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 学案 练习,共3份资料)2026届 高考一轮总复习 思想政治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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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课件 学案 练习,共3份资料)2026届 高考一轮总复习 思想政治 统编版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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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一、选择题
1.民法,是规定并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中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与人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下列问题适用民法调整的是(  )
①某市城管部门对赵某乱停车的行为给予罚款
②某县政府与某汽车经销商之间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
③甲装修房屋时因未做好防水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家居损坏
④进城务工的农民王某与其雇主个体户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争议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民法调整的是民事法律关系,某县政府与某汽车经销商之间订立的汽车买卖合同和甲装修房屋时因未做好防水漏水导致楼下住户家居损坏都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②③符合题意;某市城管部门对赵某乱停车的行为给予罚款属于行政法律关系,不适用民法调整,①不符合题意;进城务工的农民王某与其雇主个体户因支付工资报酬发生争议,属于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调整,④不符合题意。
2.王某在公园坐下休息时,被10岁的小星踢过来的足球砸到。小星打电话告诉父亲姜某,姜某赶过来将王某送到医院。经诊断,王某系颈部挫伤、头部外伤,王某希望得到医疗费、误工费等6 000元的赔偿,但姜某认为小星未成年没有赔偿能力,不需要担责。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姜某赔偿相应损失。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①小星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需要承担责任
②小星踢球砸伤王某,侵犯了他最基础的权利
③本案中王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
④姜某作为小星监护人,应该承担赔偿的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小星10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该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①错误,④正确;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是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小星踢球砸伤王某,侵犯了王某的身体权和健康权,但没有危及生命,未涉及侵犯最基础权利中的生命权,②错误;民事诉讼解决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纠纷,双方当事人均可提起,本案中,王某希望得到医疗费、误工费等6 000元的赔偿,王某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③正确。
3.李某上班路上丢失一个公文包,便张贴寻物启事表示:若有拾得者归还与我,给予1 000元酬劳。13岁的中学生张同学捡到公文包,主动交还给李某,李某口头感谢,但以张同学是未成年人为由不愿支付酬劳。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拒绝支付1 000元酬劳违背了民法典的诚信原则
②悬赏寻物启事具有法律效力,张同学具有获得报酬的民事权利
③悬赏寻物启事不具有法律效力,李某不具有支付报酬的民事义务
④张同学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获取报酬的民事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③④ D.②③
[答案] A
[解析] 李某拒绝支付1 000元酬劳违背了民法典的诚信原则,悬赏寻物启事具有法律效力,张同学具有获得报酬的民事权利,李某具有支付报酬的民事义务,①②符合题意,③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故张同学具有获取报酬的民事权利,④错误。
4.丢了手机,拾得者却声称因“响声太大扔了”。怎么办?白捡的手机就能随便处置不负责任?
案例张先生在与妻子回家途中,发现手机遗失。后张先生根据手机定位并根据铃声确定手机在李先生居住的楼中。张先生调取监控录像,证实李先生的确捡拾了张先生所丢手机,李先生称,自己的确捡到了手机,但是由于手机响声很大,回到家后就将手机扔了。后张先生将李先生诉至法院,请求李先生赔偿经济损失4 299元。
法院最终判决李先生赔偿张先生经济损失4 299元。本案给我们的启示是(  )
①李先生的行为有违民法中诚信和友善原则
②拾得遗失物,有保管、返还的义务
③要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
④李先生致使手机遗失,应承担刑事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拾得他人遗失物不能随便处置,拾得人有保管、返还的义务,李先生的行为有违民法中诚信和友善原则,①②正确;遗失物纠纷案没有体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③不符合题意;李先生擅自处理他人遗失物,应承担民事责任,④错误。
5.李某为实施电信诈骗活动,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冒充某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与老年人沟通联络,套取老年人身体状况等信息;同时以每盒12元至100元的价格购入多种廉价保健品,定做抽奖卡、“纪念金币”等,骗得老年人信任后分步骤实施诈骗。李某先后骗得266名老年人合计人民币66万余元。此案给我们的警示是(  )
①要提高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保护意识
②尊重他人的隐私权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③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有利于维护正常社会秩序
④民法要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通过非法途径购买老年人客户资料,冒充某健康指导中心主任,与老年人沟通联络,套取老年人身体状况等信息,材料反映的是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风险,警示我们要加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的保护,这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①③符合题意;材料旨在说明公民的隐私权被侵犯,未涉及尊重他人隐私权的问题,②不符合题意;民法要保护民事主体的个人信息安全,但并非优先保护,④不符合题意。
6.张某因工作中一批货物受损,与孙某产生矛盾。张某就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体登记信息等。张某的不当言行在孙某从事的行业内流传开来,给孙某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了他的经营。据此,判断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张某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
②张某与孙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
③张某侵犯了孙某的荣誉权
