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共25张PPT)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第7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课件(共25张PPT)

资源简介

(共25张PPT)
新课导入
思考:隋唐制度是如何影响《长安的荔枝》人物命运的?
制度是人类社会的组织规则,它规定人的活动范围,影响人的选择,注定其结局。
——赵冬梅《法度与人心:帝制时期人与制度的互动》
核心目标
课标 核心目标
课标要求
认识三国两晋南北朝至隋唐时期的制度变化与创新,理解这些制度在特定历史时期的形成背景、主要内容、特点及影响,探讨制度创新与统一多民族国家发展之间的关系。通过隋唐制度的变革,理解制度创新对社会发展的推动作用
1、知识目标:阐述汉至隋唐选官制度(察举制、九品中正制、科举制)、中枢政务机构(三省六部制)、赋税制度(编户制度、租调制等)的演变历程、内容及影响,理解制度创新意义与发展趋势。
2、能力目标:培养从史料提取信息、论证观点,比较分析不同制度,探究因果关系,以及语言表达和团队协作的能力。
3、素养目标:树立唯物史观,形成时空观念,掌握史料实证方法,提升历史解释能力,增强家国情怀。
第 7 课 隋唐制度的变化与创新
——隋唐国家运作的体系化构建
【知识拓展】
察举制
史料阅读
两汉的察举与考试是相辅而行、相互为用的。察举加考试,这是汉代选官制度中的两个重要步骤。察举之后,是否选得其人,还需要经过考试而后始能量才录用。
—白寿彝《中国通史·两汉时期的选官制度》
察举虽由地方官掌握,但前提往往是被选拔人当地的士人舆论,当地舆论对所有人都有一个基本的评价,评价高者,很自然能够被推举。 —张鸣《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导论》
【探究思考】阅读材料,梳理察举选官制的选官方式、选拔形式及标准,并分析其影响?
选官方式:
选拔形式:
选拔标准:
自下而上推选人才的制度
考察与考试相结合
前期:品行、才学;后期:门第(在乡里的舆论评价和为官能力)
作用:注重品行才学,打破血缘世袭,促进了阶层流动促进了阶层流动;为两汉国家选拔了大批人才,扩大了统治基础。
局限性:东汉后期,察举制已被地方豪强势力控制,难以选拔真正的人才
一、选官制度
1. 九品中正制
创立:曹魏创立,中央委任中正官评定人才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官。
演变:初期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西晋时主要看重家世,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衰落:随着士族没落,无法继续推行。
一、选官制度
唯物史观:唯物史观: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九品中正制的产生与演变是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阶层(士族崛起)、政治格局变化的产物。
历史解释:
曹魏为解决东汉末年以来察举制的弊端创立九品中正制,九品中正制在曹魏时期,一定程度上起到了选拔人才、加强中央集权的作用。
西晋后,选官标准被家世垄断,寒门难晋升,致阶层固化,为士族衰落埋隐患,因制度难纳新,不适应社会发展。
九品中正制一方面继承了两汉乡里评议人物的传统,保留了评议人才的形式;另一方面将评议权收归中央,改变了之前地方大族把控选官评议权的状况,在一定时期内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中央对选官过程的掌控,维护统治秩序。
历史纵横
1. 九品中正制
创立:曹魏创立,中央委任中正官评定人才等级,共分九等,朝廷依此授官。
演变:初期重视家世、道德和才能,西晋时主要看重家世,成为维护士族特权的工具。
衰落:随着士族没落,无法继续推行。
史料实证:东晋时期,“王与马,共天下” 的局面,体现了士族门阀势力的鼎盛,也反映出九品中正制下士族对政权的垄断。
东晋时期,王、谢等士族门阀势力达到顶峰,他们借助九品中正制,几乎垄断了高级官职。比如王羲之家族,世代为官,其家族成员凭借家世,轻易就能获得高位。
一、选官制度
2. 科举制
形成:隋朝废除九品中正制,采用分科考试选官;隋炀帝时始建进士科,科举制形成。
完善:唐朝继承并完善,唐太宗增加考试科目,以进士和明经两科为主;武则天扩大科举取士人数,首创武举和殿试;唐玄宗任用高官主持考试,提高科举考试地位。
唯物史观:科举制的产生是隋朝社会经济发展(庶族地主崛起)、政治需要(加强中央集权)的结果,体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
一、选官制度
2. 科举制
影响: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统治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历史解析:科举制的出现,打破了士族门阀对官场的垄断。它以考试成绩作为选官的主要标准,使得出身中下层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仕途。这不仅扩大了统治基础,让更多人能参与到国家管理中,还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因为读书人要通过考试,就需要学习文化知识。同时,中央政府通过科举制,把选官权力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加强了中央集权
一、选官制度
2. 科举制
影响: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统治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史料实证:唐代诗人孟郊《登科后》“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生动描绘了科举考中后的喜悦,反映出科举制对士人的吸引力。
一、选官制度
2. 科举制
影响:使出身社会中下层的读书人通过相对公平的考试参与政权,扩大统治基础,提高官员文化素质,加强中央集权。
家国情怀:科举制体现的公平竞争精神,对现代人才选拔制度仍有借鉴意义,增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感。
一、选官制度
学思之窗:科举制度在我国封建社会延续了约1300年,直到清朝末年才
被废除。科举制度对中国历代王朝的统治有什么影响?
