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式】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8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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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式】第十课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课件(共82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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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82张PPT)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2026新高考(部编教材)一轮复习
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目录
1
考纲考情分析
2
思维体系构建
3
核心考点突破
4
易混易错辨析
5
真题好题演练
核心内容
返回
考纲考情分析
透彻分析考情考纲心中有数考试不慌!
01
核心考点 2025年
人身权 山东卷12;北京卷18(1);安徽卷14;浙江1月卷20;
财产权 山东卷19(1);北京卷10;广东卷15;广东卷17(2);江苏卷12;河北卷13;河南卷9;安徽卷13;陕晋宁青卷14;
侵权责任 湖南卷13;湖北卷18(2);江苏卷11;安徽卷19(2);黑吉辽蒙卷15;陕晋宁青卷20(1);
签约与履约 浙江1月22;山东卷19(3);广东卷14;湖北卷18(2);云南卷17(2);陕晋宁青卷13;浙江1月卷26(2);
婚姻与家庭 山东卷13;北京卷11;河北卷18(2);河南卷10;云南卷14;陕晋宁青卷14;浙江1月卷26(1);
就业与创业 湖南卷20(2);江苏卷16;河北卷13,14;河南卷18(1);黑吉辽蒙卷14;浙江1月21;
纠纷解决方式 山东卷19(2);湖南卷14;湖北卷11;河北卷14;河南卷18(1);云南卷13;黑吉辽蒙卷15、18;陕晋宁青卷20(1);
诉讼与举证 湖北卷10;江苏卷12;
考情考向
核心考点 2024年
人身权 北京19;湖北8、20;新课标卷22;浙江1月21;
财产权 北京10;辽吉黑14;广东14;新课标卷41;安徽13;甘肃13
侵权责任 广东18;辽吉黑18;浙江6月21;
签约与履约 山东15、16;新课标卷22;辽吉黑13;湖南14;湖北10;浙江1月22:
婚姻与家庭 山东14;湖南19;湖北9;安徽14;浙江1月27;浙江6月20;浙江6月22;甘肃14
就业与创业 湖南19;湖北20;安徽19;
纠纷解决方式 北京11;广东14;
诉讼与举证 湖南13;浙江6月27;甘肃18
考情考向
核心考点 2023年
人身权 山东16;海南15、18;新课标卷22;辽宁18;湖北10、21;湖南13、14;浙江1月高考26;重庆15;河北13
财产权 北京17;海南16;辽宁13;湖北11;湖南14、19;江苏5;浙江1月高考33;浙江6月高考25山东14、15;海南17;
签约与履约 新课标卷41;浙江6月高考31;天津12、13;江苏16;福建14;重庆16;河北14;
婚姻与家庭 新课标卷41;浙江6月高考26;江苏6;
就业与创业 山东14;广东15;浙江1月高考27;
纠纷解决方式 山东15;新课标卷41;北京11;广东17(2);福建15;河北19
诉讼与举证 北京10;辽宁14,浙江6月高考31中
考情考向
新课程标准要求
说明不同诉讼中的举证规则,树立证据意识;概述公民的诉讼权利,熟悉公民获得法律援助的渠道。
02
政治认同
01
科学精神
认同国家依法维护公民在诉讼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国家尊重人权,人民民主实性。
明确诉讼权利的内容,了解法律援助,理解起诉、应诉与审理、判决环节,明确证据的重要性。
03
法治意识
了解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要求,理解法律援助制度的运用,明确诉讼的基本程序,增强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法治意识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04
公共参与
通过合作探究,了解公民的基本诉讼权利,树立权利意识。提高依照法定程序解决具体纠纷的能力,依法参与诉讼,依法收集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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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维体系构建
先把整本书装在脑中!
