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教案 -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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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教案 -2025-2026学年高中思想政治统编版必修三 政治与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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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教案
一、教材分析
本单元以“全面依法治国”为核心,探究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原则,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全面推进。第七课第一框“我国的法治建设的历程”,回顾了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简述了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着重讲述了新中国成立后法治建设取得的成就,为我国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法治国家提供了法律依据。
2、学情分析
针对高一学生来说,本节课教材理论难度不大,内容易理解且条理清楚。学生对国家法治建设还是比较感兴趣的,针对当前实际情况,搜集了相关的资料。学生对法治建设有一些认识,但是往往并不系统、不深入。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设计贴近生活的问题情境,让学生进行自主合探究,调动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从而提高课堂效率。
3、教学目标
1. 政洽认同:认同依法治国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对我国的法治建设充满信心。
2.科学精神:明白我国法治建设的渐进性,理解西方法治模式不适合中国国情,理解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的科学性,
3.法治意识:感受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增强法治意识,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的生活。
4.公共参与:理解与掌握马克思主义科学法律思想,并在生活中学法、懂法敬法、守法、用法,积极宣传法律知识,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四、教学重难点
1.重点: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2.难点: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
5、教学过程
大家好,我们今天步入第三单元全面依法治国的学习。在前两单元的学习中,我们学习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党的领导是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全面依法治国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三者有机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我们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三单元包括三课,第七课侧重是什么,主要涉及法的基础理论和全面依法治国的内涵;第八课和第九课侧重怎么做,从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七个方面来阐述。今天我们先来学习第七课第一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程》
导入
说到法这个字,你知道古字的法怎么写么?如图所示,古字的“灋”有什么寓意呢?氵喻示着法应当对任何人公平如水;廌,是中国古代神话传说中的神兽,大家在法院、检察院门口常常会见到这样威武肃穆的雕塑。传说廌额上通常长一角,能辨是非曲直,能识善恶忠奸,发现奸邪的官员,就用角把他触倒,然后吃下肚子,是勇猛、公正的象征。去,意味着法能够去除不公。
我国著名法学家罗翔曾说:最早的大学只有三个专业,神学、医学和法学。当人的灵魂出了问题,需要神学,为人类灵魂解脱与悟道保驾护航;当人的身体出了状况,需要医学,为人类身体健康与繁衍保驾护航;而当社会出现了问题,那就需要法学,法学为人类社会稳定与发展保驾护航。
作为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一门学科之一,法为何会产生?法的特征和职能有哪些?我国法律发展经历了怎样的历史?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怎样的成就?让我们进入本节课学习!
子议题一:我国法治建设的理论基础
我们来思考第一个问题,法最早出现在什么时期?法是伴随着人类产生就存在的吗?
迄今所知,历史上最早的成文法典是古代西亚乌尔第三王朝创始者乌尔纳姆颁布的《乌尔纳姆法典》,它主要用来保护奴隶占有和私有制经济,镇压奴隶和贫民的反抗。不过《乌尔纳姆法典》大部分没有保存下来,残损严重,所以更为大家所熟知的,是公元前1776年古巴比伦国王汉谟拉比颁布《汉谟拉比法典》,内容涉及个人、家庭、财产、商业和犯罪等多方面。和《乌尔纳姆法典》一样,都属于奴隶社会时期。
法为什么最早出现在奴隶社会?大家觉得原始社会有没有法律呢?
法律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原始社会末期,随着生产力发展,生产资料私有制代替了原始公社的公有制,导致社会贫富差距加剧,逐渐分化成两大对立阶级,统治阶级为了镇压被统治阶级,产生了军队、法庭等暴力机关,形成了国家。国家产生之后,伴随着一系列管理和统治问题,法律作为国家实现其职能的手段和工具也就相伴而生了。
所以法律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它体现着统治阶级的意志,是统治阶级实现国家职能的工具。人类社会先后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相应产生了奴隶制法、封建制法、资本主义法、社会主义法四类法律,比如古罗马时期的十二铜表法、唐朝时期的《唐律疏议》、法国的《民法典》、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显而易见,我国当代的法属于社会主义法,这是由我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所决定的,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我国的法本质上是工人阶级领导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的体现。
为了更好理解法律的本质,我们来观看一个视频,大家看的时候思考法律有何作用?法律的本质是什么?
