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教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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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教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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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教学设计
姓名: 学科:道德与法治 年级:八年级下册
一、四维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的合法性,理解其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增强对我国监察体制的政治认同。法治意识: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法定性质和职权来源,树立权力受监督、依法用权的法治观念。公共参与:引导学生关注监察工作,树立监督意识,主动承担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责任。理性精神:通过案例分析,学会辩证看待监察机关的作用,提升分析和解决相关问题的理性思维能力。
二、重难点
重点: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方式,明确其由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即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难点:理解监察机关的“专责性”,区分其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差异;明确监察机关双重领导体制的内涵,理解其设立对规范权力运行的意义。
三、上课讲义
(一)导入新课:情境激趣,衔接旧知
师:同学们,在前几节课的学习中,我们一起认识了我国的多个国家机构,比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它们是我国的权力机关;人民政府是行政机关,负责管理国家行政事务;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司法机关,负责维护司法公正。大家回忆一下,这些国家机构都是如何产生的?请哪位同学来说说你的记忆?
生:这些国家机构都是由国家权力机关,也就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而且它们要对人大负责,接受人大的监督。
师:非常好!大家对上几课的知识掌握得很牢固,记忆力也很棒。我们都知道,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是完整且严密的,除了我们已经学习的这些机构,还有一个重要的国家机构,它专门负责监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守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打击腐败行为,它就是——国家监察机关。
师:请大家看屏幕上的案例:某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消费,最终被国家监察机关依法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大家结合这个案例,大胆猜测一下,这个案例中的国家监察机关,它是如何产生的?它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为什么它能查处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大家可以自由发言,说说自己的想法。
生1:我觉得国家监察机关应该也是由人大产生的,和政府、法院、检察院一样。
生2:它应该是一个专门监督公职人员的机构,所以才有权力查处他们的违法违纪行为。
生3:它可能是一个具有法律权威的机构,不然不能随便追究公职人员的责任。
师:大家的猜测都非常有道理,也很有思考性!其实,大家的猜测都围绕着两个核心问题——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今天,我们就结合统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教材,一起深入学习《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逐一解开这些疑问,明确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方式、核心性质,以及它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设计意图:衔接本单元前几课的旧知,引导学生回顾国家机构的产生原则,为后续学习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做好知识铺垫;通过生活化的腐败案例和开放性提问,引发学生的思考兴趣,打破学生对“国家监察机关”的陌生感和抽象认知,贴合八年级学生具象思维为主的认知特点,自然导入本节课核心内容,为后续的教材解读和互动探究做好铺垫。
(二)新课讲授:探究核心,突破重难点
师:请大家打开教材,找到第四单元《走近国家机构》第十一课《国家监察机关》的第一框内容——《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认真阅读教材正文,结合教材中的宪法条文节选、案例和注释,思考我们刚才提出的问题,阅读过程中,大家可以圈画关键点、疑难处,有疑问随时举手发言,我们一步步深入学习。
第一部分: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师:首先,我们来看第一个核心问题——国家监察机关是如何产生的?请大家仔细阅读教材中“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这一部分的开篇内容,结合教材中的宪法条文(宪法第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找出核心句子,圈画出来。阅读结束后,邀请几位同学举手发言,分享自己找到的关键信息。
(学生阅读教材、圈画关键点,教师巡视指导,关注学生的阅读情况,提醒学生重点圈画“产生主体”“责任和监督对象”等关键词)
师:好了,大部分同学都已经阅读完毕,哪位同学愿意先来分享一下自己找到的核心句子?
生:我找到的核心句子是“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具体来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它监督;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受它们监督。
师:回答得非常全面、准确!语言表达也很清晰,大家把这句话和具体表述都圈画出来,这是国家监察机关产生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本节课的重点之一。结合教材内容和我们之前学过的知识,我们从三个方面深入理解,逐步突破重点,化解疑问。
师:第一个方面,产生的主体。结合我们之前学习的知识,大家思考一下,这里的“国家权力机关”指的是什么?请大家举手发言,说说自己的理解。
生:这里的国家权力机关指的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人大。
师:非常好!完全正确。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主体就是国家权力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我国最高级别的国家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它负责全国范围内的监察工作;地方上,省、市、县三级都设有监察委员会,它们分别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这样一来,我国就形成了从中央到地方完整的国家监察体系,实现了监察全覆盖。
师:大家可以简单记一下,监察机关的层级和人大的层级是对应的,有几级人大,就有几级监察机关,这样记忆会更轻松。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方面,产生的核心原则——“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师:结合教材中的解释和我们之前学习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的相关知识,大家思考一下,“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分别意味着什么?请大家先独立思考1分钟,然后同桌之间相互交流一下自己的想法,之后我们邀请几位同学分享交流成果。
(学生独立思考、同桌交流,教师巡视倾听,适时给予引导)
师:时间到了,哪位同学愿意分享一下你和同桌的交流想法?
