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教学设计(3课时)-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法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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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教学设计(3课时)-2025-2026学年统编版道法八年级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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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依法履行义务
一、教材分析:本框题在前两框学习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和“依法行使权利”的基础上,进一步聚焦于义务的履行。教材内容主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强调法定义务的强制性;二是“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划定行为的红线。同时,本框还详细阐述了违反法定义务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责任)。本课是培养学生法治观念的关键环节,旨在引导学生从“知法”走向“守法”,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二、学情分析:八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强烈,往往更关注自身权利的实现,而对履行义务的自觉性相对较弱,甚至存在“重权利轻义务”的错误认知。虽然学生对“违法受罚”有基本的常识,但对于“法定义务”的具体分类(如必须做和禁止做)以及“法律责任”的类别(民事、行政、刑事)缺乏清晰的界定和理解。因此,教学中需要结合生活中的真实案例,通过情境模拟和法理分析,帮助学生厘清义务的边界,认识到违法的后果,从而增强责任意识和法治观念,。
三、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理解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准绳,认同我国法律对公民义务的规定,增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培养爱国守法的情感,。
【法治观念】:深刻理解“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和“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的法理依据;掌握违反法定义务须承担的法律责任(民事、行政、刑事),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
【责任意识】:懂得履行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在生活中能够自觉依法律己,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积极承担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
【健全人格】:培养自尊自信、自律自强的人生态度,能够理性分析行为后果,形成正确的价值观和行为准则,预防违法犯罪,。
四、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
1.明确依法履行义务的两个基本要求: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2.理解违反义务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难点:
3.准确区分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4.如何将履行义务的意识转化为日常生活中的自觉行动,做到知行合一。
五、教学方法
1.案例分析法:运用教材中“捡到手机索要报酬”、“拒不赡养老人”、“交通违规与职务侵占”等案例,深入剖析法理,,。
2.情境教学法:创设生活化情境(如模拟法庭、生活微镜头),引导学生沉浸式思考。
3.合作探究法:组织小组讨论、分类辨析,促进学生在交流中澄清模糊认识。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生活观察
展示情境:教材P39“生活观察”——归还失物案。
情境描述:小颖和妈妈购物时捡到手机。有的观点认为“拾金不昧是美德,归还应主动”;有的认为“归还失物索要报酬无可厚非”;老师指出“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拒不交出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提问:归还失物能否索要报酬?拒不归还将承担什么后果?这告诉我们履行义务有什么要求?
教师总结:拾金不昧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定义务。《民法典》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义务具有强制性,我们必须依法履行。由此导入新课《依法履行义务》。
(二)新课讲授
知识一: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活动1:图说义务PPT展示:教材P40图片及文字。
场景: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遵守交通规则、接受义务教育、爱护公共财产等。
提问:
1.图片中展示了公民必须履行的哪些义务?
2.为什么说“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如果不做会有什么后果?
学生交流后回答。
教师归纳:
3.含义:我国法律对公民义务有明确规定。法律要求公民必须作出的行为,公民必须照办。
4.要求:我们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让我们做什么,我们就做什么。
活动2:以案说法——赡养风波
展示案例:教材P41“阅读感悟”。
案情:周女士独自抚养两个子女长大,晚年子女却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周女士无奈将子女告上法庭。法院判决子女承担赡养义务。
思考:法院为什么要这样判决?这说明了什么?
教师总结: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
知识二: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活动3:警钟长鸣
展示案例:教材P41“探究与分享”。
案情:小斌等几个15岁的学生,纠集在一起,使用暴力抢劫他人财物,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
提问:
1.小斌等人的行为属于什么性质?(犯罪行为/严重违法行为)
2.我们从中得到怎样的警示?
教师总结:
3.底线思维: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
4.行动指南: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就是触犯法律,会受到法律制裁。
知识三:违反义务须承担责任
活动4:火眼金睛——区分责任
展示案例:教材P42“探究与分享”。
镜头一:小成的爸爸违章停车,被交警处以200元罚款。(行政责任)
镜头二:丁某将他人委托保管的50万元占为己有,拒不归还,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刑事责任)
补充案例:借钱不还被起诉赔偿。(民事责任)
任务:请同学们分组讨论,上述案例中当事人分别承担了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依据是什么?
