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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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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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学年
统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知识提纲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本单元主要阐述宪法的地位、作用以及核心价值,引导学生确立宪法至上的观念,增强宪法意识。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1)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我国的根本制度是什么?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3)为什么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历史必然性: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宪法规定:宪法序言确认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性质决定: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
(4)中国共产党与宪法法律的关系是怎样的?
领导立法: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
保证执法: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法律。
带头守法: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党自身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
2、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是什么?
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
(2)宪法如何规定“尊重和保障人权”?
宪法原则:“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是我国的宪法原则。
主体广泛:既包括我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等;既保护个人,也保护群体。
内容广泛:既包括平等权和人身权利、政治权利,也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受教育权等经济、社会、文化方面的权利,。
(3)国家如何落实“尊重和保障人权”?(立法、执法、监察、司法、普法)
立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明确权利边界。
行政(执法):行政机关应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意识,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简政放权。
监察:监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司法: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要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
宣传: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4)宪法如何设置国家机构?(人民、代表、国家机构的关系)
权力来源: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产生方式:人民通过民主选举产生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组织原则:我国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5)宪法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权力的两面性:权力是把双刃剑,运用得好,可以造福于民;如果被滥用,则会滋生腐败,贻害无穷。
必要性: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6)宪法如何规范权力运行?
法无授权不可为:国家权力必须在宪法和法律限定的范围内行使,不能超越权限。
法定职责必须为: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说,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必须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不得懈怠、推诿。
依照法定程序:宪法和法律还规定了国家权力行使的程序,要求国家权力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的途径和方式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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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1、依宪治国
(1)宪法的法律地位是怎样的?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内容不同: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如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等);而其他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
效力不同: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和立法依据,其他法律不得与宪法的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制定和修改程序不同: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这保障了宪法的长期稳定性,使国家长治久安。
(3)依宪治国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全面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全面依法治国,保障宪法实施,必须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尊崇宪法
(1)为什么要加强宪法监督?
权力行使需要监督。监督是权力正确行使的根本保证,不受监督的权力将导致腐败。
为了保证国家机关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力,需要建立健全完备的监督制度。
(2)我国的宪法监督制度是怎样的?
主体: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
内容: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地方各级人大在本行政区域内负有保证宪法和法律遵守和执行的职责。
合宪性审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宪法规定。
(3)公民如何增强宪法意识?
学习宪法:了解宪法的产生和发展,理解宪法主要内容,领会宪法原则和精神。
认同宪法:理解并认同宪法的价值,增强对宪法的信服和尊崇,自觉接受宪法的指引与要求。
践行宪法:将宪法原则转化为自觉的行为准则,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在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精神来分析和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坚决维护宪法的权威,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
(4)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是什么?
有利于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有利于在全社会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本单元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法治教育”板块关于“了解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理解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观念”的要求,帮助学生认知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学会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公民基本权利
(1)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和自由?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条件:年满十八周岁;中国公民;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意义: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政治自由:
内容: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意义:有助于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
(2)人身自由包括哪些内容?有何重要性?
含义: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地位: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具体内容及法律保护: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非法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身体。
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
(3)公民享有哪些社会经济与文化教育权利?
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这是公民赖以生存的基础。
物质帮助权: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如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
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
文化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4)公民如何行使监督权?
内容: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限制: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2、公民基本义务
(1)为什么要遵守宪法法律?
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职责。
表现: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2)维护国家利益包括哪些内容?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国家安全: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
国家荣誉: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国家利益:国家的政治、经济、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3)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有什么要求?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
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我国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4)为什么依法纳税是公民的义务?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依法行使职权、促进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等都需要财力保障。
任何偷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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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1、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相互依存: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相互统一: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二者一致: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如劳动和受教育。
(2)如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任何公民不能只享受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
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2、依法行使权利
(1)行使权利的界限是什么?
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维护权利的程序和方式有哪些?
要求:公民行使权利应依照法定程序,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
维权方式:
和解: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常见于民事纠纷)。
调解: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仲裁:根据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由仲裁机构作出裁决(常见于合同纠纷)。
诉讼: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是维权的最后一道防线。
3、依法履行义务
(1)为什么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2)怎样履行法定义务?
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依法纳税、服兵役、受教育等)
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如:不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否则会构成违法甚至犯罪)
(3)违反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公民违反法定义务,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如拖欠债务、侵权等。
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如扰乱公共秩序等。
刑事责任:违反刑事法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本单元主要依据课标中“法律与生活中”及“国情教育”板块,重点阐述我国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引导学生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制度自信和国家认同。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地位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包括哪些?
权力归属: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代表产生: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权力产生: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组织原则: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什么优越性?
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4)人民代表怎样依法履行职责?
义务: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权利: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建议等。
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这一制度的地位和内容是什么?
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基本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主要内容: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坚持中国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
(2)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和职能是什么?
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简称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主题:团结和民主。
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3)这一制度有什么显著优势?
