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39张PPT) -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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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课件(共39张PPT) -2026届高考政治一轮复习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

资源简介

(共39张PPT)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专题三十九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枞阳中学高三政治备课组
2026届高三政治一轮复习
选必二 法律与生活
考点1: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考点2:权力行使 注意界限
单元思维导图
第一单元《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民事权利与义务
1.1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课
依法有效保护财产权
第三课
订约履约 诚信为本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2.1 保障各类物权
2.2 尊重知识产权
3.1 订立合同学问大
3.2 有约必守 违约有责
4.1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考点要求 考察形式 2025年 2024年 2023年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选择题 √非选择题 江苏卷T12,3分 湖北卷T18 安徽卷T19(2) 海南卷T15,3分 湖北卷T10,3分 广东卷T18 山东卷T18 吉林卷T18 河北卷T13,3分
重庆卷T15,3分
海南卷T18,3分
山东卷T15,3分
江苏卷T16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选择题 √非选择题 河南卷T9,3分 广东卷T17 江西卷T13,3分 重庆卷T16,3分 甘肃卷T13,3分 广西卷T13,3分 吉林卷T14,3分 安徽卷T13,3分 山东卷T15,3分 湖南卷T13,3分 新课标卷T16 浙江卷T2,2分
北京卷T17
湖南卷T19
山东卷T19
考情分析 1.从命题题型和内容上看,从近年高考真题来看,该部分内容考查频率较高,选择题和主观题都有考查。考点集中在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归责原则,包括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和无过错侵权责任;民事权利限制,如对名誉权和著作权的限制;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和原则等方面。
2.从命题思路上看:非选择题以案例分析题为主。命题可能会选取现实生活中的热点事件或常见的法律纠纷案例,如网络侵权、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相邻权纠纷等,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案例中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应承担何种责任等。
2026年高考会更加注重:命题侧重实践:以真实案例(如校园霸凌、电梯纠纷)为背景,强调“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而非死记法条。责任原则是核心:过错责任、无过错责任、公平责任的辨析是主观题必考点,需结合案例精准应用。权利界限成热点:隐私权、相邻关系、知识产权限制等“权利冲突”情境占比上升,需掌握“法不禁止即自由,但不得滥用”原则。法理情融合趋势:试题常要求分析判决如何体现《民法典》“好人条款”“公平原则”,需兼顾法律逻辑与社会价值。备考建议:多练真题案例,总结“侵权责任构成要件+权利限制情形”答题模板。
1.牢记侵权责任定义,熟知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区别,如侵权责任是对法定权利的侵犯,违约责任是对约定义务的违反;
2.理解一般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准确把握过错推定侵权责任,以及无过错侵权责任,牢记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3.知悉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理解超过诉讼时效虽不影响起诉,但可能导致胜诉权丧失;
4.深刻理解民事权利行使不能超越正当界限,熟悉对名誉权限制情形,像对经营者产品或服务质量的合理批评、评论不构成名誉侵权,掌握著作权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规定;
5.知晓相邻关系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掌握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熟悉相邻关系常见类型。
课标要求:
引用实例说明侵权责任的内容;树立依法承担责任的观念。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责任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含义、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九种)
构成要件(三要件)
诉讼时效
妥善处理
相邻关系
侵权责任与
权利界限
侵权责任中
的情理法
一般侵权(过错侵权)
特殊侵权
民事权利
行使的界限
★侵权责任的类型
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过错推定
无过错侵权责任
损害事实
主观过错
因果关系
要求
表现
对名誉权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合理使用
法定许可使用
实质: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意义
要求★(原则、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专题知识结构
核心考点一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法律依据
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承担主体
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各项人身权和财产权。行为人侵害他人的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9+1)
①注意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特殊诉讼时效为4年—①国际货物买卖 ②国际技术进出口,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②当民事权利受到侵害时,权利人应当及时提出相关请求(不告不理)
③超过诉讼时效,权利人仍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但其可能丧失胜诉权。
①一般情况下,由行为人本人承担
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监护人承担。
