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前集锦 统编版2026届高考政治三轮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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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集锦 统编版2026届高考政治三轮冲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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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前集锦(浓缩版)
考点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一)法律依据与核心定义
关键区分:
所有权: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根本属性,不可流转);
承包权:归承包农户所有(身份性权利,原则上不得单独转让,可依法继承);
经营权:承包权人享有的经营使用权利(财产性权利,可自主流转,是流转的核心对象)。
(二)流转的限制条件
1. 期限限制:流转期限不得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剩余期限(如原承包期30年,已承包10年,流转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2. 用途限制:严禁将流转土地用于非农建设,若违反,发包方(村委会)或承包农户可解除流转合同,并追究受让方责任;
3. 主体限制:受让方需具备农业经营能力,禁止无资质主体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经营;
(三)、易混点辨析
2. 误区2:土地流转需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否则无效→ 正解:承包农户可自主决定流转,无需发包方同意,但需向发包方备案,备案不影响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
4. 误区4:土地入股就是将土地所有权转为企业所有→ 正解:入股的是土地经营权,土地所有权仍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承包权归农户,企业仅享有经营权并按约定分红;
5. 误区5:动产(如农具)也适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规则→ 正解:仅适用于农村土地(耕地、林地、草地等)的承包经营权流转,动产经营不适用该规则。
考点3:知识产权保护(作品、专利权、商标权)
(一)核心定义与法律依据
作品: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具体包括:
专利权: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内容为条件,换取国家在限定时间内给予的排他性法律保护,他人即使独立作出相同发明,也不得实施。
商业秘密保护:发明无需公开,只要保密得当可永久保护;但他人独立作出相同发明或通过正当方式获得技术信息的,可实施该发明,不构成侵权。
商标权:
未注册商标可使用,但无专用权;
注册商标依法享有专用权,可在核定使用的商品/商品包装上标注“ ”字样;
实践中常用“TM”标注未注册商标,“ ”表示著作权。
(二)关键要点(浙江常考)
知识产权保护的核心目的:激励创新。
专利权与商业秘密保护的选择:需权衡“公开换排他保护”与“保密换永久保护”的利弊。
(三)易错点辨析
误区2:“TM”标识代表注册商标→ 正解:“TM”是未注册商标的常用标注,“ ”才是注册商标的法定标识。
考点5:动物侵权责任(《民法典》相关条款)
(一)核心条款与责任类型
一般饲养动物侵权(第1245条):
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无论饲养人/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均需担责);
免责/减责事由:能证明损害是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如主动挑逗烈性犬)。
动物园动物侵权(第1248条):
归责原则:过错推定责任(默认动物园担责);
免责事由:动物园能证明已尽到管理职责(如设置警示标识、防护栏等)。
第三人过错致动物侵权(第1250条):
责任承担:被侵权人可选择向动物饲养人/管理人索赔,或向第三人索赔;
追偿权:动物饲养人/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二)易错点辨析
误区1:饲养宠物致人损害一律全额赔偿→ 正解:被侵权人有故意(如故意殴打动物)的,饲养人/管理人可免责或减责。
误区2:动物园动物伤人必担责→ 正解:动物园尽到管理职责(如猛兽区设置双重防护)的,无需承担责任。
误区3:第三人过错致害只能找第三人索赔→ 正解:被侵权人有选择权,可优先向饲养人/管理人主张赔偿,降低维权成本。
考点17: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的核心区分
一、核心结论
终局裁决与非终局裁决是劳动争议仲裁(高频考点场景)中基于“争议类型、金额标准”划分的裁决形式,核心差异在于法律效力是否终局和救济途径是否受限:终局裁决对用人单位“一裁终局”,侧重快速解决小额/标准明确争议;非终局裁决允许双方通过诉讼进一步救济,适用于复杂/大额争议,二者共同平衡“争议解决效率”与“实体权利保障”。
二、核心定义(教材贴合版)
终局裁决: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仲裁庭对特定类型劳动争议作出的裁决,自作出之日起对用人单位发生终局效力(不得再向法院起诉),但劳动者仍有权依法起诉。
非终局裁决:除终局裁决范围外的劳动争议裁决,裁决作出后双方均有权在法定期限内(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仅在双方均不起诉时才生效。
三、易错点辨析(避坑必记)
误区:终局裁决对劳动者也“一裁终局”→ 正解:终局裁决仅限制用人单位的起诉权,劳动者仍可依法起诉,体现对劳动者的倾斜保护。
误区:小额争议必然是终局裁决→ 正解:需同时满足“标的类型(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等)+ 金额标准(12个月最低工资总额内)”,缺一不可。
误区: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正解:用人单位无权起诉,仅能向中级法院申请撤销(需举证裁决存在法定情形,如适用法律错误、仲裁员徇私舞弊)。
误区:非终局裁决作出后立即生效→ 正解:非终局裁决的生效以“双方15日内均不起诉”为前提,一方起诉则裁决失效。
六、高考答题技巧(直接得分点)
选择题快速判断:
见“小额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社会保险”+“金额≤12个月最低工资”→ 终局裁决;
见“解除劳动合同、竞业限制、大额赔偿”→ 非终局裁决。
考点3
一、融资核心概念(高考必记)
