映的实质问题;第二部分:礼法结合——封建社会的理政智慧,以《唐律疏议》和《吕氏乡约》为例,讲述国家治理逐渐趋向礼法结合的发展方向;第三部分:礼法之辩——当代中国的发展方向,探讨当今社会应从历史中汲取智慧,坚持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同抓并举,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驾护航,以此点明本课教学立意: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有效推进国家治理。
为了配合以上问题链的解决,笔者设计了相应的学习任务——任务一:根据教材,结合时间轴,在学案上梳理夏商周时期法治与教化的表现;任务二:以表格形式对比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各自的治国主张与教化思想学习,这两个学习任务意在解决主问题一,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表现与结果。任务三:判决三个不同时期的案件,并分析出裁判的依据;任务四:以《唐律疏议》和《吕氏乡约》为例,分析国家治理方式呈现礼法结合特征的影响;任务五:梳理秦汉至明清历代的法治与教化,并归纳其阶段性特征,这三个学习任务意在解决主问题二,封建社会时期礼法结合的过程及其影响。任务六:今天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是否还需要德治,来解决主问题三,德治与法治孰优。六个学习任务依据主问题链设计,既解决了主问题链的问题,同时逻辑上层层递进,使学生逐步认识到,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有效推进国家治理,指向本课的教学主题。
二、教学目标
基于对当代中国治国理政方式的探索,借助问题链的引导,通过对各种史料的叙述与解释,设计学习任务,使学生了解中国古代法律与教化的起源与发展,并认识到两种方式不同特征的根源。了解历朝历代国家统治手段的演变趋势,理解礼法结合对社会治理产生的具体影响,认识到法治与教化相辅相成,是国家治理不可或缺的两大法宝。在关注学科素养五大方面涵养的同时,聚焦历史解释和史料实证的培育。
三、教学重点与难点
教学重点:先秦时期德治与法治之争;历代王朝法律、教化并用的统治措施
教学难点:律令儒家化;礼法结合
四、教学过程
导入环节:
材料一:醉驾丈夫陈某深夜送病重妻子就医被查,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最终,检察机关依法撤诉(视频略)
问题1:陈某的醉驾行为对公共安全危害极大,为什么法院最终判定他不负刑事责任?
教师总结:法理无情人有情,这起案件的处理结合了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以一位丈夫保护妻子的生命安全为出发点,既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又满足了人们的情感需求。
问题2:当代中国严慈相济的法律制度是如何一步步发展而来的呢?
教师过渡: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看看不同时期国家治理手段呈现出怎样的阶段性特征。
【设计意图】通过经典的真实案例进行设问与导入,视频生动具象,既可以激发学生的兴趣,又通过第一个问题让学生思考案件处理背后的逻辑,引导其得出国家治理的两大手段,并回归课本。最后通过第二个问题,引出本课内容。
第一部分:礼法之争——先秦时期的治国分歧
主问题之一: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表现与结果?
【学习任务一:根据教材,结合时间轴,在学案上梳理夏商周时期法治与教化的表现】
材料二:学生学案
教师总结:我国法治思想可追溯到早期国家的习惯法,德治则起源于西周时期提出的礼制以及“敬天保民”思想。随着社会的变革与发展,我国最早的成文法于春秋时期形成。而对于“铸刑书”的横空出世,有人提出了不同的见解(展示材料三、四)
材料三:(叔向)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法律),惧民之有争心也……民知有辟,则不忌(畏惧)于上,并有争心,以征于书(法律文件),而徼幸(侥幸)以成之,弗可为矣……民知争端矣,将弃礼而征于书。 ——《左传·昭公六年》
材料四:(子产)复书曰:“若吾子之言,侨不才,不能及子孙,吾以救世也。既不承命,敢忘大惠?” ——《左传·昭公六年》
子问题1:从材料可以得出子产与叔向争论的焦点是什么?成文法的颁布有什么意义?