积极方面:打破了世家大族对官场的垄断,使出身寒门的读书人有机会进入仕途,扩大了统治基础;把选官权力集中到中央,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提高官员的文化素质,推动社会向学风气的形成等。
消极方面:到了明清时期,科举制度走向僵化,实行八股取士,束缚了人们的思想,不利于科技文化的创新与发展,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一)三省发展演变
隋文帝
唐太宗
唐玄宗
魏晋南北朝时期
中央正式确立三省六部制
尚书台改称尚书省,形成三省
以品位较低官员为相,扩大任用宰相的范围。
政事堂改称中书门下,政事堂的设立,三省出现一体化的趋势。
以天下之广,四海之众,千端万绪,须合变通,皆委百司商量,宰相筹画,于事稳便,方可奏行。岂得以一日万机,独断一人之虑也。
——《贞观政要》
二、三省六部制
(二)运行机制
(唐朝前期)皇帝的旨意一般先交由中书舍人(中书省的官员)起草。起草完毕,由中书令、中书侍郎、中书舍人署名后,交由门下省审查、署名,再呈送皇帝书面批准。已批准的诏令又送往门下省,正本存档,另抄一份副本注明“制可”,加盖骑缝印,再送往尚书省施行。
——白钢《中国政治制度史》
皇帝
提交上奏
门下省
尚书省
中书省
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同意后交予审议
审议政令
起草政令
交由相关部门执行
通过
审议
封驳
二、三省六部制
(三)特点
1.相权三分、彼此牵制
2.职权明确、提高效率
3.协商政务、集思广益
4.节制君权、减少失误
1.分割相权,避免权臣独揽大权,加强皇权;
2.三省职权分工明确,有利于提高行政效率;
3.三省集思广益,节制君权,有利于减少皇帝独断造成的决策失误;
4.三省六部制的确立标志着中国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成熟!
(四)影响
二、三省六部制
唐朝名相:
1.房玄龄 2.杜如晦 3.长孙无忌 4.狄仁杰 5.魏征
6.姚崇 7.宋璟 8.张柬之 9.张九龄 10.张说
在一个大环境下,如果一两个人比较正直,也许是个人品德所致;但如果绝大部分人都如此,那一定是体系、制度的功劳。
二、三省六部制
皇权与相权的博弈:走向成熟的中央官制
层 面 秦朝 汉朝 隋唐
制度
内容
局限
趋势 丞相:百官之首,辅佐皇帝处理政务
御史大夫“掌管律令图籍,并负责监察百官
太尉:全国最高军政长官,处理军务
由尚书、中书、侍中等组成的“中朝”成为实际的决策机关
以丞相为首的“外朝”,逐渐成为执行政务的机关
中书省负责草拟皇帝的诏令
门下省负责审核诏令,有不妥者驳回
尚书省负责执行
丞相位于三公之长、百官之首,位高权重
东汉时,尚书省职权扩张,兼揽决策与执行权
逐渐一体化为权相擅权打开方便大门
差遣制兴起,遭到破坏
皇权不断加强,相权不断被分散和削弱
三公九卿
中外朝制
三省六部制
思考:隋唐的赋税制度是怎么样的?盛唐为何会出现财政危机?面对新问题他又做出了哪些改变?
