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课时1 家庭与婚姻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典例1 (2025·广东高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虽然乙是甲的亲叔叔,但并非甲的法定监护人,一般情况下没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②说法错误。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必须(而不是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③错误。故本题选B。典例2 (2025·河北高考·敬老是义务)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答案 (1)胡大爷儿子的观点不成立。(2)法律层面:a.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根据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该义务不能通过协议免除。b.合同约定无效,儿子与女儿订立的合同条款(儿子不承担赡养义务)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条款。c.继承权与赡养义务无关,儿子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3)道德层面:a.赡养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子女应当自觉履行对父母的赡养责任,体现孝道和家庭责任感。b.家庭成员应互相扶持,在父亲患病、家庭经济困难的情况下,儿子应主动承担赡养责任,而非推卸义务。c.诚信友善是社会公德,儿子拒绝履行赡养义务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了社会公序良俗,不利于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综上,胡大爷儿子必须依法承担赡养责任,同时应弘扬孝亲敬老的传统美德。典例3 (2024·甘肃高考·法定继承顺序)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因此,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因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多分遗产,①正确。根据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因此,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②正确,③错误。李某作为王某丈夫的弟弟,即王某的公公的儿子,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④错误。故本题选A。典例4 (2025·河南高考·遗嘱继承和遗赠)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根据遗赠的含义和要求可知,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不属于遗赠。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错误。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李某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赠与行为),应视为李某撤回了遗嘱中关于房产处分的内容,该部分失效。即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有效,③不选。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④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家庭侵权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2.继承(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愿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提醒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澄清微点]1.(2024·重庆高考,15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纠正 ×。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2.(2024·湖北高考,9②)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纠正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和植物都没有继承权。3.(2024·安徽高考,14①)孤寡老人文某与邻居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纠正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故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4.(2024·安徽高考,14②)孤寡老人文某与邻居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纠正 ×。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关心和照料。考法一 依托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毛某十岁时,父母离婚,其母亲改嫁并拒付毛某的抚养费。现今,毛某已成家立业,其母亲虽然经济条件良好,但年老、多病、孤独。对毛某应如何处理母子关系,你的认识是( )①毛某应尽可能在生活上照料母亲、精神上慰藉母亲,使母亲能够幸福安度晚年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其母亲做法不当,毛某也应履行赡养义务③毛某母亲对未成年的毛某不履行抚养义务,成年的毛某也可以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④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毛某母亲因拒付抚养费而失去要求毛某赡养自己的权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虽然毛某母亲对未成年的毛某不履行抚养义务,但成年的毛某对母亲的赡养义务不会因此而消失,③错误。毛某母亲拒付抚养费是其没有履行义务,但赡养父母是毛某自身的义务,毛某母亲不会因拒付抚养费而失去要求毛某赡养自己的权利,④错误。考法二 结合法定继承的典型案例,考查法定继承的顺序与继承权的丧失2.孙小某为孙某甲独生子,在20岁时孙小某与父母争执之后离家出走,期间其母亲去世,孙小某仍毫无音讯,后来孙某甲病重,孙小某均不闻不问构成遗弃。孙某甲的弟弟孙某乙对其夫妻照顾较多,孙某甲去世后,孙小某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继承孙某甲的房屋等遗产,孙某乙与孙小某为此争执不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①孙某乙与孙小某就遗产继承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②孙某乙作为继承人,对孙某甲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应当继承遗产③遗产房屋属于不动产,孙某乙须经过登记才能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④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要么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要么是遗弃被继承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因继承取得不动产,继承开始时即取得房屋所有权,非经登记才获得,③排除。丧失继承权的情形包括多种(如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等),构成相容关系,④错误。考法三 依托遗嘱继承或遗赠的典型案例,考查遗嘱的法律效力3.某村村民何某与何甲系父子关系,苏某与郑乙系母女关系。何甲成年后定居国外,很少回家。2011年何某与某福利机构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该机构负责其晚年生活,何某去世后将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全部赠与该福利机构。以下为其家庭关系发展情况。