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共25张PPT)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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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夫妻地位平等 课件(共25张PPT)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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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5张PPT)
6.2 夫妻地位平等
第六课 珍惜婚姻关系
1.夫妻关系的确立、核心、平等表现、实质?P54-1+“相关链接”
2.怎样理解夫妻人身关系的平等?P54-55
3.夫妻财产有什么特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哪些内容?P55-3
4.哪些是夫妻共同财产?P55-4
5. 哪些是夫妻个人财产?P56”相关链接1 ”
6.夫妻约定财产制 ?P56-1
7.夫妻共同债务? P56”相关链接2 ”
【 问题导学】
自主学习P54-56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你对此有什么看法 说说你的理由。
严某是某企业的总经理,温某是另一家企业的业务经理,两人结婚后工作都很忙。温某经常出差,平时应酬亦多,严某为此颇为不悦。严某多次以自己收入高、有能力养活温某为由,劝说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均遭到拒绝,一次,严某在家接到温某的男客户打来的电话后,便要求温某马上辞职回家,否则离婚。温某一气之下搬回娘家。对夫妻二人的行为,大家有不同观点。
观点一:严某收入高,男女适当分工好,温某辞职回家是对的。
观点二:男女平等,严某无权要求温某当“全职太太”。
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平等意味着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夫妻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案例中严某的主张显然是对妻子的歧视,是传统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的体现,不符合我国婚姻法律制度所倡导的男女平等原则。因此,严某没有权利要求温某回家当“全职太太”,除非温某出于自愿。
探究与分享
1.夫妻关系概述
确立
内容
核心
表现
实质
登记结婚
包括夫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人身关系平等、财产关系平等)
地位平等的表现:夫妻在生活中平等行使权利、平等履行义务、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夫妻平等的实质:(平等≠均等≠对等) P54“相关链接”
平等不是均等,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并非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平等需要考虑男女在生理上的差异,合理分工,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P54-1
2.夫妻平等的人身关系
含义
表现
意义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平等。
(1)重要体现:人格独立(人格平等)
①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不因婚姻生活的具体环境,双方的职业、收入和彼此的扶养关系而发生变化。(姓名权)
②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只有夫妻双方自由平等、相互欣赏、互谅互让,才能成就美满婚姻,构建和谐家庭。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些自由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人身自由权)
(2)重要标志:人身自由
注:父母作为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在子女姓名的问题上享有平等的权利;任何一方变更子女的姓名时,都要征得对方同意。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P54-55
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的姓名权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住所选择权
夫妻的生育权
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和独立
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住所的选择,应由夫妻双方自愿约定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生育
夫妻双方在婚姻家庭各方面平等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互不隶属和支配
夫妻双方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的姓氏由父母协商确定
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人身关系平等的表现
(1)禁止家庭暴力、虐待、遗弃。
(2)禁止有扶养义务的一方不尽扶养义务的违法行为。
(3)夫妻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加以限制或者干涉。
拓展认知
杨某与妻子结婚多年,育有一双儿女。因杨某在外地工作繁忙,收入较高,便要求妻子辞职,做家庭主妇,负责照顾子女和老人。后杨某以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妻子认为其放弃工作照料家庭,牺牲较多,要求杨某给予补偿。经审理,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由杨某支付经济补偿金5万元。在这一案例中( )
①法院判决离婚后,杨某可以另行登记结婚
②杨某违反了婚姻中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原则
③因杨某妻子没工作,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④给予经济补偿维护了杨某妻子的合法权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学以致用
上述关于夫妻财产的规定发生了什么变化 请你分析变化的原因。
这种变化会对夫妻关系产生什么影响
1993年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200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婚前的个人财产不会随着婚姻关系时间的变化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沿用了这一规则。
