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11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核心考点2 订约履约与侵权责任 (课件共43张PPT+ 学案含解析)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二轮专题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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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11 民事权利义务与家庭婚姻 核心考点2 订约履约与侵权责任 (课件共43张PPT+ 学案含解析)2026届高中思想政治二轮专题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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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考点二 订约履约与侵权责任
核|心|整|合
抢分点1 全面认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订立过程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变更、修改 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违约责任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免责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特别提醒 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角度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抢分点2 侵权责任的构成
侵权构成 要件 损害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因果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侵权责任 类型 一般侵权责任 损害,过错,因果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别提醒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名称 内涵/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例子
过错推 定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的范畴,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侵 权责任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抢分点3 民事权利的界限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名誉权 的界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著作权 的界限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相邻关系 的界限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③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热|点|命|题
视角1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2025·黑吉辽蒙卷)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5·黑吉辽蒙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视角2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3.(2025·陕晋宁青卷)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4.(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于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视角3 综合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5.(2025·黑吉辽蒙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抢分快招29 依托两个判断——解合同违约试题
合同部分各知识点间有着内在的理论逻辑和时间逻辑,在具体情境中不仅要获取有效信息,更要把握前因后果,根据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来剖析案例,解决问题,其内在逻辑关系如下:
根据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我们判断具体问题应遵循的程序:判断合同是否合法订立并生效,如果合同生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具体分析流程如下:
判断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是否全面履行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合同生效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等 合同履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判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快招速练]
1.(2025·株洲模拟)赵某父亲将名下的房屋出售给冯某,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冯某付款后赵某一家搬离该房屋,冯某入住该房屋,但冯某未办理过户登记。赵某在父亲去世后,通过挂失房产证并补办的方式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要求冯某腾退房屋。冯某诉至法院,要求赵某过户该房产,却意外发现赵某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将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本案中(  )
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合理合法 ②房屋已转移登记至赵某名下,赵某可以用该房产为个人债务设定抵押 ③赵某无力偿还涉案债务时,小额贷款公司有权拍卖或变卖该房产 ④小额贷款公司接受抵押时未对抵押物进行审慎核查,抵押登记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2.(2025·聊城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4月18日,刘某在某婚纱摄影店(以下简称“摄影店”)交纳1 000元定金预订婚纱摄影服务,双方通过线上社交平台签订服务合同,但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的拍摄档期。2024年10月,刘某的爱人因火灾去世,刘某遂向摄影店提出退还已付定金的诉求(没有影响摄影店的正常运营),但直至2025年4月5日,摄影店仍未退还定金。2025年4月6日,刘某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当地消费者调解委员会受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5年4月7日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刘某:由于履行期限这一必备条款缺失,该合同无效,摄影店应返还定金。
摄影店:由于刘某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假如你是该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知识,评析双方当事人的观点。
核心考点二
【热点命题】
1.A 解析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故选A。
2.C 解析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的权利。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故选C。
3.D 解析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不符合法律规定。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不符合法律规定。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C不符合法律规定。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符合法律规定。故选D。
4.A 解析 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于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故选A。
5.答案 依据:①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存在重大过失,触发“好意同乘”例外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②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原则。③协议在法定责任框架内灵活调整,既尊重“好意同乘”的善意(鼓励互助),又落实过错责任(保障权益),彰显公平原则。
