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共32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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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课件(共32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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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民法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四单元
社会争议解决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第七课 做个明白的劳动者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第九课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劳动法
诉讼法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知识框架
聚焦公民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介绍公民一般的民事权利和义务
了解婚姻家庭中的法律关系和法律责任
劳动关系的法律保障、社会纠纷的解决机制和法律程序
进一步发展思想政治学科核心素养、增强法治意识,提供日常生活中的法律常识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公民,我们应该从生活的各个方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在我国以宪法为核心构建的法律体系中,民法与我们每个人生活的关系尤为密切。民法为我们的一生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第一单元 引言
民法包含哪些民事权利和义务 权利人应当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义务人没有履行义务可能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让我们带着这些问题走进民法的世界。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课标要求
1.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2.识别我国公民的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
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民法的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科学精神】握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重难点)理解民法坚持了法治德治的统一,明确民法确定的基本原则。(重点)
【法治意识】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作为工作、生活的准则和指南,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
【公共参与】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01
03
什么是民法?民法典有何意义?(P2-3)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的原因和体现?(P5)
02
民事法律关系的含义和三个要素?(P4)
阅读教材P2-6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圈画好。
自主学习
04
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内容?(P6)
05
民法确定基本原则的原因?(P6)
案例
分析
探究问题:结合材料和你所知道的民法典相关规定,谈谈民法与我们生活的关系。
材料:民法与每个人的一生密切相关,一个人出生时就与父母形成了亲子关系,并享有姓名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在他未成年时,监护人保护其人身、财产权利,以使其顺利的生活、学习和成长。成年之后,它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可以自主的从事各种民事活动,如买卖商品,租赁房屋等,从而形成各种各样的财产关系。他要结婚生育,从而形成婚姻家庭关系。在他去世之后还会发生财产继承关系。
探究与分享
——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一不需要民法的规范。
“从摇篮到坟墓”的关怀
①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P2 第1段)
②民法在我们生活中不可或缺,衣食住行、生老病死、就业创业无不需要民法的规范;(P2 第2段)
③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能够更好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P2第2段)
民法典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民法典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P3相关链接第2段)
1.民法的重要意义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
意义:
这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是一部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法典,它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民法段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各种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涉及社会和经济生活的方方面面,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广义的民法则包含民法典和其他民事单行法律。
狭义的民法是指民法典;
P3相关链接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调整主体
调整内容
民法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民法调整范围
解读(1)平等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主体不平等不适用民法。
②举例:
比如刑事案件,一方为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另一方是国家强制机关,很显然是不平等的法律关系。有刑法调整。
比如行政纠纷,一方是行政机关或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另一方还是公民、法人、其他组织,依然是不平等的法律地位。不适用民法,有行政法调整。
注意:行政机关从事民事活动,如购买商品与公司签订买卖合同,民法要求行政机关必须以机关法人的身份进行,此时双方地位平等,这种买卖合同则适用于民法。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国家机关作为平等主体参与民事活动时也属于民法调整范畴(如:政府与组织或自然人的借款、购买合同)
b.行使公权力,如收税、罚款,则不归民法
【思考】同样是公民与政府:下列两种情境下,二者的是否都是平等的主体关系?
情境一:政府通过竞标方式,向A商店采购了一批办公电脑。
情境二:由于B商店售卖假冒伪劣商品,政府对其进行了罚没,并吊销其营业执照。


解读(2)民法调整的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自然人:即生物学意义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不是人,而是组织,法人代表才是人)
营利法人
非营利法人
特别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
公立学校、
公立医院等
政府机关、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
非法人组织: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 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解读(3)民法调整的内容(即民事法律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人身 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基于人格和身份形成的与人身不可分割的民事法律关系。
①人格关系(人格权)生命、健康、姓名、肖像、名誉、隐私等人格利益
②身份关系(身份权)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等
财产 关系 是指民事主体之间财产归属和财产流转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它直接以物质利益为内容。
①财产所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
②财产转移:买卖、借贷、继承、转让、赠与等
注意:其他关系如恋爱关系、行政关系、好意施惠关系、劳动关系、犯罪(刑事法律关系)等民法不调整。
当堂检测:分别属于什么关系?下列情形中适合民法调整吗?
