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10.1认识民法典》教学设计姓名: 学科:道德与法治 年级:七年级下册一、四维核心素养政治认同:理解民法典的中国特色与实践价值,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感知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法治观念:知晓民法典的地位与核心内容,树立法律至上、守法用法的意识,学会用法治思维看待生活问题。健全人格:增强法律敬畏感,提升权利保护与责任担当意识,养成尊重他人、诚信友善的行为习惯。责任意识:明确自身在法治社会中的责任,主动学习民法典知识,践行法治要求,维护自身与他人合法权益。二、重难点重点:掌握民法典的地位、调整范围及核心内容,理解民法典对公民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保障作用,知晓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难点:引导学生将民法典知识与日常生活紧密结合,学会运用民法典思维分析和解决简单民事纠纷,理解民法典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联系,真正树立法治观念。三、上课讲义导入新课:情境激趣,引出主题教师:同学们,上课前我们先来聊一个身边的话题——过年时大家都会收到压岁钱吧?有位同学小华,收到了5000元压岁钱,可妈妈说“你还小,压岁钱我替你保管,以后都由我支配”,小华很困惑,这笔压岁钱到底属于谁?妈妈有权随意支配吗?大家可以互相讨论一下,说说自己的看法。(学生分组讨论1分钟,自由发言)学生1:我觉得压岁钱属于小华,因为是长辈给小华的,不是给妈妈的。学生2:妈妈是监护人,应该可以保管,但不能随意支配,得给小华用在合适的地方。学生3:我觉得妈妈可以支配一部分,比如给小华买学习用品,但不能全部拿走自己用。教师:大家的讨论非常热烈,看法也很有道理。其实,这个看似简单的压岁钱问题,背后藏着一部重要法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小华的压岁钱归属、妈妈的保管权限,都能在这部法律中找到明确答案。今天,我们就一起走进民法典,认识这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设计意图:以学生熟悉的压岁钱情境为切入点,紧扣青少年生活实际,将抽象的法律问题转化为具象的生活争议,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参与热情,让学生感受到民法典就在身边,打破“法律离青少年很远”的认知误区,自然引出本课主题。第一环节:初识民法典——知道它是什么、有地位教师: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民法典到底是一部怎样的法律?大家结合课本内容,思考两个问题:第一,民法典的全称是什么?第二,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处于什么地位?给大家2分钟时间,自主阅读课本相关段落,找出答案。(学生自主阅读,标记关键信息)教师:时间到,谁来分享一下自己找到的答案?请这位穿蓝色衣服的同学回答。学生:民法典的全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它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教师:回答得非常准确!大家把这句话划下来,这是民法典最核心的地位体现。“法典”意味着什么呢?它不是单一的法律条文,而是整合了之前分散的民事法律规范,形成的一部系统、完整的法律汇编,就像一本“生活手册”,涵盖了我们从出生到死亡、从衣食住行到婚丧嫁娶的方方面面。教师:大家再思考一下,为什么说它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们结合生活场景想一想,哪些事情会受到民法典的调整?(学生自由发言,教师引导补充)学生1:买东西被骗,应该可以用民法典维权。学生2:被同学偷拍照片发到网上,民法典应该会保护我们的肖像权。学生3:父母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民法典应该有规定。教师:大家说得都非常好!民法典调整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简单来说,就是我们和家人、同学、商家、邻居之间发生的各种民事纠纷,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解决依据。无论是压岁钱归属、肖像权保护,还是买卖纠纷、邻里矛盾,民法典都能为我们提供保障。教师:除此之外,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还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实践特色和时代特色。它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事立法进入了新阶段,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设计意图:本环节通过自主阅读、师生互动、生活联想的方式,引导学生自主获取民法典的全称、地位等基础知识点,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同时,结合生活场景让学生理解“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内涵,进一步强化“民法典与生活息息相关”的认知,为后续学习奠定基础。第二环节:解读民法典——读懂它的内容、守原则教师:了解了民法典的地位,接下来我们深入解读它的核心内容。民法典内容丰富,共分为7编、1260条,涵盖了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等多个领域。其中,与我们青少年关系最密切的,就是人格权、财产权以及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一)核心内容:守护我们的人身权与财产权教师:首先我们来看人格权,大家结合课本,说说什么是人格权?它包括哪些内容?学生: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教师:非常准确!人格权是我们做人的基本权利,是法律赋予我们每个人的“精神铠甲”,无论年龄大小,我们都平等享有这些权利。