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郑乙与何某形成扶养关系,是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郑乙对苏某尽了赡养义务,可以继承死亡赔偿金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归郑乙全部所有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死亡赔偿金不能继承,②排除。应是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于遗嘱继承,③排除。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典例1 (2024·浙江6月选考·结婚)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D解析 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侵犯了小潘的著作权,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①错误。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②错误。③④正确。典例2 (2025·云南高考·夫妻财产)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A解析 甲拥有未到期的婚前债权6万元,这属于其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有权与债务人协商变更债务履行期限,所以甲可与债务人协商,让其提前还款来筹措医疗费,该做法合法,①入选。房租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可以预支3万元房租,但是需要事后得到配偶追认,②入选。婚后存款1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甲单独拿出5万元赠与他人,若未经过配偶同意,属于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行为不合法,③不选。我国法律规定,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无法取得土地所有权。“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的说法错误,④不选。故本题选A。典例3 (2025·山东高考·夫妻债务)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A解析 郭某以个人名义贷款购买房屋与何某共同居住,该房屋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所以虽然是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①正确。何某外祖母可以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指定郭某为监护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③正确。专利都有保护期,专利保护期满以后,这些发明即进入公共领域,不再受法律保护,题干中“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混淆了专利与商业秘密(商业秘密需保密且无期限),②排除。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何某并不是其外祖母的法定继承人,其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属于遗赠,④排除。故本题选A。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结婚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程序 申请→核对→登记离婚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裁判离婚提醒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1)平等的人身关系①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2)平等的财产关系内涵或范围 处理原则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处理权归一方所有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按照约定处理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个人财产清偿[澄清微点]1.(2020·浙江7月选考,35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纠正 ×。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2.(2024·山东高考,14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对此,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纠正 ×。材料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3.(2024·浙江6月选考,22①)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法院查明,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但常某并不知情。对此,常某和梁某应当对这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纠正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考法一 依托缔结婚姻的典型案例,考查对婚姻要件的理解1.原告古某(女)的父亲与被告吴某(男)的母亲系同胞亲兄妹关系,两人在长辈“亲上加亲”的观念撮合下相恋,后二人在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告知近亲关系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现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不和,古某遂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予以处理。本案中当事人双方( )①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②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关系无效③都可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④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本案中当事人双方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可以申请婚姻无效,而不能协议离婚,①错误。本案属于民事诉讼,在民事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称为诉讼代理人,③错误。考法二 结合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判定2.小琪和小健夫妻二人向银行贷款买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后双方离婚,并协议约定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结果小健未按约还贷,导致银行划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保证金,房地产开发公司遂将二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在本案中( )①小琪和小健的离婚协议有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之嫌,所以该离婚协议是无效的②由于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因此这一债务与小琪没有关系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买房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④小琪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按照离婚协议向小健进行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D解析 材料不能表明小琪和小健的离婚协议有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之嫌,也不能认定离婚协议无效,①排除。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买房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因此,这一债务与小琪有关系,②错误。