意义:①落实《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明确“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边界,维护法律确定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法律灵活性。清晰阐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②法院调解促成和解,避免“好意同乘”纠纷激化邻里、同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弘扬“和为贵”传统,传递公序良俗。③为类似“好意同乘”侵权纠纷提供示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鼓励善意,平衡“权益保护”与“善意鼓励”,促进社会良性互动。
解析 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关键信息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法理依据,说明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于“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由于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但是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公平的原则。关键信息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此纠纷被成功化解→可调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知识,从维护法律确定性与体现法律灵活性、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提供示范案例等角度说明该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快招速练】
1.B 解析 根据《民法典》,合同有效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赵某父亲与冯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合同有效,①正确。赵某通过挂失房产证补办登记,但房屋已由其父出售给冯某,赵某父亲去世后,该房屋应作为遗产履行过户义务。赵某擅自补办登记属于不当行为,其登记名义存在瑕疵,不可用该房产为个人债务设定抵押,②排除。小额贷款公司接受抵押时,未核实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冯某已入住),存在重大过失,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抵押登记无效。因此,即使赵某名义上登记为所有人,抵押权仍无法成立,③排除,④正确。故选B。
2.答案 ①刘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是错误的。该合同满足了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这三个要件,是有效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一般条款,并非合同必备条款,不影响合同的生效。②摄影店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火灾这一不可抗力,刘某的爱人去世,刘某不能履行合同,且没有对摄影店造成损害事实,所以,刘某可不承担违约责任。③定金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刘某的爱人因火灾去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刘某可与摄影店协商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摄影店应返还定金,这符合民法典确立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解析 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关键信息①:刘某:由于履行期限这一必备条款缺失,该合同无效,摄影店应返还定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43条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刘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是错误的。该合同满足了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这三个要件,是有效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一般条款,并非必备条款,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关键信息②:摄影店:由于刘某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590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本案中,因火灾这一不可抗力,刘某的爱人去世,刘某不能履行合同,且没有对摄影店造成损害事实,所以,刘某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摄影店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关键信息③:摄影店:由于刘某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586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定金罚则(违约时的“没收”或“双倍返还”规则)。本案中,刘某的爱人因火灾去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刘某可与摄影店协商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摄影店应返还定金。(共43张PPT)
订约履约与侵权责任
核心考点二
抢分点1 全面认识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订立 过程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由受要约人及时向要约人作出,并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该意思表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变更、修改 或解除 ①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如签订补充协议延长合同履行期限。②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不能单方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否则须承担违约责任
履行原则 诚信原则、全面履行原则、协作履行原则
违约责任 ①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免责情形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当事人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时,根据这些情形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特别提醒 比较有效合同与无效合同
角度 有效合同 无效合同
从行为人看 订立合同的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以追认的
从外在表示行为与内心意思是否一致看 意思表示真实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从是否合法、合理看 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抢分点2 侵权责任的构成
侵权构成 要件 损害 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
过错 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因果 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结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这些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诉讼时效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
侵权责任 类型 一般侵权责任 损害,过错,因果
过错推定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特别提醒 区分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与无过错侵权责任,虽然受害人对加害人主观上的过错都不负举证责任,但二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名称 内涵/条件 对行为人的要求 例子
过错推 定责任 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理由或标准,因而它仍属于过错推定责任的范畴,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适用的一种特殊形式 采取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加害人只要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对加害人的抗辩事由没有任何限制 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等
无过错 侵权责任 不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作为其承担民事责任的充分必要条件 行为人一般不能以自己无过错而主张抗辩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等
抢分点3 民事权利的界限