④张某应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张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孙某,并附上了孙某的个体登记信息等,其行为侵犯了孙某的名誉权,应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①④符合题意,③错误;张某与孙某之间的法律关系客体是孙某的名誉,②错误。
7.某中学一名学生被同校4名学生掌掴,导致该学生患有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受害学生和家长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针对该起校园欺凌事件,经法院审理,判决四被告及监护人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2.58万元。据此正确的有(  )
①四被告侵犯了原告身份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②该案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被告欺凌原告的事件
③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和自我保护能力
④学校、家庭、社会共同努力,避免校园欺凌的行为发生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四被告侵犯了原告的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①不符合题意;本案中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②错误;在校生受到欺凌,身体受到伤害,被告要赔偿原告,这说明学生要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约束力和自我保护能力,学校、家庭、社会应共同努力,避免校园欺凌的行为发生,③④符合题意。
8.李女士的宠物狗经常在小区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并且未及时处理,物业公司多次提醒无果,遂将李女士遛狗的背影照片发布在小区公告栏中,对这种不文明的行为进行曝光和谴责。这引起李女士的强烈不满,认为自己的人格受到了侮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有(  )
①物业公司侵犯李女士的肖像权,应赔礼道歉
②物业公司未侵犯李女士的人格权,属正常监督
③李女士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应受到谴责
④物业公司侵犯了李女士的名誉权,应停止侵害
A.①③ B.②③
C.①④ D.②④
[答案] B
[解析] 李女士的行为有悖公序良俗原则,应受到谴责,物业公司多次提醒无果,对李女士的不文明行为曝光,是正常监督行为,没有侵犯人格权,②③正确;物业公司只是曝光了李女士的背影,而非正面照,而且没有营利行为,目的是警示小区住户,所以没有侵犯李女士的肖像权,物业公司没有以侮辱、诽谤等方式来进行曝光,所以也没有侵犯李女士的名誉权,①④错误。
9.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下甲的行为违背了这一原则的是(  )
A.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B.甲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
C.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
D.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
[答案] C
[解析] 甲明知其房屋南面邻地将建高楼,而将房屋出售给不知情的乙,违背了诚信原则,C符合题意;甲方在合同中加重乙方义务,并注明“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这违背了公平原则,A不符合题意;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品排入河流,致使水体污染,这违背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B不符合题意;甲男与乙女在离婚协议中约定,乙女若再婚也不可再生育子女,这违背了自愿原则和公平原则,D不符合题意。
10.王女士带九岁的儿子小明到小区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小明坐在过道上菜的位置,店员在上菜时,因为下面的餐盘打滑,一锅热汤突然被倒在餐桌上,滚烫的汤水溅到小明的手掌和大腿上,导致小明严重烫伤。以下是网友对此事的看法,其中正确的有(  )
①小明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也需要负有一定责任
②出事餐厅侵犯了小明的生命权和健康权,理应承担侵权责任
③由于事发突然,而且过错方在店员,餐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
④餐厅有保障顾客人身安全义务,王女士应该向法院起诉维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未成年人尽量不要坐在过道上菜的位置,小明的监护人应该注意这一点,①符合题意;出事餐厅没有侵犯小明的生命权,②错误;“在上菜时,因为下面的餐盘打滑,一锅热汤突然被倒在餐桌上,滚烫的汤水溅到小明的手掌和大腿上,导致小明严重烫伤”,因此,过错方在店员,餐厅应该承担主要责任,③符合题意;“应该”意味着必须,“可以”意味着途径之一,王女士可以通过多种途径维权,而非“应该向法院起诉维权”,④错误。
11.上海女大学生小钱,在超市购物结完账出门时警报器响了,被女保安以怀疑其偷盗为由强行带进办公室,用电子探测器反复检查全身,探测器显示小钱身上有磁信号,女保安和另一名女店员一起强制小钱脱掉衣服、解开裤扣接受检查,最终也没有发现小钱私带商品。下列对案件分析正确的是(  )
A.小钱可以被侵犯健康权为由诉至法院,女保安和女店员要承担侵权责任
B.超市方强行带小钱进办公室并反复搜查小钱全身,侵犯了小钱的荣誉权
C.女保安女店员强制小钱脱衣解扣接受检查,侵犯小钱人格尊严、隐私权
D.小钱作为大学生身份权受超市方侵权,可向法院起诉要求精神损失赔偿
[答案] C
[解析] 女保安和另一名女店员一起强制小钱脱掉衣服、解开裤扣接受检查,侵犯小钱人格尊严、隐私权,C符合题意;身体权强调的是身体完整、自由支配,而健康权强调的是生理机能正常运作,本案中小钱被侵犯了身体权,不是健康权,A不符合题意;超市方强行带小钱进办公室并反复搜查小钱全身,没有侵犯小钱的荣誉权,B不符合题意;小钱作为大学生的人格权受超市方侵权,不是身份权,D不符合题意。
12.原告谢某有一个长相甜美可爱的10岁女儿,他经常在视频号发布女儿的生活古风汉服照片和视频。一天,谢某被好友告知,某幼儿服装公司从2024年1月开始,用“AI换脸”技术将产品广告视频模特换成其女儿的头像。谢某一纸诉状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对本案认识正确的是(  )
①该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谢某女儿,客体是照片和视频
②该公司侵犯了谢某女儿的肖像权,谢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可提起诉讼
③原告负有举证责任,否则将承担不利后果
④谢某女儿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先经仲裁程序才能发起诉讼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服装公司侵犯了谢某女儿的肖像权,而肖像权属于人身权利,所以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不是照片和视频,①错误;本案中,某幼儿服装公司未经谢某同意,以获利为目的,通过技术手段提取谢某女儿的头像,并擅自运用于公司经营广告,该行为侵害谢某女儿肖像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②符合题意;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原告负有举证责任,③符合题意;谢某10岁女儿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且仲裁不是发起诉讼的必经环节,④错误。
13.微信群群主、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然而,当被踢成员感到“伤自尊”时,能要赔偿吗?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徐某不服,遂向法院起诉,请求判令贾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00元。据此,下列分析正确的是(  )
①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受到了侵害
②贾某的行为,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③贾某的行为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