生:我们认为,“对它负责”意味着国家监察机关要向产生它的人大报告工作,汇报自己一段时间内的工作情况,让人大了解它的工作进展;“受它监督”意味着人大可以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对它的工作进行检查、评议,如果发现工作中的问题,还可以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它改正。
师:点评总结得非常好!大家说得既准确又通俗,完全贴合教材内容。结合新教材的重点表述,“对它负责”就是国家监察机关要向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报告工作,主动接受其监督,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工作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受它监督”就是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监督其依法行使监察权,防止权力滥用,确保监察工作合法、公正。
师:大家还要注意一点,这和我们之前学习的“政府、法院、检察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原则是完全一致的,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国家机构“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也说明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在我国国家机构体系中的核心地位。
师: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三个方面,产生过程体现的本质。结合教材中的宪法条文和“人民当家作主”的相关知识,大家思考一下,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这一过程体现了我国的什么宪法原则和政治本质?请大家举手发言,说说自己的理解。
生:我觉得这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因为人大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组成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产生国家监察机关,就相当于人民通过人大,间接行使管理国家的权力,让国家监察机关为人民服务,维护人民的利益。
师:说得太棒了!理解得非常透彻,也很有深度。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原则之一。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人大产生国家监察机关,就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具体体现。
师:简单来说,国家监察机关本质上是由人民产生的,它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因此它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这一点,也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本质,也是新教材重点强调的内容,大家一定要牢记。
师: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来看一个具体案例:教材中提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会议时,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都会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工作报告,汇报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接受全国人大代表的审议和监督。大家结合这个案例,思考一下,这体现了监察机关与人大的什么关系?请大家自由发言。
生1:这体现了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生2:这也体现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监督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确保监察机关依法履职。
师:大家说得都很正确!这个案例非常直观地体现了监察机关与人大的核心关系——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通过这个案例,我们也能感受到,我国的监察机关不是独立于国家机构体系之外的,而是与其他国家机构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维护国家治理的有序运行。
师:接下来,我们做一个简单的小互动:请大家结合刚才学习的知识,判断下面这句话的对错,并说明理由。“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只需要对产生它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不需要接受上一级监察委员会的监督。”大家可以同桌之间相互讨论一下,然后举手发言。
(学生同桌讨论,教师巡视指导)
师:时间到了,哪位同学愿意分享一下自己的判断和理由?
生:这句话是错误的。因为教材中明确说,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不仅要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负责,还要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接受上一级监察委员会的监督。这样可以保证全国的监察工作统一协调,避免地方监察机关出现履职不当的情况。
师:非常好!判断正确,理由也很充分。大家一定要注意,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实行的是“双重领导体制”,既要对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负责,接受其监督,也要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接受其监督。这样的领导体制,既能保证监察工作的独立性,又能保证全国监察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这也是我们理解国家监察机关产生的一个重要细节,大家不要遗漏。
设计意图:通过“阅读—圈画—提问—讨论—案例分析—小互动”的环节设计,引导学生主动探究监察机关的产生过程、核心原则和本质,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合作探究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结合具体案例和小互动,将抽象的知识具象化,贴合八年级学生的认知特点,帮助学生深刻理解“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一重点知识,同时化解“双重领导体制”这一易混点,为突破难点做好准备。
第二部分: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师:学习完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我们再来解决第二个核心问题——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请大家再次阅读教材,找到关于国家监察机关性质的关键语句,圈画出核心词汇,读完后举手发言,分享自己找到的答案。
(学生阅读教材、圈画关键词,教师巡视指导,提醒学生关注“专责机关”这一核心词汇)
师:好了,哪位同学先来分享一下自己找到的答案?
生: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师:非常准确!这就是国家监察机关的核心性质,也是我们本节课的另一个重点内容。大家把这句话圈画出来,重点记忆。接下来,我们重点解读这个性质,尤其是“专责机关”这一核心词汇,帮助大家彻底理解,同时突破本节课的难点。
师:首先,我们来看“专责机关”中的“专责”二字,大家结合字面意思和教材内容,思考一下,“专责”意味着什么?请大家自由发言,说说自己的理解。
生1:“专责”应该是指专门负责,就是国家监察机关只负责监察工作,不负责其他的工作。
生2:我觉得是专门履行监察职能,没有其他额外的行政管理、审判、检察等职能。
师:大家理解得都非常准确!“专责”就是专门负责、专门履职,具体来说,就是国家监察机关的核心职能只有一个——行使国家监察职能,它不承担行政管理职能,也不承担审判、检察等司法职能,与我们之前学习的行政机关、司法机关有着明确的区别。
师:结合教材内容,我们进一步明确:国家监察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大家注意,这里的核心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也就是说,只要是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无论其职位高低、所在行业,都属于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范围,这体现了监察工作的“全覆盖”原则。
师:为了让大家更清楚地理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这一监察范围,我们举几个例子:比如政府工作人员、国企管理人员、公办学校的校长和教师(行使教育管理权力的)、公办医院的院长和医生(行使医疗管理权力的)、村干部(行使基层管理权力的)等,都属于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大家可以想一想,还有哪些人属于监察对象?
