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 (共41张PPT)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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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 (共41张PPT)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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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1张PPT)
我是王京,我爸是身家万亿的富豪,我妈是本市首富张家的女儿,我本应无忧无虑过一生,小时候的一场意外,我失去了母亲。父亲再娶,我在悲伤中学会了独当一面,现在继母排挤我,弟弟想要独吞家产……
政治书翻开到45页,倾听我的成长故事。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章州市富豪王老富车祸去世了,离世的很突然,他的妻子在早上公布了他的死讯。
你作为他最期许的大儿子(大女儿)急匆匆从欧洲赶回来见他的最后一面。
在举行过葬礼之后,家族成员聚在这里讨论这万亿财产的继承问题...
得知消息赶来的家族成员若干:
王老爹的配偶(继母刘霞)、
王老爹的妹妹(姑姑王小福)、
你的舅舅(去世母亲的哥哥张坤)、
你自己(王京)、
你的弟弟(王峰同父异母)
弟妹(许佳柔)
孩子(王小小9岁)、
弟妹的哥哥(许功)
你忠心的手下帮你调查了现在的基本情况:预计总价值14000亿
经过调查得知,王老爹现有市中心豪宅两座(估值每座5亿共10亿)
欧洲庄园5座(50亿)
古董字画(100亿)、黄金投资(100亿)、账户资金(2000亿)
汽车制造工厂(3000亿)、工业机器人企业(3000亿)
电脑公司(3000亿)、化妆品公司(2000亿)
游轮(100亿)、飞机(5亿)、豪车10辆(10亿)、其他公司股份(100亿)
一、继 承
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被继承人
继承人
(享有继承权——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①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
②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遗产)
③合法财产
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
(被继承人的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属于遗产)
(如夫妻共同财产属于个人的仅占1/2)
(赃物、赃款不能成为遗产)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
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1.含义:
2.意义:
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
一、继 承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先析产,后继承)

3.要求:
判断:这些说法合理吗?
1.“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没有继承权”
2.“父债子偿”
一、继 承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
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
(先析产,后继承)

3.要求:
律师:王老先生名下财产并不都属于遗产
王老爹的万亿身家都属于遗产吗?
继母:你们都分走了我可怎么办啊!公司也有我的一半!你们谁也不能动!
弟弟:我是儿子,应该都给我!
弟媳:小小可是他的亲孙子,必须全都给小小!
姑姑:我大哥的就是我的!
舅舅:我妹妹可是原配,但是谁也不能欺负京京!她妈妈那一份应该给她!
王老爹的个人财产包括市中心豪宅1座(估值5亿)、欧洲庄园(25亿)、古董字画(50亿)、黄金投资(50亿)、账户资金(1000亿);再婚前创立独资企业:汽车制造工厂(3000亿)、工业机器人企业(3000亿)、婚后与妻子刘霞共同创立的:电脑公司(1500亿)、化妆品公司(1000亿);另有婚前名下登记的游轮(100亿)、飞机(5亿)、豪车10辆(10亿)、其他公司的股份(100亿)等......预计总价值9845亿。
个人合法财产析出
弟弟:这些债务不是我借的,而且我也不知情,凭什么要我还。
债主:你们王家欠我的800亿什么时候还啊?王总走了,王家可跑不了
债主:对对对!还有我们的200亿!我们打工的不容易,都上有老下有小的,公司工程项目上下好几万人都等着吃饭呢。王夫人,我们也是迫不得已才找到您家里来,工程款实在是耽误不起啊
继母:父债子偿,京京你跟你小弟把你爸欠的钱还了吧
继母:小京啊,你看你在欧洲的产业也不少,先替你父亲还上了吧,剩下的我们再想办法
一、继 承
①继承权平等:p46相关链接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②债务清偿原则:
A.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
B.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债务限定继承)
(若继承,既继承遗产,也继承债务)p46第三段
4.继承原则:
探究与分享(45页):邻居小潘的父亲去世时留下六十多万元的债务。父亲临终前希望小潘想办法把债还上。此后,小潘学开挖掘机,没日没夜揽活挣钱还债。每年除夕前,他最重要的事就是去债主家还债。父亲去世五年后的除夕,小潘走出最后一户债主的家门,还清了全部债务。
你如何看待小潘还债的行为?
诚实守信,品德高尚。
提示:依据《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46页第3段)(法律依据)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小潘继承的遗产不能清偿债务时,小潘无责任清偿债务。因此小潘的还债行为是讲诚信的表现,践行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47页最后一段)(案例分析)
律师:经过了还债风波,王老爹的遗产剩下了8845亿,现在我们来研究一下究竟如何继承这8845亿,请问王先生在去世之前是否留给谁遗嘱?
