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28张PPT)统编版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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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保障各类物权 课件(共28张PPT)统编版 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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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2.1 保障各类物权

定分止争——所有权
物尽其用——他物权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阅读教材P12--17的内容,找出以下问题的答案并用铅笔标注
自主学习
1.健全完善财产制度的原因、重要性
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及规定? (P12-13)
3.财产权的类型、物权的含义、类型和基本原则?(P13)
4.所有权的含义、类型和取得方式?(P13-14)
5.他物权的含义、类型和目的?(P16)
6.担保物权的含义和类型?(P16-17)
战国时期的《商君书》里面有一个非常生动的例子,表明古人对财产权的看法。书中记载:“一兔走,百人逐之,非以兔可分以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夫卖兔者满市,而盗不敢取,由名分已定也。”
提示:无主的野兔,因其所有权不确定,于是给了众人争抢所有权的动力。市场上售卖的兔子,因其所有权的归属已经确定,他人不能再争夺,否则就违反了法律,要受到法律制裁。由此可见,物品的所有权归属非常重要。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从法律上对各种财产权利进行确认,这就是定分止争——所有权。
定分止争
有主之物
“探究与分享”
野地里有一只兔子可能引来上百人追逐,市场上有那么多兔子,却没有一个人可以擅自去拿,这是为什么?
自然之物
1.国家保护财产权
(1)财产制度的含义及地位
(2)法律规定财产权的意义
①有利于确定财产归属,并以此促进财产的流通使用。
②保护财产权就是保护劳动、保护发明创造、保护和发
展生产力。
③国家通过不断完善财产制度,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经
济组织和自然人的财产权,激励人们创业创新。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①含义:财产制度规范各类民事主体的财产关系。
②地位:是一个社会得以稳定与发展的基础性法律制度。
1.国家保护财产权
(3)国家保护财产权的法律规定
①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
②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的和集体的财产。
③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
财产权和继承权。
④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
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赔偿
补偿是“无过错的合理填补”
赔偿是“有过错的责任承担”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2. 财产权
物 权
债 权
知识产权
股 权
他物权
著作权
专利权
商标权
......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所有权(自物权)
财产权
注意:
(1)除此之外,继承权、
其他投资性权利,都
属于财产权。
(2)知识产权也属于物权,
但习惯单独列出。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财产权包括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能够给民事主体带来经济收
益的权利。
(2)种类
注: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纳入财产权保护范围。
(1)物权的含义
物权法定原则
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他物权。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必须有法律规定,不得任意创设。
3.物权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
民法典规定了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2)物权的基本原则
是指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
不动产
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
动 产

不受他人干涉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P13
权能 含义 举例
占有 是指对财产的实际管领或控制 小明购得商品房一套,房屋已交付给他控制
使用 是指权利主体对财产的运用, 以便发挥财产的使用价值 小明将此套房装修后自住或出租
收益 是指通过财产的占有、使用等方式取得经济效益 小明收取出租房屋的租金
处分 是指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在事实上和法律上的最终处置(消费、转让) 小明将此房出售、出租、抵押、赠与等
4.所有权
(1)含义:是权利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注意:①这四项权能可以完全由物的所有权人行使,有时也可以与所有权人相分离;
②占有权≠所有权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P13-3
探究与分享
5年前,小明的爸爸用家里的10万元全款买了一辆小汽车;周一至周五爸爸用这辆车接送我上学,工作通勤,周末以200元每天的价格出租给好友林叔叔;如今,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好,爸爸打算低价出售这辆汽车换购新能源汽车。
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结合所学,小明的爸爸对这辆车具有什么权?
依据主体的不同,我国将所有权划分为三类:国家所有(全民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2)所有权的类型
除法律特别规定某些财产只能归国家或者集体所有外,其余财产可以由各类主体享有所有权。
4.所有权
国家所有
集体所有
私人所有
文物、河流、矿藏、城市的土地、铁路、公路、电力设施、电信设施等(国有资产)
农村土地、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教科文卫体设施等(集体资产)
房、车、生活用具、生产工具等(私有财产)
所有权
P13-3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P14”相关链接”:根据法律的规定,在一些特殊情形中,不动产所有权取得可以不经登记而发生效力。
P14
4.所有权
①不动产: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登记。
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
请思考:所有不动产所有权都需要经登记才能发生效力吗?
