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 夫妻地位平等 教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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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夫妻地位平等 教案(含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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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哪些内容?核心内容是什么?什么是夫妻平等?
(1)内容: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
(3)夫妻平等: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解疑释难
平等≠均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地位平等是贯彻婚姻制度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的内容是什么?具体体现是什么?有何意义?
(1)强调: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
(2)体现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
(3)意义:有利于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有哪些?如何划分的?处理财产关系有何要求?
(1)范围: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划分: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3)夫妻间的财产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财产关系主要内容有哪些?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①约定内容: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形式: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图示理解
提示: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拓展
夫妻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婚前进行、也可婚后进行,还可变更,甚至附加条件和期限。
易错辨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
提示:×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提示:×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3.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提示:× 虐待是持续性的家庭暴力行为,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并不能反映持续性的特征,只能反映出杨某实施了家庭暴力。
1.教材第54页“探究与分享”
提示: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案件中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做“全职太太”。
2.教材第55页“探究与分享”
提示:(1)2001年以前我国夫妻名下的财产会随着夫妻共同生活年限的增加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2001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后,夫妻婚前个人财产的所有权性质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变成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议题」 如何全面理解夫妻地位平等?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夫妻地位平等的内容、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法治意识,提升对构建和谐夫妻关系的认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综合品质。
情境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①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②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③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关键词 升华理论
信息①:夫妻工资存入妻子账户 夫妻共同财产
信息②:用共同财产为妻子购买个人物品 个人财产
信息③:叔父将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 遗嘱继承
任务1 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
提示:李某的认识是错误的。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等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可见,存款在李某名下,但其仍是夫妻共同所有的。
任务2 王某认为李某的钻石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正确?
提示:王某的认识是不正确的。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是指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供夫或妻个人使用的生活消费品,如衣物、饰物等。由于这类财产在使用价值方面具有特殊性,不是夫妻双方共用的生活用品,所以应属于夫或妻一方所有。
任务3 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为此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的归属应该是怎样的?
提示:这笔遗产是属于小王个人的。王某和李某均没有所有权。在小王未成年时,这笔财产应由王某和李某代为保管。如果他们离婚,由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代为管理。
1.夫妻约定财产制
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时间 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
效力 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有了约定,就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要件 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2.夫妻财产法定划分的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侵害行为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3.夫妻债务的偿还
1.李丽与陈敢在2002年结婚,2005年生下儿子陈盛。2024年,陈敢因两人性格不合而与李丽离婚,儿子因怨恨父亲而改姓李,陈敢闻讯要求儿子把姓名改回来,儿子对此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的教育抚养费用还给了父亲,从此没有这个父亲,日后也绝不赡养他。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陈盛可以改姓李,因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B.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父亲对有严重过错,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C.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他已经偿还了父亲所有费用,双方互不相欠
D.陈盛不能擅自改变姓氏,因为公民改变姓名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
解析:选A。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材料中儿子陈盛可以改姓李,随自己的母亲姓,A符合题意。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而且陈盛的父亲按照法律规定出教育抚养费,所以陈盛不能在今后不赡养父亲,他的要求是不合理的,B、C不符合题意。陈盛可以改变姓氏,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D不符合题意。