课时精练[分值:72分]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1.(2025·长沙高三模拟)结合漫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小项的母亲除非是为了维护小项的利益否则没有权利处分小项的财产②如果征得刚满8岁的小项同意,那么小项母亲可以处分小项个人财产③小项母亲将小项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应受道德谴责但不需要负法律责任④小项父亲作为监护人有权就小项的财产权受侵害向小项母亲提起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财产的前提是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而不是仅征得被监护人同意,②错误。小项母亲作为监护人不能擅自处分小项的个人财产满足个人消费需求,否则需要负法律责任,③错误。2.(2025·宿迁模拟预测)2014年老马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9岁女儿小马由妈妈抚养,老马每月给1 500元抚养费直到她满18周岁。2024年,小马考上大学,要求父亲给她缴学费,买电脑、手机,并继续支付每月1 500元生活费。老马未同意,小马将他告上法庭。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小马虽然考上大学,但未参加工作且没有经济来源,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小马的诉求B.小马已成年且没有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正常生活,故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小马诉求C.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老马应继续支付女儿的花费D.假如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学费用,小马则不用赡养老马,因权利义务是对等的答案 B解析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义务,老马已经将女儿抚养到了18周岁,小马已经成年,且没有因为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故人民法院不应该支持其诉求,A、C错误,B正确。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即使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大学的相关费用,小马也要赡养老马,D错误。3.(2025·成都三模)刘某多年前离婚,9岁的女儿安安被判给前妻。离异后不久刘某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照料他14年并承担主要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直到刘某去世。后安安与四位姑姑就刘某遗产分配产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安安和四位姑姑平分遗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安安对刘某未尽赡养义务,按法律规定应当丧失继承权②四位姐姐对刘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应适当分得遗产③安安和四位姑姑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④人民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强化法律对弘扬传统美德的促进作用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安安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未履行赡养义务不导致当然丧失继承权,仅可能影响继承份额,①排除。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安安作为刘某女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四位姑姑是第二顺序继承人,二者继承权并非平等,③排除。4.(2025·辽宁二模)蔡某有一套属于个人财产的商品房,后因急需用钱将商品房抵押给黄某。蔡某唯一的儿子蔡甲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未尽到赡养义务,其侄女蔡乙长期照顾其生活。蔡某留下自书遗嘱,死后将该商品房赠与侄女。两年后蔡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黄某作为债权人对蔡某抵押的房屋享有他物权②蔡甲因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能继承蔡某遗产③蔡乙获得蔡某房产是因为遗嘱继承有优先效力④房子抵押使蔡某获得资金支持,实现物尽其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即使没有尽赡养义务,并不当然丧失继承权,除非有遗弃或虐待情节严重,或者遗嘱明确排除等情形。但这里蔡某留有遗嘱,遗产应按照遗嘱处理,并非因蔡甲未履行赡养义务就不能继承,②错误。遗嘱继承确实优先于法定继承,但是本案中蔡乙获得房产属于遗赠(蔡某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侄女蔡乙),而不是遗嘱继承,③错误。5.(2025·安徽模拟预测)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国刚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③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④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B解析 国刚与国大爷签遗赠扶养协议并履约,按法律规定,履行义务者享有受遗赠权利,①正确。国大爷夫妇未办理收养手续,国丽不是法定继承人,②排除。国丽与国刚都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需协商继承遗产,③排除。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于遗嘱,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协议执行后的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④正确。6.(2025·咸阳高三模拟)被继承人丘某去世时儿子小霖3岁。丘某立有遗嘱,将其名下婚前购买的房产由其父亲继承(房贷由丘某和妻子阿霞共同偿还,至今未还清)。阿霞母子与丘某父母就遗嘱所涉房产、债务的继承分割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判决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①因与继承法律上“必留份”制度相悖,所立遗嘱无效②遗嘱是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阿霞不会得到任何补偿③丘某的父亲享有该房产权,并继续偿还所剩余的房贷④小霖尚幼,丘某不得以遗嘱形式剥夺儿子必要的份额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丘某立遗嘱将房产全部由其父亲继承,剥夺了小霖必要的份额,这与“必留份”制度相悖,但并非整个遗嘱无效,涉及剥夺小霖必要份额的部分无效,①错误。该房产虽是丘某婚前购买,但房贷由丘某和妻子阿霞共同偿还,存在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所以阿霞会得到夫妻共同财产中属于自己的那部分份额,并非得不到任何补偿,②错误。7.(2025·南平三模)王某离异后娶了张女士,他与前妻育有一子小王,小王患有精神残疾。后来王某患病住院,期间主要由其姐姐照料。王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屋,张女士声称王某生前留有代书遗嘱,双方在微信中也明确了房屋由张女士一人继承。上述材料中( )①王某的姐姐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②张女士的微信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具有遗嘱效力③若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则遗嘱无效④小王是法定继承人且患有精神残疾,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D解析 王某的姐姐是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则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且如果代书遗嘱有效,遗嘱的效力高于法定继承的效力,①排除。