02
全书主线
《民法典》规定的婚姻与家庭中的民事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民法典》规定的自然人的权利与义务
确保前三单元所涉实体的权利与义务的实现
《劳动法》等规定的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单元
第二单元
第三单元
第四单元
本册教材内容是围绕“民事权利与义务”展开的
宏观把控
民事权利与义务
法律与生活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二单元:家庭与婚姻
第四单元:社会争议解决
第三单元:就业与创业
依法受着处理纠纷
有效维护合法权益
《民法典》
的基础知识
婚姻与家庭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构成完整的民事法律权利与义务教学体系
劳动法律制度
市场经营法律制度
侧重人格权和财产权
侧重身份权
劳动者和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
依法维护民事主体民事权利和义务的实现
全书逻辑框架的大思路
第四单元识体系
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含义、我国的调解制度
类型、人民调解
综合探究感受司法公正
社会争议解决
认识调解与仲裁
解析三大诉讼
以和为贵选调解
便捷经济选仲裁
诉讼及其特点
诉讼的主要类型
正解行使诉讼权利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处处留心皆证据
主张权利靠举证
含义、地位、特点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内容、表现、要求
含义、分类、作用、收集证据
举证责任、举证原则
类型、仲裁制度、特点
申请回避;上诉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与应诉
审理与判决
起诉、应诉、立案登记制
开庭审理、上诉、两审终审制
审理判决
举证责任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权利
法律援助
起诉、应诉
第十课知识体系
①诉讼权利
②诉讼程序
③诉讼证据
诉讼制度
从诉讼权利、诉讼程序、诉讼证据三个方面阐释诉讼制度
03
返回
核心考点突破
考点精析,
难点突破!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01
议题一:从人贩子余华英被判死刑案中认识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
考点一知识体系
诉讼权利
宪法原则
内容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
申请回避
上诉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援助制度
表现
要求
司法机关保障
诉讼法赋予诉讼权利
议学情境一
2023年9月,贵阳中院一审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余华英提出上诉,二审庭审后,检察机关提出发现余华英有漏罪未处理,建议发回重审。贵阳中院在2024年10月重审一审再次判处死刑,余华英亦提出上诉。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一审宣判,余华英被控拐卖儿童人数从11人增至17人,依法判决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提出上诉。庭审上,余华英否认自己曾在拐卖过程中殴打杨妞花并称认为量刑过重。而在得知自己再次被判处死刑时,余华英流下了眼泪。当听到审判长称在死刑复核阶段仍可委托律师时,她提出要申请法律援助。
2024年12月19日,余华英拐卖儿童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审理。法院裁定驳回余华英上诉,维持原判,对余华英的死刑裁定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前,安排余华英会见近亲属,充分保障了被执行罪犯的合法权利。
正义不会缺席——人贩子余华英被判死刑
议学问题
结合议学情境运用正确行使诉讼权利的知识,我国对极恶者处以极刑,分析人贩子余华英诉讼权利是否被剥夺,她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吗
议学提示
①在法律的框架下,哪怕是犯下滔天罪行如余华英这般的人,其诉讼权利也并未被剥夺。我国法律始终秉持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每一位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这当事人余华英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当事人人贩子余华英有上诉的权利,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重审二审开庭作出裁定为终审裁定,余华英就不能再次上诉。
②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被告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通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若余华英在死刑复核阶段没有委托辩护人,其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者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1)适用情况: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1)回避制度含义: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2)意义:有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1)含义: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2)意义: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4、诉讼代理人、辩护人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5、回避制度
《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相关链接】: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
上诉期限 判决 裁定
民事诉讼 15日 10日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10日 5日
【知识拓展】:
裁定是解决诉讼的程序性问题,判决是解决实体法律关系;
裁定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而判决必须采取书面形式。
裁定一般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中止诉讼、驳回起诉的裁定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突破提升:诉讼权利
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当事人因身陷纠纷而参与诉讼时,很可能面临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问题。此时,当事人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帮助其进行诉讼
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这就是诉讼法中规定的回避制度
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我国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当事人如果不服一审裁判,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二、寻求法律援助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法律援助制度的含义:
2、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
3、法律援助的申请(适应情形):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法律援助是国家为保护和促进人权而建立的一种无偿法律服务制度。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1)在民事和行政诉讼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