④贾某的行为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管理员作为群组管理者,拥有平台赋予的“踢人”权,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没有侵害徐某的名誉权和身份权;贾某的行为,没有涉及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①②不符合题意;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是履行群管理员职责的正确表现,③符合题意;微信管理员贾某将发言不当的徐某移出群聊,属于社会交往范畴,不是民事法律关系,④正确。
14.A先生与B先生在一次驾车时发生碰撞,经当地交警事故责任认定为双方同等责任。事故发生后的当天,A先生用拍摄的事故现场照片,在社交平台制作发布了一条短视频。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及其车辆车牌照片,并配上侮辱性文字,该视频被多次转发和评论。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  )
①泄露B先生的姓名,侵犯了B先生的姓名权
②虽然暴露B先生正脸,但未构成侵犯肖像权
③侮辱了B先生的尊严,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
④公布B先生姓名、正脸及车牌,侵犯了其隐私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视频泄露B先生的姓名,但并未干涉、盗用、假冒等,并没有侵犯了B先生的姓名权,①不符合题意;A先生制作发布的短视频暴露B先生正脸,侵犯B先生肖像权,②不符合题意;视频中出现原告B先生姓名、正脸,并配上侮辱性文字,A先生制作发布短视频的行为侵犯了B先生的名誉权和隐私权,③④正确。
15.国家网信办公布的《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数据处理者利用进行个人身份认证的,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作为唯一的个人身份认证方式以强制个人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以下认识正确的是(  )
①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是保障公民隐私权的体现
②大数据时代,公民的名誉权容易受到侵犯
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维护自然人人格权益
④强化个人信息司法保护,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对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进行重点保护,对核心数据实行严格保护,说明国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维护自然人人格权益,强化个人信息保护是保障公民隐私权的体现,①③正确;并不是大数据时代,公民的名誉权就容易受到侵犯,②错误;材料未涉及对个人信息的司法保护,④不符合题意。
16.下面是张明一生中不同阶段发生的事情。
①7岁,用妈妈手机为游戏充值了3 000元。
②16岁,获学校长跑冠军,照片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后来照片被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作为广告宣传使用。
③34岁,在车站捡到一只皮包,未找到失主,遂将皮包带回家。
④67岁,通过快递公司给孩子邮寄海鲜,因天气原因导致延时到达的海鲜腐烂。
对上述事件的法律解释正确的是(   )
①7岁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妈妈可以追回为游戏充值的钱
②体育用品公司侵犯张明的肖像权,张明可以依法主张权利
③捡拾皮包不属于违法行为,张明的做法无可厚非
④快递公司违反合同约定,应全额赔偿张明的损失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民法典规定,八岁以下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追认才能有效。张明7岁,用妈妈手机为游戏充值了3 000元,妈妈可以追回为游戏充值的钱,①正确;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允许,张明照片被一家体育用品公司作为广告宣传使用,体育用品公司侵犯了张明的肖像权,张明可以依法主张权利,②正确;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同时也是一种法定义务。捡到他人的遗失物应该及时返还所有人,不知道所有人的,应该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如果捡到他人财物,拒不归还的,在刑法上是可能构成侵占罪的。在民法上是一种不当得利,所以张明的做法是错误的,③错误;因天气原因导致延时到达的海鲜腐烂,属于不可抗力,快递公司如果及时通知委托方,应被免除全部或部分违约责任,④错误。
二、非选择题
17.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近年来,随着游戏市场的迅猛发展,未成年人网络充值打赏所引发的纠纷也日益增多。
学生王某(16岁)于2021年12月被一款由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方,被告1)运营的游戏所吸引,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其姐姐(已成年)的身份证信息注册了游戏账号,并擅自将父母账户中的钱款转入自己的微信并向该账号充值。2021年12月至2022年9月间,王某向广东某科技有限公司(平台方,被告2)累计充值10万余元。王父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退还全部游戏充值款10万余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说明法院应如何裁判王父的诉讼请求。
[答案] ①王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游戏充值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部分所涉及款项,法院不支持返还,其余部分法院应支持返还。(或:订立一份有效的合同,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王某与游戏公司的合同无效部分所涉及款项,人民法院应支持返还,其余部分不支持返还。)
②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父母对未成年人具有监护职责(具有教育、约束、引导义务)。本案中王某父母及姐姐对个人财产和信息疏于管理,王某父母存在明显监护失责,对财产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
[解析] 本题要求分析说明法院应如何裁判王父的诉讼请求。学生王某(16岁)未经同意擅自使用其姐姐(已成年)的身份证信息注册了游戏账号,并擅自将父母账户中的钱款转入自己的微信并向该账号充值→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成立的条件。王父发现后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退还全部游戏充值款10万余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承担的义务。
1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基本案情】
何克希同志是我国的“开国少将”,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2022年10月至2023年7月间,郭某、何某、付某通过各自的自媒体账号制作并发布“中共历史上最恶劣的十大叛徒”视频时,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于革命叛徒顾顺章的头像,该视频发布以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2023年8月,这一问题引起了何克希将军家属的关注,何克希将军家属向西湖区检察院反映何克希将军肖像、名誉和荣誉被侵害的情况。
【案件结果】
西湖区检察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受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之规定,对郭某、何某、付某侵害革命英雄何克希同志肖像、名誉和荣誉的行为,依法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依法追究郭某、何某、付某的民事侵权责任。
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分析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正确性。