1. 定义(教材贴合版)
融资是经济主体(企业、政府、金融机构等)为实现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等目标,通过合法渠道和方式筹集资金的行为与过程,本质是 “资金的融通”,核心是 “筹集资金”(不包含资金使用环节,需与 “投资” 区分)。
2. 核心分类(高考高频考点)
债务融资:向债权人筹集资金,需按约定还本付息,不转移企业所有权。
常考例子: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券 / 政府债券(国债)、民间借贷(合法范围内)。
股权融资:向投资者出让企业部分所有权,筹集资金无需还本付息,投资者按股份分红。
常考例子:企业上市发行股票(IPO)、引入战略投资者增资扩股。
考点8
表见代理与善意取得的跨界区分
核心结论:表见代理(债权领域)与善意取得(物权领域)均为保护交易安全的制度,但核心区别在于调整对象(债权行为 / 物权变动)、构成要件、法律后果,高考模拟题常以 “无权处分 + 权利外观” 案例交叉命题,易因混淆权利性质和责任主体出错。
一、两大制度的核心界定(《民法典》依据)
(一)表见代理
定义:行为人无真实代理权,但存在使相对人 “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的权利外观(如持有公章、空白合同),相对人善意无过失时,代理行为有效。
核心属性:调整债权合同效力,解决 “无权代理行为是否对被代理人产生约束力” 的问题。
(二)善意取得
定义:无处分权人转让不动产或动产,受让人满足 “善意 + 合理价格 + 完成公示(登记 / 交付)” 三要件,即可合法取得标的物所有权。
核心属性:调整物权变动效力,解决 “无权处分情形下第三人能否取得财产所有权” 的问题。
二、高考模拟题顶级陷阱
跨界混淆:将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有房产” 既误判为表见代理(忽略代理行为要件),又误判为善意取得(未区分 “登记公示” 是否完成)。
要件遗漏:认为表见代理需 “支付对价”(实际无此要求),或认为善意取得只需 “善意 + 交付”(遗漏 “合理价格” 要件)。
责任主体错位:表见代理中要求行为人承担责任,或善意取得中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
效力混淆:误将善意取得中 “无权处分合同有效” 等同于 “代理行为有效”,忽略物权与债权的区分原则。
考点28
一、核心定义
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依据法定权限、程序和标准,对执法行为的方式、幅度、时限等自主选择空间进行制度化约束与标准化规范的执法管理活动。本质是通过明确裁量基准、细化适用情形、强化监督问责,平衡执法的灵活性与合法性,防止自由裁量权滥用,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实现执法公平公正与效率统一的重要执法保障机制。
三、核心分类
分类 核心内涵 典型例子 高考关键词识别
处罚幅度裁量规范 对行政处罚的种类、罚款金额、处罚期限等幅度进行细化界定 按违法情节轻重将罚款标准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档,明确每档适用情形 处罚幅度、罚款标准、情节轻重、处罚档次
执法行为方式裁量规范 对执法过程中可选择的调查方式、强制措施、执行手段等进行规范 明确查封扣押财物的适用条件与程序,禁止随意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方式、强制措施、调查手段、适用条件
执法时限裁量规范 对执法立案、调查、审批、送达等环节的时限作出明确要求 规定行政处罚案件从立案到作出决定的最长办理期限不得超过60日 执法时限、办理期限、立案时效、送达时限
适用情形裁量规范 对不同违法情形对应的执法依据、处理方式作出精准匹配 明确同一类违法行为在主观故意与过失、是否主动改正等情形下的不同处理规则 适用情形、违法情节、主观状态、改正情况
考点30
四个全面、四种伟大、四个自信
一、四个全面
(一)核心定义
“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战略指引,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它立足中国发展实际,聚焦新时代面临的重大矛盾和问题,构成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行动纲领。
(二)核心内涵与内在联系
内容 核心内涵 典型实践 高考关键词识别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新时代发展的总目标,分为203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2050年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两个阶段,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全方位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建设美丽中国 现代化强国、2035远景目标、高质量发展
全面深化改革 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社会活力 经济体制改革(国企改革、市场化改革)、“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 改革攻坚、破除壁垒、制度完善、治理现代化
全面依法治国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制定《民法典》、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政府建设 法治体系、科学立法、公正司法、法治社会
全面从严治党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 整治“四风”、反腐败斗争常态化、党内法规建设 从严治党、反腐败、党内监督、政治建设
内在联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总目标(引领方向),全面深化改革是根本动力(破除障碍),全面依法治国是重要保障(规范秩序),全面从严治党是根本保证(凝聚力量),四者统一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二、四种伟大
(一)核心定义
种伟大”即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伟大梦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实践主题。四者紧密联系、相互贯通、相互作用,其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共同支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现。
(二)核心内涵与区分(高频选择题考点)
内容 核心内涵 典型实践 高考关键词识别
伟大斗争 应对前进道路上的各种风险挑战,包括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 抗击疫情、应对贸易摩擦、打击分裂势力、整治生态环境 风险挑战、斗争精神、攻坚克难、反对分裂