张女士的微信记录属于电子证据,但不具有遗嘱效力,②错误。8.(2025·北京高考)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答案 C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A排除。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排除。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叫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D排除。9.(2025·安徽高三模拟)某公司推行“勤劳善德,忠孝仁义”企业文化,要求28—58岁(含离异)的单身员工限期内成家立业。公司通知某员工甲,要求其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否则将面临离职的后果。甲没有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结婚,被要求离职。假设你是律师,甲向你咨询此事,你应该告诉甲( )①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婚姻自主权②公司的要求体现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③该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④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劳动赔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公司强制要求员工结婚属于干涉个人婚姻自由,而非人文关怀,②错误。材料情形属于劳动纠纷,劳动争议需先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起诉,③错误。10.(2025·莆田模拟预测)阅读下列漫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漫画1中根据赠与合同书籍应该属于妻子个人财产②漫画2中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③漫画3中由于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因此婚姻无效④漫画4中男女双方自愿复婚则不需要进行结婚登记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A解析 漫画1中的书籍是女方已故父亲赠与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①正确。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②正确。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不属于无效婚姻的法定条件,属于可撤销的婚姻,③排除。男女双方自愿复婚如果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婚姻不受法律保护,④排除。11.(2025·天津南开一模)法律守护家庭生活。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小华与女友结婚登记,只可到小华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②婚内小明创作小说,离婚后获得的稿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③父母离婚后,双方都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④赵某留下自书遗嘱和以前的公证遗嘱不一致,应以自书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 D解析 根据最新修订的《婚姻登记条例》,我国婚姻登记“全国通办”,①错误。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创作小说产生的稿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稿费在离婚后才支付,仍应依法分割。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不能排除其共同财产属性,②错误。12.(2025·河北模拟预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一女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2024年,原告常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决二人离婚。被告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准常某与王某离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是基于( )①除特定情形外,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②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患病的王小宝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照顾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抚养义务减少,这不利于王小宝的治疗④常某与王某均不愿意抚养女儿,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推卸责任的行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婚姻纠纷不能仲裁,①错误。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抚养义务减少”说法错误,③不选。13.(2025·安徽三模)李A与胡B再婚,由于常年外出打工,双方感情日渐淡漠,李A决定离婚,胡B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诉诸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李A给予胡B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B同意离婚。对此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解决婚姻纠纷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调解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③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 C解析 婚姻纠纷不能仲裁,①说法错误。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不受此限制,③说法错误。14.(2025·赣州高三模拟)王浩与陈雪于2022年5月登记结婚。婚前双方书面约定:王浩婚前持有的价值100万元股票账户收益归其个人所有。2024年3月双方离婚时,该股票账户已增值至160万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将王浩婚前购买的一套商铺(价值200万元)用于出租,累计收取租金30万元。2023年陈雪因工伤获赔8万元。陈雪父亲2024年1月去世,遗嘱声明其名下存款由陈雪单独继承。本案例中( )①股票仅增值的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工伤赔偿款8万元属于陈雪个人财产③商铺租金的30万元应作为王浩个人财产④陈雪继承的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自然增值属于个人财产,且本案双方书面协议明确约定“股票账户收益归王浩个人所有”,该约定合法有效,①错误。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②正确。商铺出租行为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由夫妻共同参与,租金3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④正确。15.(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D解析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属于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因此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故①排除。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但提交了款项实际支付的相应证据,也可能胜诉,并不是必然败诉,③排除。