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共33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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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课件(共33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资源简介

(共33张PPT)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一目
平等的人身关系
情境导入
6.2 夫妻地位平等
阿珍爱上了阿强,在一个有星星的夜晚......
两人情投意合,结为夫妻,开启了甜蜜的婚后生活,讲述了夫妻之间地位平等,相互坦荡,遇事商量的夫妻相处之道
什么是夫妻关系?
其核心又是什么?
1、夫妻关系的确立:
一、夫妻关系
登记结婚意味着男女双方在婚姻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正式确立。结婚后,除了两情相悦,男女双方还要遵守法律规定。
2、夫妻关系的内容: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夫妻关系的核心:
一、夫妻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1)平等的表现
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2)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责任。
“妻从夫姓”曾是中国的一项传统。女性嫁给男性后,自己姓氏前面会多了丈夫姓氏,比如说女性原本姓王,但嫁给刘姓男人后,人们会称呼她为“刘王氏”。
邻国日本和部分欧美国家,如今也还保留着这样的传统。
我国离婚率已连续15年上涨,而且70%的离婚都是女性提出的。为了缓解这一高离婚率,有专家建议恢复“妻从夫姓”制度,可能婚后就会对夫家家族的归属感更强,夫妻关系也会变得稳定。
02
01
03
探究与分享
思考:
(1)婚后必须“从夫姓”合理吗 为什么?
(2)夫妻要想建立平等的家庭关系,还需要付出哪些努力?有何意义?
二、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
1、含义: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非物质利益)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2、表现:
A.人格独立。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人格独立的一个重要体现:
① 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B.人身自由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七条规定,【夫妻参加各种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严某是某企业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了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也有不同的观点。
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思考:你对此有什么看法?说说你的理由。
【解析】法律规定夫妻在家庭中的地位平等,在生活中平等的享有权利和平等的承担义务,都有参加工作的权利,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责任。严某无权要求温某放弃工作,做全职太太。严某以离婚威胁温某辞职的做法是错误的。
知识拓展1:夫妻人身关系平等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知识拓展:夫妻人身关系需要禁止的行为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夫妻一方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对方的身体或精神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暴力行为;
(3)禁止构成虐待的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
(4)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5)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干涉。
【提醒】:一方人身自由被限制,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报警、寻求相关组织帮助(村委会/居委会、所在单
位)、申请人民法院保护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3.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意义: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有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
案例分析
思考:
(1)你认为子女应该随父姓还是随母姓?为什么?
(2)请运用有关法律与生活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
(1)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2)王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王刚要求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
③夫妻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忙于公司业务,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
第二目
平等的财产关系
婚后,阿珍和阿强用共同积蓄购得一套价值80万的房子,仅以阿强的名字登记。
在一次婆媳冲突中,阿强的妈妈生气地说:“这是我儿子的房子,请你出去!”
思考:房子只是阿强一个人的吗?阿珍应该如何反驳呢?
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吗?二者应该如何区分呢?