教师过渡:通过对两段材料的解读,我们不难看出两人的争论点在于要不要公布刑罚。铸刑书的颁布宣告了成文法的诞生,开创了“法律公开”的新兴地主阶级立法原则,不仅能限制奴隶主贵族特权,还顺应了历史发展的潮流。其实质就是我国早期的德治与法治之争,到了后期更是演进为儒家与法家之争。
【设计意图】通过学习任务的设置,完成早期国家法治与教化表现的基础知识梳理,培养学生的时空观念。通过史料的解读和分析,使学生认识到有关铸刑书的讨论实质就是早期德治与法治之争,指向史料实证水平1和2。
【学习任务二:以表格形式对比春秋战国时期儒家与法家各自的治国主张与教化思想】
材料五:学生学案
学派 代表 时代 治国思想 教化思想 理论来源
儒 家 孔子 主张德治,通过道德礼义教化民众,重视民生与民意。
孟子 战国
法 家 商鞅 颁行法令保护新兴地主阶级的利益 人性恶
韩非
教师过渡:通过对两大学派代表人物治国思想的整理,我们可以发现儒家重视道德与教育的感化作用,主张礼可以治理社会;法家则重视法的防范与惩处作用,主张君主应该用法和刑来管理国家。德治与法治之争,实质是国家治理方式之争,都要寻找理想的治国思想和手段,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稳定社会秩序。
子问题2:在诸侯争霸、礼崩乐坏的乱世,谁会是此次礼法之争的胜利者?原因是什么?(展示材料六、七)
材料六: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 ——《史记》
材料七:秦王嬴政:“得见此人(韩非子)与之游,死不恨矣”。 ——《史记》
教师总结:儒家思想并不适用于兼并战争激烈的战国时期。在重视富国强兵的君主看来,儒家的仁政与德治思想难以落到实处。而法家思想既能带来富国强兵的现实利益,又满足了各国君主专制的愿望。因此,后者更符合诸侯争霸的需要。
【设计意图】通过表格形式整理出春秋战国时期儒、法两家代表人物的治国思想与理论来源,锻炼学生提取信息以及归纳对比的能力。展现当时两派境遇的相关史料,引导学生得出法家成为礼法相争获胜者的具体原因,帮助其提升历史解释能力,指向水平2。同时整个第一部分,通过两个联系着的学习任务,解决了主问题一,先秦时期礼法之争的表现与结果,使学生认识到法治与教化这两种治国手段在夏商周时期均有一定程度的发展。
第二部分:礼法结合——封建社会的理政智慧
主问题之二:封建社会时期礼法结合的过程及其影响?
【学习任务三:判决三个不同时期的案件,并分析出裁判的依据】
教师过渡:儒法两家虽有争论但也呈现出相互借鉴的特征,比如韩非子为保证法令通畅,主张“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儒家的治国理念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
子问题1:那么当历史的脚步迈入封建大一统时代后,法律与教化这两大治理手段又呈现出怎样的发展状态呢?(展示材料八、九、十)
材料八:(误伤己父案)甲父乙与丙争言相斗,丙以佩刀刺乙,甲即以杖击丙,误伤乙,甲当何论?《张家山汉简·二年律令》“杀伤父母……枭其首市。”董仲舒断,臣愚以父子至亲也……扶杖而救之,非所以诟父也。《春秋》之义,……君子原心,赦而不诛。
——摘编自《太平御览》卷六百四十
材料九:(血亲复仇案)谦之年数岁,所生母亡,昭之假葬田侧,为族人朱幼方燎火所焚。同产姊密语之,谦之虽小,便哀戚如持丧……永明中,手刃杀幼方,诣狱自系。《晋律》“准五服以制罪。”世祖嘉其义,虑相复报,乃遣谦之随曹虎西行。杀一罪人,未足弘宪;活一孝子,实广风德。 ——摘编自《晋书》卷五五
材料十:(醉酒杀人案)兴平县人上官兴,因醉杀人亡窜,吏执其父下狱。兴自首请罪,以出其父。《唐律疏议》“杀人者死。”诏许免死配流。上官兴以其首罪免父,有光孝义。
——摘编自《旧唐书·王彦威传》
教师过渡:不管是西汉时期的误伤己父案、魏晋时期的血亲复仇案还是唐朝时期的醉酒杀人案,三个案件的主人公依据当时的法律均犯了死罪。但在实际裁判时上位者引用儒家经句对律文予以道德化的诠释,使三人都保全了性命,从轻发落。从西汉时期的德主刑辅,到魏晋时期的律令儒家化,再到唐朝时期的儒法互济,我们不难发现一个趋势:法律与儒学的结合越来越紧密。
子问题2:其背后有哪些原因呢?(展示材料十一、十二、十三)
材料十一:儒者博而寡要,劳而少功,是以其事难尽从,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列夫妇长幼之别,不可易也;法家严而少恩,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不可改矣。
——《太史公自序》
材料十二: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 ——《汉书·董仲舒传》
材料十三:儒家学说有多面性,如儒家也并不完全排斥法律与刑罚,儒家提倡的“礼”本身也有一定的约束力……像法家一样,儒家思想也有中央集权统一思想的萌芽,只不过希望这种统一是由周天子或仁君来完成。正是这种多面性,可以说明儒家学说为什么总能发展出适合封建时代统治阶层需求的统治学说。 ——《教师教学用书》选必1
教师总结:秦朝二世而亡的教训促使后代重新审视法家思想,再加上董仲舒的改造使儒学更加适应统治阶级的需要。因此,汉武帝时期儒家思想成为社会主流意识形态,大批儒家知识分子进居官吏行列,他们以尊卑亲疏为量刑依据,以维护三纲五常为目的主动参与以经注律,促使法律与儒学的结合愈发紧密。那么,礼法结合这一趋势会对国家治理产生哪些影响呢?