(2)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相关链接】: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保障法律援助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知识拓展】:全面了解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的对象
①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②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
③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均应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④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
刑事诉讼法规定
律师法规定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突破提升:寻求法律援助
目的 国家建立法律援助制度,设置法律援助机构,指派或安排律师、公证员、法律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理、辩护等法律服务
条件 ①在民事和行政纠纷中,经济困难的公民可以就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事项,申请法律援助,获得法律咨询或代理服务②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③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或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也可以经法定程序,获得法律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或代理
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考点一: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02
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议题一:从三级法院的程序流转,程序刚性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中认识诉讼权利和诉讼程序
考点二知识体系
诉讼程序
起诉
表现
立案登记制
起诉与应诉
开庭审理
上诉
两审终审制
审理与判决
议学情境二
2023年6月,贵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余华英涉嫌拐卖儿童一案,由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侦查终结,经南明区检察院转至贵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之后,贵阳市南明区检察院以“拐卖儿童罪”对余华英提起公诉。此外,被拐女子杨妞花等受害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余华英案的审理全程,从贵阳中院的一审查明、贵州高院的发回纠错到最高法的终极审查,完整展现了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科学性。通过三级法院的程序流转,案件事实逐渐清晰,法律适用日益精准。这种“层层过滤机制既增强了裁判结论的说服力,也让公众看到司法机关“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专业态度,最终塑造法治权威。
正如最高人民法院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强调的:“死刑案件的审理,事实必须查得清清楚楚,程序必须走得明明白白。”余华英案的审理过程,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
三级法院的程序流转,程序刚性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议学问题
结合议学情境运用严格遵守诉讼程序的知识,分析我国刑事公诉案件的审理分为哪些阶段,“死刑案件的审理,程序必须走得明明白白。”谈谈你对这句话理解。
议学提示
①刑事公诉案件大致要经过三个阶段,即侦查阶段(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对其涉嫌拐卖儿童的行为开展侦查)、提起公诉阶段(由检察院负责,对侦查终结的案件审查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和审判阶段(这是案件核心阶段,包括一审、二审、死刑复核(仅适用于死刑案件)三级程序)。
②死刑是剥夺生命的最严厉刑罚,一旦执行不可逆转。严格的程序能让公众看到司法的严谨性。余华英案从侦查到死刑复核的每一步均依法推进,即使面对民愤极大的犯罪,仍坚守程序底线,既让罪犯得到应有惩罚,也让社会感受到“法无例外”的权威,最终实现 “实体正义”与公程序正中的统一
一、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起诉:
(1)含义:俗称“告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口头或者书面形式的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2)地位与原则: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
(3)管辖: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我国的人民法院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四级,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系统内部有明确的管辖分工,确保案件获得公正、及时审判。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一、起诉与应诉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2、法律援助制度设立依据:
3、应诉::
(1)我国实行立案登记制:
①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
②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
(2)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1)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
(2)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在这一阶段,人民法院还要确定开庭审理时间,并通知双方当事人。
被告
答辩状
起诉状副本
答辩状副本
原告
起诉状
【相关链接】:全面理解管辖制度(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 地域管辖
解决问题 在法院的上下级之间确定管辖权 确定某个一审案件应该由哪个地区的法院来管辖
一般原则 绝大多数普通案件都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分别管辖具有全市、全省或者全国影响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还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事案件; 此外还设有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和金融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 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即由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的原则;
行政诉讼:多以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确定管辖;
刑事诉讼:多由犯罪所在地的法院管辖。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二、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开庭审理
(1)含义: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
(2)地位: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3)阶段:
【知识拓展】:我国实行公开审判制度
(1)内涵: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及其他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外,一律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庭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报道。
