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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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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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教案
教材分析
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共有“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两框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政体,是符合我国国情、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最重要的内容。第一框的教学,通过明确人民代表大会及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主要职权,人大代表的主要权利和义务,理解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人大代表通过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更好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坚定制度自信。
学情分析
关于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高一的学生已经在初中有所了解。由于每年召开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备受全国上下关注,如果结合会议的具体情况进行学习,比较容易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也为学生深入地理解有关知识打好了基础。
教学目标
政治认同:通过学习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实例,明确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和地位,深刻理解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力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坚定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政治认同。
2.科学精神:通过合作学习,聚焦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议程,运用实例说明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具体表现,达到理论与实践相统一的认知效果。
3.公共参与:在日常生活中,主动与人大代表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参与政治。
四、教学重难点:
重点:我国人民是如何当家作主的、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主要职权、人大代表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难点:区分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职权、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五、教学过程
同学们,在第四课我们学习了我国的国体,今天我们来学习第五课《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五课一共有两框:第一框“人民代表大会: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主要讲解人民代表大会和人大代表相关知识;第二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阐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容和优势。大家要注意,人民代表大会不等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是国际机关,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石、载体。
导入:前不久,全国两会刚刚结束,大家知道全国两会到底是个什么会么?
全国两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简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都是五年一届,每年召开一次,今年召开的是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那么每年全国人大开会主要是做什么呢 我们可以来看一下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的会议议程,主要包括审议国家机关比如政府、法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等等。这些事项能够体现出全国人大的哪些职权呢?全国人大在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挥着什么作用?人大代表又是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学完本节课的内容,你就知道了,让我们一同进入本节课的学习!
议题一:在我国,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
我们说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那么人民是怎么行使国家权力呢?我国十四亿人民都可以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管理么?
在党的领导下,我国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权力机关,代表人民去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决定全国或各级地方的一切重大事务。
从组织体系上来看,人民代表大会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各级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包括国家元首、军事机关和一府一委两院,他们各司其职,具体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的权力。
一府即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中央人民政府即国务院是我国最高行政机关;一委即监察委员会,是国家监察机关,分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监察委员会;两院即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关。其中,人民检察院是检查机关,人民法院是审判机关,也叫法律监督机关。
在这一过程当中,人大代表是人民选举产生的,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同理,人民代表大会是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的,所以也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而各级国家机关都是由各级人大产生的,所以要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在这个过程中,人民是不是直接行使国家权力呢?并不是,人民是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人民选出的人大代表则代表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人民代表大会作为权力机关、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其他各级国家机关则则是具体行使国家权力。这四个行使大家要区分清楚。
拓展: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可不讲】
像我国这样广土众民的大国,不可能组织所有人民投票决定国家事务,通常要由人民选出特定的公职人员来行使国家权力,管理社会公共事务,这就是代议制民主,也称为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相联系的一个词叫直接民主,直接民主,就是人民直接参与政治活动,参与公共事务的管理,参与公共事务的决定。直接民主有两个层次的涵义:①国家体制为直接民主制,比如雅典民主制度,享有公民权的成年男性公民都可以在公民大会上直接参与讨论、投票决定城邦的大事。②虽然国家主导制度是代议制,但在某些具体问题上也可以实行直接民主。比如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属于代议制民主,但是在我国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中,村民可以直接投票选举本村村委会成员;在班干部竞选中,大家也可以直接投票选举你觉得合适的班干部,这也属于直接民主。所以,习总书记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统一。
难点突破一:区分四个行使、区分间接民主与直接民主
难点突破二:区分国家机关、权力机关≠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
难点突破三:人大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三是四不是) 略
议题二:全国人大在政治生活中如何发挥作用?