考点一、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1.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注意:侵权责任(侵犯权利)≠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是侵权人以恶意、故意欺诈等方式实施加害行为而致权利人受到损害的,权利人可以获得实际损害赔偿之外的增加赔偿。
(赔偿数额超出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
【特别说明】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请求:
①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②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③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等。
(可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①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
②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不能中止、中断)的,法院不予保护。
③有特殊情况(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时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④诉讼时效期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中止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⑤诉讼时效期间因起诉、一方提出请求或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
知识拓展: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
侵权行为 承担方式 适用范围
侵害他人财产或人身的行为正在进行或继续状态。 适用于各种侵权行为。
权利人行使其权利受到他人不法阻碍或者妨害时。 主要适用于物权,特别是相邻权受到侵害。
行为人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潜在威胁的,尚未发生实际损害。 例如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 阳台上的花盆等
侵权人非法占有或管理他人财产的,该财产仍存在。 一般适用于财产所有权。
侵权行为致使他人的财产遭到损害或者形状改变的(前提:财产还在,必须是可以恢复的)。 主要适应于财产权的损害。
侵权行为导致他人身体健康或财产受到损害的。 适应于损害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情形。
侵权人侵害他人人格尊严,如隐私权、肖像权。 主要适应于损害人身权益的情形。恢复名誉专属于侵害名誉权的情形。
停止侵害
排除妨碍
消除危险
返还财产
恢复原状
赔偿损失
赔礼道歉;
消除影响;
恢复名誉。
突破拓展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及适用范围
相关链接: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P33)
侵权行为 侵权责任
导致他人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责任P7
侵害他人人格尊严的 就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责任
并可能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他人财物的 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
侵权责任类型 一般侵权 特殊侵权责任
意义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也叫“过错侵权责任”。
(有错有责;受害人需要举证)
推定行为人有过错,—不能证明清白就是你的错!
(推错有责;行为人需要自证——举证责任倒置)
过错推定
侵权责任
无过错
侵权责任
例如,动物园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树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
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如何,全都怪你!(无错也有责)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
2、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1.个人角度:旨在保障民事主体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合理确定相关行为人与权利人之间的利益。2.社会角度:法律规定在特定情形中适用过错推定与无过错责任原则,对社会某些群体的合法权利给予特别保护,体现了社会公正。侵权责任规则有助于平衡社会各方利益,合理预防损害,促进社会和谐。
构成要件:
①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损害事实
②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主观过错
③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果关系
故意 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民事权利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该结果发生的
过失 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损害他人的民事权利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结果导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遭受人身损害的,推定教育机构具有过错;
②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推定动物园具有过错;
③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推定其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具有过错;
④堆放的物品倒塌致人损害的,推定堆放人具有过错;
⑤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推定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具有过错;
⑥地下施工(包括窨井)致人损害的,推定施工人具有过错;
⑦患者因医疗机构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或者医疗机构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遭受损害的,推定医疗机构具有过错。
知识拓展:常见的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找共性:过错推定侵权责任——这八种情形的共性是存在安全隐患,如果管理不当特别容易造成对他人的伤害——∴法律这么规定的目的是为了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
这么多点怎么记——口诀:
教育医疗动物园,搁置悬挂堆放物,地下施工林木断,推定管理有过错!