(2)意义:
①公开审判是社会主义民主在诉讼中的体现。公开审判使广大人民群众有机会了解案件的审理活动,并且对案件的审理活动进行监督,使案件的审理活动依法有序进行。
②公开审判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实行公开审判制度,使法院的审判活动被置于当事人和社会监督的“阳光”之下,增强了审判活动的透明度,从而有助于审判人员增强责任感,正确行使审判权,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司法专横,杜绝司法腐败,实现司法公正。
③公开审判有利于及时解决纠纷。
④有利于在社会上普及法律知识。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相关链接】:刑事诉讼
①刑事诉讼案件大致经过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等)、提起公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②刑事诉讼法庭调查的顺序是:公诉人宣读起诉书;被告人、被害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询问被告人,被害人等向被告人发问;控辩双方向被害人发问;出示、辨认证据;调取新证据;法庭调查、核实证据。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二、审理与判决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2、上诉与二审程序
3、少年法庭
(1)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
(2)两审终审制: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
(3)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为了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特殊保护,我国设立了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少年法庭。少年法庭的审判方式上注重疏导、寓教于审、惩教结合。
【知识拓展】:审判监督程序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再审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依职权提起再行审理的特殊诉讼程序。目的在于对已生效而确实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通过再次审理并作出裁判予以纠正。中国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等对已生效裁判,认为确有错误,可以向有关机关申诉,但不能停止裁判的执行;各级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法院对各级法院、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已生效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指令下级法院再审;最高检察院对各级法院已生效的刑事裁判、行政裁判,发现确有错误,有权依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地方各级检察院发现同级或上级法院已生效裁判确有错误,可报请上级检察院抗诉。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应另行组成合议庭审理对原审裁判所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突破提升: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起诉 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在我国,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均实行“不告不理”的原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所享有或依法由自己管理、支配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或者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
立案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起诉的一方称为原告,被诉的一方称为被告,诉讼进入第一审程序
应诉 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后,要将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答辩状,再由人民法院把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
开庭审理 ①在民事、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在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照法定程序和形式,在法庭上对案件进行实体审理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诉讼活动称为开庭审理②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宣告判决等阶段
二审程序 一审结束后,当事人不服一审裁判的,有权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二审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的程序,二审裁判是终审裁判。同时法律还规定了审判监督程序,用于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考点二:严格遵守诉讼程序
03
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议题二:从农民工跪地讨薪案中知主张权利靠举证
考点三知识体系
证据
收集证据
保存证据
含义
分类
作用
举证责任
举证原则
举证
农民工跪地讨薪
12月18日,山东,一网友分享了一段关于40岁男子在老板办公室下跪讨薪,而老板却稳稳地坐在椅子上,丝毫不理会这个下跪流泪的员工的视频。从视频画面中可以看出,身穿蓝黑色外套的40岁男子,跪在办公桌前,声泪俱下地哭诉自己的生活多么不容易,急需一笔钱回去过年,希望老板能够尽快发工资。这个视频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共鸣,大家在评论区发表了很多看法。有网友表示,男人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绝对不可以跪这种禽兽不如的老板。当然也有的网友是明智的,他们认为还是应该寻求法律的帮助,收集自己上班的证据,比如打卡记录、工作证明等,然后向法院起诉。
议学情境二
结合议学情境和教材内容分析分析农民工讨薪为什么如此艰辛 法律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可以探讨交流(v:fengyan7203)
议学问题
议学问题
因为农民工欠缺相关的专业知识,只能用最笨的方法。在法律上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由对方负责举证。
议学提示
议学情提示
一、处处留心皆证据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证据
2、证据的收集与保存
(1)含义:就是证明的根据,它是诉讼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2)作用:①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打官司决胜负的关键砝码。
②对司法机关而言,证据是查明案件真实情况的重要手段,是作出正确裁判的依据。
③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己权利的重要工具。
④在刑事诉讼中,证据既是揭露犯罪的有力武器,也是保障无辜者不受错误追诉的盾牌。
(3)分类: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1)要求:做事要留痕,讲的就是要留证据。
(2)必要性:如果缺乏证据意识,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于不利地位。
(3)表现:①与别人合作要尽量签书面合同;②借钱给别人,要对方写借条;③返还比较重要的东西给别人,要对方写收条;④买东西或者接受服务要尽量索取发票;
……
【相关链接】:案件事实
案件事实只是法律事实,与现实生活中的事实并不完全是一回事。决定诉讼胜负的是法律事实,而不是生活事实。
在多数情况下,法律事实与生活事实可以达成一致,但也有一些生活事实由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无法成为法律上认可的法律事实。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知识拓展】:物证和书证