伟大工程 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反腐败斗争、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的建设、从严治党、执政能力、组织建设
伟大事业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伟大梦想的必由之路,涵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文化强国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国式现代化、事业发展
伟大梦想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核心目标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 脱贫攻坚、科技自立自强、建设航天强国 中国梦、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人民幸福
(三)核心关系(主观题采分点)
伟大梦想是目标(引领方向):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伟大事业提供奋斗目标和动力源泉;
伟大斗争是手段(破解难题):是实现伟大梦想的必经之路,为伟大事业、伟大工程扫清障碍;
伟大事业是路径(根本依托):是实现伟大梦想的唯一正确道路,为伟大斗争、伟大工程提供实践载体;
伟大工程是保证(关键支撑):党是领导一切的,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为其他“三个伟大”提供根本政治保证。
三、四个自信(精神力量,选择题+主观题高频考点)
(一)核心定义
“四个自信”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的精神底气,是凝聚民族复兴力量的精神支撑。它源于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成就,体现了对中国发展道路、理论体系、制度优势、文化底蕴的坚定认同和信心。
(二)核心内涵(精准区分题型关键)
内容 核心内涵 典型体现 高考关键词识别
道路自信 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是适合中国国情的正确道路 中国式现代化道路、脱贫攻坚道路、共同富裕道路 中国道路、中国式现代化、国情适配
理论自信 坚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的创新理论是科学的理论体系,能指导中国发展实践 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理论指导实践、破解发展难题 创新理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指导
制度自信 坚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显著优势,能保障国家治理效能和人民根本利益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过程人民民主 制度优势、治理效能、根本政治制度、基本政治制度
文化自信 坚信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是凝聚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民族复兴的精神支撑 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建设文化强国 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先进文化、文化强国、民族精神
考点34
一、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
(一)核心定义与本质关系
1. 矛盾的普遍性(共性、一般)
通俗理解:自然界(如生物进化中的遗传与变异)、人类社会(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对立统一)、思维领域(如真理与谬误的相互依存),都充满矛盾;一个事物从产生到灭亡,矛盾始终伴随(如企业发展中“扩大规模”与“控制成本”的矛盾贯穿始终)。
2. 矛盾的特殊性(个性、个别)
定义: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是区别于其他事物的本质特征。
表现形式: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特点(如农业矛盾是“供需匹配”,工业矛盾是“技术创新与产能过剩”);
同一事物在不同发展阶段的矛盾各有特点(如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从“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同一矛盾的两个方面各有特点(如“效率与公平”的矛盾中,效率侧重“发展速度”,公平侧重“分配均衡”)。
核心要求: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避免“一刀切”“照搬照抄”。
3. 二者的辩证关系
相互联结:普遍性寓于特殊性之中,并通过特殊性表现出来(没有脱离个性的共性,如“水果”的共性存在于苹果、香蕉等具体水果中);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没有脱离共性的个性,如苹果再特殊,也具备“可食用、含营养”等水果的共性)。
相互区别:普遍性是同类事物的共同本质(抽象、概括),特殊性是具体事物的独特特征(具体、鲜活),二者不能混淆。
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定范围是普遍性的东西,在更大范围可能是特殊性(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社会主义制度中是特殊性,在世界各国制度中,其“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又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普遍性)
考点35
一、生产要素市场
(一)核心定义与构成
1. 定义
生产要素市场是市场经济中配置土地、资本、劳动力、技术、数据等生产要素的交易场所及交易关系的总和,是市场经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核心功能是通过市场价格信号,引导生产要素在不同行业、企业间合理流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2. 五大核心构成(高考高频考点)
生产要素类型 核心内涵 市场表现形式 作用意义
劳动力市场 劳动者的劳动能力(体力、脑力)的交易 就业市场、人才市场、劳务中介、线上招聘平台 匹配劳动者与企业需求,实现人力资源合理配置,保障劳动者就业权与企业用工权
资本市场 货币资本及各类有价证券的交易 银行信贷市场、股票市场(A股、港股等)、债券市场、基金市场 为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扩大再生产资金,为投资者提供增值渠道,支撑实体经济发展