16.(2025·江西二模)李某与王某用婚后接受李某母亲赠与的60万元,成立乙公司,为扩大经营,二人向刘某借款80万元购买原材料。后李某患病,王某代理公司期间,与李某协商将婚后购买的车辆抵押给刘某以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李某与王某约定债务由李某承担,刘某仍可要求王某偿还②王某未直接接受李某母亲赠与,故无权处分60万元资产③刘某可就抵押车辆优先受偿,直接享有汽车的使用权④乙公司对外负债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构成夫妻共同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答案 B解析 李某与王某婚后接受李某母亲赠与的60万元,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该赠与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王某有权处分这60万元资产,②排除。刘某作为抵押权人,在债务无法得到清偿时,有权就抵押车辆优先受偿,但优先受偿的方式通常是通过拍卖、变卖等方式实现债权,而不是直接享有汽车的使用权,③排除。二、非选择题17.(8分)(2025·乐山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扶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答案 (1)判决:李某玉获得较多遗产份额;原告三姐妹应不分或少分;小欢代位继承其父李某亮有权继承的那部分遗产份额。(2)原因:①无遗嘱继承,按法定继承。相较于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李某玉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且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多分。李某玉的三个姐妹没有尽到应尽赡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②被继承人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李某亮先于父母去世,且留有女儿小欢由被继承人扶养成人成家,故应少分,其份额由小欢代位继承。18.(16分)(2025·哈尔滨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材料一 哈尔滨市食药环侦支队按照市局党委部署,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稳中求进,2024年食品、药品、环境等方面治理取得新突破,赢得百姓赞誉。支队积极搭建数据平台,对接营商局汇集行政处罚信息、采集电商平台数据和每日投诉信息,实现制假售假等犯罪的自动预警与精准研判,通过研发“非同寻肠”打击假劣肉灌制品模型,2024年协助侦破案件26起。引入遥感监测技术,全年保持黑土违法犯罪“零容忍”,实现黑土领域“零发案”目标,同时组织开展黑土地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材料二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内容如下:2015年,颜某某与罗某某(男)登记结婚。2022年7月,颜某某生育双胞胎子女罗大某(男)、罗小某(女)。罗大某、罗小某出生后,与颜某某、罗某某共同生活居住在A省。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2024年3月,罗某某及其父母、妹妹等人将罗大某强行带离上述住所并带至B省。此后,罗大某与罗某某的父母在B省共同生活居住。经多次沟通,罗某某均拒绝将罗大某送回。颜某某遂提起本案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罗某某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禁止罗某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裁定罗某某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组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分析哈尔滨市食药环侦支队工作能够赢得百姓赞誉的原因。(8分)(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裁决的理由,并指出夫妻双方应如何处理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8分)答案 (1)①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按照市局党委部署,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稳中求进。②坚持严格执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③坚持打造智能高效、公开公正、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运用现代技术,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2)①理由: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监护的职责,当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家庭成员中具有监护能力的其他近亲属应承担监护责任。在本案中,罗大某的父母均在世,且有抚养能力,应由其父母承担监护责任。抢夺行为严重侵害未成年子女的人格权益和父母另一方因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罗某某拒绝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的行为有违公序良俗。所以人民法院要求罗某某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组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②措施:结婚建立的是一种长期的身份关系,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还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要严肃对待婚姻、珍惜婚姻,既是对自己负责、对配偶和子女负责,也是对社会负责。夫妻双方要坚持人身关系平等和财产关系平等。课时1 家庭与婚姻核心考点一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典例1 (2025·广东高考·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2025年春节,7岁女孩甲收到压岁钱2 000元,其叔叔乙以代为保管的名义将甲的压岁钱收走。甲的父母知晓后要求乙返还,乙不愿返还,认为自己是甲的亲叔叔,也有监护的职责。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甲对自己的行为已有基本认知,具有民事权利能力②乙是甲的亲叔叔,有权利对甲的行为进行约束和引导③甲的父母是甲的法定监护人,可以履行对甲的监护职责④甲的父母应当保护甲的财产利益,有权利要求乙返还甲的压岁钱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典例2 (2025·河北高考·敬老是义务)老年人期盼老有所养、老有所医,然而,现实生活中的纠纷仍时有发生。胡大爷与老伴育有一儿一女,老伴已过世。儿女就胡大爷的赡养问题订立合同,其中包含如下内容:儿子放弃继承权;女儿负责照料父亲,儿子不再承担父亲的赡养义务。天有不测风云,胡大爷突发重病,生活不能自理。女儿为父亲治病花光了家中的全部积蓄,生活遇到了极大困难,向胡大爷儿子求助。儿子认为:合同约定在先;自己既不需要出钱,也不需要照料父亲。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胡大爷儿子的观点是否成立,并分别从法律和道德两个层面说明理由。典例3 (2024·甘肃高考·法定继承顺序)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典例4 (2025·河南高考·遗嘱继承和遗赠)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①赡养父母,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要 ②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成年意定监护制度 ①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 ②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家庭侵权行为 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提醒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容易限制老年人的自主决定权,建议选择与老年人的财产没有利害关系的人担任监护人。