如果一个证据同时具备两种证明方式,则既是书证又是物证,理论上称为物证书证同体。
例如,在犯罪现场收集到一封书信,内容与被害人死亡原因有关,如果用该书信的内容证明被害人的死亡原因,则属于书证;
同时,又需要判明该书信是否为被害人所写,需要作笔迹鉴定,从痕迹的角度看,该书信又是物证。
《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还要注明年、月、日哦!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相关链接】:收集证据小贴士
(1)减少现金支付,尽量使用银行卡或者第三方支付。一旦出现纠纷,银行流水和支付凭证是重要的证据
(2)养成保留要据、合同的习赁。如购物小票、交通票据、营业厅的业务合同,这些日常的合同证据建议保留几个月至一年。
(3)不要轻易删除聊天记录。因为删除相关记录,也同时删除了证据。
(4)养成文字确认的好习惯。无论是借钱还是还钱,现金支付还是转账,支付完成后,不妨给对方发个短信之类的信息,确认之前发生的行为。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1、举证责任——民事诉讼
(1)“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2)“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岀于公平合理的考虑,由对方负责举证。
(3)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①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主张权利靠举证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核心考点 主要内容
2、举证责任——行政诉讼
3、举证责任——刑事诉讼
4、举证基本原则:
(1)要求: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2)原因:行政诉讼的核心问题是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而行政相对人在举证能力上无法与行政机关抗衡。
(3)目的:通过举证责任分配方式来体现公正。
(1)刑事诉讼法规定:①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②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2)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并排除用非法方法收集的证据。
(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原则)
(1)是什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2)为什么:①必要性: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讼的灵魂。
②意义:在诉讼中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有利于正确解决纠纷,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实现公平正义。
突破提升: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诉讼证据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当事人的陈述、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鉴定意见、勘验笔录
行政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意见,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在有些情况下,当案件当事人因欠缺专业知识或者远离证据而难以举证时,法律出于公平合理的考虑,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即当事人提出诉讼主张时,由对方负责举证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公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人民检察院承担,自诉案件中被告人有罪的举证责任由自诉人承担
考点三:依法收集运用证据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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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混易错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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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辨是非!
1、应诉是诉讼程序的第 一步
2、起诉必然导致诉讼的成立。
3、当事人起诉最好向高级人民法院提出
4、法庭辩论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
[点拨]起诉,俗称“告状”,是诉讼程序的第一步。
[点拨]当事人起诉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
[点拨]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登记立案。立案登记后,诉讼即告开始,如果
起诉不符合法律规定,人民法院不予以登记立案,诉讼也不能成立。
[点拨]开庭审理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环节,包括开庭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休庭评议与
宣告判决等阶段。
易混易错辨析
5、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是证据的最主要的收集主体。
6、诉讼证据等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
7、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实行“谁 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
8、主动承担举证责任是诉讼的灵魂。
[点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当事人主张自已权利的重要工具,因此,当事人是证据的最主要的收集主体。
[点拨]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在行政诉论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点拨]诉讼证据不同于生活中通常所说的“证据”,它是指诉论过程中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根据。
[点拔]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是诉论的灵魂。
易混易错辨析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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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题好题演练
磨拳擦掌,
准备实战!
见word文档——课后作业
1.(2025·福建·高考真题) 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
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
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D
【详解】①:题干中的案件为刑事案件。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①不选。
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本案中,吴某是被害人,吴某的陈述是被害人陈述而不是证人证言,②不选。
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③正确。
④: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真题好题演练
2.(2025·江西·高考真题) 2025年3月20日,甲搬家时将一张借条托好友乙保管。该借条由丙亲笔书写并签名:“借条今借到甲现金叁万圆整。借款人:丙2022年5月18日”。2个月后,甲请求乙归还借条,乙找寻多次无果后称借条已不慎遗失。下列正确的是( )
①乙应当赔偿甲3万元
②甲、丙之间借款关系中,借条属于书证