土地市场 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出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的交易 土地拍卖市场、土地租赁市场 盘活土地资源,保障工业、商业、住宅等项目的用地需求,调节土地利用效率
技术市场 专利、技术秘密、技术服务等知识产权的交易 技术转让平台、专利许可市场、产学研合作平台 促进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推动企业技术创新,提升产业竞争力
数据市场 数据资源(如用户行为数据、行业数据)的采集、加工、交易 数据交易平台、数据服务公司 发挥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的作用,赋能数字经济,优化生产、流通、消费全链条
考点38: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之健全协同制度
一、健全协同制度的核心定义与核心价值
(一)核心定义
健全协同制度是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粘合剂”与“保障网”,指通过构建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统筹协调机制,明确中央与地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在市场统一建设中的权责分工,建立规则衔接、执法协同、利益共享、风险共防的制度体系,破解“各自为政、政策壁垒、执法不一”等协同梗阻问题,确保市场基础制度统一、要素与商品市场畅通、设施联通等核心任务落地见效。
(二)核心价值(高考主观题采分点)
1. 破解协同梗阻:消除地方保护、部门分割导致的政策碎片化问题,实现全国市场规则统一、执行统一、监管统一;
2. 提升政策效能:避免不同地区、部门政策冲突,形成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合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3. 保障公平有序:通过跨区域执法协同、利益协调,维护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权益,营造稳定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4. 支撑高质量发展:为要素自由流动、商品高效流通提供协同保障,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夯实新发展格局基础。
二、协同制度的核心构成
协同类型 核心内涵 典型实践 高考关键词识别
跨区域协同制度 打破省级、区域间行政壁垒,建立区域间规则衔接、要素流动、执法联动、利益共享的协同机制 京津冀市场监管协同执法机制、长三角要素市场一体化联盟、粤港澳大湾区商品检验检疫互认制度 区域协同、要素流动联盟、执法联动、互认制度
跨部门协同制度 统筹市场监管、发改、商务、财税、金融等多部门权责,建立政策制定、执法监管、风险处置的协同流程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跨部门公平竞争审查协同机制、商品质量追溯多部门联动平台 部际联席会议、跨部门联动、公平竞争审查协同
央地协同制度 明确中央统筹制定统一规则、地方负责落地实施与差异化探索的权责边界,建立中央指导、地方反馈、动态调整的协同机制 中央制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地方在合规前提下优化实施细则;中央督查地方破除地方保护的落实情况 央地权责划分、负面清单落地、督查考核协同
利益协调与补偿制度 针对市场统一过程中地区间利益分配不均、成本分担失衡问题,建立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生态补偿等协同制度 跨区域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产业转移利益分享机制、要素流动税收分成制度 利益共享、成本共担、生态补偿、税收分成
考点41
考点:主体功能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核心考点)
一、核心定义(基础必背,主观题理论依据)
主体功能区是国家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发展潜力,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不同功能定位的区域,实施分类管控、差异化发展的空间开发保护布局模式。本质是通过明确不同区域的核心功能(开发或保护),优化国土空间结构,破解区域发展不平衡、资源环境约束等问题,实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是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制度保障。
二、核心特征(高考选择题高频考点)
空间约束性:以国土空间自然禀赋为基础,功能定位受资源环境承载能力限制(如生态脆弱区禁止大规模开发),不可随意变更;
功能导向性:每个区域有明确核心功能(如农业生产、生态保护、工业化城镇化),发展需围绕核心功能展开,避免“大而全”“同质化”;
分类管控性:对不同功能区实行差异化政策(如财政、土地、产业政策),开发类区域侧重效率,保护类区域侧重生态;
动态适应性:可根据资源环境变化、发展阶段调整功能定位(如部分重点开发区域成熟后转为优化开发区域),但调整需科学论证。
三、核心分类(精准区分题型关键)
分类 核心内涵 典型例子 高考关键词识别
优化开发区域 经济发达、人口密集,开发强度较高,核心功能是“提质增效”,推动产业升级、功能疏解,降低开发强度 京津冀核心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核心城市圈 产业升级、功能疏解、提质增效、高开发强度
重点开发区域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发展潜力大,核心功能是“集聚人口和经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承接优化开发区域产业转移 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长江中游城市群、中西部区域性中心城市 工业化城镇化、人口集聚、产业转移、发展潜力
限制开发区域 分为两类:①农产品主产区(保障粮食安全);②重点生态功能区(保障生态安全),核心功能是“保护优先”,限制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 东北平原农产品主产区、黄土高原水土保持重点生态功能区、三江源生态保护区 粮食安全、生态保护、限制开发、特色发展
禁止开发区域 生态敏感度极高、具有特殊保护价值,核心功能是“严格保护”,禁止任何与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多为法定保护区域 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世界文化自然遗产、重要水源地保护区 严格保护、禁止开发、生态敏感、法定保护区