⑴变化:更加明确了夫妻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范围;
原因: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个人财产形成、种类、数量越来越多,为了保障个人合法权益,明确财产归属,才做出的修改。
⑵影响:明确夫妻财产关系的归属,有助于减少夫妻因财产归属问题而产生的矛盾和纠纷,促进家庭关系和谐、社会稳定。
探究与分享
1、夫妻财产关系的平等
(1)特点:夫妻财产关系与夫妻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2)内容:夫妻财产主要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财产的确定:
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范围【约定财产制】, 没有约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处理。【法定财产制】
(4)处理原则: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
注意:夫妻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是两个概念,夫妻财产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一、平等的财产关系
(5)日常家事代理权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家庭日常事务,夫妻间均有代理权,一方不得以不知情而推卸共同的责任。
甲乙约定一方不能独自借款,甲以装修名义向不知情丙借2万元,丙是善意第三人,甲乙内部约定无效
甲向超市赊购日常所需米面油,这笔款默认是甲乙夫妻共同债务,但甲和超市明确约定由其个人偿还,且甲能举证该约定存在,那超市只能向甲追偿
(5)日常家事代理权
(2)内容:共同财产包括:(法定的共同财产)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
(1)含义: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夫妻约定的共同财产或一方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性收益、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财产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3)原则: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平等。(P55)
登记结婚
离婚/丧偶
注:结婚前的恋爱期间或订婚期间不能算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思考探究
民法典规定:
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第二十六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知识拓展1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个人财产包括:(法定的个人财产)
① 一方的婚前财产;
②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③ 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④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⑤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 P56相关链接
如:夫妻约定的个人财产
注意:婚前的个人财产,于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仍为个人财产(如银行存款利息、房产升值)
(2)原则:个人财产,处理权归一方所有
关于个人财产中的“孳息与自然增值”
孳息
自然增值
是由原物所产生的额外收益,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
天然孳息是依物的自然属性而产生的物,如:果树、动物的出产物,及其他依原物的使用方法所收获的物。
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如:储蓄存款所得的利息。
是指因所有人以外的因素而出现的价值增长状态,所有人未投入时间、精力、智力和额外金钱,通常是由于通货膨胀或市场行情变化而产生的。如:婚前所购房屋因房价上涨而增值部分。
知识拓展
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1.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
2.离婚时一方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知识产权归一方所有(婚前取得但未发表的稿酬等);
3.一方具有人身性质的补助金(如:以工伤保险待遇中的补助金)、福利财产(如:军产房、单位集资建房等)、人身保险费(如:重疾险的保险费);
4.一方的劳动保护方面的费用(如保健食品待遇等);
5.与个人身份密切相关的财产,如奖金、奖杯、荣誉证书、科研津贴,一方创作的手稿、文稿等,应为个人财产;
6.一方从事职业、工作、学习、兴趣爱好等专用产品的书籍、工具等专用财产;
7.婚前投资的本金;
8.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孳息(存款利息)和自然增值(房屋增值);
9.夫妻双方约定为个人所有的财产。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知识拓展2
1、关于知识产权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2、婚前个人财产:
3、婚前个人存款:
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
①婚前创作发表,婚后取得稿费,属于实际取得 共同财产
②婚后创作发表,但未取得,离婚后取得稿费,属于明确可取得 共同财产
③婚后创作,离婚后发表所得 个人财产
①婚前个人房产,婚后拆迁所得的补偿款 个人财产(这是对房屋价值的变现)
②婚前个人房产,婚后出租所得 共同财产(这是一种对房屋的投资行为)
①婚后收益——婚后取得的储蓄利息/国债利息 个人财产(法定孳息、自然增值)
②婚后投资——买股票所获收益 共同财产(投资,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法定孳息是因法律关系由原物所生的物。
知识拓展
(1)婚后,赵某用婚前个人积蓄30万元炒股,获利3万元。
(2)婚后,赵某将婚前个人积蓄50万元存入银行,获得年利息1.5万元。
(3)结婚10年后赵某和妻子李某用共同奋斗的积蓄购得一套价值100万的房子,用妻子李某的名字登记。
(4)李某在送孩子上学途中由于车祸而获得的医疗费误工费赔偿5万元。
(5)妻子李某送给赵某一款剃须刀作为生日礼物。
(6)婚后由于赵某工作业绩突出,公司奖给他一辆价值10万元的小轿车。