教师讲解法律责任分类(结合P42):
1.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如合同违约、侵权),承担民事责任(赔偿损失、恢复原状等)。
2.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律(如交通法规、治安管理),承担行政责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等)。
3.刑事责任:违反刑事法律(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
巩固提升
模拟活动:模拟法庭(或案例研讨)
情境:参考教材P43“单元思考与行动”或P42“启思导行”。
选择一个生活中的案例(如校园欺凌、高空抛物、网络诽谤)。
角色扮演:审判长、原告、被告、律师。
过程:模拟法庭审理过程,分析被告违反了什么义务,应承担何种法律责任。目的:让学生在体验中增强法治观念,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问题,。
七、课后作业:
1.基础作业:列表比较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区别(违规性质、处罚方式)。
2.实践作业:观察生活,列举三个“法律要求做”和三个“法律禁止做”的具体行为,并与家长分享。
八、板书设计
四、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3依法履行义务
(一)法定义务须履行
1.法律要求做的,我们必须去做
(如:纳税、服兵役、受教育、赡养父母)
2.法律禁止做的,我们坚决不做
(如:不偷盗、不抢劫、不破坏公物)
(二)违反义务担责任
1.民事责任:违反民事法律(赔偿等)
2.行政责任:违反行政法律(罚款、拘留等)
3.刑事责任:违反刑事法律(刑罚)
九、教学反思:本节课依据《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设计,紧扣“依法履行义务”这一主题。在教学过程中,注重运用“案例分析”和“对比教学”的方法,将抽象的法律责任具体化。特别是通过对“小成爸爸”和“丁某”案例的对比,帮助学生有效突破了“区分不同法律责任”这一难点。同时,强调了底线思维,引导学生明确“法无授权不可为”和“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法治原则。不足之处在于,对于“民事责任”的展开相对较少,后续可增加更多贴近学生生活的民事案例(如损坏图书、借物不还)加以补充,。4.2依法行使权利
一、教材分析:本框题承接上一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进一步将权利观念落实到具体的行动指南上。教材内容主要分为两部分:一是“行使权利有界限”,阐述了权利不是绝对的,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二是“维护权利守程序”,介绍了当权利受到侵害时,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法定程序来维护。本课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环节,旨在引导学生懂得“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边界意识,以及“遇事找法”的程序意识。
二、学情分析:八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和权利意识迅速觉醒,渴望独立和自由。然而,他们的法律常识相对匮乏,往往只看到权利而忽视权利的边界,容易在行使权利时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同时,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学生往往缺乏通过正当程序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容易采取冲动、极端的方式解决问题,或者忍气吞声。因此,教学中需要结合具体的生活案例,引导学生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思考,明白自由是有边界的,维权是有程序的。
三、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同宪法和法律对公民权利的保护和限制,理解我国法治建设的意义,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认同感。
【法治观念】:懂得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知道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是维护权利的法定途径;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维方式。
【责任意识】:在行使权利时,能够自觉承担对国家、社会和对他人的责任;在权益受损时,能够积极主动地依法维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健全人格】:培养理性平和的心态,学会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矛盾纠纷,形成自尊自信、理性维权的心理品质。
四、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
1.理解行使权利的界限(宪法第五十一条)。
2.掌握依法维护权利的四种方式(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二)难点:
3.如何理解“个人的自由和权利不能超越法律的边界”。
4.在实际生活中准确选择合适的维权方式(特别是区分仲裁和诉讼)。
五、教学方法
1.案例分析法:运用教材中“由于不当行使权利造成的损害”或“村民购买播种机纠纷”等案例,启发学生思考。
2.情境体验法:创设模拟调解现场或模拟法庭,让学生身临其境地体验维权过程。
3.合作探究法:组织小组讨论,辨析不同维权方式的优缺点,促进学生互动交流。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生活观察
展示情境:教材P36“生活观察”。
场景:周五放学,同学们讨论周末去向。有的要去图书馆借书,有的要去博物馆参观,有的要去美术馆。
提问:
1.同学们在行使什么权利?(文化教育权利/文化权利)
2.在行使这一权利的时候,要注意哪些问题?(保持安静、不损坏公物、遵守场馆规定等)
教师总结:我们享有广泛的权利,但权利的行使不是随心所欲的,是有界限的。这节课我们就来学习《依法行使权利》。
(二)新课讲授
知识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活动1:案例剖析——权利的边界
展示案例:可以在课堂上补充“高铁霸座”或“广场舞扰民”的视频或图片(或继续深入挖掘P36情境)。
小组讨论:
1.为什么在图书馆大声喧哗、在高铁上霸占座位是错误的?