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含义和地位是什么?
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含义: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前提: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是什么?
平等、团结、互助、和谐。
(3)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把国家的集中、统一与各民族的自主、平等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国家的法律、政策与民族自治地方的具体实际、特殊情况结合起来。
有利于把各族人民热爱祖国的感情与热爱自己民族的感情结合起来。
有利于有力保障民族自治地方依法行使自治权,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
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地位和组织形式是什么?
地位: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组织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2)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注意:不是国家机关),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3)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什么意义?
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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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有哪些内容?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成分及地位?
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它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3)国家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什么?
对公有制: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
对非公有制:必须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2、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按劳分配的依据和要求是什么?
依据:由我国现实的经济条件决定(生产资料公有制是前提)。
要求:在公有制经济中,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2)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包括哪些内容?
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市场机制如何发挥作用?
在市场经济中,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优越性是什么?
有机结合: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
双重优势: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进行科学宏观调控,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活力,为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提供保障。
第四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本单元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法律与生活中”及“国情教育”板块,重点介绍我国国家机构的性质、职权、组织体系及运行原则,引导学生树立宪法意识,理解国家权力运行机制。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
1、人民代表大会:国家权力机关
(1)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是怎样的?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在整个国家机关体系中居于最高地位。
(3)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它它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享有哪四项主要职权?
立法权:制定、修改和废止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
决定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等重大事项。
任免权:选举、决定、任免国家机构领导人员(如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等)。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一府一委两院”(政府、监察委、法院、检察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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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国家主席的性质和产生
(1)国家主席的性质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2)国家主席是如何产生的?有哪些任职条件?
产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国家主席的职权
(1)国家主席享有哪些职权?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任免权:根据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外事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授予荣誉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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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组成
(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
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国务院的地位是怎样的?
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
它统一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3)行政机关与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依法行政
(1)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包括哪些?
管理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2)行政机关如何行使职权(依法行政的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依法行政:行政机关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程序正当: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行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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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职权
(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是什么?
是最高军事领导机关,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
(2)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和领导体制是怎样的?
组成: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领导体制: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
(3)人民军队的任务是什么?
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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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1、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和组成
(1)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是什么?
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
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
(2)监察委员会的层级和关系是怎样的?
层级:设立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关系: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3)监察机关如何行使权力?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监察机关的职责
(1)监察机关主要履行哪三项职责?
监督职责:监督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这是首要职责)。
调查职责: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处置职责:
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
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
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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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1、人民法院
(1)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是什么?
性质:国家的审判机关。
体系: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高级、中级、基层)和专门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等)。
(2)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是什么?
审理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通过行使国家审判权,惩办犯罪分子,解决民事和行政争议,维护社会秩序,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3)人民法院如何行使职权?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组织体系是什么?
性质: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体系: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有哪些?
行使检察权,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实行监督,对刑事犯罪行为代表国家提起公诉。
保护公民、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
(3)人民检察院如何行使职权?
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
第五单元 建设法治中国
本单元主要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中“法治教育”板块,重点阐述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基本要求,以及法治与改革、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引导学生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观念,认同法治中国建设。
第十三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1、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1)全面依法治国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地位: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作用: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走法治道路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
(2)全面依法治国的总目标是什么?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3)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什么?
习近平法治思想。
核心要义: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集中体现为“十一个坚持”(如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
2、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新十六字方针)是什么?
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什么是科学立法?(前提)
要求:要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意义:高质量立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什么是严格执法?(关键)
要求:行政机关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措施: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坚决克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
(4)什么是公正司法?(防线)
要求:司法机关(法院、检察院)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
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什么是全民守法?(基础)
要求: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
措施: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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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课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法治与改革相互促进
(1)法治与改革的关系是怎样的?
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法治保障改革: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以法治引领改革,依照法定程序把改革方案和举措上升为国家意志,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改革完善法治:法治的实现需要通过改革不断完善。以法治深化改革,既以法治的强制力保证改革举措顺利推进,又以法治方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2)为什么说“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证明,法治与改革密不可分”?
我国的改革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的,改革开放的实践证明,法治的实现离不开改革的推动,改革的深化也离不开法治的保障。
必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2、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1)为什么国家治理需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国家和社会治理需要法律和道德共同发挥作用,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法治和德治都具治理国家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
(2)法治与德治的区别与联系(功能与关系)?
功能定位不同:
法治:法安天下。法律是成文的道德,是治国理政的准绳,主要发挥规范和制约作用(“硬约束”)。
德治:德润人心。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主要发挥感化和滋养作用(“软约束”)。
相互关系:
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法治承载道德理念:法律对道德建设具有促进作用(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惩恶扬善)。
德治支撑法治运行:道德对法治文化提供源头活水,道德素质的提高有助于公民自觉守法。
(3)如何实现法治与德治的结合?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我们要增强法治观念,又要提升道德素养,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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