核心得分关键词
必写词汇:分类管控、差异化发展、国土空间优化、生态保护、区域协调、核心功能、提质增效、粮食安全;
高频搭配:优化开发区域→产业升级、功能疏解;重点开发区域→人口集聚、产业转移;限制开发区域→生态保护、粮食保障;禁止开发区域→严格保护、生态安全。
考点44:四项基本原则
一、核心定义
四项基本原则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党和国家生存发展的政治基石,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它是1979年3月30日邓小平同志在党的理论工作务虚会上提出的,明确了我国发展的根本政治方向和根本保证。
二、核心内涵(精准区分题型关键)
内容 核心内涵 典型实践 高考关键词识别
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明确我国社会发展的根本方向,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反对走资本主义道路或其他错误道路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共同富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社会主义方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坚持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对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对势力和破坏分子实行专政,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 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明确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是领导一切的,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党对国家事务、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等各领域的领导 党的领导、领导核心、集中统一领导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 以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理论成果为指导思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解决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理论武装
三、核心作用(主观题必背)
对国家:是我国的立国之本,为国家发展提供根本政治保证,确保国家发展方向不偏离社会主义轨道;
对社会: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凝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
对党的事业:是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根本遵循,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引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
对民族复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政治基石和方向指引,凝聚起实现民族复兴
考点46:五位一体
一、核心定义
“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战略部署,即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五位一体、全面推进。它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实际,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变化,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总体遵循,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理念。
二、核心内涵与内在联系(高考主观题采分点)
内容 核心内涵 典型实践 高考关键词识别
经济建设 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 科技创新、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产业升级 高质量发展、现代化经济体系、供给侧改革
政治建设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基层民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 全过程人民民主、民主政治、法治建设
文化建设 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 文化惠民工程、非遗保护、红色文化传承、文化产业发展 文化强国、精神文明、文化自信
社会建设 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设平安中国 教育医疗改革、就业保障、社会保障、社会治理 民生保障、公平正义、平安中国
生态文明建设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推进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 污染防治、碳达峰碳中和、生态保护修复、绿色产业发展 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美丽中国、双碳
内在联系:“五位一体”是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有机整体。经济建设是根本(提供物质基础),政治建设是保障(提供政治保障),文化建设是灵魂(提供精神动力),社会建设是条件(提供社会环境),生态文明建设是基础(提供生态支撑),五者统一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
党的基本路线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总路线、总方针、总政策,是党和国家的生命线、人民的幸福线。
考点51:总体国家安全观
一、核心定义
总体国家安全观是新时代国家安全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由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4月15日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首次提出。它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开放和安全,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构建大安全格局。