2.继承(1)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依据 法律规定的范围、顺序 财产所有人生前的意愿份额 根据所有法定继承人的情况和赡养抚养情况来确定 遗嘱关于继承份额的意思表示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人必须是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人,可以是一人或多人优先原则 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如果财产所有权人生前立有遗嘱,只要该遗嘱是合法有效的,必须按遗嘱继承,而不能按法定继承(2)遗嘱继承与遗赠、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 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 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赠扶养协议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提醒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遗赠;遗嘱继承、遗赠的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澄清微点]1.(2024·重庆高考,15④)老李与社会脱节易上当受骗,未经子女同意不能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纠正 ×。老李在订立成年意定监护协议时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无需经过其子女同意。2.(2024·湖北高考,9②)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纠正 ×。遗嘱继承的继承人,只能是个人、国家、集体、组织,动物和植物都没有继承权。3.(2024·安徽高考,14①)孤寡老人文某与邻居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纠正 ×。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故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4.(2024·安徽高考,14②)孤寡老人文某与邻居明某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纠正 ×。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而不是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的关心和照料。考法一 依托家庭生活中的典型案例,考查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毛某十岁时,父母离婚,其母亲改嫁并拒付毛某的抚养费。现今,毛某已成家立业,其母亲虽然经济条件良好,但年老、多病、孤独。对毛某应如何处理母子关系,你的认识是( )①毛某应尽可能在生活上照料母亲、精神上慰藉母亲,使母亲能够幸福安度晚年②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其母亲做法不当,毛某也应履行赡养义务③毛某母亲对未成年的毛某不履行抚养义务,成年的毛某也可以不对母亲尽赡养义务④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毛某母亲因拒付抚养费而失去要求毛某赡养自己的权利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考法二 结合法定继承的典型案例,考查法定继承的顺序与继承权的丧失2.孙小某为孙某甲独生子,在20岁时孙小某与父母争执之后离家出走,期间其母亲去世,孙小某仍毫无音讯,后来孙某甲病重,孙小某均不闻不问构成遗弃。孙某甲的弟弟孙某乙对其夫妻照顾较多,孙某甲去世后,孙小某却以唯一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要求继承孙某甲的房屋等遗产,孙某乙与孙小某为此争执不休。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①孙某乙与孙小某就遗产继承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②孙某乙作为继承人,对孙某甲尽到主要扶养义务,应当继承遗产③遗产房屋属于不动产,孙某乙须经过登记才能获得该房屋所有权④继承人丧失继承权,要么是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要么是遗弃被继承人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考法三 依托遗嘱继承或遗赠的典型案例,考查遗嘱的法律效力3.某村村民何某与何甲系父子关系,苏某与郑乙系母女关系。何甲成年后定居国外,很少回家。2011年何某与某福利机构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由该机构负责其晚年生活,何某去世后将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全部赠与该福利机构。以下为其家庭关系发展情况。根据材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郑乙与何某形成扶养关系,是何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②郑乙对苏某尽了赡养义务,可以继承死亡赔偿金③遗嘱继承的法律效力优于遗赠扶养协议,房产应归郑乙全部所有④打印遗嘱需要遗嘱人和见证人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核心考点二 珍惜婚姻关系典例1 (2024·浙江6月选考·结婚)生活处处见法律。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为编写小学教科书,小美未经著作权人小潘的同意无偿汇编其作品②小美父亲开办的个人独资企业,应依法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③小美表弟小郝将自己在农村的一处住宅出卖后,再申请宅基地未获批准④小美堂哥小华与女友小禾结婚登记,可到小华或小禾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典例2 (2025·云南高考·夫妻财产)甲得知好友患重病急需医疗费,打算相助。目前,甲的财产状况为:未到期婚前债权6万元;婚前房屋1套,婚后与他人签订租赁协议,约定租金每年3万元;婚后存款10万元。甲可依法采用的筹措医疗费的办法有( )①与债务人协商提前偿还债务②预支3万元房租,事后经配偶追认③从夫妻共有存款中,拿出5万元赠与好友④经配偶同意后,以房屋的土地所有权作为抵押向银行贷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典例3 (2025·山东高考·夫妻债务)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法律保护下的婚姻结婚 条件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符合一夫一妻制;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程序 申请→核对→登记离婚 条件 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当事人可以离婚方式 协议离婚、裁判离婚提醒 “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对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实践中一般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2.夫妻地位平等:夫妻关系的核心(1)平等的人身关系①姓名权: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②人身自由: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2)平等的财产关系内涵或范围 处理原则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或妻有平等的处理权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处理权归一方所有约定财产 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按照约定处理共同债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 夫妻共同偿还个人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 以个人财产清偿[澄清微点]1.(2020·浙江7月选考,35③)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的收益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纠正 ×。