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 (共33张PPT,1个视频)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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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 (共33张PPT,1个视频) 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 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3张PPT)
法律

生活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脉络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框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统编版||选必修2《法律与生活》
2021年1月1日,它正式和我们见面
它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从“摇篮到终老”,它“罩”着我们的一生,是一部“慈母般”的法律,被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那么关于民法、民事法律关系,你了解多少呢?

议学环节一
从压岁钱“争夺战”中,感悟民法和民事法律的关系
【议学情境】小孩子的压岁钱算谁的?
【议学情境】小孩子的压岁钱算谁的?
压岁钱到底应该由谁来管,专家认为孩子的压岁钱是受法律保护的。
子议题一:专家为什么说孩子的压岁钱是受法律保护的?谈谈你对我国民法的认识。
议学提示
①民法典明确:压岁钱应归孩子所有。《民法典》规定:8周岁前由家长代管,8周岁后应协商处置。红包属于赠与、纯获利行为,孩子可以交给家长帮忙保管,但是家长不能替孩子花。
②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合法权益。
(1)含义: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
注: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隶属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例:
A、李某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甲经过招标向某政府机关提供设备有偿维修服务。
(不属于)
(属于)
人身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无直接物质利益因素的民事法律关系。(与人身不可分离,例:姓名权、生命权、健康权等)
财产关系:民事主体之间基于物质利益而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财产的归属和流转,例:知识产权、债权、物权、继承等)
自然人: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你我他)
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中,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属于营利法人,公立学校属于非盈利法人,政府机关属于特别法人。
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2)作用:不可或缺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
(2)构成要素:
2、民事法律关系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
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
A、类型: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B、权利: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主体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强调资格)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强调能力)
相关链接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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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事法律关系——构成要素——民事主体——自然人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成年人(18周岁以上);
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人。
可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可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进行的纯获益行为有效,其他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不追人则无效
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不能独立接受赠与)
接受奖励、赠与
“我先替你保管,长大了再给你”
给孩子压岁钱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应当归受赠人所有。接受长辈的压岁钱属于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不同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受到不同限制,只能从事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虽然压岁钱归小孩子所有,但是,小孩子不能随意消费或者支配。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其父母代为支配;已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其仅能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购买大件用品或者大额打赏主播等,这些都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或者追认。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A、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B、类型: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2)构成要素:
2、民事法律关系
主体、客体、内容
客体
A、含义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B、权利与义务关系: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财产所有
财产流转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财产物权、债券、知识产权、股权等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
(1)基本内涵: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议题二
从压岁钱应如何科学管理中,探究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议学情境】孩子用压岁钱打赏主播 家长该咋办?
随着直播行业的兴盛,高额打赏主播的新闻屡见不鲜。某地一名小学生在花椒直播观看星座节目时,将6万元压岁钱全部打赏主播求测与王俊凯的匹配度。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条明文规定,所处理的民事纠纷,如果法律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使孩子用的是自己的压岁钱,也不能说是一种值得社会鼓励的行为,如果走上法庭,法官很可能会考虑到孩子年龄、阅历所带来心智不健全等因素,酌情要求平台或游戏公司退款。”
子议题三:法官为什么会酌情要求平台或游戏公司退款?
议学提示
(1)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2)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法制和德治相结合
(1)原因
(2)体现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道德需要法律)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法律凸显道德)
议学环节三
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公民,践行民法基本原则
今年15岁的欢欢,从小就将压岁钱交给母亲张玲保管,到今年春节,已经存了5万多元。可令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妈妈没有经过她的允许,将5万多元“充公”,凑房子的首付款了。尽管妈妈罗列了多个“挪用”压岁钱的理由,但是欢欢始终认为妈妈的这种行为不对,坚持要妈妈道歉。最终,在家人的劝说下,妈妈给女儿欢欢口头道歉,一场“家庭风波”才平息下来。
【议学情境】四川女子买房首付用女儿5万元压岁钱,被孩子要求道歉
子议题四:从民法的基本原则分析,四川女子买房首付用女儿5万元压岁钱做法对吗?为什么?