接下来,我们通过几个案例,看看民法典是如何保护我们的人格权的。案例一:小明同学因为长得比较胖,被班里几个同学起侮辱性绰号,还被偷拍照片配上难听的文字发到班级群,小明非常伤心,甚至不敢来上学。教师:大家想一想,案例中小明的哪些权利被侵犯了?我们应该如何帮助小明?(学生分组讨论,代表发言)学生代表:小明的名誉权和肖像权被侵犯了。起侮辱性绰号侵犯了名誉权,偷拍照片发到群里侵犯了肖像权。我们可以建议小明告诉老师和家长,要求那些同学删除照片、道歉,还可以依据民法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教师:说得非常好!民法典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不得未经本人同意,制作、使用、公开他人肖像。案例中的同学,不仅违反了道德规范,还违反了民法典的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比如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案例二:小红的日记被同桌偷偷翻看,还把日记里的秘密告诉了其他同学,导致小红被同学们议论纷纷,内心十分痛苦。教师:这个案例中,小红的什么权利被侵犯了?结合民法典,我们应该提醒同桌怎么做?学生:小红的隐私权被侵犯了。同桌应该停止翻看日记,不再传播小红的秘密,向小红道歉。教师:完全正确!隐私权是我们的重要人格权,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日记属于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任何人都不能私自翻看、传播。希望大家记住,尊重他人隐私,就是尊重他人的人格,也是我们践行民法典的基本要求。教师:除了人格权,民法典还重点保护我们的财产权。财产权是指我们对自己的合法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等。比如,大家的压岁钱、零花钱,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受民法典保护;同学们自己创作的作文、绘画、手工作品,享有知识产权,其他人不能随意抄袭、盗用。回到我们导入环节的问题,小华的压岁钱到底属于谁?谁来说说?学生:属于小华,因为压岁钱是长辈赠与小华的,属于小华的个人合法财产,受民法典保护。妈妈作为监护人,可以帮助小华保管,但不能随意支配,必须为了小华的利益使用这笔钱。教师:说得太到位了!民法典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权利能力与成年人平等,压岁钱作为赠与物,所有权属于小华。监护人的职责是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不得擅自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妈妈可以帮小华保管压岁钱,但不能随意花掉,比如可以用来给小华买学习用品、报兴趣班,这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践行法治的行为准则教师:了解了民法典的核心内容,我们还要知道,人们在从事民事活动时,必须遵循一定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贯穿于民法典的始终,是我们参与民事活动的行为准则。大家结合课本,找出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然后和同桌互相讲解一下每个原则的含义。(学生自主阅读、同桌互讲,5分钟后集体交流)教师:时间到,谁来分享一下你找到的基本原则?请这位同学回答。学生:民法典规定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绿色原则。教师:回答得非常全面!接下来,我们逐一解读这些原则,结合生活案例,看看每个原则在生活中如何体现。1. 平等原则: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简单来说,就是无论我们的年龄、性别、家庭背景、财富多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都享有平等的民事权利,承担平等的民事义务。比如,我们和商家买东西,我们作为消费者,和商家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商家不能强迫我们买东西,我们也不能无理取闹、拖欠货款。2. 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比如,我们可以自愿选择买哪家的文具、自愿和同学签订互助协议,任何人都不能强迫我们做不愿意做的事情。3. 公平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商家不能哄抬物价、漫天要价,不能以次充好,要做到公平交易;如果我们和同学发生财产纠纷,也要本着公平的原则协商解决。4. 诚信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这是民法典的核心原则之一,也是我们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比如,我们答应帮同学带文具,就不能反悔;商家承诺的“假一赔十”,就必须兑现;借钱给别人,要按时归还,不能赖账。5. 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就是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比如,我们不能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能乱扔垃圾,不能做违背社会公德的事情;同时,也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比如,不能偷盗他人财物、不能侵犯他人权利。6. 绿色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这是民法典顺应时代发展新增的原则,比如,我们要节约用电、用水,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保护身边的环境,这不仅是道德要求,也是法律倡导的行为。教师:大家有没有发现,这些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不仅是法律规定,和我们的道德要求也是一致的?