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42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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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课件(共42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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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42张PPT)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 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民法典
劳动法等
民事诉讼法等
民法
劳动法
诉讼法
全书主线: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课标要求: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课标要求 知识目标 素养目标
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1. 准确识记民事法律关系的三大构成要素,理解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民事主体资格差异。 2. 理解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依存关系,掌握民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与公序良俗、绿色”六大基本原则的内涵。 1.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民事法律制度对公民权利的系统保障,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信仰。
2. 法治意识: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养成以民法基本原则为行为准则的思维习惯。
3. 公共参与:在模拟民事纠纷调解活动中,践行民事法律规则,提升运用民法参与社会生活的素养。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什么是民法?民法典有何意义?
2、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三个要素?
3、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和体现?
一个中国人的一生
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
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地生活、学习和成长;
成年之后,他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地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
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
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探究问题:结合材料谈谈民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说明:法律就在身边,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
启示:我们要学习法律常识,增强法律意识,遵守法律规则。
探究与分享一
人的一生法律关系大全
0岁以下
0-1岁
8岁
14-16岁
18岁
《民法典》第十六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民法典》第34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完全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4岁是一个十分重要也很危险的年龄。因为从这一岁数开始,人们将可能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行政法、刑法上的责任。根据《刑法》第十七条规定,14-16岁属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到了18岁这个年龄,就属于成年人了。享有广泛的公民权利
思考:民法是什么样的法律?民法典颁布有何意义?
1.民法含义(民法调整的范围):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主体
内容
注意:
①民法调整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主体地位必须平等,
平等主体是指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不是相互隶属、领导与被领导、管理与服从等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即不能强制、命令别人做什么。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民法调整的内容是: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其他关系不调整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名词点击: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律师事务所等。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自然人:即公民,是指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具有一国国籍的自然人称为该国的公民.
1.张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李某拒绝缴纳交警罚款金额。
3.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4.王某因犯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5.某明星逃税接受税务机关调查。
×

×
辨一辨: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判断属不属于民法调整范围可用排除法:
排除行政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行政关系
财产关系
行政关系
×
刑事关系
国家机关能否作为民法的主体?
1、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归民法;
2、与其他民事主体从事民事交易时,适用民法。如国家机关去商店买文具用品,则可以归民法管,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典的地位:
①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
②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
广义的民法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3.民法的作用(意义):
①民法在我们的生活中不可或缺,无论是衣食住行、生老病死,还是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民法在社会生活中具有重要意义,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 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
法律
关系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
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财产所有
财产转移
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等人格利益
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等--
人格关系
身份关系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人身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民事法律关系。
财产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P3-2)
(1)含义: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
民事主体
② 民事客体
③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4、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①民事关系主体(P4-1):
1)含义: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类型: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3)权利: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自然人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分为完全、限制、无三种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自然人(公民)、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①民事主体:P4一段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利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政府)
自然人(公民)
组织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主体
(P3名词点击)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构成要素:主体、客体和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如:人身权、财产权、继承权)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
注意: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它是民事主体获得民事权利的前提。自然人要想以自己的行为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还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的条件,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① 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
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
①8周岁以上
的未成年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活动。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实施民事行为,独立承担后果。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可独立实施的行为
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接受赠与
与其年龄、智力相符的民事活动。如买学习用品
民事行为需法定监护人同意、追认、代理;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智力障碍
精神障碍
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
民事主体又称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民事权利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②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
③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④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案例1
有一个6岁的小霸总展现出动手能力方面极强的天赋,喜欢研究和拆解各种机器人。某AI机器人企业发布了最新款产品,小霸总让管家在网上给他下单购买了售价百万的机器人。
后来10岁的小霸总在看直播时,受主播鼓动,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价值2万元的游戏机,父母发现后,要求退货遭到拒绝。
思考:1.小霸总的行为有没有法律效力?小霸总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为什么?
2.10岁的小霸总购买2万元的手机行为有效还是无效?为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者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1、小霸总不满8周岁,按法律规定,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管他说“买机器人”,还是让管家付钱,哪怕管家真的付了钱,这个“购买行为”也是无效的。
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实施任何民事法律行为,哪怕是买玩具这种小事,也得由他的法定代理人(比如小霸总父母)来决定,这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核心:不能独立做事,行为一律无效。
案例分析
2、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追认则无效。
买卖行为无效。
10岁的小霸总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应由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小霸总父母对该民事法律行为不予追认。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P4-2
1)含义: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2)类型: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债权关系 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
4、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
②民事客体:
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
所有权关系 物
债权关系 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专利、著作)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4、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P4-3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A.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B.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4、民事法律关系
(2)构成要素:
1. 张某不顾父母反对购买二手手机的行为是否有效?为什么?
2. 分析张某的购买活动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此时张某21岁(已满18周岁),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经济活动不需要父母的监护,该购买行为是有效的。
①民事主体:张某和李某。
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对象——手机。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张某与李某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张某21岁,在镇上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30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张某在镇上租了一间房。2024年7月份,张某欲花1300元钱从李某处买一部某品牌二手手机,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张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张某因车祸死亡。随后,其父找到李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李某返还钱款,拿走手机。
知识应用
小林在放学回家的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据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请你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其父母的观点。
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探究与分享:
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小林在归还遗失物时,失主要按照约定给付500元。小林父母的观点是有法律依据的,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探究与分享:
小林觉得遗物应该不计报酬地返还失主,这说明他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但是,小林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这个想法不正确。民法典规定,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归还遗失物时,可以要求主履行其承诺、支付报酬。失主主动支付报酬,拾得人可以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
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不矛盾,道德要求与法律规定在本案中是紧密结合的。
5、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力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1)原因:
(2)体现: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知识归纳:民法和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包含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归纳总结
类型
自然人
法人组织
非法人组织
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出生-死亡
法人/非法人:合法成立-终止
民事行为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8周岁/16周岁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18周岁/不能完全辨认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下/8周岁以上、不能辨认
客体
所有权--物
债权--行为
知识产权--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人身--人身利益
内容
民事权利
民事义务
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
是什么? 区分
民事 权利 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普遍性。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都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知识归纳: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有没有
能不能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案例说法】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1、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2、此案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在中华传统文化中,“姓名”的“姓”,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父母仅凭个人喜好、愿望创设姓氏,具有明显的随意性,不符合法律的规定和公序良俗的要求。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这个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1、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2、民法基本原则的内涵: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基本原则的具体内容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案例一:小学生童童(7岁)偷偷用压岁钱到某商店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了一台游戏机。童童父亲知道后便到商店要求退货,遭到售货员的拒绝,童童父亲将商店告上了法院。
(1)售货员的做法违反了民法的哪些原则?
(2)如果你是法院的审判人员,你准备怎样裁决这一纠纷?
(1)公平原则要求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售货员无视童童无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损害了童童的利益,违反了公平原则。商店同时违背了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2)判定这是一种无效民事行为,商店应退货并返还货款,降低其信用评级。
知识应用
案例二:某农化有限公司等六被告违反法律规定,将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酸等危险废物偷排进河流,导致水体污染,造成严重环境损害。某环保联合会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要求六被告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人民法院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依法判决六被告支付相应的环境修复费用1.6亿余元和鉴定评估费用,并责令其制定具体恢复环境的工作方案。
人民法院的判决坚持了民法中的哪些基本原则?
坚持了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和义务
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的作用
民事法律关系
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原因
含义
原则(6个)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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