依法归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的所有权
法院文书的判决所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继承取得的不动产所有权
王某将一套商品房卖给丁某,丁某按合同约定支付房价的80%,余款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时支付。王某将房屋钥匙交给丁某,供其先行入住。几个月后,王某又将同一房屋卖给了刘某,并且到房管部门将产权过户到刘某名下。刘某与丁某就房屋的产权归属发生了争执。
思考:1、谁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为什么买方付了钱不一定能够取得所有权?
探究与分享
1、刘某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对于房屋等不动产,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必须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虽然丁某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了房价的80%,但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故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1)价值较大的动产,如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等,其产权的取得、变更,通常也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如果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登记是发生产权纠纷的对抗要件)(交付+登记)
(2)动产善意取得制度:买方在不知情情况下,合法交易并支付相应价格,同样取得动产的所有权。(但是遗失物、赃物、埋藏物、失散的动物等脱离物不适合善意取得制度。)
②动产:交付
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一般来说,所有人按照转让财产所有权的意图,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对方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
注意:交付的是要转让的动产(即物),而不是钱。
4.所有权
P14
(3)所有权的取得方式
请思考:所有动产所有权都不需要产权登记,只要交付完成,就发生效力。这种观点对吗?说明理由。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
【善意取得】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四)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突破拓展
善意取得
1.善意取得构成要件:
(1)转让人无处分权;(2)受让人为善意(受让人不知道转让人无处分权,且无重大过失);(3)以合理的价格转让;(4)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2.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
(1)动产、不动产。(2)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1)所有权发生转移(直接效果):善意受让人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相应的,原权利人丧失原物所有权。
(2)赔偿请求权(间接效果):原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之转让人请求损害赔偿。
4.不适用善意取得的情形:
拾得遗失物、赃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失散的动物或法律禁止的流通物等。
甲出差托付乙保管其电动车,在甲出差期间,乙把电动车卖给了丙。
丙事前并不知道乙没有处置权,而且以合理的价格构成交易。
案 例 赏 析
该案例中就属于善意取得。丙获得电动车的所有权
甲回来后,没有权利索要,甲可要求乙交出交易金额,而且还可以要求乙赔偿事宜。
5.共有财产
一、定分止争—所有权
(1)含义:在生活中,可能由多人对同一财
产享有所有权,从而形成共有关系。
(2)形式: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财产共有分
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形式:
①每个家庭成员可能有专属于自己的个人
财产,整个家庭则有共有财产,夫妻之
间也存在夫妻共有财产。
(共同共有,不分彼此,都享有)
②几个人合伙从事经营活动,可能形成合
伙人的共有财产。(按份共有)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
探究与分享
小汪的家在农村,后因父母进城开饭馆,他跟着到城里上学。为生活方便,他家在城里买了一套商品房,在农村老家还有三间房和两亩承包地。当地县政府要修公路,需要征收沿途的农村土地,其中包括小汪家的承包地。
上述情形中,小汪家享有哪些财产权利?小汪家是否有权要求获得相应补偿,为什么?