视频给我们介绍了一些古代的法律,有些法律我们现在看起来很奇葩,但也与当时所处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环境相适应,体现了该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比如崇尚武力、实行严苛刑法的秦国不允许男人无故哭泣;动乱未平、国家疲敝的汉初不允许聚众饮酒,不仅是因为酿酒是极其耗费粮食的活动,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不允许,也是为了防止酒鬼当街闹事或者聚众谋反;明武宗不准吃猪肉、清不准研究天文,则是因为信奉君权神授的封建国家要维护天子权威,巩固封建统治。统治阶级以法律来约束,规范人们的行为,从而维持社会秩序、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正常的社会生活。法律的本质在于为统治阶级服务,体现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维护阶级统治。
思考4:法律制度在奴隶社会就出现了,但是有法律制度的国家一定是法治国家么?
不一定。马克思曾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古代社会的法律确认和保护人剥削人的等级制度,特权阶层常常凌驾于法律之上,实质上是一种人治社会。而进入近代,随着欧洲文艺复兴、启蒙运动的发展,自由、平等、民主思想的传播,法律的地位和权威不断提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逐渐成为现实,法治代替了人治,成为一种全新的国家治理模式。
我们来区分人治,法治和法制三个词。首先,法制是法律制度的简称,强调一个国家的法及其法律制度。法治是法律统治的简称,强调用法律制度来治理国家的一种状态,是一种贯彻法律至上、严格依法办事的治国原则和方式。想要实现依法治国,前提就必须要有法律制度。所以法制是法治的基础和前提条件,法治是法制的立足点和归宿。法治是相对于“人治”而言的,它建立在民主的基础上,主张法律应有无上的权威,任何人和组织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人治则相反,它主张或默认组织和个人的权威高于法律的权威,权大于法。在人治国家,主权在王。君王是统治阶级的代表,也是国家的立法者,皇帝可以制定、修改、也可以破坏、践踏法律。而在法治社会中,我们每个人都要遵守法律,任何人违法都要受到法律惩罚。
据统计,我国现行有效法律已经有300件。这些法的制定跟什么因素有关呢?
比如说土地管理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这主要与地理环境因素相关;比如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义务教育法,一个重在管理人口的数量,一个重在提高人口的质量,这都与人口因素有关。再比如劳动合同法,物权法,能够规范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财产关系,体现了生产方式这一因素。
地理环境、人口和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即构成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三要素,地理环境包括气候、土地、河流、湖泊、山脉、矿藏以及动植物资源等;人口包括人口的质量和数量;物质资料生产方式。就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在必修一我们学过,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一个社会的经济基础,而经济基础又决定了这一社会的上层建筑,法律就属于上层建筑的内容。物质资料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性因素,也是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法所反映的统治阶级意志的内容最终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比如说,在古代社会,不可能制定出网络安全法、枪支管理法、献血法、民用航空法等法律,这超越了古代社会的物质生活条件。
法作为一种社会规范,能够规范人们的行为。除了法律规范外,还存在宗教规范、道德规范、职业规范等,那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具有什么特征?
我们可以举一个例子。据统计,我国每年浪费粮食达3500万吨,接近粮食总产量的6%,浪费掉的粮食可满足3.5亿人一年口粮的需要。全球每年约1/3粮食被损耗和浪费,总量约每年13亿吨。不同的行为规范如何约束人们浪费粮食行为呢?从法律规范上看,2021年,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从道德规范上看,我国自古就有节约粮食的中华传统美德,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一丝一缕,恒念物力维艰。从职业规范上看,针对餐饮行业制定的行业规范也非常普遍。
与其他社会规范相比,法律规范有什么特点?请大家阅读教材76页,结合材料思考这一问题。
2021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适用于全国各地,体现了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而且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反食品浪费法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餐饮行业从业人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公民提出了不同的法律要求,这体现了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
总结:法的基本特征有三个:
①法是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的一种社会规范,用规定权利和义务的方式规范人们的行为。在我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集体和个人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既平等地享有权利,也平等地履行义务。
②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社会规范,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制定,是指国家根据社会生活发展的需要,通过相应的国家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制订、修改和废止各种规范性文件以确立规则的活动。比如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认可,是指国家以一定形式赋予在社会生活中已经存在的某种行为规则以法律效力的活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有一些法律法规涉及到习惯法方面的内容。例如,《人民警察法》第20条要求警察“尊重人民群众的风俗习惯”。《监狱法》第52条规定“对少数民族罪犯的特殊生活习惯,应当予以照顾”。《民法典》第十条: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法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社会规范。道德依靠的主要是人们内心信念,社会舆论等,职业规范往往针对特定职业的群体,但法律是针对全体社会成员的,在任何国家,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都将由专门国家机关依照法定程序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责任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接下来我们学习法的职能:请大家阅读教材,分析以下案例体现了法的什么职能?