我们先对全国人大的知识进行一个基本学习,再重点学习全国人大的职权。
1.从性质和地位来看: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其他中央国家机关都由它产生,对它负责,并受它监督。
2.职权有四个:最高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简称立决任监。只有全国人大的职权前可以加最高二字
3.组成:全国人大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每届任期五年。上节课我们也看了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当中有各行各业的从业者,有工人代表,农民代表,医生代表,教师代表,少数民族代表,体现了我国的人民民主是最广泛的,每一个群体都有自己的代表为他发声。
4.会议任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主要任务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表决议案;依法选举、决定任免国家机关组成人员。待会学了职权以后,这些就可以理解了。
5.常设机关、常设工作机构
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常设工作机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
接下来我们先来看一个视频,看看人民代表大会的产生经过,人大如何为人民服务?
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有四项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而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则享有最高立法权,最高决定权,最高任免权和最高监督权。每一项职权前面都加了最高二字,接下来我们来详细学习这四项职权。
1.第一立法权,指的是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简单概括,就是关于法律的制定、修改和废除。这几年我国在立法领域有不少新成就,制定、新修订了不少法律法规。比如号称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规范民众正确使用国歌的《国歌法》、维护香港稳定的《香港国安法》、保障粮食安全的《粮食安全保障法》、制止和惩治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反间谍法》等等。
难点突破四:在这里有一个易混点,我们要区分,最高立法权&立法权&立法机关所指的主体都不一样。首先,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所以它行使的是最高立法权;其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是我国唯一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第三,省、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是授权立法,享有立法权,但不是立法机关,他们只能制定、修改、废除地方性法规。
比如在郑州市人大官网上的立法工作栏目中,我们可以看到郑州市人大对地方性法规的废止和修改的决定。
2.决定权
首先我们要注意,决定权决定的是还没有发生、将要执行的事项。教材中为大家所展示的是全国人大最高决定权的主要内容,决定的都是国家发展的重大事项,而地方各级人大比如河南省人大决定的就是河南省的重大事情。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我国每五年都要制定一个五年计划,为今后五年的国家发展指明方向。刚才视频里我们看到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决定通过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什么是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呢?家家户户花钱都有自己的家庭预算,国家花钱也有国家的预算。每年度国家要收取多少钱,要花多少钱,都花到哪些领域,都必须事先作出估算,形成报告,经过全国人大审查,全国人大审查后认为没有问题,批准计划实施。
③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等。比如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决定自1997年7月1日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八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决定自1999年12月20日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3.任免权
包括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比如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习近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比如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李强为国务院总理
根据国务院总理李强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最后,有权对上述国家机关领导人予以罢免。
所以,任免权简单概括就是对国家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和罢免。同样,地方各级人大也可以对地方的机关干部进行选拔,任用和罢免
4.监督权
监督权与决定权是容易混淆的两个职权,要注意监督权往往是事中事后,对正在执行或执行完毕或上一年度的工作进行检查。具体表现有四个:
第一个是组织执法检查,对法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比如在视频中我们看到的对食品安全法进行执法检查,再比如对《科学技术普及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2022年4月至7月,执法检查组对北京、山东、河南等6省实施科普法情况进行检查,比如检查各地的科普场馆设施,看看科技馆、博物馆、文化馆的建设情况。比如看看“科技战疫”、“科技冬奥”、“天宫课堂”等活动的举办情况,与科普工作者、科学家、专家学者等座谈交流,了解法律实施的真实情况,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法律落实。
第二个重要体现就是听取和审议有关国家机关(一府一委两院)的专项工作报告。比如每年两会国务院总理都会向全国人大做政府工作报告,汇报去年一年政府的工作情况,由全国人大审议,接受全国人大的监督。同理,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也会向全国人大作工作报告。
第三个重要表现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
刚才在决定权中我们讲决定权有项重要的内容是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决定权中是全国人大审查本年度的报告,认为没有问题后,批准执行。而监督权是审查上一年度计划和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人大监督执行的情况怎么样。所以听取、审查本年度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属于决定权,听取、审查上一年度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属于监督权。
第四是开展专题询问
开展专题询问,是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依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人大会针对具体的工作,召集相关的领导干部、有关部门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 比如2023年10月22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就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进行专题询问。
难点突破五:区分四项职权
我们要再次明确,只有全国人大的职权前可以加“最高”二字,全国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及常委会都不能。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只能制定地方性法规、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事项、任免本级国家机关的干部、监督本级国家机关工作。另外这四项职权在区分时,不能只看批准、决定就认为是决定权,一定要看材料具体的内容,因为所有的事情都需要人大的批准。比如说,如果批准的是关于法律的立,改、废就是立法权;批准对国家机关干部的任免就是任免权,所以一定要看材料具体的内容。
牛刀小试:略
以上我们学习了全国人大的职权,但是全国人大一年召开一次,那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家权力机关如何运转呢?
