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 教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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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 教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

资源简介

《8.1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教学设计
姓名: 学科:道德与法治 年级:八年级下册
四维核心素养
政治认同:认同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的宪法定位,树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法治观念:掌握宪法对国家主席产生、任期的规定,增强依宪认识。健全人格:体会国家主席作为国家象征的意义,培养国家认同感。责任意识:明确公民与国家机构的关系,树立维护国家机构权威的责任观念。
重难点
重点:宪法规定的国家主席产生条件、选举主体和任期要求;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的核心地位,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难点:理解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法理逻辑,明确其 “虚位元首” 的职权特点,区分国家主席与其他国家机构的关系。
上课讲义
导入新课:情境设问,引发思考
教师:同学们,在日常新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国家主席出席国事活动、发布主席令、接见外国使节等画面。大家有没有想过,国家主席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能代表国家开展这些活动?国家主席在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中处于怎样的位置?今天我们就通过宪法的规定,一起来学习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解开这些疑问。
设计意图:结合学生熟悉的时政场景设问,贴近生活实际,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让学生带着问题进入课堂,明确本节课的学习核心。
新知讲授:第一板块 国家主席的产生
教师: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有国家机构的产生都源于人民的授权,国家主席也不例外。宪法对国家主席的产生作出了明确且严格的规定,这一规定体现在选举主体、任职条件、任期要求三个核心方面,接下来我们逐一解读。
教师:首先请大家阅读宪法第七十九条的内容,找出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主体是谁?
学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教师:非常正确。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结合我们之前学习的内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由它选举国家主席,充分体现了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也说明国家主席的权力来源于人民的委托。
教师:那是不是所有公民都能被选为国家主席呢?宪法对此设置了严格的任职条件,大家再从法条中找一找,有哪两个关键条件?
学生:一是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教师: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首先,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权利,也是担任国家主席的政治前提,这意味着被选举人必须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享有完整政治权利的中国公民。其次,年满四十五周岁的年龄要求,是考虑到国家主席作为国家代表,需要具备丰富的社会阅历、政治经验和领导能力,能够承担起代表国家、主持国家外事活动等重要职责。
教师:接下来我们看任期要求。宪法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大家回忆一下,全国人大每届任期是多少年?
学生:五年!
教师:对,所以国家主席、副主席每届任期也为五年。这里老师要补充一个宪法修改的知识点,2018 年宪法修正案删除了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的规定,这一修改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有利于完善党和国家领导体制,实现国家领导人员任期制的规范化。
教师:除了正常的选举产生,宪法还考虑到了特殊情况,规定了国家主席缺位时的继任规则。大家阅读宪法第八十四条,说一说如果国家主席缺位,由谁继任?副主席缺位该如何处理?
学生:国家主席缺位,由副主席继任;副主席缺位,由全国人大补选;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直到补选完成。
教师:这个规定体现了我国国家机构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确保在任何情况下,国家主席这一国家机构都能正常行使职权,不会出现权力真空。
教师:我们来梳理一下国家主席的产生流程:全国人大召开全体会议,依照法定程序提出候选人、审议候选人、投票选举,最终选出国家主席和副主席,选举结果向全国人民公布,这一整个过程都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进行,充分体现了民主选举、依法产生的原则。
设计意图:围绕宪法法条展开教学,让学生从法律文本中获取核心知识,培养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文本解读能力;通过提问、回忆旧知的方式,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构建知识关联;补充宪法修改和缺位继任的知识点,让内容更完整,体现国家机构运行的规范性。
新知讲授:第二板块 国家主席的地位
教师:了解了国家主席的产生,我们再来探究其核心地位。宪法对国家主席的地位作出了双重定位:一方面,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机构之一;另一方面,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和象征,这两个定位相互关联,共同构成了国家主席的宪法地位,我们先来看第一个定位。
教师:在之前的课程中,我们学习了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国家主席与这些机构并列,都是宪法明确设立的国家机构,而非个人职务。这一点非常重要,大家要注意区分:我们日常说的 “国家主席”,既指这一国家机构,也指担任该机构职务的国家领导人,但从宪法角度,其核心属性是国家机构。
教师:作为国家机构,国家主席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是什么关系呢?大家结合宪法规定和之前的知识,思考一下。
学生: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应该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吧?
教师:你的思路非常正确。我国宪法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同样遵循这一原则: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其职权的行使必须依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不能独立行使权力,这也体现了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核心地位。
教师:接下来我们重点理解第二个定位 —— 国家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代表和象征。这一定位体现在国家主席的职权行使中,也体现在国家的政治生活和外事活动中。大家想一想,为什么国家主席能代表国家?
