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50张PPT+内嵌1个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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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课件(共50张PPT+内嵌1个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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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50张PPT)
知识回顾
1.违约责任的内涵
2.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3.违约行为的免责情形
除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约定免责和法定免责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框架引领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主干知识
1.承担侵权责任的依据?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诉讼时效具体为多久? ★★★
3.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是什么?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4.什么是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什么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
5.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有什么意义?
第一子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以案说法
思考:你认为材料中谁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应如何承担法律责任?
小壮和小杰是高一同班同学,在观看学校运动会比赛时,小壮跑过来从身后抱住小杰打闹玩耍间,小杰摔倒在地,致其右腿受伤,小壮赶紧和老师一起将小杰送到医院。经诊断,小杰右腿骨折,小杰虽经手术治疗痊愈,但其父母在医保之外还支付了医疗费、护理费等一万余元。
小壮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小壮是高一学生,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小壮的父母须承担侵权责任。
学校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为小杰人身受到伤害的事情发生在学校运动会期间,学校对学生存在管理上的疏漏,所以学校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
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1.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P32一段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民事权利)≠违约责任(不履行合同义务)(抄)
既构成侵权责任又构成违约责任时,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二者只能选其一)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特点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 在合同期内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责任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及法定惩罚性赔偿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法律责任,不限于侵权责任,还可能依法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比较
侵权责任 违约责任
含义 是行为人以其不法行为或法律规定的不当行为致使他人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而承担的民事责任 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未按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产生 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义务而产生 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责任
原则 以过错责任为重点,极少采用无过错责任 主要以债务不履行以及该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为要件
责任构成要件和免责条件 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
责任范围 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进行精神损害赔偿;不法造成他人死亡的,赔偿范围还要扩大至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等 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如果没有这种约定,依《合同法》的规定,赔偿损失额应当相当于受害人因违约而受的损失,一般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承担责任的法律后果及方式 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2、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P32-1
惩罚性赔偿:
是指当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1)方式: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2)注意问题:
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民事权利遭受侵害的形式多种多样,侵权人所须承担的法律责任也有所不同。
注意: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承担方式
(P33相关链接)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例子
停止侵害 侵害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行为处于继续状态(进行中或延续)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财物受到侵害 甲造谣乙,乙可以要求甲停止造谣,停止对自己的侵害
排除妨碍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财物受到侵害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的场合。 甲将自己的车放在乙家车库,阻碍了乙,乙可以要求排除妨碍,将车开走
消除危险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财物受到侵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阳台上的花盆等
返还财产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财物受到侵害 一般适用于所有权。 甲强行扣留乙的手机,乙可以要求其返还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权责任 承担方式 侵权行为 适用范围 例子
恢复原状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进行修复或者使之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将他人手机弄坏,可以要求修好,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赔偿损失是最常见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赔偿损失一般以实际损害为限。 弄坏他人手机,修不好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可能另外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①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向被侵权人承认错误、表达歉意、请求原谅。 ②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民事责任。 在报刊上或者网络上发表文章损害他人名誉权的,就应当在该报刊或者网站上发表书面声明,对错误内容进行更正
知识拓展: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侵犯权利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赔礼道歉
姓名权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肖像权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名誉权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隐私权 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
对点训练1
“茶颜悦色”奶茶店经营者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告,将“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起诉至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最终判决“茶颜观色”洛旗公司败诉,落旗公司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应是
①消除危险,停止侵害
②恢复原状,支付违约金
③消除影响,赔礼道歉
④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D
①②:题干体现了的侵犯商标权的行为,不涉及消除危险,支付违约金,故①②不符合题意。
③④洛旗公司侵犯了湖南茶悦文化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商标权,可采用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承担责任,故③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
对点训练2
小王在商场买到了假冒的名牌家具,该商场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是( )
A.停止侵害、消除危险 B.修理并支付违钓金
C.更换并赔礼道歉 D.排除妨碍、恢复名誉
C
A:材料中的行为没有涉及到危险,A不符合题意。
B:该案例属于违约情形,但因为没有违约金的约定,所以B错误。
C:针对顾客买到了假冒的名牌家具,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来说,该商场应该是更换并赔礼道歉,C符合题意。D:材料内容没有涉及商场的名誉被侵犯,也没有涉及小王的名誉被侵犯,D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
对点训练3
“狼牙山五壮士”中两位英雄的后人起诉洪某发表的两篇文章引导读者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影响英雄的英勇形象。法院宣判原告胜诉。本案学科中洪某( )
①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②应当向原告赔礼道歉
③造成了英雄的精神损失 ④侵犯了原告的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①②:洪某的文章误导读者质疑“狼牙山五壮士”事迹,影响英雄的英勇形象,侵犯了英雄的名誉权,必须承担侵权责任,应向原告赔礼道歉,O符合题意。
③④:洪某侵犯了他人的名誉权,并没有侵犯隐私权,也没有造成英雄的精神损失,③④排除,故本题选A。
以案说法
2016年5月1日,甲借给乙10000元钱,约定1年后还款,后因乙失业,生活拮据,甲并没有向乙提出还款的要求。2020年6月,甲结婚需要用钱,便向乙索要欠款,乙以生活困难为由拒绝还款。甲决定向法院起诉乙。
你觉得甲还能通过法院要回钱吗?