(7)李某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的房产,婚后升值了10万元。
(8)李某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00万元的房产,婚后出租房屋获得2万元租金。
以下分别属于夫妻什么财产
30万元是赵某个人财产,3万元是夫妻共同财产
均为赵某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李某个人财产
赵某个人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均为李某个人财产
100万元房产是李某个人财产,2万房租是夫妻共同财产
当堂训练
4、夫妻财产——约定财产制:
①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②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制具有优先于法定财产制适用的效力。
③夫妻个人债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提醒】: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还可以变更,甚至附条件或附期限。约定的财产涉及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应的手续。
补充:约定财产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
(口头约定,事后无争议,也有效)
【夫妻共同债务】
5、共同债务【《民法典》第1064条P56相关链接】
①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③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6、个人债务【P56相关链接】
①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相互坦荡,遇事商量”是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7、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拓展提升: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
(1)男女平等。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得侵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并视女方的经济状况及子女的实际需要给予必需的照顾。
(3)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4)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分割时不应损害财产的效用和价值,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
(5)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
6.2夫妻地位平等
一、平等的人身关系
二、平等的财产关系
1、夫妻财产关系平等
2、夫妻共同财产
3、夫妻个人财产
4、约定财产制
5、夫妻共同债务
6、个人债务
7、处理好夫妻财产问题的关键
特点
内容
如何确定
处理原则
日常家事代理权
本课小结
1、夫妻关系确立
2、内容
3、核心
4.平等的人身关系
人格独立
人身自由
(2025·山东·高考)郭某从事高新技术研究工作、2021年与何某结婚。2022年,郭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申请贷款,购买了房屋A与何某共同居住。2023年、郭某与S公司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并收取费用。何某和郭某一直全力照顾何某外祖母的生活。2024年,何某外祖母订立遗嘱,明确其名下的房屋B归何某所有、其他财产归何某行动不便的母亲。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
①虽然房屋A由郭某个人贷款、但房贷仍可成为郭某夫妻共同债务
②郭某的专利虽被S公司付费使用,但只要保密得当就可一直受法律保护
③郭某可通过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保护何某外祖母合法权益
④当遗嘱发生效力时,何某将以遗嘱继承方式取得房屋B的所有权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高考呈现
A
1、(2024湖北,9,3分)李四离世后留有价值210万元的房产(登记在夫妻名下),还有以个人名义借的购房款10万元未还。此时,李四的孩子李小四尚在妈妈的肚子里。李四留有一份遗嘱,要给其宠物犬旺财1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未出生的李小四不是自然人
②只要遗嘱是真实的,旺财就可以继承1万元
③李四借的10万元不是夫妻共同债务
④李小四可以继承价值50万元的财产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B
2、(2024浙江6月,22,3分)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D
3、(2024山东,14,3分)小张经其妻小陈同意,用婚后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注册成立了甲公司。为购入公司经营所需设备,小张、小陈又向葛某借款100万元。后小张受伤住院,小陈接手甲公司经营,与小张协商将自家住房抵押给葛某,换取葛某同意延期还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若小张和小陈约定由小张负责还款,则葛某仍有权要求小陈偿还
②小陈不是张父的法定继承人,所以不享有处理40万元遗产的权利
③葛某有权针对小张、小陈的住房和购入设备优先受偿,但无权予以占有
④若甲公司对外负债,则该债务不构成小张和小陈的夫妻共同债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B
小张、小陈基于共同意思表示向葛某借款,所负的债务 为夫妻共同债务。故小张、小陈之间的约定不能影响他们各自对葛某承担的还款责任,因此选项①正确。
甲公司作为法人,依法独立承担民事义务,故其若对外负债,则债务人仅为甲公司本身,小张和小陈均不是债务人,因此选项④正确。
小陈作为张父的儿媳,原则上不属于其法定继承人,但小林继承自张父的40万元遗产如无特殊情况, 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陈也享有处理该财产的平等权利,因此选项②错误。
小陈经小张同意,已将住房有效抵押给葛某,葛某虽无权占有该房,但基于享有的抵押权,可以将其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房的价款优先受偿。 但小张、小陈购入的设备并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葛某对该设备不享有优先受偿权,③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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