学生:因为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所以能代表整个国家。
教师:总结得很到位。国家主席的选举产生源于全国人民的授权,是全国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因此其作为国家代表具有坚实的宪法基础和民意基础。作为国家象征,国家主席的形象、行为代表着整个国家的形象,比如国家主席出席国际会议、接受外国使节、开展国事访问,这些活动都是以国家的名义进行,彰显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权和国际地位。
教师:这里老师要给大家补充一个知识点,我国的国家主席是 “虚位元首”,这是什么意思呢?所谓 “虚位元首”,并不是说国家主席没有职权,而是指国家主席的职权行使必须依据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没有独立的、实质性的决策权。比如宪法第八十条规定,国家主席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称号等,都必须根据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决定进行;国家主席不能单独决定这些事项,这与一些国家的 “实权元首” 有本质区别。
教师:我们结合具体职权来理解这一点:比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通过一部法律后,需要由国家主席以主席令的形式公布,法律才能正式生效。国家主席的公布行为,是法律生效的法定程序,体现了国家主席的国家机构属性,而法律的制定和审议权,则掌握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手中,这充分体现了我国国家机构的职权分工和制衡原则。
教师:再比如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这是国家主席作为国家代表的核心职权,这些活动虽然由国家主席亲自开展,但都是基于国家的外交政策和全国人大的授权,彰显的是国家的整体意志,而非个人意志。
设计意图:从宪法双重定位入手,层层递进解读国家主席的地位,结合学生已学的国家机构知识,构建知识体系;通过 “虚位元首” 的解读,让学生理解国家主席职权的行使原则,突破本节课的难点;结合具体职权和实例,让抽象的宪法规定变得具体易懂,提升学生的理解能力。
新知讲授:第三板块 国家主席制度的发展与意义
教师:为了让大家更全面地理解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我们简单了解一下我国国家主席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的国家主席制度并非一成不变,而是随着宪法的修改和国家政治体制的完善不断发展,其发展历程大致分为四个阶段:
1949 年 - 1954 年:新中国成立初期,未设立专门的国家主席,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行使国家元首的部分职权,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是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1954 年 - 1975 年:1954 年我国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颁布,正式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明确其为独立的国家机构,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这一时期国家主席制度正常运转。
1975 年 - 1982 年:1975 年宪法删除了国家主席的相关条款,取消了国家主席建制,1978 年宪法延续了这一规定,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行使原国家主席的部分职权。
1982 年至今:1982 年现行宪法颁布,恢复设立国家主席、副主席,明确了其产生、任期和职权,此后宪法经过多次修正,不断完善国家主席制度,2018 年宪法修正案进一步规范了国家主席的任期制度,让国家主席制度更加符合我国的国情和发展需求。
教师:了解了发展历程,大家思考一下,我国设立国家主席,明确其产生和地位,有哪些重要意义?
学生 1:有利于代表国家开展外事活动,提升我国的国际形象。
学生 2:让国家机构的设置更完整,运行更规范。
学生 3: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因为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的意志。
教师:大家的回答都很有道理,我们把这些意义总结为三个方面:
第一,彰显国家主权,体现国家形象。国家主席作为国家代表和象征,以国家名义开展各类活动,让我国在国际社会中有明确的国家代表,彰显了国家主权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提升了我国的国际话语权。
第二,完善国家机构体系,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运行。国家主席作为宪法设立的国家机构,与全国人大、国务院等机构分工协作,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职权,让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更加完整,确保国家权力在宪法框架内有序运行。
第三,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原则。国家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而全国人大由人民选举的代表组成,这一产生过程层层传递了人民的意志,充分体现了我国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的宪法核心原则,让国家机构的运行始终围绕人民的利益展开。
设计意图:补充国家主席制度的发展历程,让学生形成历史视野,理解国家机构制度的完善是一个渐进的过程;通过提问让学生自主思考国家主席制度的意义,培养学生的归纳和概括能力,同时强化政治认同,让学生体会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课堂互动:合作探究,深化理解
教师:接下来我们进行小组合作探究,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思考并讨论以下两个问题,每个小组推选一名代表进行发言。
问题 1:为什么宪法要对国家主席的任职条件设置 “年满四十五周岁” 的要求?这一要求体现了我国宪法的什么精神?