2.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阳阳,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阳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②保护阳阳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③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④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A。夫妻地位平等,阳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故①正确。阳阳是二者的孩子,保护阳阳既是义务又是权利,故②不选。材料中指出丁刘二人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所以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故③正确。根据民法典可知,婚后获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刘某婚后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故④不选。
3.丁某和沈某育有一子两女,夫妻共同财产有120万元。沈某去世后,丁某立下遗嘱载明“将本人名下的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小丁所有”。若丁某过世,小丁可以依法继承(  )
A.60万元 B.75万元
C.100万元 D.120万元
解析:选B。丁某和沈某有夫妻共同财产120万,故沈某去世后,其个人财产60万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丁某及其一子两女继承,因此丁某可以继承沈某15万元,其个人财产为75万元。按照丁某的遗嘱,孙子小丁可以继承75万元,B正确,A、C、D错误。
4.张男与赵女婚后育有一女张囡。婚后张男常在外酗酒,甚至酒后打骂赵女,但事后总是后悔不已。赵女一次次原谅张男,但最终无法忍受还是要离婚。张男苦求赵女原谅,赵女要求张男写下保证书:“若老毛病再犯,双方婚姻关系即告终,张男婚前所购婚房和婚后双方开的店铺归赵女,张囡由张男抚养,张男不得有异议。”但张男老毛病仍未改,赵女最终向法院诉请离婚。本案中(  )
A.赵女可以根据保证书获得婚房和店铺
B.约定张囡抚养权归属,赵女减轻了抚养之责
C.张男虐待赵女行为是导致家庭破裂的祸首
D.赵女不应对婚房进行分割,可对店铺进行分割
解析:选D。房屋等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手续方可取得所有权,不能凭借张男出具的保证书变更所有权,A错误。张男婚前所购的婚房为个人财产,不应进行分割;店铺为婚后双方的共同财产,可以进行分割,D正确。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离婚而改变,离婚后,赵女不能减轻抚养之责,B错误。导致家庭破裂的祸首是家庭暴力,而非虐待,C错误。
5.(2025·广西南宁·高二下阶段练习)李某遭遇事故致残,获得赔偿金40万元。同年,李某的母亲去世,并在其遗嘱中载明遗产30万元归李某继承。李某与其妻子王某婚后除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外,另有20万元存款。李某的母亲去世后不久,李某与王某离婚。下列关于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分割正确的有(  )
①获得的赔偿金40万元和李某母亲的遗产30万元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一套房屋(价值15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存款及3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一共能获得105万元的财产
④李某一共能获得155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解析:选B。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属于个人财产,所以李某获得的赔偿金40万元属于个人财产;李某母亲遗嘱中明确遗产归李某继承,所以这30万元遗产也属于李某个人财产,①正确。夫妻共同购买的价值150万元的房屋和20万元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30万元遗产是李某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②错误。夫妻共同财产为房屋150万元和存款20万元,共170万元,王某可分得一半即85万元,没有105万元,③错误。李某个人财产有赔偿金40万元和母亲遗产30万元,夫妻共同财产中他可分得85万元(房屋和存款共170万元的一半),总共40+30+85=155万元,④正确。6.2 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1.夫妻关系包括哪些内容?核心内容是什么?什么是夫妻平等?
(1)内容:人身关系和 关系。
(2)核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 。
(3)夫妻平等: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 、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解疑释难
平等≠均等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地位平等是贯彻婚姻制度中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
2.夫妻人身关系平等强调的内容是什么?具体体现是什么?有何意义?
(1)强调:夫妻双方的 。
(2)体现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 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 ,可以随母姓。
③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 、学习和 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 。
(3)意义:有利于成就 ,构建和谐家庭。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有哪些?如何划分的?处理财产关系有何要求?
(1)范围:夫妻 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划分:夫妻双方可以 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按照 规定处理。
(3)夫妻间的财产权: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 的。
2.夫妻财产关系主要内容有哪些?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 、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
(2)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方的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约定财产:①约定内容:夫妻可以在 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形式:约定应当采用 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4)债务清偿: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 清偿。
图示理解
知识拓展
夫妻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婚前进行、也可婚后进行,还可变更,甚至附加条件和期限。
易错辨析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个人工资属于个人财产。(  )
2.夫妻关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家庭关系中权利义务一一对等。(  )
3.某日,杨某醉酒回家后因琐事与妻子发生争执并动手打了妻子,杨某的行为构成虐待。(  )
1.教材第54页“探究与分享”
2.教材第55页“探究与分享”
(2)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财产制度遵循的是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从法定的原则。因此,婚前财产属个人一方所有,除非夫妻双方通过协议约定婚前财产的权属,否则一方婚前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而自动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这有助于明晰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促进财产关系的明确化,减少家庭纠纷,维护社会稳定。
「议题」 如何全面理解夫妻地位平等?