议学提示
不对。
(1)民法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2) 欢欢妈妈买房首付用女儿5万元压岁钱没有征求女儿意见,违背了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的规定,是不对的。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必要性: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3.目的: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自愿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公平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诚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守法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简称。
绿色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注意: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
知识拓展
“公序良俗”是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风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
议学延伸:学民法、用民法,传递法治温度,为了让民法典在宣传中不失温度,请你为民法典的宣传设计两条15字左右的合适的宣传标语。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课堂总结
民法在生活中不可或缺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的意义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主体
客体
内容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知识归纳
民法含义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 主体 自然人(完全、限制、无)、法人、非法人组织
客体 即民事权利与义务指向的对象
所有权关系客体是物,债权关系客体是行为,人身关系客体是人身利益,知识产权关系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内容 即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事权利与义务即对立又统一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公序良俗、绿色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将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社会公德,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 1.17周岁的李某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3000的收入,他欲花1800钱从孙某处买一部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李某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李某还是买了下来。随后,李父找到孙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孙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对此事认识正确的是( )
A.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家长可要求孙某返还钱款
B.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买卖行为有效,家长无权要求孙某返还钱款
C.孙某向李某售卖手机的行为违背了民法的自愿原则
D.李某与孙某之间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答案】B【详解】AB:材料中李某虽未满18周岁,但已满16周岁且每月有3000元收入,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B正确,A错误。
C:李某欲花钱从孙某处买手机,双方自愿,C错误。
D:李某与孙某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双方买卖的标的,即手机,D错误。
课堂练习
2.电视节目《法官说,民法典》自2022年1月开播以来深受观众好评,在该节目中权威法官以案说法,用百姓语言深度解读《民法典》。下列事项中,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交警给闯红灯的小车司机王某开出的处罚单;扣六分,罚款200元。
②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购100台某型号电脑,总价50万人民币。
③小李给女朋友写的书面保证书:结婚后,家务小李全包。
④张奶奶在其小区发布悬赏告示;谁帮忙找到丢失的小狗,2000元酬谢!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B【详解】①:交警给王某开出的处罚单属行政处罚,是行政法调整范围,①不合题意。②④:“张奶奶在其小区发布悬赏告示:谁带她找到丢失的小狗,2000元酬谢!”“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购100台某型号电脑,总价50万人民币”,属于民法调整的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②④正确。③:小张给女朋友写的书面保证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外的生活关系,也即法外空间,③不合题意。
课堂练习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案例中不能成为其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的是( )
①甲与某房地产开发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中的商品房
②乙与某银行的贵金属保管合同纠纷中的保管行为
③天津某蛋糕店未取得相关授权许可制作并销售的“冰墩墩”
④某影楼未经丁许可利用其照片开展商业活动时使用的照片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详解】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不同而有所不同。“天津某蛋糕店未取得相关授权许可制作并销售的‘冰墩墩’”中该蛋糕店与著作权人的知识产权纠纷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而不是蛋糕店制作的冰墩墩,③符合题意。④:“某影楼未经丁许可利用其照片开展商业活动时使用的照片”中该影楼侵犯了丁的肖像权,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丁的人身利益,而不是丁的照片,④符合题意。①:本项中的“商品房”是所有权关系的客体,①不符合题意。②:本项中的“保管行为”是债权关系的客体
课堂练习
4.“高空抛物何时休 胎儿是否享有继承权 个人隐私如何保护 冲动离婚30天内可撤回……这些热门话题您了解多少 ”电视节目《法官说·民法典》自2022年1月开播以来深受观众好评。在该节目中,权威法官以案说法,用百姓语言深度解读《民法典》。下列事项中,不应由民法调整的是( )
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
②李某因城区旧城改造,搬迁过程中,因公司施工不当受伤,住院治疗费用数千元
③赵四发现自己的个体小店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于是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
④王大爷把自己名下的房屋赠与外孙小李并协助其完成登记,事后反悔,要求小李返还房屋
A.①② B.②④ C.①③ D.③④
【答案】C【详解】②④:李某在城区改造中受伤、王大爷的房屋赠与问题分别属于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②④均不符合题意。①:张某因参与盗窃国家保护树种金丝楠木被捕,属于刑法的调整范围,不应由民法调整,①符合题意。③:赵四因被税务人员故意双重征税,将税务部门告上法庭,属于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应由民法调整,③符合题意。
课堂练习
5.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应当归还失主。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下列观点符合法律要求的是( )
①小林应放弃酬谢以凸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
②小林应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
③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④小林父母的观点符合民法典相关规定,是正当的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D【详解】①:小林是否放弃酬谢,是其权利,由小林决定,材料更强调的是符合法律要求,而不强调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①不选。②:小林按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将皮包交老师处理,是道德和文化层面要求,不是法律要求,②不符合题意。③④:从法律层面上将,施主发表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该声明具有法律效力,小林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这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讲,皮包失主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③④入选。
课堂练习
感谢聆听
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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