这就涉及到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常设工作机构-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我们简单了解即可,其包括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外事委员会等多个部门,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接受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全国人大常委会:
①从性质来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不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执行机关或职能机关。
②产生及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所以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行使宪法规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权。但是这几个职权都不能加最高二字。
③具体运行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重要日常工作。
全国性的重大事项由全国人大决定,那么地方性的重大事项谁来决定?地方各级人大,我们来进行对比一下
地方各级人大
(1)地位:地方各级人大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同级国家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与全国人大构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完整体系
(2)职权: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本行政区域内的一切重大问题,由它讨论决定,并由它监督实施,不能加最高二字,地方立法权制定的是地方性法规。
(4)常设机关: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乡镇级人大不设常务委员会。
(5)专门委员会:县级以上人大根据各自需要可设立专门委员会。欧
第一目的内容我们就学完了,我们重点了解了人民是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的,以及全国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组成、常设机关人大常委会的性质、产生、职权、设立部门。
议题三:人大代表如何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是如何产生的呢?
1.产生: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都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那么考虑到我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的具体国情,人大代表的产生采取的是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我国行政区划的划分,我国的人大代表由低到高分为乡级,县级,市级,省级和全国五个层级。其中县级和乡级人大代表是采用直接选举的方式,也就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代表;全国,省级,市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则采用间接选举的方式,即由下一层级的人大代表进行选举。
我国采取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相结合的方式,既充分考虑到了选民意愿的表达,又兼顾到了选举工作的组织,难度和成本问题,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那么,人大代表是如何履职的?有哪些职权呢?我们来观看一段视频。
权利:人大代表具有四项职权,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
审议权:对各项议案进行审查和讨论、表明态度,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权利。
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包括对确定的候选人表示赞成或者反对或者弃权的一种决定权利。
提案权: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的权利
质询权:依照法律规定,对政府等机关的工作提出质问并要求答复的权利
我们来练一练:材料中人大代表行使哪些职权?略
难点突破七:这四项权利需要我们准确记忆,并和人大的四个职权要进行区分,做题时,要注意看主体是人大、人大常委会还是人大代表。此外,要理清三者的关系:人民选举产生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对人民负责,组成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要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3.义务:行使权力必然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那我们来看看人大代表需要履行哪些义务?这个问题也可以理解为如何更好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第一,进一步健全代表联络机制,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代表联络机制其实就是代表联络人民的机制。比如说,设立代表之家,基层人大代表联系点,加强人大代表履职的网络平台建设等,使得人大代表做到密切联系群众,能了解人民群众的切身需要,能真正代表人民去发声。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代表应该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意见和要求,回答询问,帮助所在地方的人民政府推进工作。第二,因为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所以说它是人民利益的代言人。他们来自人民,肩负人民的重托,应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努力为人民服务,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知识总结:略
延申思考:略
课堂小结:第一目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我们主要梳理了两个问题,第一是人民如何行使国家权力,第二是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相关知识,包括它的性质,地位,职权,组成,常设机关以及各专门委员会。第二目我们学习了人大代表的产生、地位、职权和义务。本节课有许多的易混易错点,需要大家明确和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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