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式教学】11.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课件25张PPT+教案+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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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式教学】11.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课件25张PPT+教案+视频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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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编版八年级道德与法治下册核心素养教学设计
核心素养目标
1.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监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理解监察体制改革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同。 2. 法治观念:了解监察机关的产生、职责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明确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的要求,树立法治意识与权力监督观念。 3. 健全人格:通过案例分析与议题探究,培养理性思考、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形成对权力监督的正确认知。 4. 责任意识:认识到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增强自身作为公民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重难点
重点 1. 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产生及职责。 2. 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的分工配合。 难点 1. 理解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与“同其他机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 2. 明确监察范围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内涵与意义。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学生活动和设计意图
一、自主预习 1. 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由谁产生、对谁负责? 2. 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3. 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4. 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如何分工配合?
二、议题式教学 总议题:如何理解我国国家监察机关的运行与价值? 子议题一:“利剑出鞘”——国家监察机关为何能监督公职人员? 核心问题: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与监察范围是什么?为何能对刘某、王某等公职人员立案调查? 教学过程: 1. 案例导入:呈现教材中“某市监察委员会对副区长刘某严重违法问题立案调查”“某县监察委员会对县人民医院院长王某立案调查”两个案例,提问:“监察委员会为何能对这些人员立案调查?”引导学生结合预习内容思考。 2. 概念解析: 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梳理监察范围: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 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结合案例分析:刘某作为副区长(政府公务员)、王某作为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办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均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因此监察委员会有权对其立案调查。 3. 视频辅助:播放短视频《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时长35分钟),直观展示监察范围的全面性,帮助学生理解“监督无死角”的意义。 子议题二:“权责清晰”——国家监察机关有哪些职责?如何与其他机关配合? 核心问题: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什么?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如何分工? 教学过程: 1. 探究一:监察机关的职责 结合教材与法律规定,梳理监察机关三大核心职责: 1. 监督职责:监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基础职责)。 2. 调查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核心职责)。 3. 处置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例对应:刘某、王某案件中,监察委员会的“立案调查”体现调查职责;“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体现处置职责。 2. 探究二:与其他机关的分工配合 结合教材“王某案”与法律条文,明确分工: 监察委员会:负责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收集、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判处何种刑罚。 关系总结: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人民法院)、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同时,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案例深化:王某案中,县监察委员会调查→移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完整展现了“监察检察审判”的分工配合流程。 3. 视频辅助:播放短视频《国家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的协作流程》(时长46分钟),通过动画+案例拆解,清晰呈现案件从监察调查到司法审判的完整流程。 子议题三:“监督有力”——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有何重要意义? 核心问题:设立国家监察机关,实现对所有公权力公职人员的监督,对国家治理有何价值? 教学过程: 1. 分组讨论:结合教材“探究与分享”中三个观点(对政府公务员监督、对司法系统人员监督、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监督),分组讨论: 对政府公务员监督:有助于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质量。 对司法系统人员监督:有利于推动司法领域反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 对基层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监督: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保障基层群众利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2. 总结升华: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层面,总结国家监察机关的意义: 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举措; 是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设计。 3. 视频辅助:播放时政短片《国家监察:守护公权力的“利剑”》(时长57分钟),结合典型反腐案例,直观展现监察机关在反腐败、推进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三、课堂练习 选择题 1. 我国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 ) A. 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B.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C. 国家的审判机关 D. 国家的行政机关 答案:A 2. 下列不属于监察机关监察范围的是( ) A. 某县政府公务员张某 B. 某公办中学负责后勤管理的李某 C. 某私营企业老板王某 D. 某村村委会主任赵某 答案:C 3. 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应当( ) A. 直接作出判决 B. 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C. 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 自行起诉至人民法院 答案:B 材料分析题 材料:某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工程招标、教材采购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该市监察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赵某立案调查,查明其职务犯罪事实后,将案件移送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受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问题:结合材料,分析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分别履行了什么职责?三者之间体现了怎样的关系? 答案: (1)职责: ① 监察机关:对赵某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查明案件事实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履行了调查职责和处置职责。 ②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履行了检察职责(公诉职责)。 ③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履行了审判职责。 (2)关系: 三者体现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后起诉至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审理判决,分工明确、流程衔接;同时,各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互监督、制约,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公正。
四、拓展提升 结合本地实际,查阅1个本地监察机关查处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例(可通过本地纪委监委官网、官方媒体报道获取),分析案例中监察机关履行了哪些职责,与其他机关如何配合,撰写100字左右的案例分析短评。
五、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通过案例分析与议题探究,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了解了其监察范围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核心职责为监督、调查、处置;理清了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认识到监察机关的设立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与政治认同。
板书设计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一、性质与产生 1. 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 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二、监察范围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6类) 三、核心职责 1. 监督(基础) 2. 调查(核心) 3. 处置(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监察建议) 四、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1. 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干涉 2. 与审判、检察、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五、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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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11.1《国家监察机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核心素养目标
1. 政治认同:认同我国监察机关的性质与地位,理解监察体制改革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重要意义,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同。
2. 法治观念:了解监察机关的产生、职责及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明确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的要求,树立法治意识与权力监督观念。
3. 健全人格:通过案例分析与议题探究,培养理性思考、辩证分析问题的能力,形成对权力监督的正确认知。
4. 责任意识:认识到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的监督作用,增强自身作为公民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意识与社会责任感。
自主预习
1.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由谁产生、对谁负责?