1.刘某与前妻因为离婚产生的财产纠纷。
2.小米在微信朋友圈辱骂班上某同学。
3.市教育局与某电脑公司签订的采购协议:购100台电脑。
4.刘某因邮件在运输过程中丢失,与快递公司产生的纠纷。
5.甲公司的生产部门与公司签订了生产责任状。
6.丙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7.小张许诺女友求职成功就带其出国旅游。
财产关系√
人身关系(名誉)√
财产关系√
财产关系√
劳动关系×
行政关系×
恋爱关系×
3.民事法律关系
(1)含义: 民事法律关系,就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①民事主体
组织
自然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非法人组织
法人组织
营利法人(企业)
非营业法人(公立学校)
特别法人(教育局)
个人独立企业、合伙企业
根据其年龄和智力状态,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
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自合法成立时起到终止时止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类型P4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成年人(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
②16周岁以上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①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
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③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精神病人)
注意: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注意:
①可以独立实施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②进行的纯获利益行为有效(接受奖励、赠予、报酬)
③其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监护人)追认后有效,不追认则无效.否则效力待定(如合同)或者无效(如立遗嘱)
注意: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行为由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
②实施纯获利法律行为无效
案例 争议 原因
10岁的符传热在不足两个月的时间里,将妈妈微信钱包中的25万元陆续转账给网络音乐主播林三金
符传热的父母能否通过法律途径追回钱款?
能,符传热未满18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在父母不知情的情况下,9岁的陈冬月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根价值30元的冰淇淋。
陈冬月的购买行为
是否有效?
有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72岁的吴浊鸿常年患有老年痴呆,他的大女儿以照顾老人为由,哄骗吴浊鸿在起草好的遗嘱上签字,获得吴浊鸿的全部财产。
吴浊鸿签署的遗嘱
是否有效?
无效,限制/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单方民事行为无效。
案例分析
民事权利:是指民法赋予的民事主体为实现某种特定利益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是一种事实,要通过参与民事活动才能获得)
民事义务:是指民事主体为满足民事权利所保护的利益而依法应当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约束(例:不能高空抛物。)
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的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有没有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始到死亡止)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律确认的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从事民事活动、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有没有能力→受年龄、智力限制)
名词点击
民事主体需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才能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民事权利能力是一种资格,而不是实际的权利,所有的自然人都有民事权利能力,但不一定都有民事行为能力。
②民事客体: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它因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
民事法律关系类型 民事客体 案例分析
所有权关系 物(静态) 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房产)
债权关系 行为(动态,财产流转关系,具体行为) 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借还款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 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上海市查处了两家违规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店。法院判决:立即停止使用使用“冰墩墩”形象的蛋糕。(北京冬奥组委智力成果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 人身利益 李某在微信朋友圈辱骂张某。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及时删帖并向张某赔礼道谢。(张某的人生利益)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剪影1:在某离婚财产纠纷中,法院判决:某房产归女方所有。
  剪影2:在赵某与王某的债权纠纷中,法院判决:限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被告归还原告借款。
  剪影3:在某商标使用纠纷中,法院判决:判决生效之日起甲公司立即停止使用乙公司的注册商标,并连带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
  剪影4:在某斗殴案件审理中,法院判决:被告人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拘役六个月。
谈谈你对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认识。
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
课 堂 练 习
③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权利和义务既是相互对立的,也是相互联系的。往往一方的权利就是另一方的义务,一方的义务就是另一方的权利,二者通常是对等的。
例如:某有限责任公司和某银行签订贷款合同贷款50万元
A.某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利----获得银行提供的50万元贷款
义务----承担向某银行还款的义务
B.某银行的权利----要求某有限责任公司还款的权利
义务----提供某有限责任公司50万元贷款
(2)民事法律关系三要素:①主体、②客体、③内容
提醒:履行民事义务是为了确保民事权利的实现,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二者不存在谁先谁后的问题。
民事权利体系
小柯在某购物平台网购了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收到货后发现商品质量有瑕疵,便要求换货。卖家一口答应,但小柯寄回商品后,左等右等却等不见新靴子。卖家甚至表示不愿意退回货款。眼见钱财两空,小柯一气之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介入调查后,小柯提供了当时保存的聊天记录。经过查证,发现双方之前达成的换货协议成立,人民法院要求卖家立即退款,并对卖家予以相应警告。小柯成功的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例分析
请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三个要素分别是什么?
①主体:小柯和卖家。 ②客体:雪地靴和2085元现金。
③内容:小柯与卖家的权利与义务
小柯:享有的权利是从卖家换回一双价值2085元的无瑕疵的雪地靴或收到卖家退回的2085元现金;承担的义务是向卖家寄回收到的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
卖家:享有的权利是从小柯那里收回质量有瑕疵的雪地靴;承担的义务是向小珂提供一双价值2085元的雪地靴或退还2085元现金。
材料:小林在放学路上捡到一只皮包,里面装有票证和现金。小林和父母商量后,准备第二天交给老师处理。当晚电台播出一则寻物启事失主声明。若有人归还拾到的皮包,愿以500元酬谢。小林心想自己捡到的皮包可能就是这位失主的。当小林准备把皮包归还失主时,他的父母认为应当向失主收取500元钱。可他觉得如果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
探究问题:请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评析事例中小林及父母的观点。参考角度: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案例
分析
①根据民法“拾金不昧”既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义务( 若据为己有则构成不当得利 )。
②当事人小林接受或放弃酬谢报酬都是行使权利的方式。小林认为拾得他人的物品应不计报酬返还失主说明他有高尚的道德情操 ,但认为收钱就不是拾金不昧了的想法是不正确的。依法行使权利与拾金不昧的道德要求并不矛盾。
③有明确金额作为报酬的寻物启事,在法律上构成“悬赏广告”,具有法律约束力。小林履行了拾得遗失物的义务人的责任,失主同样也应该履行交付承诺酬金的义务,以保障小林获得酬金的权利,否则视为违约,小林有权主张其获得酬金的权利。
《民法典》
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的返还】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七条规定: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1.拾金不昧是道德还是法律要求?