二、核心内涵(主观题核心考点)
内容 核心内涵 典型实践 高考关键词识别
宗旨:人民安全 坚持国家安全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基本权利和福祉 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人民安全、生命财产安全、民生安全
根本:政治安全 维护国家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反分裂斗争、反渗透反颠覆、意识形态阵地建设 政治安全、政权安全、制度安全、意识形态安全
基础:经济安全 维护国家经济稳定、金融安全、产业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等,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保障粮食产量、产业自主可控 经济安全、金融安全、粮食安全、产业安全
保障: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 军事安全:维护国防安全、军队战斗力;科技安全:保障科技自主可控、防范科技风险;文化安全:维护意识形态安全、文化主权;社会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公共安全 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科技创新、文化强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 军事安全、科技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公共安全
统筹维度 统筹发展和安全、开放和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海外利益保护、应对网络安全威胁 统筹安全、传统安全、非传统安全、共同安全
考点59:社会救助金、社会保险金、社会福利金区分
一、社会救助金、社会保险金、社会福利金的核心区分(选择题+主观题高频考点)
(一)核心定义
三者均属于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组成部分,共同保障民生福祉,但在保障逻辑、覆盖范围和实现方式上存在本质差异:
1. 社会救助金:国家对因自然灾害、疾病、失业等原因陷入生存困境的社会成员提供的无偿资金或物资保障,是社会保障的“兜底防线”;
2. 社会保险金: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缴纳(或个人缴纳),国家财政给予补贴,用于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基本生活的资金,是社会保障的“核心支柱”;
3. 社会福利金:国家或社会为提升全体社会成员(或特定群体)生活质量而提供的无偿或低偿资金、服务保障,是社会保障的“普惠补充”。
(二)核心内涵与区分表(高考主观题采分点)
维度 社会救助金 社会保险金 社会福利金
核心属性 兜底性、无偿性、应急性 缴费性、互济性、强制性 普惠性、公益性、福利性
资金来源 主要为国家财政预算 用人单位+个人缴费+国家财政补贴 国家财政+社会捐赠+福利机构自筹
保障对象 低收入群体、特困人员、受灾群众等陷入生存困境的成员 依法参保的劳动者(含灵活就业人员)、公民 全体社会成员(如公共福利)或特定群体(老人、儿童、残疾人等)
保障方式 资金补贴(如低保金)、物资救助(如救灾物资)、临时帮扶 按月/按次发放资金(如养老金、失业金)、医疗费用报销 资金补贴(如高龄津贴)、公共服务(如免费教育)、设施保障(如养老机构)
典型实践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受灾群众救助 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高龄老人津贴、儿童福利机构供养、残疾人补贴、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
高考关键词识别 兜底保障、特困救助、临时帮扶、救灾安置 参保缴费、养老金、医保报销、失业保障、工伤赔偿 普惠福利、高龄津贴、公共服务、民生福祉提升
(三)易混点辨析(避坑必记)
误区:三者都具有强制性→ 正解:仅社会保险金具有强制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保缴费);社会救助金、社会福利金不具有强制性,符合条件即可享受。
误区:社会救助金覆盖全体公民→ 正解:社会救助金仅覆盖陷入生存困境的特定群体,需经过资格审核;社会福利金部分覆盖全体(如公共福利),部分覆盖特定群体。
误区:社会保险金无需个人缴费→ 正解:职工社会保险需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城乡居民社会保险需个人缴费(国家给予补贴),无缴费则无法享受相应待遇(除免缴费特殊群体)。
考点61
(一)核心定义
法律援助:由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为经济困难公民或特殊案件当事人(如未成年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的制度,核心是“法律帮助的无偿化”。
司法救助: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对经济困难且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给予经济资助、减免诉讼费用的制度,核心是“诉讼成本的减免与经济帮扶”。
(二)核心内涵与区别表(高考采分点)
维度 法律援助 司法救助
提供主体 法律援助机构(司法行政部门下属)、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司法机关
救助对象 1. 经济困难公民;2. 特殊案件当事人(如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可能被判处死刑的人,无需经济困难证明) 1. 经济困难的诉讼当事人(原告、被告、被害人等);2. 符合条件的涉诉信访人
救助内容 免费法律服务(如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诉讼、辩护等) 1. 减免诉讼费用(如案件受理费、申请费);2. 给予经济资助(如被害人因犯罪遭受损失的救助金)
适用阶段 可以贯穿诉讼全阶段(侦查、起诉、审判),也可适用于非诉讼阶段(如调解、仲裁) 仅适用于诉讼阶段(审判、检察环节)或涉诉信访阶段
典型实践 为经济困难的农民工提供劳动争议诉讼代理、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提供免费辩护 为贫困家庭减免离婚案件受理费、为刑事案件被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
高考关键词识别 免费律师、法律援助机构、诉讼代理、辩护 减免诉讼费、司法机关、经济资助、被害人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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