某地国家安全局破获了一起向国外情报机构提供我国军事保密资料的重大间谍案,两名被告人因犯间谍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这体现了法的政治职能;一农户与当地一家粮油公司签订了小麦收购合同后,双方因款项支付发生争议并诉诸法庭。人民法院根据合同法关于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数额支付价款的规定,判决粮油公司向农户支付购粮款。这是在规范和管理市场交易行为,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展开,这体现了法的社会职能。
我们可以用表格详细区分政治职能与社会职能。
政治职能是法维护一定阶级统治的作用,表现在镇压叛国和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制裁危害社会治安、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犯罪活动,惩办改造犯罪分子。政治职能针对的主体是敌对分子,也就是被统治阶级,解决的是人民与敌人的矛盾。社会职能是指法管理一定社会公共事务的作用,例如规范交通,解决民事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对象是广大人民,用来协调人民内部的矛盾。法这两种职能均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领域中。
总结: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 略
子议题二:我国法律发展的灿烂历史
在第二部分我们主要学习中华法系的知识。法系是西方法学中一个常见的概念。一般认为,凡是在内容上和形式上具有某些共同特征,形成一种传统或派系的各国法律,就属于同一个法系。世界上目前有五大法系,英美法系、大陆法系、中华法系、伊斯兰法系、印度法系。
中华法系有什么样的特点呢?我们来观看一个视频,了解中华法系的发展历程,思考中华法系有何特点?
视频阐述的很清楚了,中华法系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重视法律与伦理道德的统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我国开始制定一些成文法,并通过铸刑,鼎书,竹简等方式发布法律。进入西汉时期,儒家思想逐渐发扬光大,成为政治生活的主导思想,强调礼法结合、“德主刑辅。唐朝时期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最具代表性的法典就是唐律疏义。进入近代以来,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现代西方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是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都归于失败了。尽管如此,中华法系依然是世界上独树一帜的法律文明,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
子议题三: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
新中国建立以来,我国法治建设逐渐推进,取得了一系列成就,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总体格局基本形成,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接下来,请大家观看视频,分析我国法治建设取得了哪些成就?
1.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现行宪法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一大批法律法规,部门齐全,层次分明,法律体系日趋完备,使得国家各方面实现了有法可依。尤其在立法过程中,我们通过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比如视频中看到的萍聚工作室,广泛吸纳人民群众关于立法的意见,实现立法由人民参与,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我们还出台了“立法法”规范立法活动,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实现良法善治,让法律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障公民权利,确保国家权力正确行使等方面的作用不断地得到增强。
在国家法律体系当中,我们要以宪法为核心。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当中,居于核心和统帅地位。在国家政治生活当中,任何行为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
2.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水平不断提高。
有法可依后,还要保障法律的有效实施,这就要求政府做到严格执法,司法机关公正司法。我们在视频中看到的110大数据合成作战中心,以及政府简政放权、放管服改革,都能够有效提高执法的效率,提高政府服务的能力。比如摩托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方便群众的生活。此外,视频中我们看到的司法机关的三项规定,都是为了防止司法干预,保证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维护和实现司法的公正和权威。
3.人权的法治保障取得了巨大成就。人权是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生存权、经济权、政治权、文化权等,最基本的人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国家在改善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同时,高度重视通过宪法和法律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我国将人权保障贯穿法制建设的各个环节,使人权的法治保障水平达到了新的高度。
易错易混:略
总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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