【解析】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如果乙拒绝偿还10000元欠款,甲将不能通过法院要回原本属于他的钱。
一、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3.诉讼时效 P33-1
(1)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殊的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
(2)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速递: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特殊诉讼时效: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四条规定:“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和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最长诉讼时效:“是指即使权利人不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谁,从而无法提起诉讼或者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十年”。
【注意】
①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从侵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而不是从有侵权行为时开始起算。
②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知识拓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情形
13岁男孩小亚的父母离异,他常年跟随母亲在北京生活,父亲詹某在广西南宁生活。2020年,小亚将父亲告上法院,追讨10年的抚养费。詹某辩称小亚的追讨已超过了诉讼时效。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法院并未认可,因为未成年人追讨抚养费并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近日,南宁市江南区人民法院判决詹某支付66.5万元的抚养费给小亚。
以案说法
丁某能要回借给张某的5万元吗?
丁某在起诉的过程中应注意什么问题
丁某可以要回5万元借款。但是要注意,应在2023年10月25日前起诉,否则法院将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款的诉讼时效从债务人明确表示拒绝履行义务时起算【抄】,丁某应在2023年10月25日之前起诉,否则法院就不再支持其诉讼请求。
◎ 2019年5月1日,张某从丁某处借款5万元,双方没有约定还款日期。2020年10月25日,丁某通知张某还款,张某拒绝。于是丁某欲将张某诉至法院。
对点训练4
2020年5月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发函称:“我公司因庆典需要200套西服,如果贵公司有能力在6月1日做出并送达,请回函。”5月10日,乙公司回函称:“我公司有能力做,每套1000元,如贵公司愿意接受此价格,会在6月1日之前运抵贵公司,速回函。”5月11日,甲公司回函确认,5月12日乙公司收到回函,并于5月31日发货。但直到6月3日西服才运抵甲公司,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乙公司则称逾期交货是因为恰逢梅雨季,连绵阴雨耽搁了货运行程,因而拒绝承担违约责任。
乙公司应该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本案中,阴雨天气虽然对货运产生影响,但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天气状况是计算交货日期时事先必须考虑的因素,不符合法定免责情形。应该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对点训练5
王某和李某是朋友。2013年8月18日,王某因给儿子找工作一时钱不够用,遂向李某借款15 000元,并立字据约定在2016年8月18日前还清。很快三年过去了,王某却一直没有还钱,其间李某虽几次想向王某提出还钱之事,但考虑到和王某是朋友,加上王某经济条件确实不是太好,始终没能把话说出口。不料2019年10月,李某王某二人因其他事情发生纠纷,友谊破裂,李某遂向王某索要借款,王某却称,他的一个律师朋友告诉他欠李某的钱可以不还了。无奈,李某于2020年1月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偿还15 000元欠款。
法院会支持李某要求保护权利的主张吗?为什么?
