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复习知识点总结-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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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末复习知识点总结-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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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单元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核心考点必备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2.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3.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4.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
重难点探究
1.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党的地位
(1)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体)
(2)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3)党的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2.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的关系
(1)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它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2)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的优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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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①国家权力机关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立法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②国家行政机关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③国家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④国家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3)宪法规范国家权力运行。①必要性: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②要求: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核心考点必备
1.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
3.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重难点探究
1.如何坚持依宪治国
(1)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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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
(2)依宪治国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3)依宪治国需要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它们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4)依宪治国需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对于各种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尊崇宪法对公民的要求
我们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1)认同宪法。宪法充分体现人民共同意志,充分保障人民民主权利,充分维护人民根本利益。我们要理解宪法的价值,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2)学习宪法。我们要了解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参与宪法宣传活动,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3)践行宪法。宪法是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遵循。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来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抵制各种损害宪法尊严、妨碍宪法实施的行为,维护宪法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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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核心考点必备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2.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上的具体化,它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了保障。
3.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义务。
重难点探究
1.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木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2)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所确认的权利,国家各项制度和国家权力的运行都需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为价值目标。
(3)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上的具体化,它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了保障。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享有条件和地位
(1)享有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2)地位: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础。
3.人身自由的内涵、内容及地位
(1)内涵: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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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地位: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4.社会经济权利的内涵、内容及要求
(1)内涵: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权利。
(2)内容: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3)要求: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对社会弱者的利益给予特殊保护。
5.正确理解文化教育权利
权利 内涵 措施
受教育权 公民有权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 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文化权利 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6.监督权的内容及意义
(1)内容: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2)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公民为什么要依法履行义务
(1)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
(2)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表明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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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3)公民在依法享有权利的同时,也应依法履行义务。
8.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原因及做法
(1)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做法: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9.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因和要求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2)要求: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10.依法服兵役的原因及兵役制度
(1)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2)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1.依法纳税的原因、违反纳税义务的行为及后果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违反纳税义务的行为及后果: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核心考点必备
1.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
2.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3.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在行使权利时,公民应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5.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自觉履行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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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重难点探究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离不开权利的实现。
(2)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如何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1)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2)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3.如何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2)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依法维护权利的要求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如果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超出了宪法和法律所许可和保障的范囿,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在行使权利时,公民应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3)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依照法定程序来寻求救济、解决纠纷、维护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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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
方式 含义 实施方式 适用情况 分类
和解 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调解 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调解组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仲裁 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诉讼 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公民可以依法选择相应的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6.依法履行义务的必要性及做法
(1)必要性: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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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法: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依据法律规定,有的法定义务要求公民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构成违法甚至犯罪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单元认识国家制度
第五课我国的政治制度
核心考点必备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2.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基本方针。
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重难点探究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3)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4)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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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大代表的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建议等。
3.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3)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主题及职能
(1)性质: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6.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优越性
(1)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2)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3)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4)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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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我国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和要求
(1)根本目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要求: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8.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比较 内容
居民委员会 村民委员会
不同点 产生方式 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决策程序 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 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
管理 与监督 居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居务公开制度,接受居民的监督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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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相同点 工作都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都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9.基层民主的意义
(1)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2)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核心考点必备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2.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3.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
4.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5.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6.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7.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重难点探究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意义
(1)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这体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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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共同富裕。
(2)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2.如何正确对待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功能和优势。
3.正确理解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按劳分配(主体) 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确立依据 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
基本内容 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此外,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要求 在现阶段,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
4.完善我国分配制度的原因
(1)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2)要推进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5.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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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1)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2)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四单元走近国家机构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
核心考点必备
1.宪法是确立国家机关的根本法律依据。
2.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重难点探究
1.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以及常设机关
(1)性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与其他地方国家机关之间的关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常设机关: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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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立法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
决定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任免权 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免、罢免的权力
监督权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核心考点必备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3.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重难点探究
1.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产生和任职条件
(1)产生: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2)任职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家主席的地位
(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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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权。
3.国家主席的职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任免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
外事权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授予荣誉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核心考点必备
1.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3.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
4.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重难点探究
1.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
(1)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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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
(1)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
(2)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更高质量行使,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3.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的要求
(1)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2)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4.建设法治政府的原因及要求
(1)原因: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2)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
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核心考点必备
1.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2.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3.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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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难点探究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的组成、性质、任务、建设
(1)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我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2)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3)任务: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4)建设: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产生、任期、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1)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2)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3)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4)与全国人大的关系: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3.实行军委主席负责制的原因
军委主席负责制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先进理念、基因传承和制度结晶,保证了党牢牢掌控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是党和国家军事领导制度长期发展的重大成果。
4.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1)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
(2)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
(3)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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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4)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5)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
(6)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务院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国防事务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核心考点必备
1.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我国的监察机关。
2.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国家监察机关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重难点探究
1.监察委员会的监察对象(监察范围)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与国家权力机关 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 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与有关机关和单位 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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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监督职责 内容 监察委员会依法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
作用 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调查职责 内容 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开展调查
作用 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处置职责 监察委员会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就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核心考点必备
1.国家司法机关是指依法成立、专门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2.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专门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司法机关。
重难点探究
1.人民法院的职责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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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2.人民法院行使职权的要求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3)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3.人民检察院的职责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法律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要求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3)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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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单元建设法治中国
第十三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核心考点必备
1.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
2.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3.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4.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重难点探究
1.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
(1)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
(2)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
(3)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
(4)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2.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
(1)我们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青少年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坚持科学立法。高质量立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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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坚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要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坚持公正司法。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坚持全民守法。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第十四课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核心考点必备
1.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3.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坚定法治自信,增强实践本领。
4.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
5.我们既要增强法治观念,又要提升道德素养,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重难点探究
1.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1)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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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重要依托。
(2)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2.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1)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以法治引领改革,依照法定程序把改革方案和举措上升为国家意志,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治深化改革,既以法的强制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又以法治方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2)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开放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动力,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于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措施,立法机关及时通过立法、修改等方式,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促进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3.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1)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2)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
4.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德治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撑。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够激励立德扬善,提升全社会道德素质。
(2)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道德为法律创制提供伦理基础,为法律的正当性提供评判标准,为法律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为法治文化提供源头活水,对于法治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3)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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