【设计意图】通过情境设置,给予学生法官的身份去裁判历史上的真实案件,有利于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与动力,营造生动具象的课堂环境。通过史料解读引导学生分析出汉代以后法律与儒学结合愈发紧密的原因,旨在培养其唯物史观与历史解释能力,指向水平3。
【学习任务四:以《唐律疏议》和《吕氏乡约》为例,分析国家治理方式呈现礼法结合特征的影响】
子问题3:我们以礼法结合的典范为例,分析《唐律疏议》在封建王朝治理中发挥着怎样的影响?(展示材料十四、十五)
材料十四:先实体法后程序法; 而在内容的精神性排序上,是先皇室后国家,先中央后地方,先政治后经济,先重罪后轻罪。这与当时的中国社会和国家体制吻合,反映出法典与社会同构的立法原理。因此,从立法技术上说,这不仅达到而且代表了那个时代的最高水准。
——张中秋《为什么说<唐律疏议>是一部优秀的法典》
材料十五:辽太祖时,定治契丹及诸夷之法,汉人则断以律令。太宗时,治渤海人亦依汉法。……此所谓律令,还是唐朝之旧。金熙宗时,始合女真旧制及隋、唐、辽、宋之法,定《皇统制》,《金史》谓其实就是《唐律》。元初即用金律,明太祖定《大明律》,又是一准《唐律》。《清律》又以《明律》为蓝本。 古代朝鲜、日本、越南等国的立法,多半从模仿唐朝法制而来。 ——吕思勉《中国通史 刑法》
教师过渡:《唐律疏议》作为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将儒家孝道文化与法律高度结合。它不仅继承了汉魏以来法律制定和阐释的经验,成为中国现存最早、最为完整的封建法典,还是历代王朝乃至周边国家法律的蓝本。
子问题4:封建时期的教化手段又在基层社会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展示材料十六、十七、十八)
材料十六:一曰德业相劝,二曰过失相规,三曰礼俗相交,四曰患难相恤。
——《吕氏乡约》
材料十七:宋朝以后,儒学士人投身基层教化,以乡约教化乡里……清朝乡约基本延续了明朝的模式,但宣讲内容变成了康熙帝“圣谕十六条”和雍正帝《圣谕广训》,宣讲时也常常引用《大清律例》。 ——部编版《选择性必修1: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
教师总结:宋朝的《吕氏乡约》以道德教化为主,教育百姓向善互助,在当时起到了巩固统治,维护社会秩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推动乡村经济、文化、教育发展等作用。明清时期乡约逐渐与法律合流,使其逐渐带有强制力,由一开始的教化手段演变为统治工具。由此可见,礼法结合的社会治理方式有利于进一步弘扬儒家传统道德伦理,提醒统治者慎用刑罚,缓和社会矛盾。当然弊端也是显而易见的,比如模糊了道德和法律的界限,使判案有相当主观性及随意性,更不利于人民法治意识的形成。
【学习任务五:梳理秦汉至明清历代的法治与教化,并归纳其阶段性特征】
子问题5:请同学们根据表格梳理出秦汉至明清历代的法治与教化措施,并归纳出每一阶段礼法关系的不同特征?
材料十八:学生学案
时期 法治 教化 礼法关系
秦 礼法对立
汉 独尊儒术、以经注律
魏晋


元 司法实践中广泛援引唐律


教师总结:历代统治者不断探索国家制度和社会治理的方式,从秦朝的礼法对立到汉唐时期的礼法结合,从宋朝的约律分立到明清时期的约律合流,法律与教化逐渐发展融合,成为封建社会不可或缺的两大治理手段。
【设计意图】通过表格的形式梳理出秦汉至明清法治与教化的具体措施,并引导学生得出每一阶段礼法关系的不同特征,培养其时空观念,指向水平3和4。同时整个第二部分,通过裁判案件、史料解读以及表格整理这三个联系着的学习任务,解决了主问题二,封建社会时期礼法结合的过程及其影响,使学生认识到法治与教化相互融合、同抓并举是国家治理的大势所趋。
第三部分:礼法之辨——当代中国的发展方向
主问题之三:我们如何看待德治与法治谁更优的争论问题?
【学习任务六:今天中国是一个社会主义的法治社会,是否还需要德治呢?】
教师总结:通过辩论,大家应该都认识到了,德治有德治的长处,法治有法治的长处。它们是治国理政缺一不可的两大手段,就像鸟之两翼和车之两轮,忽视其中任何一个,都将难以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的(展示材料十九)
材料十九:“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和道德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在国家治理中都有其地位和功能。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践行也离不开法律约束。法治和德治不可分离、不可偏废,国家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协同发力。”
——习近平2016年12月9日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七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
【设计意图】通过对封建时期法治与教化措施的梳理,带领学生思考当代中国安邦治国之道,并设计学习任务——辩论。通过辩论让学生了解到,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各有自己的长处与短板,今天我们要做到德治与法治协作前行。整个第三部分是本课主题延伸、以古话今的体现,教师带领学生了解古人治国理政智慧的同时引出对当代中国安邦治国方向的思考,指向了家国情怀水平3和4,能够对历史进行反思并更好地认识现实社会问题。最后教师借用习近平主席的讲话再次点明本课的教学主题:法律与教化相辅相成,有效推进国家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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