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习课件 选必2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课件(共35张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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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7张PPT)
高考总复习
选择性必修2 法律与生活
第二单元 家庭与婚姻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01
体系建构·课标引领
03
易错点澄清
01
核心知识精讲
04
真题演练
一、体系建构·课标引领:
一、体系建构·课标引领:
课标要求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5.1 家和万事兴
考点一 育小职责大
义务
父母对子女履行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 )
×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抚养义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是无条件的、强制性的义务,不受夫妻关系影响。
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义务则是有条件的、相对的。父母对成年子女一般是没有抚养义务的,但对以下情况下的成年子女,父母有能力负担时,父母有教育抚养的义务:
①丧失劳动能力或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②尚在校就读的(高中及以下);
③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P43相关链接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当承担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这些近亲属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P43相关链接
关于监护:假如父母死亡,谁来监护?
关于抚养:离婚=无需抚养、教育子女?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中学生小飞在学校与同学打架,把同学打伤,需要赔偿1万元的医疗费。小飞的父母以事情发生在学校为由拒绝赔偿。
这些父母的行为是否正确?为什么?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权利)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保护权利)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抚养、教育、监护、继承等),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义务 抚养义务 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三不得)
教育义务 父母应当让适龄儿童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
监护职责 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①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权利)
②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保护权利)
③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权利 保护权利 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以及财产利益
教育权利
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
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 也是父母的权利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5.1 家和万事兴
考点二 敬老是义务
赡养 义务(法律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
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两个要求)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子女、继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如果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通过有关部门调解或向法院起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
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老年人赡养案件。法官当庭判决女儿马某除了支付父亲一定的经济补偿费,还要在判决生效当月起,每两个月至少前往父亲居住处看望问候一次。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八条【常回家看看】 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
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注意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抚养 赡养 扶养(狭义)
区别 含义 父母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成年子女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夫妻双方、兄弟姐妹等平辈人之间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
适用范围 适用于 适用于 一般适用于
联系 ①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②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
长辈对晚辈
晚辈对长辈
平辈之间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赡养 义务(法律保护) 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
②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两个要求)
①含义:
②要求:
法律 禁止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法律保护)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主体),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对象)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义务:
家庭暴力 虐待 遗弃
含义 及表 现 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 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一次或短期的殴打、捆绑等行为可以构成家庭暴力,但不一定构成虐待 最基本特征:持续性和经常性 联系 都是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继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考点一 法定继承顺序
含义
内容
天后李玟去世,生前身家累积约9亿人民币,她生前立下了遗嘱,遗产由其母亲继承
被继承人:
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李玟
9亿人民币
李玟母亲
李玟母亲享有9亿人民币的财产性权利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
被继承人
遗产(赃款、死亡赔偿金≠遗产);
继承人
继承权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继承: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考点一 法定继承顺序
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意义
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赃款、死亡赔偿金≠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继承权平等原则: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注意
王大叔去世后,留下套房产,他的四个子女把这套房产变卖后,把售房款平分了,仍然在世的母亲把他们告上法庭,认为子女们把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也分掉了。四个子女很不理解父亲去世我们继续赡养母亲,母亲怎么还要遗产呢?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继承:
要求
分析母亲起诉四个子女的原因?
王大叔去世前还有未偿还的债务,应如何处理
四个子女获取继承权的方式有哪些?
①遗产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
②债务清偿: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二、核心知识精讲:
1.继承:
(1)含义 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2)意义 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
(3)内容 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
(4)要求 ①遗产认定: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先析产,后继承)
②债务清偿: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5)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适用法定继承(条件)
注意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法定继承:
(1)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条件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3)特点
处于婚姻状态中的配偶,前妻(夫)不算
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不分先后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注意
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什么?所有继承人都是同时继承吗?
第一顺序
配偶
子女
父母
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继承顺序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法定继承:
老张有3个子女,其中大儿子早已去世,但大儿媳一直在照顾老张夫妇。
老张在去世前留下遗嘱,把自己的藏书留给他在大学任教的姐姐,其余的财产按照法律相关规定由老伴和子女们继承。但是,他的孪生弟弟却声称,自己也拥有老张遗产的继承权。二儿子也声称,大儿媳是外人,不应该继承老张的遗产;小女儿已经嫁多年,也不能继承老张的遗产。为此,一家人吵得不可开交。
材料涉及了哪些取得继承权的方式?
老张的姐姐、弟弟、小女儿和大儿媳能否分得老张的遗产?为什么?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遗嘱继承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老张的姐姐属于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可以按老张的遗嘱分得藏书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老张有配偶和子女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张的弟弟属于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分得遗产
老张的小女儿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权男女平等,小女儿即使已经嫁多年,也可以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得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老张的大儿子早已去世,大儿媳对老张夫妇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按法定继承方式分得遗产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法定继承:
老张的大儿媳因尽心照顾老张夫妇能不能因此多分得一部分财产?为什么?
这样分配遗产有什么意义?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遗产分配原则)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二、核心知识精讲:
2.法定继承:
(1)含义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2)条件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
(3)特点 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继承顺序
(4) 范围 和顺 序 ①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②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④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5)原则 ①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协商同意也可以不均等)
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④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6)意义
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核心知识精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权的丧失和恢复】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P46相关链接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绝对丧失继承权
相对丧失继承权
假如老张的小儿子曾经虐待老张并在生病期间从不照顾、探视,小儿子能否继承老张的遗产?
2.法定继承:
二、核心知识精讲:
3.遗嘱: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考点二 遗嘱继承重意愿
(1)含义 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 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
发生效力的
有效条件
(2)类型
遗嘱人
合法
死亡时
单方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
有效遗嘱应满足什么条件?
①遗嘱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②意思表示真实,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徐奶奶生前育有8名子女,2020年11月突发疾病入院,被推进手术室前,对守在身边的大儿子汪某甲及四个女儿表示,自己的几万元存款交给大儿子未成年的孩子。徐奶奶去世后,汪某甲按该遗嘱取出存款,小儿子汪某乙提出异议并诉至法院。
徐奶奶的遗嘱属于什么类型?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二、核心知识精讲:
3.遗嘱:
(3)法律效力
徐奶奶的遗嘱是否有效?请说明理由。
徐奶奶生前育有8名子女,2020年11月突发疾病入院,被推进手术室前,对守在身边的大儿子汪某甲及四个女儿表示,自己的几万元存款交给大儿子未成年的孩子。徐奶奶去世后,汪某甲按该遗嘱取出存款,小儿子汪某乙提出异议并诉至法院。
徐奶奶立口头遗嘱时,在场人员都是其子女,均为法定继承人,与遗产分割存在利害关系,不具备见证人资格,不符合“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要求,该口头遗嘱无效,存款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其他不具有见证能力的人;
②继承人、受遗赠人;
③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法律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4)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
二、核心知识精讲:
3.遗嘱:
如果有多份遗嘱该如何处理?
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二、核心知识精讲:
3.遗嘱:
(1)含义 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无需他人同意)
(2)类型 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
(3)法律效力 ①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4)意义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二、核心知识精讲:
4.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在 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
法定继承 。有遗嘱 是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人
优先于
不一定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
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 继承
遗赠
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不属于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应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黄甲育有一子黄乙,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黄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与侄女黄丙。
还有什么处理遗产的方式?
王老伯采取什么方式处理遗产?游先生能获得房产吗?为什么?
二、核心知识精讲:
4.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①含义: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遗赠: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单方面将财产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无需受赠人同意(但需在知道后60日内明示接受)
遗赠扶养协议:双方法律行为,需遗赠人与扶养人达成合意,双方权利义务明确,扶养人承担生养死葬义务,遗赠人承诺死后赠与财产,实质属于合同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 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 的义务,享有
的权利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生养死葬
王老伯采取什么方式处理遗产?游先生能获得房产吗?为什么?
受遗赠
二、核心知识精讲:
4.通过遗嘱处理遗产的方式:
不同点 相同点
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应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遗赠扶养协议 ①含义: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②目的: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二、核心知识精讲:
遗产处理方式 内涵 主体 适用条件
法定继承 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遗嘱继承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
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被继承人立有效遗嘱
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通过遗嘱
赠与
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
订立书面遗赠扶养协议
优先顺序:
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或遗赠>法定继承
1.养子女对养父母没有赡养的义务( )
纠正:
2.父母离婚的,没有抚养权的父母对于子女没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纠正:
3.有遗嘱的就是遗嘱继承( )
纠正:
三、易错点澄清:
4.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法律认定为准( )
纠正:
养父母与养子女收养关系成立的,养子女对养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
×
通过遗嘱获得他人遗产,分为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
×
1.(2020·浙江卷)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 ②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③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④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四、真题演练:
考向一 敬老是义务