[答案] ①自然人享有肖像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③郭某、何某、付某作为网络自媒体博主,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于革命叛徒的头像,侵害了何克希同志的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解析] 本题要求分析西湖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正确性。将何克希同志的照片用于革命叛徒顾顺章的头像,该视频发布以后,在互联网上被大量转发,造成恶劣影响→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郭某、何某、付某侵害了何克希同志的肖像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破坏了尊崇英雄烈士的社会风气和公共道德,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侵权责任。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民法基本原则 2023·湖北卷T10 2023·山东卷T19(2) 1.命题情境:主要结合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保护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注意区分民事行为能力、名誉权与荣誉权等易混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 2024·湖南卷T19 2023·湖南卷T13 2023·辽宁卷 T13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4·浙江1月选考T21 2024·广东卷T18 2024·福建卷T15 2023·湖南卷T14 2023·新课标卷T22 2023·山东卷T16 2023·浙江1月选考 T26 2023·湖北卷T21(1) 2023·辽宁卷T14、T18 2022·山东卷T18(2) 2022·海南卷T18
思维导图
明精要
理解1个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1个要求: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区分2对概念: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区分6个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辨是非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矫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只有物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矫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矫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5.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6.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矫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7.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矫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三要素
内涵 具体内容
主 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 然 人 民事权 利能力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 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 非法人 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客 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 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名师点拨〕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无民事 行为能 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限制民 事行为 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完全民 事行为 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依法治国角度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民法角度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知识链接〕
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修三第七课)
4.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目的: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内容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平等 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自愿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公平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诚信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守法和公 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命 题 探 究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1.(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答案] D
[解析] 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错误,D正确;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变式训练1〕
14周岁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 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该案中(   )
①家长因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而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②李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无效
③网店可以“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与李某某年龄、智力相适应”为由拒绝退货
④李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行为须经家长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李某某14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行为必须经过家长追认才有效,所以李某某父母在对李某某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被告退款,①③错误,②④正确。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2.(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这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制造噪音、排放热浪,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甲的行为未涉及民法的诚信原则,②不符合题意;甲侵害了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甲的行为违法,④错误。
〔变式训练2〕
(2023·北京卷)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错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类别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生命权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致病)