生:还有人大代表、法官、检察官,他们也行使公权力,应该也属于监察对象。
师:非常好!大家的思维很灵活。人大代表行使国家权力,法官、检察官行使司法权力,他们都属于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当然也属于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简单来说,只要手中掌握着公权力,就要接受国家监察机关的监督,这就是“权力受监督”的法治原则的具体体现。
师:接下来,我们重点突破本节课的难点——区分国家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不同。大家结合我们之前学过的知识和本节课所学,思考一下,国家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人民政府)、司法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职能上有什么区别?请大家以小组为单位,开展3分钟的小组讨论,梳理三者的职能差异,每组推选1名代表,准备发言。
(学生小组讨论,教师巡视指导,提醒学生围绕“职能”展开讨论,梳理清晰的区别,帮助有困难的小组梳理思路)
师:时间到了,哪个小组愿意先来分享一下你们的讨论成果?
小组代表1:我们小组梳理的区别是:行政机关(人民政府)的职能是管理国家行政事务,比如管理经济、教育、卫生、交通等社会事务,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司法机关中,人民法院的职能是审判案件,维护司法公正,人民检察院的职能是检察监督,追诉犯罪;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能是监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反腐败工作。
师:分享得非常好!梳理得很清晰、很全面,语言表达也很流畅,为这个小组点赞!其他小组有没有补充的?
小组代表2:我们小组补充一点:行政机关主要是“管理”,司法机关主要是“审判和检察”,而国家监察机关主要是“监督和调查”,三者的工作重点不同,职能分工也不同。
师:补充得非常到位!大家一定要牢记,国家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分工不同,相互独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共同构成了我国完整的国家机构体系,各自发挥着重要作用,缺一不可。
师:为了让大家更直观地掌握三者的区别,我们结合教材内容,用简洁的语言总结一下:行政机关管“行政事务”,司法机关管“审判和检察”,监察机关管“监督公职人员”,三者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维护国家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师:接下来,我们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条的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照本法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大家结合这条法律规定,思考一下,这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的什么内容?请大家举手发言。
生1:进一步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生2: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的监察对象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生3: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的主要工作的是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师:大家说得都非常正确!这条法律规定,既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的法定性质,也明确了它的监察对象和核心职责,充分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的合法性和权威性。这也告诉我们,国家监察机关的工作是有法律依据的,它的权力是由法律赋予的,必须依法行使,不得滥用职权。
师:我们再来看一个案例,帮助大家进一步巩固对国家监察机关性质的理解:某市监察委员会接到群众举报,某区住建局局长在工程招标中收受回扣,涉嫌职务违法。监察委员会接到举报后,立即展开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最终查明该局长的违法事实,对其作出开除公职的政务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大家结合这个案例,思考一下,这个案例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的哪些性质和职能?
生1: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专门监督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
生2: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有权调查职务违法行为,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处置。
生3: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履职,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师:大家分析得都很到位,逻辑思维能力也很强!这个案例充分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的核心性质——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它通过依法调查、处置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守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师:接下来,我们做一个课堂小练习,检验一下大家的学习成果。请大家判断下列说法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1. 国家监察机关是我国的司法机关之一,负责审判职务犯罪案件。2. 国家监察机关只监督政府工作人员,不监督其他公职人员。3. 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请大家独立完成,然后举手发言,分享自己的判断和理由。
(学生独立完成练习,教师巡视指导,关注学生的答题情况)
师:好了,哪位同学愿意分享一下自己的答案?
生:第一个说法是错误的,因为国家监察机关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不是司法机关,审判案件是人民法院的职能。第二个说法也是错误的,因为国家监察机关监督的是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不仅仅是政府工作人员。第三个说法是正确的,这是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原则,它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师:完全正确!理由也说得非常充分、准确,看来大家对本节课的重点知识掌握得很牢固,也成功突破了难点。希望大家课后能继续巩固这些知识,避免出现混淆。
设计意图:通过“阅读—圈画—解读—案例分析—小组讨论—课堂练习”的环节,引导学生深入理解国家监察机关的核心性质,重点解读“专责机关”的内涵和监察对象的全覆盖,帮助学生区分监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职能差异,有效突破本节课的难点;结合法律条文和具体案例,增强知识的权威性和具象性,培养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案例分析能力;通过课堂练习,及时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果,发现学生的薄弱环节,便于后续针对性巩固。
(三)课堂探究:深化理解,提升素养
师:通过刚才的学习,我们已经明确了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接下来,我们开展一个课堂探究活动,请大家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思考并讨论两个问题: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体现了我国宪法的哪些核心原则?2. 设立国家监察机关,对我国的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请大家以小组为单位,开展5分钟的小组讨论,梳理讨论结果,每组推选1名代表,准备发言分享。
(学生小组讨论,教师巡视指导,引导学生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深入思考问题,梳理清晰的观点,鼓励学生大胆表达自己的想法,培养学生的理性思维和合作探究能力)
师:时间到了,哪个小组愿意先来分享一下你们对第一个问题的讨论成果?