不会。权利人在实现自己的权利、向他人追究法律责任的过程中,要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民事权利在三年后法律一般不再予以保护。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的诉讼请求。
第二子目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以案说法
方某在小区居民楼电梯内吸烟,邻居吴某劝阻,二人因此发生言语争执。方某出电梯后猝死,方某之妻袁某遂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吴某赔偿40余万元。 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劝阻电梯内吸烟的行为合法正当,符合公序良俗,是自觉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应当鼓励; 吴某的行为方式理性、平和,并无不当,与方某的死亡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应承担任何民事责任,判决驳回袁某的诉讼请求。
说一说法院这样判决的依据是什么?
判决要点:
(1)损害事实:
(2)主观过错:
(3)因果关系:
方某猝死(生命权丧失)
吴某没有侵权的故意或过失,劝阻行为理性平和,未超必要限度。
劝阻行为与猝死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过错侵权
(1)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过错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应注意的、能注意的、未注意)
注意:过错侵权,受害人需要举证。
故意还是过失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对点训练5
王女士乘坐公交车去上班,车价2元,车至半路,该司机突然紧急刹车,导致王女士失去平衡摔倒,腿骨骨折,花去治疗费用2万元。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司机不是故意刹车,在主观上没有过错,不承担责任 
②公交公司认可侵权,但拒绝王女士同时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的要求 
③紧急刹车与王女士的损害有因果关系,公交公司应承担侵权责任 
④公交公司没有全面履行合同,王女士可以选择请求承担违约责任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D
①:故意与过失都是主观过错的表现,司机存在过错,①错误。
②: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赔礼道歉和赔偿损失都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公交公司不能拒绝,②错误。
③:侵权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③正确。
④:合同履行要坚持全面履行原则,公交公司因自身过错没有将王女士安全送达,应承担违约责任,④正确。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生活中,有些案例,很难举证责任人是否有过错。比如:树木折断砸伤人了;某家阳台的花盆掉落砸伤人了……
思考:这样的案子怎么判呢?主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
以案说法
案例一:张先生购买了某小区3号楼的一个地上车位,某日准备取车时,发现车前挡风玻璃被楼上坠落的花盆砸碎,而花盆来源不明。张先生向物业要求查看监控,却被告知3号楼附近的监控已经坏了一个多月,无法查看。
张先生的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
侵权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无/限制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P34-1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③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④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⑤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⑥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⑦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中所有人、管理人的过错推定责任;
⑧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对点训练6
2021年9月,王某停放于小区单元楼下的轿车天窗被楼上坠落的电钻钻头砸坏,花费修理费三千余元。随后王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经排查排除了一、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此案谁应该承担责任
A.该楼栋全部住户
B.该楼栋三楼住户
C.该楼栋三楼及以上的住户
D.王某自己
C
根据民法典规定,高空抛物或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案件,在无法确定侵害人的情形下,应当由“可能加害人”承担相应责任,经排查排除了一、二楼住户侵权的可能性,一、二楼的住户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此外,三楼以上的住户,若有证据证明自己不是侵害人,也不用承担侵权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思考:
假如有些案子,能证明清白责任人无错,责任人是否就不用承担责任了呢?
以案说法
案例二:阿黄是刘大哥家养的一只中华田园犬,平常被拴在自家的院子里。某日,赵大妈骑着电动车路过刘大哥家门口,阿黄听见声响突然跃起,挣脱绳索扑向赵大妈。赵大妈一时躲闪不及,摔倒在地,全身多处受伤,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刘大哥认为自己栓了狗绳,狗挣脱绳索伤人纯属意外,只愿意支付三千元作为补偿。
刘大哥是否需要承担赵大妈数万元的医疗费用?
根据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本案中,刘某饲养的狗冲出撞到了赵某,致使赵某的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了侵害,刘某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承担赔偿损失等责任。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简而言之: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担责。
(无论如何都是你的错)
饲养的动物
致人损害的责任
生产者产品责任
环境污染责任
2、侵权责任的特殊规定 P34-1
见P34相关 链接末段
知识拓展:常见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①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无/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区分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
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两百四十八条: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两百五十条: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区分动物伤人的两种情况(抄):
动物园动物伤人的——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饲养人或动物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对点训练7
老王在小区遛狗
情境1:宠物狗突然发怒,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饲养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小明找老王赔偿。
情境2: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李某咬伤了。
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被咬,狗主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
情境3:李某上去挑逗宠物狗,结果把宠物狗惹怒,宠物狗挣脱狗绳,把旁边玩耍的小明咬伤了。
李某故意挑逗狗导致小明被咬,小明可以向李某请求赔偿,也可以向老王请求赔偿。老王赔偿后,有权向李某追偿。
你认为在这三个案例中谁应该对"狗咬人"事件负责,被侵权人可以找谁进行赔偿?