(2) 姓名权、 肖像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姓 名 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 像 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法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 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名师点拨〕
人身权的判断方法
命 题 探 究
考向 维护人身权利
(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变式训练〕
(2024·福建卷)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某市质检部门对制假售假企业处以罚款
②小张要求父亲履行为其购买手机的承诺
③李某高空抛掷物品将楼下行人砸伤
④某市工商局向自然人甲购买办公用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质检部门与企业之间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是民与官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不符合题意;小张要求父亲履行为其购买手机的承诺,这种纠纷不在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不适合法律的强制调整,②不符合题意;高空抛物砸伤行人反映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某市工商局向自然人甲购买办公用品,这里的市工商局作为市场主体与自然人甲是地位平等的,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③④符合题意。
2.小明今年年满17岁,已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在辛苦攒了几个月的工资后,小明给自己买了期盼已久的价值8 000元的电脑。小明的父亲认为其尚未成年,要求商店退货,小明和商家都不同意。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存在所有权关系,其客体是价值8 000元的电脑
②小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行为有效
③小明父亲要求商店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商家应当退款
④小明父亲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对这起消费争议进行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该案存在所有权关系,其客体是价值8 000元的电脑,①正确;小明今年年满17岁,已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小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行为有效,父亲要求商店退货不符合法律规定,②正确,③不符合题意;消费者协会是协商机构,不能进行仲裁,④错误。
3.2024年4月1日,王小某(9周岁)在自家门口玩耍时,用脚将地面上的易拉罐踢至非机动车道内,此时栾某恰巧驾驶电动车路过,电动车碾压易拉罐后导致栾某摔倒受伤,花费医疗费用3万余元。经鉴定,栾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栾某与王小某的父母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该案中(  )
①王小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王小某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栾某可就健康权受到伤害起诉
④王小某非故意,不用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王小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王小某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栾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栾某可就健康权受到伤害起诉,③正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王小某非故意,也要承担责任,④错误。
4.(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5.(2023·全国甲卷)《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经营机构对收集客户生物特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这一规定旨在(   )
①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
②维护经营机构信息安全
③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④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无法消除,①错误;材料中的规定旨在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权益,而不是维护经营机构的信息安全,②不符合题意;“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的规定,说明经营机构不得违反必要原则,同时应当对其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要注重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③符合题意;“不得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的规定,说明经营机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原则,规范自身的信息收集行为,收集客户信息要征得客户的同意,④符合题意。
6.(2024·浙江6月选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 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要求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消费者知情权。 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肖像权、个人信息。根据侵权类型得出诉讼主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共61张PPT)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提能训练 练案[36]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目标导航 · 定考向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 2023·湖北卷T10 2023·山东卷T19(2) 1.命题情境:主要结合社会生活的具体案例,考查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基本原则、人身权的保护等
2.考查形式:以选择题为主,主观题往往综合考查民事权利、民事责任以及社会争议解决方式
民事法律关系 2024·湖南卷T19 2023·湖南卷T13 2023·辽宁卷 T13
课标要求 考查点 高考真题 考情分析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2024·浙江1月选考T21 2024·广东卷T18 2024·福建卷T15 2023·湖南卷T14 2023·新课标卷T22 2023·山东卷T16 2023·浙江1月选考 T26 2023·湖北卷T21(1) 2023·辽宁卷T14、T18 2022·山东卷T18(2) 2022·海南卷T18 3.备考建议:了解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关注个人信息保护等热点;注意区分民事行为能力、名誉权与荣誉权等易混概念
体系构建 · 统全局
思维导图
明精要
理解1个关系: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1个要求: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区分2对概念:民事权利与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区分6个原则: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辨是非
