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春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全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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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全册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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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全册知识点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1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
第一框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1
第二框 宪法的内容和作用 1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2
第一框 依宪治国 2
第二框 尊崇宪法 3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3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3
第一框 公民基本权利 4
第二框 公民基本义务 5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6
第一框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6
第二框 依法行使权利 6
第三框 依法履行义务 7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7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7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8
第三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9
第四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9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10
第一框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0
第二框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0
第三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1
第四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11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 11
第一框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和地位 11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2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12
第一框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 12
第二框 国家主席的职权 13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13
第一框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13
第二框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3
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14
第一框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 14
第二框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职权 14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14
第一框 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14
第二框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15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15
第一框 人民法院 15
第二框 人民检察院 16
第五单元 建设法治中国 16
第十三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16
第一框 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16
第二框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7
第十四课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17
第一框 法治与改革相互促进 17
第二框 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18
本资料根据2026年春最新教材整理
针对教材改版全新制作
带★为相对重要的知识点
温馨提示:由于地区差异,没有绝对的重点,仅供参考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第一框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
1.人民掌握国家权力后,是如何确认其奋斗成果的?(P3)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2.★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党的地位(P3)
(1)国家性质: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或P6: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
(3)党的地位: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阳阳老师说明】宪法还明确了国家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P1蓝字/P3阅读感悟)
3.我国宪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P4-P5)
①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并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
②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
③它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阳阳老师说明】我国现行宪法是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公布施行的新中国第四部宪法,经过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改。
4.★我国宪法的优越性(P5)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智慧,体现了全体人民共同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高度统一,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第二框 宪法的内容和作用
1.我国现行宪法的结构(P6)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2.★我国宪法的主要内容(P6-P7)
①我国宪法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②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3.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和形式(P6)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阳阳老师说明】①我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是“公民”。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在答主观题时经常一起写。③人民间接管理国家事务,人民间接行使国家权力,都不能写成“直接”。
4.宪法与国家机构的关系(P7)
①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
②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5.★宪法的地位(P7、P2、P1)
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宪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②我国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集中体现了党和人民的统一意志和共同愿望,是国家意志的最高表现形式。
③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即: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阳阳老师说明】P7探究与分享:宪法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最根本、最重要、全局性、根本性的问题)。(注意: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而不是所有权利;不能说宪法是其他(所有)法律的总和。)
6.★宪法的作用(P7-P10)
总述:宪法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主要作用:①尊重和保障人权。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
7.★国家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P8-P9)
①国家权力机关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立法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②国家行政机关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③国家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④国家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8.中国共产党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做法(P9相关链接)
中国共产党坚持把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以发展促人权,努力推动人权事业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阳阳老师说明】“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尊重和保障人权”都是我国宪法的基本原则。
9.★规范国家权力运行的原因及做法(P10、P2蓝字)
(1)原因:①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②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
(2)做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第一框 依宪治国
1.为什么要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P11蓝字)
①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②一切组织和个人都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2.★如何坚持依宪治国?(P12-P13)
①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
②依宪治国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③依宪治国需要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
④依宪治国需要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
【阳阳老师说明】“根据宪法、制定本法”体现的教材观点: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P7)②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P12)
3.★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主体(P13)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
【阳阳老师说明】P13相关链接的“合宪性审查”是指:审查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合宪性,使其与宪法不抵触。
第二框 尊崇宪法
1.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P14-P15)
①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
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
2.国家增强人们宪法意识的做法(P14)
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国家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增强人民群众的宪法意识。
【阳阳老师说明】国家增强人们宪法意识的措施包括:建造“五四宪法”历史资料陈列馆、打造宪法主题公园、开展宪法诵读和宪法宣传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等。
3.★公民增强宪法意识的做法(P15-P17)
我们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①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宪法的价值,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②学习宪法。我们要了解宪法产生和发展的历程,理解宪法的主要内容,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参与宪法宣传活动,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③践行宪法。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来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抵制各种损害宪法尊严、妨碍宪法实施的行为,维护宪法权威。
【阳阳老师说明】P17:宪法是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基本遵循。
4.(补充笔记)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
①有利于强化国家公职人员的宪法意识,让他们珍惜宪法赋予的权力,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
②有利于捍卫宪法的地位,维护宪法权威,保证宪法实施;
③有利于增强公民对宪法的了解和认识,促进公民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
④有利于实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营造宪法至上、人人信仰的社会氛围,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5.(补充笔记)举行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意义?