2.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包括哪些人员?
3.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有哪些?
4.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如何分工配合?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明确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包括:中国共产党机关、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委员会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 法律、法规授权或者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新知讲解
总议题:如何理解我国国家监察机关的运行与价值?
子议题一:“利剑出鞘”——国家监察机关为何能监督公职人员?
核心问题: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与监察范围是什么?为何能对刘某、王某等公职人员立案调查?
案例分析:刘某作为副区长(政府公务员)、王某作为县人民医院院长(公办医疗卫生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均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因此监察委员会有权对其立案调查。
该市监察委员会为什么可以对刘某立案调查?
该市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刘某作为副区长,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其行为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因此监察委员会有权依法对其立案调查,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探究一:监察机关的职责
结合教材与法律规定,梳理监察机关三大核心职责:
1.监督职责:监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基础职责)。
2.调查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核心职责)。
3.处置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案例对应:刘某、王某案件中,监察委员会的“立案调查”体现调查职责;“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起诉”体现处置职责。
子议题二:“权责清晰”——国家监察机关有哪些职责?如何与其他机关配合?
结合教材“王某案”与法律条文,明确分工:
监察委员会:负责对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收集、固定证据,查明案件事实,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认为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作出起诉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确定被告人是否有罪、判处何种刑罚。
政府的公务人员要受监察机关的监督,这有助于公务人员严格依法办事,也有助于改善工作作风,提高管理质量。
关人员在监察范围之内,这有利于推动司法领城反腐败工作。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我们息息相关。将这些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之内,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看看还有哪些人员在监察范围之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监察范围还包括:
法律、法规授权或受国家机关依法委托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
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
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
分组讨论:结合教材“探究与分享”中三个观点(对政府公务员监督、对司法系统人员监督、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监督),分组讨论:
对政府公务员监督:有助于公职人员严格依法办事,改进工作作风,提高管理质量。
对司法系统人员监督:有利于推动司法领域反腐败,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司法廉洁。
对基层自治组织管理人员监督: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保障基层群众利益,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
从“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个层面,总结国家监察机关的意义:
子议题三:“监督有力”——国家监察机关的设立有何重要意义?
国家监察机关的意义:
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障;
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举措;
是实现对公权力监督全覆盖,防止权力滥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设计。
结合上述案例,说说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是如何分工配合的。
监察委员会:对王某(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立案调查、留置,查清事实后,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委移送的案件依法审查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追究王某的刑事责任。
04
课堂小结
本节课我们通过案例分析与议题探究,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了解了其监察范围覆盖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核心职责为监督、调查、处置;理清了监察机关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工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认识到监察机关的设立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与政治认同。
拓展提升
结合本地实际,查阅1个本地监察机关查处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或职务犯罪案例(可通过本地纪委监委官网、官方媒体报道获取),分析案例中监察机关履行了哪些职责,与其他机关如何配合,撰写100字左右的案例分析短评。
A
课堂练习
B
A
A
选择题
1. 我国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 )
A. 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B. 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C. 国家的审判机关 D. 国家的行政机关
2. 下列不属于监察机关监察范围的是( )
A. 某县政府公务员张某 B. 某公办中学负责后勤管理的李某
C. 某私营企业老板王某 D. 某村村委会主任赵某
3. 监察机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案件,应当( )
A. 直接作出判决 B. 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C. 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D. 自行起诉至人民法院
A
B
C
A
课堂练习
B
A
A
材料分析题
材料:某市教育局副局长赵某,利用职务之便,在学校工程招标、教材采购等事项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00余万元。该市监察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赵某立案调查,查明其职务犯罪事实后,将案件移送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人民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向该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审理后,以受贿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追缴其违法所得。
问题:结合材料,分析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本案中分别履行了什么职责?三者之间体现了怎样的关系?
A
课堂练习
B
A
A
答案:
(1)职责:
① 监察机关:对赵某的职务犯罪行为进行调查,查明案件事实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履行了调查职责和处置职责。
② 人民检察院:对监察机关移送的案件进行审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履行了检察职责(公诉职责)。
③ 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履行了审判职责。
(2)关系:
三者体现了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关系:监察机关调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后起诉至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依法审理判决,分工明确、流程衔接;同时,各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相互监督、制约,确保案件办理合法公正。
板书设计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一、性质与产生
1. 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2. 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二、监察范围
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6类)
三、核心职责
1. 监督(基础)
2. 调查(核心)
3. 处置(政务处分、问责、移送起诉、监察建议)
四、与其他机关的关系
1. 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干涉
2. 与审判、检察、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五、重要意义
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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