1.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所有关系。
矫正: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并不是所有关系。
2.只有物才能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矫正: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3.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为主,辅之以必要的德治。
矫正: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不能有主次之分。
4.自愿原则,就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可以不受限制地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矫正: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即民事主体还应该遵循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等其他的民法基本原则。
5.自然人的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所以人格尊严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矫正: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6.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均享有姓名权、隐私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矫正: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等权利。
7.对社会产生重大不良影响的人,我们可以人肉搜索,让大家对其防备。
矫正: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考点精析 · 提素能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民法的调整对象: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三要素
内涵 具体内容
主 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自然人 民事权利能力 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内涵 具体内容
客 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例如,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内 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名师点拨〕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无民事 行为能 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其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限制民 事行为 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年龄、智力状态 民事活动 代理
完全民 事行为 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独立承担法律后果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依法治国角度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两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要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民法角度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知识链接〕
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则: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必修三第七课)
4.民法基本原则
(1)含义: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目的: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3)内容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平等原则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自愿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公平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诚信 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比较 内涵 具体法律体现举例
守法和公序良俗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绿色原则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用益物权人行使权利,应当遵守法律有关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规定
1.(2022·北京卷)某绘画比赛主办方赛前承诺奖励一等奖获得者1万元。7周岁的小学生甲获得一等奖。一公司看上了甲的获奖作品,提出要以2万元买下,作为公司的商标图案。甲的父母知道后,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就上述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
B.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商标权
C.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享有所有权
D.甲的父母有权拒绝该公司以2万元的价格购买获奖作品的要约
考向一 民事法律关系
命 题 探 究
[答案] D
[解析] 甲7周岁,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父母)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A错误,D正确;甲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获奖作品享有著作权,B错误;奖金作为一种孳息与原物所有权也一并转移,在主办方支付奖金前,甲对1万元奖金没有所有权,C错误。
〔变式训练1〕
14周岁原告李某某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某平台先后七次从被告经营的网店“X游戏”购买374个游戏账号,共计支付36 652元,上述游戏账号内的装备都是皮肤、面具、小花裙子等。原告父母发现后,及时与被告经营网店的客服人员联系,表示对原告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并要求被告退款。该案中(   )
①家长因疏于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而造成的损失,只能自己承担
②李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无效
③网店可以“购买游戏账号的行为与李某某年龄、智力相适应”为由拒绝退货
④李某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行为须经家长追认才有效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D
[解析] 李某某14岁,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游戏账号行为必须经过家长追认才有效,所以李某某父母在对李某某购买游戏账号及付款行为不予追认的情况下,有权要求被告退款,①③错误,②④正确。
考向二 民法基本原则
2.(2023·湖北卷)甲乙毗邻而居,二人因琐事多次争吵,关系交恶。甲为泄愤,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乙找甲交涉,要求其移除,甲辩称:“我是安装在自家的外墙上,又没有侵犯你的地盘,嫌吵你可以关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甲的行为(   )