①有利于捍卫宪法的地位,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
②有利于宣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公民的宪法意识;
③有利于引导公民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增强公民的法治观念;
④有利于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
6.(补充笔记)宪法宣传设计活动形式:
开展宪法晨读活动;专题讲座;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征文比赛;办手抄报;出黑板报;发放宪法知识宣传单;开主题班会;组织宪法宣誓。
7.(补充笔记)为宪法宣传活动设计标语:
①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②增强宪法观念,推进依法治国。③树立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④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国家。⑤坚持依法治国方略,建设民主法治国家。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框 公民基本权利
1.宪法的核心内容及核心价值(P21蓝字)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确认并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是宪法的核心价值。
【阳阳老师说明】规范国家权力运行以保障公民权利,是我国宪法的核心价值追求。(P2蓝字)
2.公民基本权利的重要性(P23、P22蓝字)
①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上的具体化,它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了保障。
②公民的基本权利是宪法所确认的权利,国家各项制度和国家权力的运行都需要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保障公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为价值目标。
3.★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P23-P29)
(1)平等权。
(2)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等等。
(3)人身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4)社会经济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5)文化教育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和文化权利。
(6)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7)其他基本权利。我国公民还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4.平等权(P23)
(1)含义: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2)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内容:任何公民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4)★重要性:平等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5.政治权利(P24)
(1)含义: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2)内容:
①选举权和被选举权。A.条件: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B.★重要性: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基础。
②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6.人身自由(P25-P26)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2)内容: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②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③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④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3)★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7.社会经济权利(P26-P27)
(1)含义: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权利。
(2)内容:
①财产权。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②劳动权。一切有劳动能力的公民有劳动就业和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③劳动者休息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④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3)保障措施: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对弱势群体的权益给予特殊保护。
8.文化教育权利(P28)
(1)受教育权。①含义:公民有权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②保障措施: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文化权利。①含义: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②保障措施: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9.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P28)
(1)★监督权。①内容: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②重要性: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获得国家赔偿权。含义: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阳阳老师说明】监督权包括批评、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检举权。另外,“扩大权利”说法错误,如:不能说“网络问政扩大公民民主权利范围”,可以说“拓宽了公民行使监督权的渠道”。
10.(补充笔记)公民行使监督权的途径有哪些?
①通过人大代表或直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地方人大常委会反映。②采用书信、电子邮件、电话、走访等形式,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反映。③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进行舆论监督。④参加听证会、论证会。
11.(补充笔记)公民行使监督权时应注意什么?
①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正确行使;②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如实反映情况,必要时出示证据和证明材料;③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也不能采用张贴大字报,聚众闹事等非法方法。
第二框 公民基本义务
1.公民基本义务的重要性(P22蓝字)
公民的基本义务是宪法规定的公民必须履行的责任,表明公民在国家生活中的主体地位。
2.★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哪些?(P29-P32)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依法服兵役。
(5)依法纳税。
(6)其他基本义务。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3.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P30)
(1)原因: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要求: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4.遵守宪法和法律(P30)
(1)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2)要求: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5.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P31)
(1)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等。
(2)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3)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6.依法服兵役(P32)
(1)原因: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2)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7.依法纳税(P32)
(1)原因: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违反的表现及后果: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一框 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1.★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33-P34)
①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
②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③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权利与义务是如何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P33-P34)
(1)相互依存: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离不开权利的实现。
(2)相互促进: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3.★如何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P35)
①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③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二框 依法行使权利
1.为什么要依法行使权利?(P36)
①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
②如果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超出了宪法和法律所许可和保障的范围,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何依法行使权利?(P36-P37)
(1)★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2)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
①在行使权利时,公民应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②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依照法定程序来寻求救济、解决纠纷、维护权利。
3.公民维护权利的途径(P37-P39)
(1)和解
①含义: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实施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
①含义: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实施方法:调解组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①含义: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适用情形: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③实施方法: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
(4)诉讼
①含义: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类型:诉讼主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阳阳老师说明】P38相关链接:下列纠纷不能仲裁:(一)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4.调解的原则与方法(P38方法与技能)
①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原则。
②不违背法律、法规、国家政策和公序良俗。
③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因调解而阻止当事人依法通过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
④坚持原则,明法析理,主持公道。
第三框 依法履行义务
1.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P40)
①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
②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2.★如何履行法定义务?(P41)
①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
②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3.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P42)
公民违反法律,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第一框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我国的政治制度(P46蓝字)
(1)根本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阳阳老师说明】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选择题经常故意混淆!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沿革(P47)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对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豆选法”等早期实践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内容(P47)
①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②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与国家政权的关系)
③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人大与“一府一委两院”的关系)
④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4.★人大代表的权利(职权)(P48)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权依法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建议等。
【阳阳老师说明】新教材仅介绍了人大代表的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除以上三种职权外,人大代表还有询问权和质询权、选举权、罢免权、建议权、批评权等。(之前八下旧教材列举的人大代表的权利是:审议权、表决权、提案权、质询权)另外,还要特别注意和P70人大职权的区分!