孙某作为继父因为尽了抚养小明的义务,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
①说法错误,③说法正确。
孙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②说法错误。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④说法正确。
2.(2024·湖北高考)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考向二 法定继承
四、真题演练:

自然人是指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①正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因此,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植物都没有继承权,②错误。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李四借的10万元购房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③错误。
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去除10万元的债务,价值共计200万元,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析产后,李四留有的遗产价值共计100万元,李小四与其母亲各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④正确。
3.(2024·安徽高考)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四、真题演练:
考向三 遗嘱继承与遗赠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
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②不选。
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
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4.(2023·江苏高考)赵某与荀某育有一子赵甲,一女赵乙。荀某去世后,因赵甲长期在外地工作,赵乙照顺赵某的衣食起居。2016年2月,赵某自己写了一份遗嘱,内容为房子留给赵甲,存款留给赵乙。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遗嘱载明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2022年11月,赵某去世。按法律规定,赵某遗产的分配应该是(  )
A.按照法定继承平均分配
B.赵甲、赵乙通过协商分配
C.房子给赵甲,存款给赵乙
D.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
四、真题演练:
考向三 遗嘱继承与遗赠

代书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2018年5月,赵某又让人代写了一份遗嘱,并请邻居张某、李某担任见证人,该遗嘱有效,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A不选。
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应该按照遗嘱继承,而不是赵甲、赵乙协商分配,B不选。
如果立有前后相悖的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赵某的代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且时间最靠后,所以按照赵某的代书遗嘱,房子、存款均由赵乙继承,C不选,D入选。
高考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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