若没有我们可以进入法定继承的程序。
我们首先确定哪些人有继承权,法律规定的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
得知消息赶来的家族成员若干:
王老爹的配偶(继母刘霞)、
王老爹的妹妹(姑姑王小福)、
你的舅舅(去世母亲的哥哥张坤)、
你自己(王京)、
你的弟弟(王峰)
和弟妹(许佳柔)
孩子(王小小9岁)、
弟妹的哥哥(许功)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注意:如无遗嘱,继承开始后:
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不包括前妻、前夫
+特例:包括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2、法定继承的顺序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律师:确定哪些人有继承权,之后就可以进行遗产继承...
你好我们是章州市新华区警察...
警察:你好我们是章州市新华区警察,因王老福被杀身亡事件,需要向几位当事人了解情况,请配合。
随后,警察对每个人进行了单独问话……
因为这个事件,继承程序暂停了
一个月后,继母因涉嫌买凶杀人被警察带走了,随即在她的秘密保险柜中找出了父亲留下的遗嘱…
遗产的分配又要发生变更了……
一、继 承
7.继承权的丧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受遗赠人是指遗赠人在遗嘱中指定的接受其遗赠财产的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
绝对丧失
继承权
相对丧失
继承权
p46相关链接
思考:继承人都有继承权吗?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P46第四段)
继承权取得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注意】:继承开始后,优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即,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一)法定继承: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
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
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法定继承的顺序
1、含义: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指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法定继承的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注意:如无遗嘱,继承开始后:
只要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不包括前妻、前夫
+特例:包括对配偶父母尽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2、法定继承的顺序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一)法定继承:
3、遗产份额分配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能否由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继承
畅所欲言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
注意:孙子女与外孙女不是祖父母和外祖父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他们只能代位继承或者遗赠取得其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的遗产。
知识拓展: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爷爷
爸爸
儿子
大伯
爸爸
侄子
图(一)
图(二)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一)法定继承:
4、法定继承的正确做法与意义:
精神: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背)
意义:既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P46第四段)
继承权取得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否则不生效力)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二)遗嘱继承:
1、含义:
遗嘱是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
【注意】
①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遗嘱处分的必须是个人合法财产,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
③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④遗嘱表达的是遗嘱人单方真实意思表示。即:所立遗嘱无需经别人同意,是个人行为。
⑤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⑥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视为对相关内容的撤回。
根据王老富先生留下的遗嘱和相关法律规定:
1.位于法国和德国的庄园、汽车制造工厂、工业机器人企业两家企业股份归王京,
2.城市中心宅邸、电脑公司、化妆品公司股份归王峰
3.念多年兄妹扶持不易故将黄金投资、古董字画、账户资金赠与妹妹王小福。4.游轮、飞机、豪车10辆、其他公司的股份归妻子刘霞。但王夫人刘霞的行为导致其失去继承权,原应属其遗产,按王先生遗愿均分给以上三人。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二)遗嘱继承:
2、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3)遗赠扶养协议: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目的是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2)遗赠: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1)遗嘱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于法定继承。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不能获得遗产)
①张奶奶怕中风后没人管,提前指定人,该签( )。
②李爷爷独居,和邻居约定“你照顾我,我死后房子归你”,该签: ( )。
成年意定监护
遗赠扶养协议
注意: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遗嘱≠遗嘱继承;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考:谁优先】
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
不同点 相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都通过遗嘱形式。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受遗赠人并不承受被继承人的债务 遗赠抚养协议 ①内涵: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知识拓展】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二)遗嘱继承:
3、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③-⑥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二)继承人、受遗赠人;(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民 法 知 识 速 递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二)遗嘱继承:
3、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③-⑥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思考:若有多份遗嘱,哪份遗嘱有效呢?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二)遗嘱继承:
3、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
公证遗嘱: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
录音录像遗嘱
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注意】: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除了自书遗嘱、公证遗嘱以外)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③-⑥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二、继承权的取得方式
(二)遗嘱继承:
4、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的关系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继承开始后,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3)遗嘱继承人必定是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但享有法定继承权的人不一定是遗嘱继承人。
归纳:
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抚养协议的区别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权利与义务 效力
法定继承 依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继承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效力最低
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立有有效遗嘱 包括财产权利和财产义务(如偿还债务) 中间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法定继承人以外 通过遗嘱赠与 只包括财产权利,不包括财产义务 中间
遗赠抚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以外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最优先效力
优先顺序: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提醒:遗嘱继承是否有效要从两个方面判断:
一是在内容上看四点:
①立遗嘱人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②本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③内容、形式合法;
④遵循养老育幼的原则。
二是在形式上看两点:
时间上最后一份有效,形式上(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均需有见证人。
1、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即使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后来具备了完全行为能力,其先前所立遗嘱仍属无效遗嘱。
2、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受胁迫、欺骗而设立的遗嘱不是被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也应当是无效的。
3、伪造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根本不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因此,即使伪造遗嘱没有损害继承人的利益,并不违背被继承人的意思表示,也属无效。
4、被篡改的遗嘱内容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部分无效,但不影响遗嘱中未被篡改内容的效力。
5、如果遗嘱没有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他人所有的财产时,遗嘱的这部分也应认定为无效。
6、在危急情况消除后,口头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先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无 效 遗 嘱的情形
知识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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