5.★人大代表的义务(人大代表与人民的关系)(P48)
人大代表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6.如何联系人大代表(P48方法与技能)
①人大代表联络站。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人大代表联络站,为人大代表开展活动、履行职责提供服务。
②人大代表之家。这是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开展活动的重要平台。
③人大代表述职。部分地区开展的人大代表向选区选民述职的测评工作,成为人大代表同选民联系的新方式。
7.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P49)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它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
②实践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好制度,是能够有效凝聚全体人民力量一道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好制度,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
第二框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1.我国政党制度的历史沿革和宪法依据(P50)
(1)历史沿革: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列宁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伟大成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在政治制度上进行的伟大创造,是从中国土壤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显著政治优势。
(2)宪法依据:1993年,“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被载入宪法,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有了明确的宪法依据。
2.★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的基本方针是什么?(P52)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P52)
(1)性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主题和职能:人民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的职能。
【阳阳老师说明】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机关。
4.我国政党制度的优越性(P52)
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②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③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④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第三框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由来和基础(P53)
(1)由来:中华民族是有着五千多年文明史的伟大民族。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了祖国的辽阔疆域,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了辉煌的中国历史,共同创造了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培育了伟大的民族精神。各民族血脉相融,各民族信念相同,各民族文化相通,各民族经济相依,各民族情感相亲,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共建美好家园,共创美好未来。
(2)基础(宪法依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被载入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我国宪法。
【阳阳老师说明】我国已经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地位和含义(P54)
(1)地位: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含义: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阳阳老师说明】“聚居”不能写成“居住”,民族区域自治不是“高度自治”。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内容(P54)
(1)民族自治地方的分级: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
(2)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
(3)民族自治机关的职权: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4)民族自治地方与中央的关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4.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和实践要求(P55)
(1)★根本目的: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实践要求: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第四框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历史沿革(P56)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些地方采取民主自治形式进行社会管理。改革开放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立法,明确在城市设立的居民委员会和在农村设立的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党的十七大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基本范畴。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2.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P56)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阳阳老师说明】居委会和村委会不是国家机关。
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原则(P56)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4.居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P57)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凡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居民会议或者居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社区党组织研究讨论。居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居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居务公开制度,接受居民的监督。
5.村民委员会的产生和职责(P57)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凡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需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应当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
6.基层民主的意义(P58)
①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②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第一框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1.★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P59蓝字/P60)
①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②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形成过程(P60)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社会主义改造,建立了以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
②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形成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③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是我国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3.★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P60)
(1)国有经济。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2)集体经济。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3)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阳阳老师说明】公有制经济是主体、国有经济是主导,选择题经常考,注意区分。
4.★非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P60)
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
【阳阳老师说明】材料中出现的“小微企业”通常属于非公有制经济。
5.★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作用和地位(P61)
(1)作用:①公有制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这体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②非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2)地位: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6.★我国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国家政策(坚持“两个毫不动摇”)(P61)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功能和优势。
第二框 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
1.我国实行现阶段分配制度的原因(P62)
①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②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2.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P62)
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阳阳老师说明】按劳分配只存在于公有制经济中,但公有制经济中的分配方式并非都是按劳分配。
3.除了按劳分配外,我国还存在哪些分配方式?(P62)
①在我国,除了按劳分配,还存在其他分配方式,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②此外,在一定条件下,人们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4.为什么要不断完善分配制度?(P62-P63)
①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
②要推动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阳阳老师说明】在经济分配体系中,存在着初次分配、再分配与第三次分配三种形式。按劳分配及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属于初次分配的范畴。
第三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1.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运行机制(P63)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阳阳老师说明】在市场经济中,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不是政府(国家宏观调控)。
2.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特点和优势(P63)
市场经济可以与不同的社会制度相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能够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
3.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P64)
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第四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
第一框 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和地位
1.★我国的国家机关
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人民政府 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
监察机关:监察委员会 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
审判机关:人民法院 最高审判机关:最高人民法院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 最高检察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