①商品房的所有权
②商品房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③老家三间房的宅基地使用权
④两亩承包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他物权
1.他物权
(1)他物权的含义与类型
——他物权是所有权之外的物权
(2)设立目的:
为充分发挥动产和不动产的价值,做到物尽其用。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包括:
①土地承包经营权、②宅基地使用权、③建设用地使用权等
——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
①抵押权、②质权等
(物的使用价值)
(物的交换价值)
【注意】他物权一般不享有处分权
2. 用益物权
(1)土地承包经营权
①地位: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
②维护的原因: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
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
经营制度。
③保护期限: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核心就是赋予
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④经营权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
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
营权。
【温馨提示】三权分置是指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
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承包权归农民所有;经营权可以流转
——使用价值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 用益物权
(2)宅基地使用权
①地位:也是农民的一项重要的财产权,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
②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房及其附属设施。
③保护期限: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
——使用价值
【提醒】 ①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建造在该宅基地上的住房
所有权转让的,宅基地使用权同时转让。
②《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③农村宅基地以及承包地被征收征用的,农民有权获得合理补偿。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2. 用益物权
(3)建设用地使用权
①含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
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
②商品房与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关系
生活中,这些权利往往与房屋所有权相联系。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在建造房屋之前,先行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的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使用价值
构筑物就是不具备、不包含或不提供人类居住功能的人工建筑物,比如水塔、水池、过滤池、澄清池、沼气池等。
附属设施:包括电梯、空调、安防设备、照明设备、消防设备、监控设备、综合布线等
注意:宅基地是农村的土地,建设用地可以是城填或农村的土地。
二、物尽其用—他物权
主要包括 主体 权利内涵 法律保护
1.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 农村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也是农民最可靠的生活保障,我国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法律保护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长期稳定。《土地承包法》核心就是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期限30年,可延长)
2.宅基地 使用权 农民 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农村村民有权长期占有和使用宅基地(无期限)
3.建设用地 使用权 权利人 权利人依法利用土地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权利。(国家的土地) 人们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并且办理转移登记和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之后,既拥有商品房的所有权,又合法享有该商品房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的比较
归纳总结
3.担保物权
(1)含义:担保物权是为了确保债权的实现而在他人财产上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等。
(2)财产的权利人可以将其财产(例如房屋、汽车、电脑、股票等)抵押或者质押。债权人通过抵押、质押而在他人财产上享有的权利,就是抵押权、质权。
抵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质押:
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抵押权 VS 质权
抵押权 质权
对象不同 通常针对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通常是普通的动产
占有方式不同 债权人并不直接占有抵押物, 抵押要登记才生效 只需占有质物即可,
不需要登记
实现途径不同 主要通过法院申请拍卖, 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多直接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但必须与质押人协商处理,
如质押人不同意,可以向法院起诉
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一般存在于保管、修理、运输、加工承揽合同中发生的债权。它的实现因法律规定而直接存在,无需约定。
知识拓展:留置权
如:甲把车送到乙那里修理,未带够钱,将车留置于乙处,乙具有留置权。
2.1
保障
各类
物权
一、定分止争
—所有权
财产权
物权
债权
知识产权
物权保护
的原则
所有权
含义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分类
国家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
取得方式
不动产--登记;动产--交付
共有关系
多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
二、物尽其用
—他物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宅基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
抵押权
质权
课堂小结
①物权法定原则
②平等保护原则
1.(2024 湖南高考)黄某为满足自住需求,向某开发商购买一套房产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黄某按约定履行了付款义务并入住,但该开发商未协助办理产权登记手续。黄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开发商协助黄某办理产权登记。后开发商又将该房屋恶意抵押给了毫不知情的某银行,黄某再次将该开发商诉至法院。本案中( )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因为抵押而产生的用益物权
②黄某可通过依法登记的方式取得涉案房屋的所有权
③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因开发商无出卖房屋的真实意愿
④法院应基于公平原则判决注销银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
A. ①② B. ①③ C. ②④ D. ③④
C
提示:C
①:该银行对涉案房屋享有抵押权,但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而不是用益物权,①错误。
③:根据材料可知,该房屋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属于有效合同,③错误。
高考呈现
2.(2024 广东高考)罗某以2000元从蔡某处购买山地自行车一辆,支付1000元后蔡某交付该车,双方约定余款1个月内付清。罗某又以120万元从开发商那里购买商品房一套,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并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山地自行车已交付,罗某取得该车所有权
②待余款付清后,罗某才取得该车的所有权
③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所有权
④罗某取得该房所有权和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提示:B ①②: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因此,蔡某已将山地自行车交付罗某,罗某就取得该车所有权,而不是待余款付清后才获得所有权,①正确,②错误。③:罗某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拥有该房所有权,但建设用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③不选。④: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罗某办理了房产转移登记,即获得该房屋所有权,同时也获得了房屋所在地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④正确。
高考呈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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