③甲仍有权请求丙清偿3万元的借款
④甲、丙之间债务的诉讼时效已届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C
【详解】①:乙接受甲的委托保管借条,双方之间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此时,乙作为保管人,负有妥善保管借条的义务。该案中,乙未尽到保管义务,可能需要赔偿甲因证据丢失而造成的损失(如诉讼成本等),但并非直接赔偿借款本金3万元。因为借款债务人是丙,因此乙的赔偿责任仅限于保管过失,而非债务本身,①排除。
②:书证是以文字、符号等表达的思想内容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借条由丙亲笔书写,载明借款金额、借款人和日期,能直接证明甲、丙之间的借款关系,因此属于书证,②正确。
③:借款合同是甲与丙之间的法律关系,借条遗失并不影响该合同的效力。只要借款事实存在,甲仍有权通过其他证据向丙主张还款,③正确。
④: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为3年,自甲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借款发生于2022年5月18日,虽然至2025年5月甲请求乙归还借条时已逾3年,但因甲丙未约定还款期限,因此诉讼时效应从债权人甲主张权利时起算。题干未表明甲曾向丙主张权利,故诉讼时效未起算或未届满,④排除。故本题选C。
真题好题演练
3.(2025·四川·高考真题)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状告乙、丙公司侵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无需提供证据
②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③丙公司未侵害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④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D
【详解】①:民事诉讼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甲公司对自己的主张需提供证据,①错误。
②: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属于混淆行为,乙公司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②正确。
③:丙公司售卖乙公司生产的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的茶叶,丙公司侵害了甲公司的商标专用权,③错误。
④:甲公司拥有品牌茶叶“绿某叶”注册商标,商业信誉良好。乙公司生产了一批茶叶,贴标识为“系列绿某叶茶”“茶系列绿某叶”,交给丙公司售卖。乙、丙公司的行为侵害了甲公司商标权,侵害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④正确。
故本题选D。。
④:知识产权类案件可能会涉及商业秘密,不进行公开审理,④正确。
故本题选D。
真题好题演练
4.(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
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
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
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в
【详解】: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
③: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侵权责任法》,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
②: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
④: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故本题选B。
真题好题演练
5.(2025·甘肃·高考真题)小兰在某餐馆打工,老板王某拖欠小兰六个月工资。小兰辞职后多次索要工资未果,于是想打官司,她的朋友从不同角度给出的建议。以下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
①王某的叔叔在当地法院当法官,此案很有可能交给他审理
②小兰经济困难,诉求属于支付劳动报酬,可申请法律援助
③小兰应尽快起诉,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时效为两年
④可以找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如果能达成协议还省时省力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故本题选C。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C
【详解】①: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其回避。王某的叔叔是法官,属于当事人的近亲属,因此不能审理此案,①错误。
②:根据法律规定,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小兰经济困难,诉求是支付劳动报酬,符合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②正确。
③: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而不是两年;且进行劳动争议诉讼通常需先申请劳动仲裁,而不是直接起诉,③错误。
④: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纠纷,程序简便,省时省力,④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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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25·湖南·高考真题) 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A
【详解】:在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正确。
②: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
③: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
④:虽然火灾系周某15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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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25·安徽·高考真题)2021年12月,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的A大厦因外形设计独特、理念新颖而获得多项建筑领域奖项。2022年1月,乙公司在设计一款白酒酒瓶时,借鉴了该建筑的外形设计。2023年12月,甲公司发现乙公司销售的白酒酒瓶造型与A大厦外形及其设计图高度相似,便于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损失。此案中( )
①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
②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的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
③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
④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乙公司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A
【详解】: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甲公司自主设计建成A大厦,其建筑设计属于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所以甲公司对A大厦的建筑设计享有著作权,①正确。
②:在一般的民事侵权纠纷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甲公司主张乙公司侵权,应当由甲公司承担证明乙公司侵权的举证责任,而不是乙公司负有证明自己行为不构成侵权的责任,②错误。
③: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甲公司2023年12月发现乙公司侵权行为,2024年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发现侵权行为到起诉未超过三年,所以甲公司对乙公司提起的诉讼没有超过诉讼时效,③正确。