含义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名誉权 的界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著作权 的界限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③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相邻关系 的界限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②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③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视角1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1.(2025·黑吉辽蒙卷)某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照护岳某。杜某烧水时,因岳某购买的新电水壶存在缺陷遭电击受伤,送医后由家政公司支付医疗费。事后,家政公司以给公司造成损失为由解除了与杜某的劳动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家政公司与岳某之间构成债权关系 ②杜某有权向生产电水壶的厂家请求赔偿 ③岳某无权要求出售电水壶的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④杜某可以就解除劳动合同一事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家政公司委派员工杜某为岳某提供照护服务,双方形成服务合同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岳某是债权人,家政公司是债务人,①正确。根据《民法典》,因产品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杜某)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销售者请求赔偿。杜某因电水壶缺陷受伤,有权向厂家索赔,②正确。岳某是电水壶的购买者,与商家构成买卖合同关系。若电水壶存在质量缺陷,商家违反了合同约定的质量义务,岳某有权要求商家承担违约
解析
责任(如退货、赔偿等),③排除。根据劳动法律、法规,除特定情形外,未经劳动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家政公司解除与杜某的劳动合同属于劳动争议,须先经过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方可向法院起诉,杜某不能直接起诉,④排除。故选A。
解析
2.(2025·黑吉辽蒙卷)酷爱运动的小郑路过一家体育用品专卖店时,看到“同城最优,全场5~7折”的广告,遂进店询问。在店员的极力推荐下,小郑选中一款篮球。店员以最新款为由,以九折优惠与小郑达成交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专卖店的宣传广告属于要约 ②该专卖店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 ③该专卖店将篮球出售给小郑的行为不构成欺诈 ④店员的极力推荐行为侵害了小郑的自主选择权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宣传广告通常属于“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而非要约(内容具体明确,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约束)。题干中“全场5~7折”为概括性宣传,未明确特定商品的具体价格、数量等,不符合要约构成要件,①排除。专卖店宣传“同城最优”属于虚假宣传(若实际并非“最优”),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中 “经营者不得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规定,构成不正当竞争,②正确。欺诈需满足“故意告
解析
知虚假情况或隐瞒重要事实,使对方误解并作出意思表示”。题干中店员以“最新款”为由给予九折,若“最新款”属实,交易基于双方合意,不存在欺诈;若“最新款”虚假,但题干未明确其为虚假信息,无法认定欺诈。因此,该行为不构成欺诈,③正确。自主选择权是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商品,不受强迫的权利。店员“极力推荐”属于正常营销行为,若未限制小郑的选择(如强买强卖),则未侵害其自主选择权,④排除。故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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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2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3.(2025·陕晋宁青卷)法律是社会生活的重要规范。下列说法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A.甲要求乙还款10万元,乙否认借款事实。乙有责任证明自己没有借款
B.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妻子欣然接受并佩戴。该项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C.甲网购了一束花,快递员因甲不在家,私自将花交给甲的邻居。甲已取得该花的所有权
D.甲未经许可,使用新上映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制作了一款蛋糕模型,摆在自营店橱窗中。甲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主张乙还款,那么举证责任在甲,甲需要证明乙借款的事实,而不是乙证明自己没有借款,A项不符合法律规定。甲购买金项链送给妻子,这属于赠与行为,且妻子已欣然接受。该项链是赠送给妻子一方的,属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非夫妻共同财产,B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快递员未经甲同意私自将花交给邻居,这一交付行为不符合正常的交付流程,不能视为有效的交付。在这种情况下,花的所有权并未转移给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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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项不符合法律规定。动画片中的人物形象受著作权法保护,甲未经许可使用其制作蛋糕模型并摆在自营店橱窗中,这种行为属于对权利人著作权的侵犯,D项符合法律规定。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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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25·山东卷)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于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张某擅自将王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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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于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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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角3 综合考查“民事权利与义务”
5.(2025·黑吉辽蒙卷)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张某和李某是邻居,也是同事。张某上下班时经常免费搭乘李某的私家车。某日,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导致车辆撞上路边护栏,同乘的张某受伤住院。经交警部门认定,李某应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
张某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误工费等。李某认为自己无偿搭载张某,应当减轻赔偿责任。因双方就赔偿数额协商未果,李某被诉
至法院。在承办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随后,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
◇相关链接
【好意同乘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应当减轻其赔偿责任,但是机动车使用人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除外。”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说明调解协议约定内容的依据以及此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依据:①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李某边驾驶边接听手持电话并超速50%行驶,存在重大过失,触发“好意同乘”例外条款(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依法需承担侵权责任,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②双方经法院调解自愿达成协议,
答案
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 愿”原则。③协议在法定责任框架内灵活调整,既尊重“好意同乘”的善意(鼓励互助),又落实过错责任(保障权益),彰显公平原则。
意义:①落实《民法典》“好意同乘”规则,明确“重大过失不减轻责任”边界,维护法律确定性;同时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体现法律灵活性。清晰阐释“侵权责任”构成与承担,引导公众理解法律规则,增强法治意识。②法院调解促成和解,避免“好意同乘”纠
答案