人们很难想象,唐玄宗晚期的宰相李林甫和杨国忠两人怎么能够获得如此之大的权力。
除了唐玄宗沉浸在温柔乡这个因素之外,更重要的是这两个人能够满足王朝的财政需求。这时,中央政府已经离不开这些敛财能手的帮助了,否则王朝的财政就要亏空。
——郭建龙《财政密码》
三、赋税制度的变化
均田制将部分国有土地(包括户绝田、罪没田、无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户。农民依法占有少量土地,成为自耕农,生产积极性提高,促进了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唐前期日益强盛与均田制的推行有一定关系。
——中科院历史研究所《简明中国历史读本》
汉代 田税和人头税 成年男子服徭役和兵役 北魏 租 调 役
每年纳粟 每年纳帛或布 成年男子负担一定徭役
唐前期 租 调 庸
每年纳粟 每年纳帛或布 男子不去服徭役的可以纳租或布代役
《十五从军征》
(两汉) 佚 名
十五从军征,八十始得归。
道逢乡里人,家中有阿谁?
遥看是君家,松柏冢累累。
兔从狗窦入,雉从梁上飞。
中庭生旅谷,井上生旅葵。
舂谷持作饭,采葵持作羹。
羹饭一时熟,不知饴阿谁。
出门东向看,泪落沾我衣。
对农民:保证生产时间。
对国家:保障财政收入。
基于小自耕农经济的租庸调制以丁身人口为课征对象,前提是人口的土著和身份的固定,以此保证国家的财政资源。
——王小甫《隋唐五代史》
1、唐朝中期前的赋税制度
三、赋税制度的变化
其间亦有豪富兼并,广占阡陌,十分田地,才税二三,致使穷独逋亡,赋税不办。
——元镇《元民长庆集》
至唐,承平日久,丁口滋重,官无闲田,不复给授,故田制为空文。
——刘羲仲《通鉴问疑》
据统计,天宝十三载(754)全国户口近900万,而肃宗乾元三年(760,当时安史之乱尚未结束)就降到了193万。代宗大历年间(766-779),政府只掌握了130万户,而这些户口当中不课口(有各种官爵名分的人)又达80%。
——王小甫《隋唐五代史》
《观刈麦》(节选)
白居易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
(1)土地买卖与土地兼并之风盛行
(2)政府直接支配的土地日益减少
(3)安史之乱后,国家财政出现困难
怀集庸调银饼
2、两税法实施背景
三、赋税制度的变化
赋税制度 租庸调制 两税法 进步性
征税标准 以人丁为主 以财产为主
征税项目 租庸调、杂役 户税和地税
征税对象 受田农民 不分官僚、贵族、主客农商,一律纳税
征收方式 征收实物 折钱纳物
3、两税法
一是它并不总括一切赋税,后来税外加税的情况也不时出现,农民实际上还处于赋税的重压之下。二是在土地兼并极为激烈的情况下,土地和资产的变动是很快的,由于户等长期不变,实际的赋税负担与田产不相符合,农民地去而税尚存,地主田增而税依旧。三是两税法中的户税是折钱课征的,农民必须把生产物出售换钱纳税,但唐中后期币值不断上升,所以农民要出卖比以前多几倍的物品才能缴足原定的税钱。
——邱树森;陈振江《新编中国通史》
放松了人身控制
简化了税收名目
扩大了收税对象
发展了商品经济
(1)封建生产关系并未改变,两税法之外新增杂税不断,逐渐名存实亡
(2)两税法实施后,政府放松对土地兼并抑制,土地兼并更加盛行,加剧社会贫富分化。
(3)户税折钱缴纳,造成“钱重物轻”,加重百姓负担。
三、赋税制度的变化
【知识拓展】
法律制度
史料阅读
《晋律》首先确立“准五服以制罪”的定罪量刑原则,……原则是:亲属相犯(如杀伤等),以卑犯尊者,处罚重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重;若以尊犯卑,则处罚轻于常人,关系越亲,处罚越轻。在民事方面,如财产转让时违反法律,则关系越亲,处罚越轻。 ——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
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两者犹昏阳秋须而成者也。……五刑之中,十恶尤切,亏损名教,毁裂冠冕,特标篇首,以为明诫。“谋反”“谋叛”“恶逆”“谋大逆”“大不敬”“不孝”“不睦”“不义”“内乱”
——《唐律疏议·名例》
唐律……被后世各朝奉为修法立制的楷模,自宋至清,基本内容沿用不废。……日本“大化革新”以后,由僧旻等人编定的成文法典《近江令》,其篇目大都同于《贞观令》。公元701年颁行的日本封建法制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大宝律令》;其篇目、顺序与唐律不二,只在内容上作了部分简化。朝鲜法制在高丽王朝统治的四百余年中,基本上沿袭唐制。 ——曾宪义、赵晓耕主编《中国法制史》
【探究思考】根据材料结合所学,魏晋法律儒家化的表现及特点?《唐律疏议》背景、特点及作用?