结合具体案例,理解夫妻地位平等的内容、培养学生科学精神、法治意识,提升对构建和谐夫妻关系的认识、提高学生分析问题的综合品质。
情境 王某与李某系夫妻,有一子小王,婚前无任何关于财产的约定,婚后,①王某为让妻子高兴,提议将二人的工资全部存入妻子名下的银行账户里,李某欣然同意。为庆祝二人的结婚纪念日,②双方从存款中取出一笔钱,为李某购买了一枚钻石戒指,价值人民币1万元。③王某有一叔父在海外经商,膝下无子,遂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供其出国留学,不久后老人去世。随后,王某与李某感情破裂,决定离婚,但在财产归属上两人有不同看法。
关键词 升华理论
信息①:夫妻工资存入妻子账户 夫妻共同财产
信息②:用共同财产为妻子购买个人物品
信息③:叔父将财产留给王某之子小王 遗嘱继承
任务1 李某认为全部存款在其名下,应归她一人所有,是否正确?
任务2 王某认为李某的钻石是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正确?
任务3 双方都认为小王继承的遗产应归双方共同所有,为此发生了争执。请问这笔遗产的归属应该是怎样的?
1.夫妻约定财产制
含义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形式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时间 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
效力 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有了约定,就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要件 ①要求夫妻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平等自愿、协商一致 ③内容明确合法 ④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2.夫妻财产法定划分的原则
(1)男女平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分割时双方也处于平等地位。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这是尊重公民财产权利的一种表现。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夫妻一方存在隐藏、转移共同财产等侵害行为的,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可以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6)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3.夫妻债务的偿还
1.李丽与陈敢在2002年结婚,2005年生下儿子陈盛。2024年,陈敢因两人性格不合而与李丽离婚,儿子因怨恨父亲而改姓李,陈敢闻讯要求儿子把姓名改回来,儿子对此表示,自己已经将所有的教育抚养费用还给了父亲,从此没有这个父亲,日后也绝不赡养他。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
A.陈盛可以改姓李,因为公民享有姓名权,既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B.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父亲对有严重过错,子女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C.陈盛的要求合理,因为他已经偿还了父亲所有费用,双方互不相欠
D.陈盛不能擅自改变姓氏,因为公民改变姓名需要经过父母的同意
2.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阳阳,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阳阳可以随父姓,也可随母姓
②保护阳阳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③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④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3.丁某和沈某育有一子两女,夫妻共同财产有120万元。沈某去世后,丁某立下遗嘱载明“将本人名下的一切财产赠与孙子小丁所有”。若丁某过世,小丁可以依法继承(  )
A.60万元 B.75万元
C.100万元 D.120万元
4.张男与赵女婚后育有一女张囡。婚后张男常在外酗酒,甚至酒后打骂赵女,但事后总是后悔不已。赵女一次次原谅张男,但最终无法忍受还是要离婚。张男苦求赵女原谅,赵女要求张男写下保证书:“若老毛病再犯,双方婚姻关系即告终,张男婚前所购婚房和婚后双方开的店铺归赵女,张囡由张男抚养,张男不得有异议。”但张男老毛病仍未改,赵女最终向法院诉请离婚。本案中(  )
A.赵女可以根据保证书获得婚房和店铺
B.约定张囡抚养权归属,赵女减轻了抚养之责
C.张男虐待赵女行为是导致家庭破裂的祸首
D.赵女不应对婚房进行分割,可对店铺进行分割
5.(2025·广西南宁·高二下阶段练习)李某遭遇事故致残,获得赔偿金40万元。同年,李某的母亲去世,并在其遗嘱中载明遗产30万元归李某继承。李某与其妻子王某婚后除共同购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屋外,另有20万元存款。李某的母亲去世后不久,李某与王某离婚。下列关于李某与王某的财产分割正确的有(  )
①获得的赔偿金40万元和李某母亲的遗产30万元属于李某的个人财产
②一套房屋(价值150万元)和50万元(20万元存款及30万元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③王某一共能获得105万元的财产
④李某一共能获得155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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