问题 2:有人说 “国家主席是国家的最高领导人,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结合本节课所学的宪法知识,谈谈你对这一观点的看法。
(学生小组讨论,教师巡视指导)
小组代表 1 回答问题 1:我们小组认为,年满四十五周岁的要求,是因为国家主席需要承担重要的国家职责,需要丰富的经验和能力,这个年龄阶段的公民通常具备更成熟的政治素养和社会阅历。这一要求体现了宪法的严谨性,宪法对国家机构的设置和任职条件都作出严格规定,确保国家机构能够高效、规范运行。
小组代表 2 回答问题 2:这个观点是错误的。首先,国家主席是国家机构而非个人职务,其次,国家主席的权力来源于全国人大,其职权行使必须依据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决定,没有独立的实权,不是 “至高无上的权力”。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要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其监督,这体现了我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教师:两位代表的发言非常精彩,准确结合了本节课的宪法知识和核心观点。问题 1 的回答,抓住了 “能力与职责相匹配” 的核心,也体会到了宪法的严谨性;问题 2 的回答,准确区分了国家主席的机构属性,明确了其职权行使原则,反驳了错误观点,体现了大家对知识的准确理解。
教师:在这里老师再强调一点: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存在 “至高无上的个人权力”,所有国家权力都属于人民,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国家主席作为国家机构,其职权的行使始终围绕人民的利益,始终接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监督,这是我国宪法的核心要求。
设计意图:通过小组合作探究,培养学生的合作意识和探究能力;设置具有思辨性的问题,让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深化对知识的理解;通过反驳错误观点,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和政治认同,让学生树立正确的权力观。
课堂小结:梳理知识,构建体系
教师:本节课我们围绕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展开了学习,大家一起来梳理一下本节课的核心知识:
产生方面:选举主体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职条件为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国公民,每届任期五年,缺位时有明确的继任规则,产生过程严格依照宪法和法律。
地位方面:宪法双重定位,一是我国的国家机构之一,二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作为国家机构,由全国人大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作为国家代表,职权行使依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是 “虚位元首”。
制度意义:彰显国家主权、完善国家机构体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宪法原则。
教师:本节课的核心主线是宪法,国家主席的产生、地位、职权都由宪法明确规定,这充分体现了 “依宪治国” 的核心要求,也让我们体会到,我国的一切国家机构都源于宪法的授权,都必须依照宪法行使职权。
设计意图:通过梳理核心知识,帮助学生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让学生形成清晰的知识框架;强调宪法的核心主线,强化学生的法治观念,让学生理解 “依宪治国” 在国家机构运行中的体现。
课堂练习:巩固新知,查漏补缺
教师:接下来我们做几道课堂练习题,检验一下大家的学习效果,大家直接举手回答即可。
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主体是()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大常委会 C. 国务院 D. 全国人民
担任国家主席的法定年龄要求是()
A. 年满十八周岁 B. 年满三十周岁 C. 年满四十五周岁 D. 年满五十周岁
下列关于国家主席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 国家主席是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B. 国家主席是个人职务,拥有独立的实权
C. 国家主席是我国的国家机构之一,是国家的代表和象征
D. 国家主席由国务院选举产生,对国务院负责
(学生回答,教师点评,纠正错误,巩固知识点)
设计意图:通过基础练习题,检验学生对核心知识点的掌握情况,及时查漏补缺;题目设置紧扣宪法规定和本节课重点,让学生在练习中进一步巩固知识。
拓展延伸:联系实际,提升认知
教师:本节课的最后,我们做一个拓展延伸。请大家课后关注近期的时政新闻,找一找国家主席开展的国事活动、行使职权的相关案例,比如发布主席令、开展国事访问、授予国家勋章等,结合本节课所学知识,分析这些案例体现了国家主席的哪些地位和职权。下节课我们进行分享交流。
教师:同时,大家可以思考一个问题:在新时代,国家主席作为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在推动我国对外交往、彰显国家形象方面发挥着怎样的作用?这一问题可以结合我国的外交成就进行思考,培养自己的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
设计意图:将课堂知识与时政实际相结合,让学生体会知识的实用性,培养学生关注时政的习惯;通过课后思考和分享,提升学生的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强化政治认同,落实四维核心素养的培养目标。
板书设计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
产生:
选举主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任职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年满 45 周岁、中国公民
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5 年)
缺位继任:副主席继任→全国人大补选→委员长暂代
地位:
宪法定位:国家机构之一;国家的代表和象征
与全国人大的关系: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其监督
职权特点:依据全国人大 / 常委会决定行使,“虚位元首”
意义:彰显国家主权、完善机构体系、体现人民当家作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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