小组代表1:我们小组认为,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体现了我国宪法“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核心原则。因为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而人大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这就说明国家监察机关的权力来源于人民,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同时,也体现了“权力受监督”的原则,国家监察机关监督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确保权力依法行使,不被滥用。
师:分享得非常好!思考得很深入,也很全面。还有哪个小组补充?
小组代表2:我们小组补充一点,还体现了我国宪法“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同时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接受上一级监察委员会的领导,这体现了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符合民主集中制的要求。
师:补充得非常到位!大家一定要牢记,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充分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三大核心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权力受监督、民主集中制,这也是我们理解我国监察体制的关键。
师:接下来,我们来看第二个问题,设立国家监察机关,对我国的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有什么重要意义?哪个小组愿意先来分享?
小组代表3:我们小组认为,设立国家监察机关,有利于打击腐败行为,开展廉政建设,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因为国家监察机关专门监督公职人员,能及时发现和查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
小组代表4:我们小组认为,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受到监督,能防止权力滥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小组代表5:我们小组补充,设立国家监察机关,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师:大家说得都非常好!每个小组都有自己独特的思考,而且都很有深度。我们结合大家的分享,总结一下设立国家监察机关的重要意义:第一,有利于打击腐败,开展廉政建设,守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第二,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公权力依法行使,防止权力滥用;第三,有利于完善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和监督体系,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第四,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师:其实,设立国家监察机关,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它能守护我们的切身利益,比如防止公职人员滥用权力损害群众利益,保障社会的公平正义,让我们生活在一个更加公正、透明、有序的社会环境中。因此,我们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也应该了解国家监察机关的相关知识,树立监督意识,主动关注监察工作,支持监察机关的工作,做一个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设计意图:通过课堂探究活动,引导学生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深入思考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所体现的宪法原则,以及设立国家监察机关的重要意义,深化学生对本节课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培养学生的合作探究能力、理性思维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引导学生将知识与国家治理、社会发展和自身生活联系起来,提升学生的政治认同、法治意识和公共参与素养,实现四维核心素养的培养目标。
(四)课堂小结:梳理知识,巩固提升
师:好了,本节课的核心内容我们就学习完了。接下来,我们一起梳理一下本节课的重点知识,帮助大家巩固提升。请大家跟着老师一起回顾:
首先,我们学习了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国家监察机关分为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实行双重领导体制,既要对本级人大负责,也要对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其产生过程体现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民主集中制的宪法原则。
其次,我们学习了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它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专门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它与行政机关、司法机关职能不同,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最后,我们通过探究活动,明确了设立国家监察机关的重要意义,也认识到我们青少年应该树立监督意识,支持监察机关的工作,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
师:大家可以用一句话总结本节课的内容:国家监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守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希望大家课后能结合教材和课堂笔记,认真巩固本节课的知识,避免出现知识点的混淆,同时主动关注相关的监察案例,提升自己运用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
设计意图:通过课堂小结,帮助学生系统梳理本节课的重点知识,构建清晰的知识框架,巩固所学内容,避免知识点的遗漏和混淆;引导学生主动回顾、总结知识,培养学生的归纳总结能力;结合课后巩固要求,引导学生将课堂学习延伸到课后,提升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和自主学习能力。
(五)课堂拓展:联系生活,践行素养
师:为了让大家更好地践行本节课所学,提升自身的核心素养,我们布置一个简单的课堂拓展任务:课后,大家查阅一个国家监察机关依法履职的案例,结合本节课所学的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写一段简短的分析,说说这个案例体现了国家监察机关的哪些特点和作用,字数不限,重点体现自己的思考。下一节课,我们一起分享交流。
师:同时,希望大家课后多关注新闻媒体报道的监察工作相关内容,了解国家的反腐败工作和廉政建设,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法治观,主动承担起新时代青少年的责任,做一个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
设计意图:通过课堂拓展任务,引导学生将课堂知识与现实生活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和自主探究能力;引导学生主动关注国家大事,提升学生的公共参与素养和法治意识,实现“学懂、弄通、会用”的教学目标,将核心素养的培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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