王某婚后创作的音乐作品所获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王某夫妻共同财产。2.(2024·山东高考,14②)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对此,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纠正 ×。材料没有指明遗嘱或遗赠合同确定遗产只归小张一人所有,因此遗产有可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此情况下,小陈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3.(2024·浙江6月选考,22①)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法院查明,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但常某并不知情。对此,常某和梁某应当对这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纠正 ×。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这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考法一 依托缔结婚姻的典型案例,考查对婚姻要件的理解1.原告古某(女)的父亲与被告吴某(男)的母亲系同胞亲兄妹关系,两人在长辈“亲上加亲”的观念撮合下相恋,后二人在未向婚姻登记机关如实告知近亲关系的情况下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现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导致感情不和,古某遂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宣告婚姻无效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予以处理。本案中当事人双方( )①可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协议离婚②属于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婚姻关系无效③都可委托辩护人帮助自己进行诉讼④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法律不予保护,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④ D.③④考法二 结合婚姻生活中的具体事例,考查对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的判定2.小琪和小健夫妻二人向银行贷款买房,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后双方离婚,并协议约定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结果小健未按约还贷,导致银行划扣房地产开发公司的保证金,房地产开发公司遂将二人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二人共同偿还债务。在本案中( )①小琪和小健的离婚协议有逃避夫妻共同债务之嫌,所以该离婚协议是无效的②由于双方协议约定离婚后房屋和房贷都归小健,因此这一债务与小琪没有关系③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买房产生的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不因双方离婚而改变④小琪可以在承担还款责任后,按照离婚协议向小健进行追偿以弥补自己的损失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课时精练[分值:72分]一、选择题(每小题3分,共48分)1.(2025·长沙高三模拟)结合漫画,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①小项的母亲除非是为了维护小项的利益否则没有权利处分小项的财产②如果征得刚满8岁的小项同意,那么小项母亲可以处分小项个人财产③小项母亲将小项的财产用于个人消费应受道德谴责但不需要负法律责任④小项父亲作为监护人有权就小项的财产权受侵害向小项母亲提起诉讼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2.(2025·宿迁模拟预测)2014年老马与妻子离婚,协议约定9岁女儿小马由妈妈抚养,老马每月给1 500元抚养费直到她满18周岁。2024年,小马考上大学,要求父亲给她缴学费,买电脑、手机,并继续支付每月1 500元生活费。老马未同意,小马将他告上法庭。下列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A.小马虽然考上大学,但未参加工作且没有经济来源,人民法院应当支持小马的诉求B.小马已成年且没有因丧失劳动能力而无法正常生活,故人民法院不应支持小马诉求C.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老马应继续支付女儿的花费D.假如老马不再支付小马上学费用,小马则不用赡养老马,因权利义务是对等的3.(2025·成都三模)刘某多年前离婚,9岁的女儿安安被判给前妻。离异后不久刘某突发疾病成了植物人,其四位姐姐轮流照料他14年并承担主要医疗费用和生活开支,直到刘某去世。后安安与四位姑姑就刘某遗产分配产生争议,诉至人民法院。最终人民法院判决安安和四位姑姑平分遗产。对此认识正确的是( )①安安对刘某未尽赡养义务,按法律规定应当丧失继承权②四位姐姐对刘某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应适当分得遗产③安安和四位姑姑作为刘某的法定继承人享有平等继承权④人民法院的判决有利于强化法律对弘扬传统美德的促进作用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4.(2025·辽宁二模)蔡某有一套属于个人财产的商品房,后因急需用钱将商品房抵押给黄某。蔡某唯一的儿子蔡甲长期在国外工作生活未尽到赡养义务,其侄女蔡乙长期照顾其生活。蔡某留下自书遗嘱,死后将该商品房赠与侄女。两年后蔡某去世。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黄某作为债权人对蔡某抵押的房屋享有他物权②蔡甲因没有履行赡养义务,不能继承蔡某遗产③蔡乙获得蔡某房产是因为遗嘱继承有优先效力④房子抵押使蔡某获得资金支持,实现物尽其用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5.(2025·安徽模拟预测)国大爷夫妇膝下无子,曾接6岁侄女国丽共同生活,未办收养手续,国丽11岁重返原生家庭。2023年初,国大爷老伴去世后,侄子国刚接其赡养,双方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国大爷病逝、国刚履约后,国丽将国刚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对本案分析正确的是( )①国刚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义务,依法享有受遗赠的权利②国丽幼时与国大爷共同生活,因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③国丽和国刚应当和睦团结,协商处理好继承遗产问题④若协议执行后有剩余遗产,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处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6.(2025·咸阳高三模拟)被继承人丘某去世时儿子小霖3岁。丘某立有遗嘱,将其名下婚前购买的房产由其父亲继承(房贷由丘某和妻子阿霞共同偿还,至今未还清)。阿霞母子与丘某父母就遗嘱所涉房产、债务的继承分割产生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的判决是(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必留份)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①因与继承法律上“必留份”制度相悖,所立遗嘱无效②遗嘱是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阿霞不会得到任何补偿③丘某的父亲享有该房产权,并继续偿还所剩余的房贷④小霖尚幼,丘某不得以遗嘱形式剥夺儿子必要的份额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7.(2025·南平三模)王某离异后娶了张女士,他与前妻育有一子小王,小王患有精神残疾。后来王某患病住院,期间主要由其姐姐照料。王某去世后留有一套房屋,张女士声称王某生前留有代书遗嘱,双方在微信中也明确了房屋由张女士一人继承。上述材料中( )①王某的姐姐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②张女士的微信记录属于电子证据,具有遗嘱效力③若代书遗嘱没有代书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则遗嘱无效④小王是法定继承人且患有精神残疾,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8.