2.小林能不能要那五百元酬谢金?
3.如果小林归还皮包后,失主变卦不肯付酬金怎么办?
4.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①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②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做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中有德
①我国民法不仅体现法治理念,而且注重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法律规范,大力弘扬传统美德和社会公德,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维护公序良俗。
德中有法
②民法强调独立人格、平等地位,追求权利明确、财产关系稳定与交易安全的社会秩序,凸显了文明、和谐、平等、诚信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
一、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2)体现:
法安天下 德润人心
【以案说法】
孟某、江某夫妇决定为他们刚出生的女儿取名为“北燕南飞”,但在为女儿申请办理户口登记时,却被当地公安机关以该姓名违背公序良俗为由拒绝办理。孟某认为其女儿享有姓名权,作为父母有为子女取名的自由。有人则认为,这种取名方法不带有父母任何一方姓氏,过于任性,与习惯做法不符,不应提倡。
结合生活中通常的取名方法,讨论案例中的取名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并说明理由。
《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起名字首先你要决定姓什么,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民法典》又增加了可以去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比如,起名字可以姓奶奶的姓氏或者姓姥姥的姓氏,这都是可以的。除此以外,如果是你亲生父母以外的抚养人把你抚养大的,还可以选取实际抚养人的姓氏。
【解读法典】:《民法典》
提示:姓氏体现着血缘传承、伦理秩序和文化传统,仅凭个人喜好随意自创姓氏的确有违公序良俗。我国没有姓“北”的,也没有复姓“北燕”的,所以这样起名不符合“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是不合理也不合法的。
此案例说明,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是任意的,要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那么,我国民法有哪些基本原则呢?
(1)社会成员的私人利益之间以及私人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形成各种利益冲突。
(2)民法规定一系列基本原则,旨在确保各成员合理合法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调整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
2.规定民法基本原则的原因
民法基本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和司法机关审理民事案件时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
1.民法基本原则的含义
二、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平等原则是民法的前提和基础,是民法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主要标志。
(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3)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4)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以善意的方式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利,不得滥用权利。诚信原则作为民法最为重要的基本原则,
(5)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6)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3.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是“公共秩序”与“善良习俗”的简称,公共秩序是指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社会秩序,善良风俗是指社会公认的道德准则和习俗。
公序良俗
公序良俗原则是对自愿原则的限制。虽然民法允许民事主体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但是,任何自由都不是不受限制的,当事人自愿实施的行为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相关链接】
以下案例违反了民法的什么基本原则?
1.以顾客摸过衣服为由强迫购买。
2.李某以离婚后孩子改随母姓为由,拒绝向未成年儿子支付抚养费。
3.某老板在招工合同中写着“发生工伤或死亡概不负责”。
4.工厂距离居民区太近,引发嗓声污染和灰尘污染。
5.某饭店门口竖着“农民工恕不接待”的牌子,拒绝农民工就餐。
6.某男子隐瞒患有重大疾病,与女方进行结婚登记。
自愿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公平
绿色
平等
诚信
1.1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1.民法的调整对象
2.民事法律关系【内容+三要素】
3.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1.原因和目的
2.含义
3.原则(6个)
课堂小结
1.我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师生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
3.民法规定的享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有自然人和法人。
4.民法典通过表明我国公民享有的基本权利在不断扩大。
5.个体户、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组织都可以成为民事关系的主体。
6.未成年人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7.自然人自出生日起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8.人身关系和债权关系的民事法律关系客体分别为行为和物。
9.出于善意的行为即使对他人的权利有所侵害,也可以酌情免除责任。
10.自愿原则意味着民事主体可以不受限制地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
民法调整的主体是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民只是自然人。
是由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还有非法人组织
权利是法定的不可扩大或缩小
任何自然人都拥有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因其年龄、智力状态而有所不同。
分别为人身利益和行为。
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否则,即使出于善意,可能也要承担法律责任。
不得违背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易错易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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