①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
②违反了民法的诚信原则
③侵害了乙的所有权
④是行使自己的所有权,所以并无不法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 A
[解析] 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噪音和热浪导致乙无法开窗通风透气,这违反了民法的绿色原则,①正确;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甲乙毗邻而居,甲故意将空调外机移装在正对着乙卧室窗户的墙上,制造噪音、排放热浪,侵害了乙的所有权,③正确;甲的行为未涉及民法的诚信原则,②不符合题意;甲侵害了乙的所有权,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因此甲的行为违法,④错误。
〔变式训练2〕
(2023·北京卷)某居民去办理户政业务,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户籍民警了解到这一情况,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后续由派出所联系有关部门进行核实,最终手续得以顺利完成。
北京市户政领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情形中,承诺内容如下:
◇申请人所填写的基本信息、提交的所需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完整。
◇申请人已经知晓告知的全部内容。
◇申请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以及告知的违诺失信惩戒后果。
◇申请人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对上述材料的解读,正确的是(   )
①申请人明确其承诺为真实的意思表示,体现了民事活动的自愿原则
②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力与责任是相匹配的
③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
④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根据民法,民事主体地位平等,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信等原则,但该题是政府的管理,公民和政府不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①不符合题意;申请人承诺失实应承担法律责任,说明权利与义务是相匹配的,权力与责任指的公权力,②错误;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畅通,有助于“告知承诺制”的落实,因异地往返不便,一时难以提供相关证明,主动告知该居民可以采用“个人承诺”的方式先期提交材料,政府通过“减证”实现了便民利民,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③④符合题意。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1.人身权的重要性
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的人身利益。
2.人身权的类别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荣誉权。
(1)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重要性 常见侵权行为 法律责任
生命权 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死)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身体权 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侵害自然人身体组织的完整性(致残)
健康权 自然人的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侵害自然人身体各组织及整体功能的正常使用 (致病)
(2) 姓名权、 肖像权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姓 名 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 像 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3) 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个人信息
名誉权、 荣誉权 ①内涵: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①内涵: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民法保护个人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③意义: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个人 信息 ①原因与意义: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益、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②法律保护与禁止: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侵害自然人的个人信息权益;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等原则,不得通过误导、欺诈、胁迫等方式处理
〔名师点拨〕
人身权的判断方法
(2024·浙江1月选考)为监测住宅周边,小李在自家门上安装了一款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门铃正对着邻居小张家的卧室和阳台。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
②小李安装监控设施行为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
③小张和小李若经过人民调解达成协议,该协议具有强制执行力
④小张提起诉讼,如果小李不提交答辩状,会影响法院审理案件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考向 维护人身权利
命 题 探 究
[答案] A
[解析] 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侵害了原告的隐私权,这启示我们应正当、规范使用智能家居产品,避免侵害他人人格权益,小李安装监控设施应照顾到他人的合法权益,①正确;小李使用具有人脸识别技术、可拍摄视频并存储的可视门铃,已侵害小张的隐私权,②正确;经人民法院依法确认有效的调解协议,该协议才具有强制执行力,否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③错误;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④错误。
〔变式训练〕
(2024·福建卷)张某从事快递工作,为增加收入,让其16周岁儿子张乙帮忙送快递。某日,张乙将曹某的快递错送给了曹某邻居陈某。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曹某认为隐私被泄露,非常生气。以下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张乙有收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侵害曹某隐私权的行为人是陈某与张乙
③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
④曹某隐私权没有被侵害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张乙虽已16周岁,但其只是为父亲帮忙送快递,并非以此为主要生活来源,应视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陈某以为是自己的快递,拆开后发现是曹某的隐私物品,遂送还给曹某。从理性第三人的视角看,陈某拆开快递的行为既不违法也不违背注意义务,没有过错,因此陈某不承担侵权责任,②错误;张乙送错快递的行为违背了其应有的注意义务,对曹某的“损害结果”具有过错。因张乙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张乙父母应向曹某承担民事责任,③符合题意;本案中,曹某的隐私权在表面上被侵犯了,但是陈某发现误拆快递后已送还曹某,并未存在损害事实。因此,在法律上,曹某的隐私权没有被侵害,④符合题意。
课时达标 · 即时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条规定:“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下列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是(  )