对点训练8
甲路过乙家时,看见乙家门口拴着一条狗,甲用石头砸去,狗挣断绳子,将路过的丙咬伤。侵犯丙的健康权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丙 B.甲与乙
C.乙 D.甲
D
【解析】D:据材料信息丙受到的损害(生命健康权受损害)与甲的行为过错(用石头砸狗)之间存在因果联系,因而甲负侵权责任。乙的狗在门口拴着,并无过错,不负侵权责任。
对点训练9
情境二:小雨与小明均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体育课上,老师组织学生绕学校操场走一圈。期间,小明突然推倒小雨,导致小雨摔倒受伤。事后,老师发现小雨手臂不能动弹,遂上报学校,通知其家长带其去医院检查。经诊断,小雨系右侧肱骨外侧髁撕脱骨折。经专业医师鉴定,小雨的伤已经构成法律规定的十级伤残。”因当事人未能就赔偿达成一致意见,遂诉至法院。
本案中的侵权人是谁?侵犯了小雨的什么权利?
本案中的责任人应承担什么侵权责任?请说明理由。
(1)侵权人:小明;侵犯小雨的身体权和健康权。
(2)小明的监护人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小明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其侵害行为导致小雨受伤致残,其侵权责任应由其监护人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小雨与小明均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若学校和老师不能证明自己已经尽到教育、管理职责,应当推定其在教育、管理方面存在过错,应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对点训练10
老李赶着驴车进城卖自家种的西瓜,正当他忙着做生意时,旁边商店老板的一条斗牛犬跑过来把驴咬伤了。驴受惊后猛扬后蹄,路边停着的一辆小车踢了一个大坑,车主联系了保险公司,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修车需花费2万元。有人认为老李应负全责,老李认为这样不公平。
你认为老李是否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为什么?
①本案中,驴扬蹄踢坏了小汽车,致使小汽车主人的财产受到了损害,驴的主人要为此承担责任。
②驴扬蹄是被斗牛犬咬伤受惊所致,因此,还应当考虑斗牛犬的主人是否存在过错,斗牛犬的主人也可能要承担责任。
③小汽车在此处停放是否存在过错,是否违反道路交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果存在这些情节,可以据此减轻行为人老李的责任。
知识整合:全面理解侵权责任
一般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
归责原则 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构成条件
承担方式 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
适用范围 没有范围限制 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
同时具备过错、损害行为;损害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受害人负举证责任)
(1)法律直接推定侵权人存在过错由其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
(2)不需要以过错要件为要件
(不管侵权人是否具有过错,都须承担相应责任)
(侵权人负责举证)
过错推定:在有管理职责的某个区域(学校/餐馆/幼儿园/动物园/果树),先推定你有错,同时给你自证清白的机会,你举证,不是受害者举证。
无过错侵权: 我养的狗,我养的孩子(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的工人,我生产的产品,环境污染
二、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P34末段
个人角度:法律规定侵权责任,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
社会角度: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课堂小结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过错推定原则)
无过错侵权责任
辨识判断
1.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只能单独适用。(  )
2.民法典规定的诉讼时效是一年。(  )
3.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
提示 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提示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提示 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辨识判断
4.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
提示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当堂检测1
何某购买了某知名品牌白酒,饮用后产生严重不适,于是将该酒送往相关部门鉴定,结果显示为假酒。何某找到店家潘某讨要说法未果,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本案中
①潘某侵犯了该知名品牌的商标权
②何某的身体权受到侵犯
③潘某需承担民事赔偿的违约责任
④何某可向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精神损害从受害的主体上划分,可以分为被侵权人的精神损害与其近亲属的精神损害,我国法律对二者都予以救济;从程度上可以划分为轻微精神损害、一般精神损害与严重精神损害,我国法律仅对严重精神损害予以救济。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者是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不法侵害,致使其人身利益或者财产利益受到损害并遭到严重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本人死亡后其近亲属有权要求侵权人给予损害赔偿的民事法律制度。
A
健康权
对于侵害身健康权的案件,实践中一般以是否构成伤残作为认定严重精神损害的主要依据。原则上,只有达到伤残等级标准才能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何某饮用潘某销售的假酒后产生严重不适,无从得知是否致残,不能确定何某可否向潘某要求精神损害赔偿,④排除。