魏晋法律儒家化背景:魏明帝设置律博士,命令专用儒家思想解释律令;
魏晋法律儒家化特点:法律以亲属之间的尊卑亲疏作为量刑重要原则之一;
《唐律疏议》背景:律在隋朝和唐初多次删繁就简;
《唐律疏议》特点:礼法结合、德主刑辅、纲常为要、出礼入刑;
《唐律疏议》作用:是我国现存最早最完备的封建法典,是中华法系确立的标志,在中国法制史上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是历代封建王朝立法的典范,影响了东亚各国的法律建设。
课堂小结
隋唐制度整体面貌 知识点 两汉 三国两晋南北朝 隋唐 选官制度 中央官制 赋税制度
察举制 (德、才) 九品中正制 (才能、家世到家世) 科举制 (才能) 内外朝制 进一步内朝化 三省六部制 编户齐民制
租调役制
租调庸制
两税法
线索 社会流动性增强 政府理性程度提升 人身自由加大
好的制度在于最大限度地激发出全社会每一个人的活力,当我们每一个人的活力、积极性汇聚在一起的时候,一张盛世的蓝图就将徐徐展开。
所谓得失,即根据其实际利弊而判定。
——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实战演练
A
1.唐朝自太宗时起,有了以他官为宰相的记载。一些官员以“参议朝政”、“参知政事”等名号预宰相事;一些元老重臣则以“平章事”或“同三品”等名号参与决策。唐代的宰相是一个集体,宰相议政办公的地方就是政事堂。政事堂的设立,反映了
A.相权有所分散 B.官僚政治趋向贵族化
C.“外朝”参议要政 D.政治决策走向透明开放
【解析】材料“参知政事”为副宰相,“平章事”或“同三品”等参与决策,都是为了分割相权,加强君主专制,故选A项;材料不能推断参与决策的官员是贵族身份,无法体现出贵族化趋势,排除B项;政事堂是唐朝中央中枢机构,并非“外朝”,排除C项;材料介绍政事堂官员的组成,没有涉及决策过程的透明开放,排除D项。
实战演练
A
【解析】根据材料“听卖永业田”“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可知当时土地兼并现象严重。当时贵族官僚地主依恃各种特权,大肆兼并土地,农民稍遇天灾人祸,就被迫出卖土地,破产逃亡,均田制受到严重破坏,说明政府对土地的实际控制力有限,A项正确
2.下表为不同文献中关于唐初土地状况的记述。据此可以推知当时的唐代
出处 记述
《新唐书》志第四十一· 食货一 “诸庶人有身死家贫无以供葬者,听卖永业田……”
《全唐文》卷33玄宗《禁官夺百姓口分永业田诏》 “王公百官及富豪之家,比置庄田,恣行吞并,莫惧章程……致令百姓无处安置,乃别停客户,使其佃食”
A.均田制存在瓦解的可能 B.租佃经营方式占据主导地位
C.小农经济的发展遭受重大打击 D.政府可以有效控制土地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