司法机关: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国家元首:国家主席
最高军事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
【阳阳老师说明】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要注意区分,监察机关有监察权,检察机关有检察权。另外,最高监察机关“国家监察委员会”不是以“最高”“全国”开头,而是“国家”。
2.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P69)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P69)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P69)
(1)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
(2)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5.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P69)
(1)地位: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2)与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6.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P69)
(1)设置: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2)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框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1.★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P70-P71)
(1)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地方性法规。
(2)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享有对相关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任免、罢免的权力。
(4)监督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阳阳老师说明】四种职权的区分关键看内容,而不是看文字表述中有没有“决定”两个字
立法权:法律的确立、修改、废除。
决定权:国家大政方针、重大事项、规划的通过。
任免权:国家机关干部的选举、任命、罢免。
监督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如: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对法律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一框 国家主席的产生和地位
1.国家主席的产生方式和任职条件(P73)
(1)产生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2)任职条件: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2.国家主席和副主席的关系(P74)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选举程序(P74相关链接)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选举本次会议主席团→提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人选→提交各代表团酝酿协商→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4.国家主席的地位(P74)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立法法、国防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权。
(或P73蓝字: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代表,是国家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二框 国家主席的职权
1.★国家主席的职权(P75-P76)
(1)公布法律、发布命令。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任免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审计长、秘书长。
(3)外事权。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授予荣誉权。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勋章、国家荣誉称号奖章。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第一框 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和职权
1.国家行政机关的性质(P78-P79)
①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②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③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
【阳阳老师说明】这一笔记依据官方教参编写,后两点可根据自己的理解调整。
2.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P78)
①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②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我国行政机关的具体组成(P78/P77蓝字)
我国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1)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4.行政机关的职权(P79)
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行政机关与人民的关系(P79)
①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
②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更高质量行使,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6.如何申领居民身份证(P80方法与技能)
①准备材料: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②审验材料:到公安机关身份证受理处提交户口簿复印件及登记表,拍摄身份证标准照片。
③办理身份证:采集指纹。
④领取身份证:持《居民身份证领取通知单》领取身份证。
第二框 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1.★行政机关应如何行使职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要求)(P81)
①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②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阳阳老师说明】
①依法行政的主体是政府。国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也可以依法行政,但不能说青少年要依法行政、不能说法院要依法行政,依法行政只能是行政机关。②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区别: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因此对应观点是“党要依法执政”;政府是行政机关,因此对应观点是“政府要依法行政”。
2.★法治政府的内涵和特征(P81)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3.★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地位(P81)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一框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产生
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P83)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2.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武装力量的组成及其任务(P84)
(1)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我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2)任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国家加强武装力量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的建设,增强国防力量。
3.中央军事委员会的组成、产生和任期(P85)
(1)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
(2)产生:①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②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③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④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⑤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中央军事委员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3)任期: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
第二框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和职权
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P86)
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负责中央军委全面工作,领导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
2.军委主席负责制的重要意义(P86)
军委主席负责制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先进理念、基因传承和制度结晶,保证了党牢牢掌控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是党和国家军事领导制度长期发展的重大成果。
3.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P88)
①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②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③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④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⑤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等。
【阳阳老师说明】根据国防法第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总共有十几条。
4.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务院的关系(P88)
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务院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国防事务的重大问题。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第一框 监察机关的产生和性质
1.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P89)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国家监察机关的组成(P89)
国家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3.各级监察委员会之间的关系(P89)
①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②上级监察委员会领导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
③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4.国家监察机关的性质(P90)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或P89蓝字:各级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是我国的监察机关。)
5.国家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的原则(国家监察机关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P91)
①★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③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第二框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
1.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P91-P92)
国家监察机关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监督职责。监察委员会依法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调查职责。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开展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保持公权力行使的廉洁性。