比如,诚信原则、守法和公序良俗原则,都是我们平时应该遵守的道德规范。这也体现了民法典注重融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中华传统美德,实现了法治与德治的相结合。设计意图:本环节是本课的重点内容,通过案例分析、分组讨论、同桌互讲等多种师生互动形式,将抽象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具体的生活案例,帮助学生理解人格权、财产权的具体内容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突破教学重点。同时,结合案例引导学生学会运用民法典知识分析身边的问题,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和分析问题的能力,兼顾健全人格和责任意识的培养。第三环节:践行民法典——学会用它维权、守法治教师:通过前面的学习,我们已经认识了民法典,读懂了它的核心内容和基本原则。接下来,我们要思考一个重要的问题:作为青少年,我们应该如何践行民法典,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我们先来明确一个观点:法律不仅是用来维权的,更是用来遵守的。作为未成年人,我们既要学会运用民法典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要自觉遵守民法典的规定,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教师:我们先来探讨第一个问题: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该怎么做?大家结合课本和我们刚才学习的案例,说说具体的维权步骤。(学生自由发言,教师总结归纳)教师:非常好!结合大家的发言,我们总结出三个维权步骤:第一步,与侵权人协商解决,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第二步,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家长、老师求助,或者向有关部门投诉,比如,被同学侵犯权利,可以告诉老师,被商家欺骗,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第三步,如果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里大家要注意,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提起诉讼、签订协议等民事活动,需要由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理,不能擅自做主。但我们要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了侵害,主动向监护人求助,不能忍气吞声。教师:接下来,我们探讨第二个问题:作为青少年,我们如何自觉遵守民法典,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大家结合自身实际,说说自己在生活中应该怎么做。学生1:不随便给同学起侮辱性绰号,不偷拍、传播同学的照片,尊重他人的人格权。学生2:不偷盗同学的财物,不抄袭同学的作业、作文,尊重他人的财产权和知识产权。学生3:和同学相处时,本着平等、诚信的原则,不强迫同学做不愿意做的事情,遵守承诺。学生4: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践行绿色原则,不做违背公序良俗的事情。教师:大家说得都非常具体、非常好!遵守民法典,其实就是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尊重他人的隐私,不随意翻看他人的日记、手机;尊重他人的肖像权,不偷拍、不传播他人的照片;尊重他人的财产权,不偷盗、不损坏他人的财物;与人相处时,诚实守信、平等友善,遵守社会公德。这些看似简单的小事,都是我们践行民法典的具体体现。教师:除此之外,我们还要主动学习民法典知识,不仅要了解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还要向家人、朋友宣传民法典,带动身边的人一起学习民法典、遵守民法典,共同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第四环节:课堂总结,升华情感教师:同学们,今天我们一起走近了民法典,认识了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通过本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一部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基础性法律;我们了解了民法典的核心内容,知道它保护我们的人身权、财产权,明确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我们也学会了如何践行民法典,维护自己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不是冰冷的法律条文,而是温暖的权利保障,它守护着我们从出生到死亡的每一个瞬间,陪伴着我们成长的每一步。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我们是法治社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肩负着践行法治、弘扬法治精神的责任。希望大家在今后的生活中,能够牢记民法典的规定,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敬畏法律,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新时代好少年,用实际行动守护法治信仰,共建法治社会。设计意图:本环节对本节课的知识进行系统总结,梳理核心知识点,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同时,升华情感态度与价值观,引导学生树立法治信仰,明确自身的责任与使命,将法治观念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实现四维核心素养的最终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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