2.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应该受什么限制?
教师总结:
3.任何权利都是有范围的:公民行使权利不能超越它本身的界限,不能滥用权利。
4.宪法规定:我国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知识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活动2:探究与分享——村民维权路
展示材料:教材P37案例。
背景:村民张某购买了一台小麦播种机,发现秧苗出缺苗,厂家认为是种子问题,张某认为是机器问题。厂家拒绝赔偿。
提问:
1.张某与厂家、商家的纠纷可以通过哪些方式解决?
2.你认为哪种解决方式较为合适?
学生回答: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教师讲解维权方式(结合P37-39内容):
3.协商(和解):
适用:消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等。
特点:快速、简便。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
4.调解:
案例:教材P37小强与小西在操场玩耍致伤,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达成协议。
特点: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包括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
原则:自愿、平等、不违背法律法规。
5.仲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
适用: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特点:需要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如果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6.诉讼:
定义: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解决纠纷。
分类:
民事诉讼(人身关系、财产关系)
行政诉讼(“民告官”)
刑事诉讼(侵害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行为)。
活动3:情境模拟——我是小小调解员
设置情境:班级里两名同学因为借书损坏产生了纠纷,争执不下。
任务:请两位同学扮演当事人,一位同学扮演班级调解员,模拟调解过程。
要求:调解员要依据法律和事实,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调解。
巩固提升
判断与选择PPT展示不同场景,请学生选择最合适的维权方式:
1.网购衣服有质量问题,商家态度良好。(协商)
2.邻居装修噪音扰民,多次沟通无效。(调解/行政诉讼/报警)
3.签订了订货合同,对方违约,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仲裁)
4.遭遇抢劫,身体受伤。(刑事诉讼/报警)
七、课后作业:
1.基础作业:整理“协商、调解、仲裁、诉讼”四种维权方式的区别与联系,制作成表格。
2.实践作业:回家询问父母或亲友,是否遇到过消费纠纷或邻里纠纷,他们是如何解决的?如果是你,你会给他们什么建议?
八、板书设计
四、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2依法行使权利
(一)行使权利有界限
1.权利不是绝对的
2.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宪法51条)
(二)维护权利守程序
1.协商(和解):当事人自行解决
2.调解:第三人/组织介入(人民调解等)
3.仲裁:根据仲裁协议
4.诉讼:向人民法院起诉(民事、行政、刑事)
九、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具体的案例(如购买播种机纠纷)将抽象的法律程序具体化,帮助学生区分了四种维权方式。在教学过程中,注重引导学生树立“边界意识”,即权利行使不能越界。不足之处在于,对于“仲裁”和“诉讼”的具体程序细节(如一裁终局制)涉及较少,可能会导致学生在处理复杂案例时判断不清。在今后的教学中,可以引入更多真实的法律文书或庭审视频,进一步增强学生的直观感受和法治观念。4.1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一、教材分析:本框题是对前一课“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理论升华。教材主要阐述了我国公民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指出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本课内容是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的关键,旨在帮助学生纠正“重权利、轻义务”的错误观念,懂得在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义务,为后续学习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和自觉履行义务奠定逻辑基础和思想前提。
二、学情分析:八年级的学生正处于青春期,自我意识迅速增强,维权意识也随之高涨。他们往往对自己在生活中享有哪些权利比较关注,渴望行使权利,但对于“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缺乏深刻的理性认识。部分学生容易产生“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的片面心理,或者认为权利和义务是割裂的。因此,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结合学生熟悉的生活案例(如受教育、网购等),引导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从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维度理解权利与义务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关系,将法治观念内化为行动自觉。
三、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理解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公民权利与义务的统一性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认同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规定。
【法治观念】:理解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懂得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养成自觉履行义务、依法行使权利的思维习惯。
【责任意识】:具备责任感,认识到履行义务是对国家、社会和他人负责的表现;在享受权利的同时,能够主动承担起对国家、社会和家庭的责任。
【健全人格】:培养理性平和的心态,能够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的关系,形成自尊自信、自律自强的人生态度。
四、教学重难点:
(一)重点:
1.理解权利与义务的辩证统一关系(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2.明确二者的统一性要求(不应只享受权利不履行义务)。
(二)难点:
3.深刻理解“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这一深层逻辑。
4.在实际生活中如何克服“重权利轻义务”的心理,做到知行合一。
五、教学方法
1.案例分析法:运用教材中“签订买卖合同”、“受教育”等典型案例,将抽象的法理具体化。
2.合作探究法:组织小组讨论、辩论,针对“权利义务是否对等”等观点进行思维碰撞。
3.情境体验法:创设生活化情境,引导学生置身其中,体会权利义务的不可分割性。
六、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生活观察
展示案例:教材P33“生活观察”。
情境:某中学和某家具厂签订了课桌椅买卖合同。学校享有收货的权利,家具厂享有收款的权利。
提问:
1.在这个案例中,学校和家具厂分别享有什么权利?