(3)处置职责。监察委员会对有职务违法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公职人员,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或者予以诫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就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2.★监察工作的方针(P93)
国家监察工作坚持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加强法治教育和道德教育,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第一框 人民法院
1.国家司法机关的性质和组成(P94蓝字)
(1)性质:国家司法机关是指依法成立、专门行使司法权的国家机关。
(2)组成: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分别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司法机关。
2.人民法院的性质和组成(P94)
(1)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成:①最高人民法院。②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3.人民法院的基本职权(P95)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4.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要求(P96)
①★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第二框 人民检察院
1.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和组成(P97)
(1)★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成: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有军事检察院等。
2.人民检察院的职权(P97)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法律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阳阳老师说明】公诉是人民检察院的职权。
3.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要求(P98)
①★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②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
④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阳阳老师说明】人民法院上级监督下级,人民检察院上级领导下级。
第五单元 建设法治中国
第十三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第一框 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1.全面依法治国的原因(P101、P102蓝字)
①全面依法治国是国家治理的一场深刻革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事业发展。②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2.★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地位(P102蓝字)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
3.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P102生活观察)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4.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过程(P103)
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法治建设,领导人民持续探索,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动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
5.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P103相关链接)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就其主要方面来讲,集中体现为“十二个坚持”。
①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③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④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⑤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⑥坚持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⑦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⑧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⑨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⑩坚持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坚持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6.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P104)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是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旗帜。
7.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要求(P105)
①我们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②青少年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第二框 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1.★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P105-P107)
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2.坚持科学立法(P105)
(1)原因:高质量立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
(2)要求: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努力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得到人民拥护,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3.坚持严格执法(P106)
要求:严格执法要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4.坚持公正司法(P106)
要求:①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②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5.坚持全民守法(P107)
要求:①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②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阳阳老师说明】
区分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
科学立法(前提)——举例:人大及常委会制定通过《XX法》
严格执法(关键)——举例:行政机关(如公安交警)……、XX被抓……
公正司法(保障/防线)——举例:法院、检察院……
全民守法(基础)——举例:无论职位高低都要守法
6.(补充笔记)扫黑除恶反腐败的意义?
①有利于督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勤政廉洁,依法行政,公正执法,为人民谋利益。
②有利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
③有利于保障广大人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④有利于政府取信于民,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7.(补充笔记)作为青少年,我们能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做些什么?
①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守法,依法规范自身行为。
②积极宣传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依法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③积极参与民主生活,依法行使监督权。
④增强权利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十四课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第一框 法治与改革相互促进
1.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P109蓝字)
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法治与改革的关系(P110)
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
3.★如何处理好法治与改革的关系?(P110)
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4.如何在法治下推进改革?(P110)
①以法治引领改革,依照法定程序把改革方案和举措上升为国家意志,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
②以法治深化改革,既以法的强制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又以法治方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5.如何在改革中完善法治?(P111)
①改革开放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动力,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
②对于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立法机关及时通过立法、修法等方式,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促进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6.青少年应如何将法治与改革理念内化为自身素养?(P111)
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坚定法治自信,增强实践本领。
第二框 法治与德治相得益彰
1.法治与德治的关系(P112-P113)
①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
②法安天下,德润人心。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
③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
④★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
⑤★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
2.法治对德治的作用(P113)
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德治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撑。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够激励立德扬善,提升全社会道德素质。
3.德治对法治的作用(P113)
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道德为法律创制提供伦理基础,为法律的正当性提供评判标准,为法律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为法治文化提供源头活水,对于法治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4.★如何处理好法治与德治的关系?(P113)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P109蓝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5.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P114相关链接)
(1)★重要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凝聚中国力量的思想道德基础。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德治的做法:要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增进认知认同、树立鲜明导向、强化示范带动,引导人们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明德修身、立德树人的根本遵循。坚持贯穿结合融入、落细落小落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融入日常生活,使之成为人们日用而不觉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
(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法治的做法:坚持德法兼治,以道德滋养法治精神,以法治体现道德理念,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全面体现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体现到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公共政策制定修订、社会治理改进完善中,为弘扬主流价值提供良好社会环境和制度保障。
6.青少年应如何为国家法治和德治建设作贡献?(P114)
我们既要增强法治观念,又要提升道德素养,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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