1、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1)含义: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
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物质利益)
(2)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3)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4)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
(5)处理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6)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家庭日常事务,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甲乙约定一方不能独自借款,甲以装修名义向不知情丙借2万元,丙是善意第三人,甲乙内部约定无效
甲向超市赊购日常所需米面油,这笔款默认是甲乙夫妻共同债务,但甲和超市明确约定由其个人偿还,且甲能举证该约定存在,那超市只能向甲追偿
(2)内容: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1)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婚姻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从进行婚姻登记领取结婚证之日起至婚姻关系结束之日(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时)止。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思考: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3)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1)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 P56相关链接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注意:婚前的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为个人财产(如银行存款利息、房产升值)
(2)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关于个人财产中的“孳息与自然增值”
知识拓展
孳息
自然增值
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果树、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依原物的使用方法所收获的物。
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如: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是指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所有人未投入时间、精力、智力和额外金钱,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产生的。如:婚前所购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部分。
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2、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个人存款:
知识拓展: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属于实际取得 共同财产
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 共同财产
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 个人财产
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所得的补偿款 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②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 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①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储蓄利息/国债利息 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②婚后投资——买股票所获收益 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
(1)婚后,赵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炒股,获利3万元。
(2)婚后,赵某将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存入银行,获得年利息1.5万元。
(3)结婚10年后赵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奋斗的积蓄购得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用妻子李某的名字登记。
(4)李某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5万元。
(5)妻子李某送给赵某一款剃须刀作为生日礼物。
(6)婚后由于赵某工作业绩突出,公司奖给他一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轿车。
(7)李某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婚后升值了10万元。
(8)李某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婚后出租房屋获得2万元租金。
当堂训练
以下分别属于夫妻什么财产
30万元是赵某个人财产,3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
均为赵某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个人财产
赵某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均为李某个人财产
100万元房产是李某个人财产,2万房租是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处理财产的方式:约定财产制
(1)内涵: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2)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3)债务处理: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范围 处分原则 关键
夫妻个人财产 ①婚前财产②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⑤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工资、奖金、劳务报酬;②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③知识产权的收益;④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⑤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约定财产 (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2)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⑶要件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③内容明确合法。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知识整合】夫妻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夫妻个人财产处理权规个人所有
约定财产优先于法定财产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间财产问题的关键。
《民法典》第1064条【夫妻共同债务】
5、【共同债务】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6、【个人债务】
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7、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拓展提升: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夫妻地位平等
二、平等的人身关系
三、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2、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
4、约定财产制
5、夫妻共同债务
6、个人债务
7、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确立
内容
核心
特点
内容
如何确定
处理原则
日常家事代理权
课堂小结
A人格独立
B人生自由
一、夫妻关系
表现
意义
误区警示
1.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X: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2.宋某婚后用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了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X: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属于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32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X:婚前甲有一套房产,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共有共同财产,也应当共担对外债务。
X:如果夫妻之间没有约定财产,共有共同财产也共担对外债务,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误区警示
1.甲乙婚后生下龙凤胎,这一龙一凤可以分别随甲和乙姓。
2.婚后财产等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3.宋某用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购买企业债券,获利2万元,这32万元属于宋某的个人财产。
√ 夫妻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 可以随母姓。因此, 这一龙一凤可以分别随甲和乙姓。
× 婚后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任何一方所得的各种财产。婚后财产并不等
同于夫妻共同财产, 如婚后个人专属性较强的物品、一方父母指定为自己子女买的房子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宋某婚后其父赠与的30万元并未明确只赠与宋某个人, 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企业债券获利的2万元,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收入, 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6.2 夫妻地位平等
误区警示
4.女青年小杨喜欢户外骑行运动,婚后购买了一辆运动自行车,对该自行车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
5.甲婚前有一套房产,这套房产不可能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 个人的专属用品属于个人财产, 使用的一方享有处理权。该自行车虽为婚后购置,但属于小杨的专用运动装备, 属于小杨的个人财产, 只有小杨对它有处理权。
× 甲婚前有一套房产, 该房产属于甲的个人财产, 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的建立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归属, 将该套房产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6.2 夫妻地位平等
李某与王某于2016年登记,两人住进了李某2015年在市区单独出资购买的一套商品房中,并一同经营一家小店。结婚后,王某经常和同学聚会,引起李某不快,于是李某要求王某在家看店不准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此后两人轻则吵闹,重则大打出手,王某深感痛苦。2018年6月,王某与李某协商离婚,要求平分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共同经营所得,李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经营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王某起诉至人民法院,主张与李某离婚,并要求对市区商品房和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
【提示】①对20万元存款进行分割会得到法院支持。依据: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的以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20万元是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
②对市区商品房进行分割,得不到法院支持。依据:商品房是李某2015年婚前单独出资购买的,是个人婚前财产。
思考:王某的主张是否会得到法院的支持?请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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