当堂检测2
甲将数箱蜜蜂放在自家院中的槐树下采蜜。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冲入甲家院内撞翻蜂箱,导致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丙经住院治疗后痊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乙疏于管理导致牛撞翻蜂箱,与丙的受伤存在因果联系,丙可向乙提出赔偿要求
②甲侵犯了丙的健康权,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③乙无过错,不应对丙的医疗费用承担民事责任
④甲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①乙因家里孩子结婚疏于管理导致家里的牛逃出牛圈,冲甲院内,撞翻蜂箱,使来甲家串门的丙被蜇伤,甲、乙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不论其有无过错均有责任,①正确
②生命健康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维持生命、维护生命安全利益、生理机能正常、维护健康利益的权利。丙被蜇伤属于侵犯生命健康权的表现,②正确
③④甲与饲养动物与两受伤有因果关系,均负有法律责任,③④错误。故答案选A。
当堂检测3
唐某好意让同事高某搭乘自己便车回家,路上雨天路滑,唐某疏于观察避让不急,与刘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三人均受伤。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唐某对高某受伤
A.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唐某是出于助人为乐同意高某无偿搭车
B.可以全部或者部分免除责任,因为事故的发生由不可抗力导致
C.需要承担责任,唐某作为车辆驾驶人负责安全是其应有之职责
D.需要承担责任,好意搭乘发生交通事故属于无过错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 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C
AC:好意同乘 时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无偿搭车者损害的,应当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车驾驶人有重大过错的除外,案中,唐某疏于观察避让不是发生事故的原因之一,唐某需要承担责任,A错误,C正确。
B: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雨天路滑,作为司机完全可以遇见,事故的发生并不由不可抗力导致,B错误
D: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案例中,刘某驾驶的车辆不属于非机动车,案例不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排故本题选C。
当堂检测4
张某骑电动自行车出行,途中遇渗水井口,发生单方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张某受伤。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事故地点道路的管理者A部门赔偿其各项损失23万余元。法院通过现场勘查,查明事故地道路宽约13米,视野宽阔,事故发生时渗水井口井框与道路高度差约10cm,存在安全隐患。本案中
A.张某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对自身受伤应承担全部责任
B.井口与张某受伤有因果关系,A部门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
C.因张某权益受损伤,不管A部门有无过错,均应对张某承担责任
D.除非A部门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对张某损伤承担责任
D
D:《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八条规定,客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不能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除非A部门能证明其尽到管理职责,否则应对张某损伤承担责任,D符合题意。
A:材料中“法院通过现场勘查,查明事故地道路宽约13米,视野宽阔”,这说明张某未尽到注意自身安全的义务,对自身受伤应承担一定责任,A说法错误。
B:违约责任,即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张某和A部门之间不是合同当事人,井口和张某受伤存在因果关系,部门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B说法错
C:如果A部门能够证明其没有过错,则不需要对张某承担责任,否则,就要对张某承担相应责任,C说法错误。故本题选D
当堂检测5
下列关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情形说法正确的是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甲将花盆扔到楼下,花盆砸伤乙,这一幕被小区监控摄像头拍到,甲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不存在缺陷的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李某翻墙进入林某家中偷窃,被林某家中用锁链锁着的狗咬伤,林某承担无过错责任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A
①③:依据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的,则行为人只要侵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主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不存在缺陷的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①③入选
②:甲将花盆扔到楼下,花盆砸伤乙,这一幕被小区监控摄像头拍到,甲的行为与乙的受伤有因果关系,应该承担过错侵权,②不选。
④:李某入户盗窃,被林某家用锁链锁着的狗咬伤,林某在自家养狗且好了管理措施,是李某本身有重大过失,导致其被狗咬伤,因此李某要为自己的行为负全部责任,不适用无过错侵权,④不选。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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