①某市质检部门对制假售假企业处以罚款
②小张要求父亲履行为其购买手机的承诺
③李某高空抛掷物品将楼下行人砸伤
④某市工商局向自然人甲购买办公用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质检部门与企业之间是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是民与官的关系,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①不符合题意;小张要求父亲履行为其购买手机的承诺,这种纠纷不在民法的调整范围之内,不适合法律的强制调整,②不符合题意;高空抛物砸伤行人反映的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之间的人身关系;某市工商局向自然人甲购买办公用品,这里的市工商局作为市场主体与自然人甲是地位平等的,涉及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③④符合题意。
2.小明今年年满17岁,已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在辛苦攒了几个月的工资后,小明给自己买了期盼已久的价值8 000元的电脑。小明的父亲认为其尚未成年,要求商店退货,小明和商家都不同意。根据上述材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案存在所有权关系,其客体是价值8 000元的电脑
②小明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行为有效
③小明父亲要求商店退货符合法律规定,商家应当退款
④小明父亲可以向消费者协会申请对这起消费争议进行仲裁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A
[解析]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该案存在所有权关系,其客体是价值8 000元的电脑,①正确;小明今年年满17岁,已外出打工养活自己,小明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购买电脑行为有效,父亲要求商店退货不符合法律规定,②正确,③不符合题意;消费者协会是协商机构,不能进行仲裁,④错误。
3.2024年4月1日,王小某(9周岁)在自家门口玩耍时,用脚将地面上的易拉罐踢至非机动车道内,此时栾某恰巧驾驶电动车路过,电动车碾压易拉罐后导致栾某摔倒受伤,花费医疗费用3万余元。经鉴定,栾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栾某与王小某的父母就赔偿事宜未能达成一致。该案中(  )
①王小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②王小某的父母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栾某可就健康权受到伤害起诉
④王小某非故意,不用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C
[解析]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王小某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①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其法定代理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王小某的父母作为其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健康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身体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栾某的伤情构成十级伤残,栾某可就健康权受到伤害起诉,③正确;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侵权责任的一般规定。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所以王小某非故意,也要承担责任,④错误。
4.(2023·海南卷)小吴在某网络平台注册账号,经常上传一些生活照片和日常心得。某日,小吴登录账号时,看到评论区有些攻击其人品的不实言论,其住址、家庭背景、电话号码也被曝光。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
②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肖像权
③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不是隐私,曝光这类信息不构成侵权
④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则不构成侵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B
[解析]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网民曝光小吴家庭背景的行为侵犯了小吴的隐私权;但如果网民仅对小吴的日常心得发表不同看法,这是公民言论自由的表现,不构成侵权,①④符合题意;网民捏造事实攻击小吴人品,侵犯了小吴的名誉权,②错误;小吴的住址和电话号码等属于小吴的个人信息,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曝光这类信息属于侵权行为,③错误。
5.(2023·全国甲卷)《证券期货业网络和信息安全管理办法》于2023年5月1日正式实施。该《办法》要求经营机构对收集客户生物特征的必要性和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明确“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虹膜、声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这一规定旨在(   )
①消除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
②维护经营机构信息安全
③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④规范经营机构的信息收集行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 D
[解析] 证券期货业经营风险无法消除,①错误;材料中的规定旨在保护客户个人信息权益,而不是维护经营机构的信息安全,②不符合题意;“不得将人脸、步态、指纹……等生物特征作为唯一的客户身份认证方式”的规定,说明经营机构不得违反必要原则,同时应当对其安全性进行风险评估,要注重保护客户的隐私和个人信息,③符合题意;“不得强制客户同意收集其个人生物特征信息”的规定,说明经营机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原则,规范自身的信息收集行为,收集客户信息要征得客户的同意,④符合题意。
6.(2024·浙江6月选考)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3年7月,朱某为八岁儿子朱小雨报名参加某围棋俱乐部开办的“大师班”培训。俱乐部要求报班学员留存个人信息,并拍照录入人脸等生物识别信息。开班后,朱某发现,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同年9月,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朱某认为该围棋俱乐部侵害其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
[答案] 法律事实分析:
其一、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存在虚假宣传事实,侵害了朱某等作为消费者的知情权益。
其二、围棋俱乐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合成照片等行为,侵害了小雨及其他学员的肖像权。
其三、围棋俱乐部通过误导、欺诈等方式,私自对朱小雨等学员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侵害了他们的个人信息权益。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解析] 本题要求从朱某代理律师的角度,分析本案法律事实,并提出诉讼主张。围棋俱乐部开办“大师班”,所谓“大师”级授课老师,其实都是普通围棋老师→消费者知情权。 俱乐部运用AI技术,私自将朱小雨及其他学员的人脸信息与某围棋大师照片合成三张海报,发布在公众号上,海报中朱小雨的面部形象清晰可见→肖像权、个人信息。根据侵权类型得出诉讼主张→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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