纷激化邻里、同事矛盾,维护社会和谐;节约司法资源,践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弘扬“和为贵”传统,传递公序良俗。③为类似“好意同乘”侵权纠纷提供示范:既坚守法律底线,又鼓励善意,平衡“权益保护”与“善意鼓励”,促进社会良性互动。
答案
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关键信息①: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同意适当承担上述费用,张某同意减少李某的赔偿数额→可调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及民法基本原则等法理依据,说明李某免费搭载张某,属于“好意同乘”情形,本可依规则减轻赔偿责任,但由于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故不能因“好意同乘”减轻责任;但是张某自愿“减少李某赔偿数额”是其意思自治,符合民法典自愿、公平的原则。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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键信息②: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李某如约履行了赔偿义务,此纠纷被成功化解→可调用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等知识,从维护法律确定性与体现法律灵活性、节约司法资源、维护社会和谐、提供示范案例等角度说明该纠纷被成功化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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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部分各知识点间有着内在的理论逻辑和时间逻辑,在具体情境中不仅要获取有效信息,更要把握前因后果,根据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来剖析案例,解决问题,其内在逻辑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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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托两个判断——解合同违约试题
根据其内在的逻辑关系,我们判断具体问题应遵循的程序:判断合同是否合法订立并生效,如果合同生效,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是否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诚信地履行合同,如果一方当事人违约应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具体分析流程如下:
判断合同是否有效 判断是否全面履行合同 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订立过程:要约和承诺 合同生效的条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合同履行的原则——全面履行原则、诚信原则等 合同履行的关键——明确合同内容。结合合同履行的原则判断合同履行的过程中是否存在违约行为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1.(2025·株洲模拟)赵某父亲将名下的房屋出售给冯某,双方签订买卖协议。冯某付款后赵某一家搬离该房屋,冯某入住该房屋,但冯某未办理过户登记。赵某在父亲去世后,通过挂失房产证并补办的方式将该房屋登记在自己名下,要求冯某腾退房屋。冯某诉至法 院,要求赵某过户该房产,却意外发现赵某与某小额贷款公司签订了借款合同并将该房屋办理了抵押登记。本案中(  )
【快招速练】
①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因其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且合理合法 ②房屋已转移登记至赵某名下,赵某可以用该房产为个人债务设定抵押 ③赵某无力偿还涉案债务时,小额贷款公司有权拍卖或变卖该房产 ④小额贷款公司接受抵押时未对抵押物进行审慎核查,抵押登记无效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根据《民法典》,合同有效需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赵某父亲与冯某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符合上述条件,因此合同有效,①正确。赵某通过挂失房产证补办登记,但房屋已由其父出售给冯某,赵某父亲去世后,该房屋应作为遗产履行过户义务。赵某擅自补办登记属于不当行为,其登记名义存在瑕疵,不可用该房产为个人债务设定抵押,②排除。小额贷款公司接受抵押时,未核实房屋实际居住情况(冯某已入住),存在重大过失,不符合善意取得条件,抵押登记无效。因此,即使赵某名义上登记为所有人,抵押权仍无法成立,③排除,④正确。故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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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25·聊城模拟)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2024年4月18日,刘某在某婚纱摄影店(以下简称“摄影店”)交纳 1 000元定金预订婚纱摄影服务,双方通过线上社交平台签订服务合同,但该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具体的拍摄档期。2024年10月,刘某的爱人因火灾去世,刘某遂向摄影店提出退还已付定金的诉求(没有影响摄影店的正常运营),但直至2025年4月5日,摄影店仍未退还定 金。2025年4月6日,刘某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当地消费者调解委员会受该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于2025年4月7日介入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分别阐明了自己的观点:
刘某:由于履行期限这一必备条款缺失,该合同无效,摄影店应返还定金。
摄影店:由于刘某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假如你是该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人员。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 活》的知识,评析双方当事人的观点。
①刘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是错误的。该合同满足了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这三个要件,是有效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一般条款,并非合同必备条款,不影响合同的生效。②摄影店 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时,根据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所造成的影响,可全部或者部分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因火灾这一不可抗力,刘某的爱人去世,刘某不能履行合同,且没有对摄影店造成损害事实,所
答案
以,刘某可不承担违约责任。③定金以确保合同履行为目的。刘某的爱人因火灾去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刘某可与摄影店协商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摄影店应返还定金,这符合民法典确立的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
答案
审材料,提取关键信息,链接教材知识。关键信息①:刘某:由于履行期限这一必备条款缺失,该合同无效,摄影店应返还定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143条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 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刘某认为该合同无效是错误的。该合同满足了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这三个要件,是有效
解析
的。履行期限是合同的一般条款,并非必备条款,不影响合同的生效。关键信息②:摄影店:由于刘某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590条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本案中,因火灾这一不可抗力,刘某的爱人去世,刘某不能履行合同,且没有对摄影店造成损害事实,所以,刘某可不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摄影店要求刘某承担违约责任的观点是错误的。关键信息③:摄影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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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刘某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民法典》第586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民法典》第587条规定定金罚则(违约时的“没收”或“双倍返还”规则)。本案中,刘某的爱人因火灾去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刘某可与摄影店协商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摄影店应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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