(2025·北京高考)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9.(2025·安徽高三模拟)某公司推行“勤劳善德,忠孝仁义”企业文化,要求28—58岁(含离异)的单身员工限期内成家立业。公司通知某员工甲,要求其必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解决个人婚姻问题,否则将面临离职的后果。甲没有在公司规定的期限内结婚,被要求离职。假设你是律师,甲向你咨询此事,你应该告诉甲( )①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员工的婚姻自主权②公司的要求体现了对员工的人文关怀③该纠纷不属于劳动纠纷可以直接起诉④公司需要对员工进行相应的劳动赔偿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0.(2025·莆田模拟预测)阅读下列漫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漫画1中根据赠与合同书籍应该属于妻子个人财产②漫画2中的妻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③漫画3中由于婚前故意隐瞒重大疾病因此婚姻无效④漫画4中男女双方自愿复婚则不需要进行结婚登记11.(2025·天津南开一模)法律守护家庭生活。下列说法或行为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①小华与女友结婚登记,只可到小华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②婚内小明创作小说,离婚后获得的稿费不是夫妻共同财产③父母离婚后,双方都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④赵某留下自书遗嘱和以前的公证遗嘱不一致,应以自书遗嘱为准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12.(2025·河北模拟预测)2009年,常某(女)与王某(男)婚后生育一女王小宝,二人因家庭琐事经常吵架。2024年,原告常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判决二人离婚。被告王某同意离婚,但夫妻二人均不同意抚养患有抑郁症的女儿王小宝。人民法院最终判决不准常某与王某离婚。人民法院作出上述判决是基于( )①除特定情形外,未经仲裁程序当事人不得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②要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患病的王小宝需要父母的关心和照顾③离婚后父母对于不直接抚养的子女抚养义务减少,这不利于王小宝的治疗④常某与王某均不愿意抚养女儿,违反了法律和公序良俗,是推卸责任的行为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3.(2025·安徽三模)李A与胡B再婚,由于常年外出打工,双方感情日渐淡漠,李A决定离婚,胡B坚持不同意离婚,双方诉诸人民法院。在法官的调解下,李A给予胡B一定的经济补偿,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B同意离婚。对此案例的解读正确的是( )①解决婚姻纠纷既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②调解是诉讼的重要环节,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③人民法院调解离婚后,离婚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双方即可解除夫妻关系④根据调解协议制作的调解书签收后,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14.(2025·赣州高三模拟)王浩与陈雪于2022年5月登记结婚。婚前双方书面约定:王浩婚前持有的价值100万元股票账户收益归其个人所有。2024年3月双方离婚时,该股票账户已增值至160万元。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将王浩婚前购买的一套商铺(价值200万元)用于出租,累计收取租金30万元。2023年陈雪因工伤获赔8万元。陈雪父亲2024年1月去世,遗嘱声明其名下存款由陈雪单独继承。本案例中( )①股票仅增值的60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②工伤赔偿款8万元属于陈雪个人财产③商铺租金的30万元应作为王浩个人财产④陈雪继承的存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5.(2024·浙江6月选考)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16.(2025·江西二模)李某与王某用婚后接受李某母亲赠与的60万元,成立乙公司,为扩大经营,二人向刘某借款80万元购买原材料。后李某患病,王某代理公司期间,与李某协商将婚后购买的车辆抵押给刘某以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①若李某与王某约定债务由李某承担,刘某仍可要求王某偿还②王某未直接接受李某母亲赠与,故无权处分60万元资产③刘某可就抵押车辆优先受偿,直接享有汽车的使用权④乙公司对外负债若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则构成夫妻共同债务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二、非选择题17.(8分)(2025·乐山三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李先生和周女士育有一子四女。大儿子李某亮早已去世,留下年幼的女儿小欢。此后几十年间,二女儿李某玉一直与父母共同生活、精心照顾父母,并协助父母扶养兄长遗孤,让小欢健康成人。而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对父母没有承担应尽的赡养义务。李某玉相继为父母养老送终后,因当地规划,父母留下的老宅拆迁。李某玉的其余三姐妹及侄女小欢闻讯而动,要求平分遗产,在李某玉不同意,双方僵持情况下,将李某玉起诉至人民法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明确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人民法院应如何判决并说明原因。18.(16分)(2025·哈尔滨二模)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用法治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越走越宽广。材料一 哈尔滨市食药环侦支队按照市局党委部署,推动各项重点任务稳中求进,2024年食品、药品、环境等方面治理取得新突破,赢得百姓赞誉。支队积极搭建数据平台,对接营商局汇集行政处罚信息、采集电商平台数据和每日投诉信息,实现制假售假等犯罪的自动预警与精准研判,通过研发“非同寻肠”打击假劣肉灌制品模型,2024年协助侦破案件26起。引入遥感监测技术,全年保持黑土违法犯罪“零容忍”,实现黑土领域“零发案”目标,同时组织开展黑土地保护主题宣传活动,形成了全民参与、共同保护的良好局面。材料二 2025年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及典型案例,其中案例三内容如下:2015年,颜某某与罗某某(男)登记结婚。2022年7月,颜某某生育双胞胎子女罗大某(男)、罗小某(女)。罗大某、罗小某出生后,与颜某某、罗某某共同生活居住在A省。因家庭矛盾未能得到有效调和,2024年3月,罗某某及其父母、妹妹等人将罗大某强行带离上述住所并带至B省。此后,罗大某与罗某某的父母在B省共同生活居住。经多次沟通,罗某某均拒绝将罗大某送回。颜某某遂提起本案申请,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罗某某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禁止罗某某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人民法院裁定罗某某自收到裁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罗大某送回原住所,并组织对双方当事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的相关知识,分析哈尔滨市食药环侦支队工作能够赢得百姓赞誉的原因。(8分)(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的相关知识,分析人民法院裁决的理由,并指出夫妻双方应如何处理婚姻家庭中的权利义务关系。(8分)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专题九 课时1 家庭与婚姻.docx 专题九 课时1 家庭与婚姻无答案.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