④:乙公司未经甲公司许可,借鉴甲公司享有著作权的A大厦外形设计用于白酒酒瓶设计,即使酒瓶与大厦非同类产品,这种行为也不属于合理使用,而是侵犯了甲公司的著作权,④错误。
故本题选A。
真题好题演练
8.(2023·河北·统考高考真题)某旅行社开展“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活动。按要求集赞后,丁某获得免费贵宾券。在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价格虚高的商品。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该旅行社集赞免费游的活动涉嫌虚假宣传
②该旅行社的强制消费行为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
③旅行社“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承诺
④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C
【详解】①:丁某按要求集赞后,获得了免费贵宾券,并免费参与了本次旅行,这方面并没有虚假宣传,①错误。
②:行程中,丁某多次被该旅行社带到自费景点并强制购买商品,侵犯了丁某的自主选择权,②正确。
③: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集满38个赞,免费游港澳”的意思表示属于要约邀请,③错误。
④:权利保障,于法有据,丁某要求旅行社赔偿需要证明旅行社行为有过错,才能依法维权,④正确。
故本题选C。
真题好题演练
9.(2023·河北·统考高考真题)王某在某俱乐部滑轮滑时,未戴安全护具,不慎摔倒后受伤,并住院治疗。经查,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于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原因,承担全部责任
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
③俱乐部未尽到安全说明和警示义务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
④俱乐部已经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C
【详解】①②:王某未戴安全护具,未谨慎滑行是其受伤的主要原因,承担主要责任,而不是承担全部责任,俱乐部对王某受伤也负有责任,故①不选,②符合题意。
③④:证据是证明的根据,如果不注意收集和保存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免处理不利地位。该俱乐部在门口设置了温馨提示及入场须知,但未提供证据证明向王某作出了明确的安全警示以及说明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故这是王某受伤的次要原因,承担次要责任,③符合题意,④不选。
故本题选C。
真题好题演练
10.(2023·辽宁·统考高考真题)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差异定价的情况频频发生。最近,某平台对钻石会员销售的高档宾馆住宿费定价高于线下一倍多,给消费者利益造成损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②消费能力、特殊消费偏好属于个人信息,但均不属于个人隐私
③消费者若想向平台主张损害赔偿,要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
④消费者若主张平台侵犯其个人信息权益,要证明平台存在过错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B
【详解】①:平台根据不同消费者的信息进行差异定价,隐瞒了商品及服务的真实价格,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①正确。
②: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网络平台利用其收集的消费者偏好、消费金额、消费次数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杀熟”,违反了民法典中对个人信息处理的合法性、正当性和必要性原则,属于侵犯了个人隐私,②错误。
③:根据民事诉讼举证规则,消费者主张平台存在侵权行为,则应当承担损害事实的举证责任,③正确。
④:《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因此应当由平台承担证明自己不存在过错的举证责任,④排除。
故本题选B。
真题好题演练
11.(2023·辽宁·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该行政处罚决定,驳回了乙公司的诉讼请求,乙公司未上诉。这体现了该局( )
①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
②对争议事实进行查证,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
③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
④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B
【详解】①④:甲公司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该局受理后展开调查,经查明事实,对乙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这体现了该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地行使了行政权力,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公平正义,①④符合题意。
②:材料反映该局对乙公司侵犯其商标权进行了查证,并对侵权者作出行政处罚,不存在化解行政争议问题,②与题意不符。
③:材料反映该局运用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处理商标侵权,不涉及运用了行政裁决、行政诉讼等纠纷解决机制,③与题意不符。
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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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023·山东·统考高考真题)甲公司从乙公司购入一批配件,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后该批配件迟延两个月才交货,且用该批配件生产的甲公司产品造成了数起伤人事故。甲公司召回产品检验后,意外发现配件内部设计使用了自己的发明专利,因此要求乙公司承担侵权责任。乙公司则申请行政主管部门宣告甲公司的专利权无效。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针对配件迟延交货之事,甲公司无权请求法院判决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②针对甲公司产品造成的伤人事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
③若主管部门作出了专利权无效宣告,甲公司可向法院起诉且需承担举证责任
④即使乙公司申请失败,仍可通过证明自己系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来实现免责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真题好题演练
【答案】A
【详解】①:双方约定“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均由A仲裁委员会仲裁”,表明双方订立了有效的仲裁协议。法律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因此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管辖权,甲公司无权向法院提起诉讼,故①正确。
②:甲公司生产的产品造成他人伤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无过错侵权责任中的生产者产品责任处理,即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故甲公司即使无过错也应向受害人承担责任,②正确。
③:甲公司起诉行政主管部门,属于行政诉讼,应当由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而不是由甲公司承担主要举证责任,③错误。
④:发明人取得专利,是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强有力的法律保护,其他人即使独立作出了相同的发明,也不得实施该发明,故④错误。
故本题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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