2.这一权利的实现需要他人付出怎样的努力?
3.如果一方不履行义务(如学校不付款或工厂不交货),另一方的权利能实现吗?
教师总结:权利和义务就像一对孪生兄弟,密不可分。任何权利的实现都离不开义务的履行。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第四课第一框《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二)新课讲授
知识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活动1:角色互换——我是公民
PPT展示:教材P34“相关链接”及P35相关法律条文。
场景A: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父母的义务,子女的权利)。
场景B: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子女的义务,父母的权利)。
小组讨论:
1.结合场景A和B,分析一个人在家庭关系中,身份和责任是如何转化的?
2.这说明了公民在法律面前具有什么双重身份?
教师总结:
3.相互依存: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促进权利的实现。
4.双重身份:公民既是合法权利的享有者,又是法定义务的承担者。我国宪法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活动2:深度探究——劳动与受教育
展示材料:教材P35《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相关条文。
劳动法: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
义务教育法:适龄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提问:为什么劳动和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学生交流后回答。
教师解析:
劳动:有劳动的权利,我们才能获得收入,保障生活(权利);劳动创造财富,国家和社会才能发展,从而为我们提供更好的保障(义务)。
受教育:接受教育能提升自我(权利);提高国民素质,不仅是个人的事,也是国家发展的要求(义务)。
结论:某些权利和义务在内容上是合一的。
知识二: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的做法
活动3:观点辩论
展示观点:教材P34“探究与分享”。
观点一:权利与义务如影随形,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观点二: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受了多少权利,就履行多少义务。任务:请同学们分组讨论,你支持哪个观点?为什么?
教师点评与总结:
1.支持观点一: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二者包容互补。
2.分析观点二:“完全对等”是不准确的。虽然二者在法律关系上相对应,但在具体生活中,我们不能把履行义务作为行使权利的筹码,也不能因为没享受到某些权利就拒绝履行法定义务(如纳税、服兵役是绝对义务)。
3.行动指南: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依法行使权利,而且要增强义务观念,自觉履行法定的义务。
巩固提升
活动4:生活微剧场情境:在图书馆看书(权利)。
挑战:此时手机响了,或者想吃零食。
提问:此时你该怎么做?这体现了权利与义务的什么关系?
学生回答:应该静音或出去接听,不吃零食。因为我们在享受阅读权利的同时,有履行遵守公共秩序、不打扰他人的义务。
教师寄语:只有每个人都自觉履行义务,我们的权利才能得到更好的保障。
七、板书设计
四、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4.1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一)权利与义务的关系
1.相互依存:权利实现需义务履行,义务履行促进权利实现
2.相互促进:二者不可分割
3.主体统一:公民既是权利享有者,又是义务承担者
4.内容合一:劳动、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二)如何坚持二者统一
1.树立正确观念:增强权利意识+增强义务观念
2.具体行动: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3.反对错误倾向:只想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
九、教学反思:本节课通过“生活观察”、“角色互换”、“观点辩论”等环节,层层递进地剖析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教学中紧扣教材案例,将抽象的法理与学生生活实际相结合,有效降低了理论理解的难度。特别是通过对“劳动”和“受教育”双重性质的分析,帮助学生突破了思维定势。不足之处在于,部分学生对于“义务履行促进权利实现”的宏观逻辑(如纳税与公共服务)理解可能还不够透彻,在今后的教学中可补充更多国家财政支出的实例加以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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