【知识拓展】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有:
(1)因污染环境、 破坏生态发生纠纷,由行为人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2)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由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对其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3)诉讼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4)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
(5)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等
★常见的举证责任倒置情形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③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由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④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⑤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⑦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⑧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⑨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知识拓展:常见的无过错侵权责任
这么多点怎么记——口诀:就是记这些主体
用人单位监护人,动物主人机动车,环境污染者,产品生产者,高空高压经营者,建筑倒塌施工者。
【注意】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侵犯权利) 违约责任(合同履行)
原因 行为人侵害他人民事权利,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合同当事人在合同期内没有履行合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担方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惩罚性赔偿等。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
免责条件 有损害事实(前提条件) 免责条件:只能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 合同当事人违约。
免责条件:法定免责(不可抗力)和约定免责。
思维建模 侵犯什么权利+法律准绳+是否承担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哪种侵权责任(归责原则)及承担方式+事实依据+如何维权+意义 合同订立+有效/无效合同(构成要件)+违约(违背履行原则/单方面变更解除合同)+有无免责事由+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事实依据+如何维权+意义
知识拓展:区分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违约责任一般不支持精神损害赔偿。
既侵权又违约,可以主张违约责任或承担侵权责任(请求权竞合,二者只能选其一),但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人身权益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除外。
1.题型特点:
试题往往以现实生活中的民事活动为背景,要求分析行为人的民事行为是否涉嫌侵权以及侵权的形式,分析其行为是否应该承担侵权责任,承担侵权责任属于何种情形,以引导学生正确行使民事权利,自觉尊重他人权利。
2.解题方法:
①分析材料涉及的民事权利类型。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等)、人身权(人格权、身份权)。
②分析判断民事主体的行为是否侵权。分析民事主体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如是否符合过错侵权的三要件)。
③分析民事主体行为具体侵权情况。某行为如果涉嫌侵权,要具体分析侵害的是他人的何种权利,属于哪种侵权责任,适用何种举证方式,找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④综合分析得出结论。根据题目设问,结合题目案例进行分析,得出合理结论。
方法点拨:关于民事侵权责任试题的解题方法
3.答题规律:关于“侵权责任”的常用答题要点
(1)侵权责任三要件: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损害;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故意或者过失);该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2)是何种侵权+案情分析
(3)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4)案件对民事主体有何启示?(注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规则意识、契约精神、传统美德、诚实守信等)
过错推定侵权责任
无过错侵权责任
权利保障
于法有据
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侵权责任中的情理法
承担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
诉讼时效
1.一般侵权责任(一般过错责任原则)
2.特殊侵权责任
3.法律规定侵权责任的意义
小结:
核心考点二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核心考点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要求 表现
1、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对名誉权
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
法定许可
使用
作品的
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比较 主要表现 具体情形
合理使用 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①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②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③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④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等等
法定许可使用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①报刊转载其他报刊上发表的作品
②在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的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等等
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的情况下,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是什么 实质
类型
意义 怎么做 原则 依据
要求
责任承担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①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②相邻通行关系; ③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
④相邻通风、采光、日照; ⑤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①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②处理相邻关系的依据: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①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
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相邻关系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消除危险等。
2、妥善处理相邻关系(对相邻权的限制)
1.题型特点:
试题可能以现实生活中各种相邻关系的处理为背景,考查学生对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的认识。具体包括:考查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要求,判断相邻关系中是否涉及侵权以及侵权人应当承担何种侵权责任。
2.解题方法:
(1)明确相关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2)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3)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运用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和要求,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重点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4)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关于相邻关系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归纳提升:
1.赔礼道歉是法律规定的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纠正:法律规定了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2.在民法规定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中,每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只可以单独适用。
纠正:民法规定的多种侵权责任承担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3.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纠正: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易错易混
4.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侵权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纠正:一个人只能对自己的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负责,法律通常要求受害人确定损害结果发生的真实原因。
5.行为人如果主观上不是故意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
纠正:行为人是故意还是过失,往往并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但过错程度对于衡量其责任大小具有法律意义。
6.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就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 是过错推定责任
7.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 林木折断致人损害的责任适用过错推定责任。
8.个人信息处理者侵权的,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
纠正:根据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处理个人信息侵害个人信息权益造成损害,个人信息处理者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侵权责任。这是过错推定责任,而不是无过错侵权责任。
9.丙无视景区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其有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纠正: 旅游者违反安全警示规定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丙无视景区警示,攀爬景区雕塑时摔伤,应当由自己承担责任,景区无过错,丙无权要求景区经营者承担赔偿责任。
10.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侵犯了著作权。
纠正:小董从网上下载了一首流行歌曲供个人欣赏,这符合作品的合理使用情形,未侵犯著作权。
1.(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
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
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
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民事诉讼一般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交证据,陈某向法院起诉,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本案中,电瓶车存在产品缺陷,电瓶车生产商应承担无过错责任,因此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电瓶车系周某用婚后的工资购买,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其仍为夫妻共同财产,③错误。周某的儿子是未成年人,周某作为监护人应对其子的侵权行为承担责任,④错误。故本题选A。
2.(2025·天津·高考真题)同为17周岁的小张和小李是好朋友。某日,小张骑电动车载小李外出,与赵某驾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小李严重受伤。交管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赵某与小张承担事故同等责任,小李无责任。后小李的父母与赵某达成赔偿协议,但与小张及其父母多次协商未果,于是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李的父母没有权利向法院提起诉讼
B.法院解决该侵权纠纷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
C.交管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是解决纠纷的方式
D.小张的父母履行了监护职责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B
【解析】小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监护人,有权代表小李提起诉讼,A错误。一般侵权责任以过错为要件,法院在审理时会参考《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的责任划分,考虑各方过错程度,B正确。交管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是证据,用于确定责任划分,本身并非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C错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即使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也只能减轻责任,不能免除责任,且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载人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小张实施该行为说明其父母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D错误。故本题选B。
3.(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
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
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
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A
【解析】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张某有权向李某追究侵权责任,①正确。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案涉犬只驱赶至张某的车前致车辆受损,针对损害的发生同时成立过错与因果关系,张某有权向王某追究侵权责任,②正确。张某未经王某同意,通过网络公开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及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导致王某遭受电话骚扰,侵害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但张某没有侮辱、诽谤王某,没有侵害王某的名誉权,③错误。张某与王某间的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故张某可委托诉讼代理人而非辩护人维护其合法权益,④错误。正确答案为A。
4.(2025·湖北·高考真题)甲家的牛误入乙家的农田,踩坏了田里的庄稼。双方就赔偿事项协商不成,乙于是提起诉讼。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没有侵权故意,无须承担侵权责任
②诉讼中,法院可依法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
③诉讼中,乙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④乙要求甲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的主张可以得到法院支持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C
【解析】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即使甲没有侵权故意,也需承担责任,①错误。
④:甲家的牛已经踩坏了庄稼,侵害行为已经发生且结束,不适用停止侵害这一责任承担方式,乙可以要求甲赔偿损失,但“停止侵害”的主张不符合实际情况,④错误。
5.(2024·湖南·高考真题)信鸽运动是一项有益的群众体育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刘某在自己房屋内饲养了十余只信鸽。后来,刘某在其室外空调机位处加装鸽舍,又在鸽舍外搭建了附属设施以方便信鸽起落,鸽子的叫声,粪便和落羽等给楼下邻居李某的生活造成了困扰,李某将刘某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法院应支持李某所诉拆除鸽舍及附属设施、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
②刘某取得相应的资质后饲养信鸽应当提倡和鼓励,但应文明养鸽
③若刘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生效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
④刘某有无偿利用自己空调机位的权利,但应当照顾到相邻方利益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C
【详解】 法院应判决刘某承担相应侵权责任,文明饲养信鸽,照顾相邻方的权益,但刘某有饲养信鸽的权利,且饲养信鸽行为经过了相关部门批准,因此法院不会支持李某所诉停止饲养信鸽的请求,①不选。若对某不服法院的判决,可在一审判决做出后十五日内提起上诉,启动二审程序、一审判决生效后不能上诉,只能提起再审程序,③错误。
6. (2024·黑吉辽·高考真题)小王(15岁)的摄影作品“紫光大桥”在甲杂志公开发表。小王及其父母同意甲杂志社许可第三方使用该作品。经甲杂志社许可,乙杂志转载了该作品。丙公司未经许可,将该作品作为商标用于产品外包装设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甲杂志社与丙公司之间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 
②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合理使用
③丙公司侵犯了小王的著作权和甲杂志社的商标权 
④小王可以在父母的帮助下以原告身份对丙公司提起诉讼
A. ①③ B. ①④ C. ②③ D. ②④
B
【解析】乙杂志转载该作品的行为属于法定许可使用,不属于合理使用,②错误。商标注册人依法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丙公司未侵犯甲杂志社的商标权,③错误。
7.(2024·重庆·高考真题)“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A
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
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
8.(2024全国新课标,41,10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参考答案:①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法院支持。本案属于因相邻关系产生的侵权纠纷,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在本案中,甲对乙形成了实质性的侵权,甲应承担排除妨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②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甲在行使自身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权限,不得侵害他人的利益。甲应该选择对乙影响最小的方案,避免给乙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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