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题式教学)2026年八下5.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课件(共28张PPT)+教案+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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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8张PPT)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5.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认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理解其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基层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同。
2.法治观念:了解《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对基层自治的规定,明确基层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运作规范,树立依法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
3.责任意识:关注身边的基层公共事务,初步具备参与社区(乡村)公共生活的意愿和能力,培养“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健全人格:通过模拟议事等活动,培养理性沟通、协商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民主习惯。
教学重点: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村委会、居委会)及其运作机制(选举、决策、管理、监督)。
教学难点:准确区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国家机关;理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
请同学们带着以下问题快速浏览教材P55——58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总议题:“谁在管咱家门口的事?”
——探寻基层治理的民主密码
子议题1:咱家门口的事,谁来管?
子议题2:管得好不好,有啥用?
子议题1:咱家门口的事,谁来管?
你知道你生活的地方属于什么社区吗?归谁管呢?
武陵区丹阳街道光荣路社区
武陵区丹阳街道光荣路社区居委会
丹阳街道光荣路社区开展"端午传情 粽香十里"主题活动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村民自治作为一项群众自治制度在法律上被正式确立起来。民主选举村委会在广大农村逐步推开。
1954年12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地位,标志着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正式建立。
1989年12月26日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写入大会报告,并明确将其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自我管理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带着大家自主管理社区事务,自己的社区自己管,超有成就感!
自我教育 :社区里经常有宣传教育活动,大家一起学习,提升素质,共同成长!
自我服务 :建立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让生活更便捷,幸福感满满!
自我监督 :居(村)民们对自治组织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透明公正,社区更和谐!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等委员会。
第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表示参加选举的人员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
(二)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常住的居民。
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社区工作者,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进行登记。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 居民会议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年满十八周岁居民、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召集居民会议,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居民;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临时通知居民。
第二十七条 居民会议应当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本社区居民或者户的代表的过半数参加。居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条 居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其他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实行居务公开制度。
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居务公开栏,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居务公开。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居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居民的查询。
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第二十五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日通知村民;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临时通知村民。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八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涉及村庄规划、建设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四)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五)本村重点帮扶人员、帮扶方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村民会议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村务公开栏,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村务公开。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2)含义:
(1)地位:
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3)形式: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
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村委会、居委会不是基层国家机关
7.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容?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
注意:
议题小结:咱家门口的事,谁来管?
子议题2:管得好不好,有啥用?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从视频中你感受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怎样的优越性?
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议题小结:管得好不好,有啥用?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②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③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④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是什么
地位
含义
形式
基本政治制度
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城市的居民委员会
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为什么
①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②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③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④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课堂总结:
课堂练习
1.(2024九下·九龙坡模拟)钢梁区少云村正积极探索党建统领乡村院落微治理模式,打造“钢心小院”。最近该村“三层房院子”村民深受环境困扰,为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感,党员张某作为院落“召集人”,在“小院议事会”上提议整治人居环境,得到了村民积极响应,并共同确定了整治内容,随后在党群的实干努力下,实现了蜕变。该村(   )
①党组织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让“民心”在基层凝聚
②村民通过小院议事会直接管理本村事务,让“民意”在基层汇集
③党群积极参政议政、拓宽民主参与路径,让“民忧”在基层化解
④加强基层民主监督、提升基层治理效能,让“民愿”在基层实现
A.①② B.①③ C.②③ D.②④
A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下列事例中体现基层群众自治的是(   )
①居民参加区人大代表的选举,选出区人大代表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落实立法专家顾问制度,促进科学民主立法
③居民委员会组织居民代表商讨解决小区私家车乱停放的问题
④村民委员会做好垃圾分类宣传工作,提高村民垃圾分类意识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D
3.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流程反映了(  )
A.基层协商民主助力解决公共事务
B.社会治理中法治发挥了规范作用
C.小区居民直接管理国家社会事务
D.社区通过讨论落实政治协商制度
A
4.(2024九上·重庆市期中)“点滴民生无小事,一枝一叶总关情。”某社区激发居民活力,推动社区治理全面优化,破解社区难题。
请结合漫画,从民主的角度,谈谈该社区是如何破解社区难题的?
参考答案:①社区居民召开议事会,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发展基层民主,保障人民利益。
②社区共商解决方案,通过协商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③社区践行选举民主,居民通过民主选举,采用投票选举的方式参与民主生活。
④社区居民对有关部门反映进行民主监督,要求他们严格管理占用消防通道问题。
⑤召开听证会解决问题,保障居民参与民主决策,解决电梯安装等问题。
⑥社区居民参与民主管理,共同商量解决办法,实现了人民的事人民管,人民的事人民办。
⑦该社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居民能够充分参与社区的事务,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彰显为民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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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5.4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核心素养目标】
1.政治认同:认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理解其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基层的有效实现形式,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认同。
2.法治观念:了解《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对基层自治的规定,明确基层自治组织的法律地位和运作规范,树立依法参与基层治理的意识。
3.责任意识:关注身边的基层公共事务,初步具备参与社区(乡村)公共生活的意愿和能力,培养“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4.健全人格:通过模拟议事等活动,培养理性沟通、协商合作的公共精神和民主习惯。
【重难点】
教学重点:基层群众自治的组织形式(村委会、居委会)及其运作机制(选举、决策、管理、监督)。
教学难点:准确区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与国家机关;理解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价值
【自主预习】
请同学们带着以下问题快速浏览教材P55——58
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议题式教学】
总议题:“谁在管咱家门口的事?”——探寻基层治理的民主密码
子议题1:咱家门口的事,谁来管?
子议题2:管得好不好,有啥用?
【教学过程】
子议题1:咱家门口的事,谁来管?
●你知道你生活的地方属于什么社区吗?归谁管呢?
(图片)武陵区丹阳街道光荣路社区
武陵区丹阳街道光荣路社区居委会
丹阳街道光荣路社区开展"端午传情 粽香十里"主题活动
(出示材料)1.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形成和确立?
●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村民自治作为一项群众自治制度在法律上被正式确立起来。民主选举村委会在广大农村逐步推开。
●1954年12月 :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条例》,首次在法律层面确立城市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形式和地位,标志着城市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正式建立。
● 1989年12月26日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199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进行了修订,通过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2007年10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首次将“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写入大会报告,并明确将其确立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区治理得好不好,关键在基层党组织、在广大党员,要把基层党组织这个战斗堡垒建得更强,发挥社区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把社区工作做到位做到家,在办好一件件老百姓操心事、烦心事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022年,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总结:什么是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补充:自我管理 :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带着大家自主管理社区事务,自己的社区自己管,超有成就感!
自我教育 :社区里经常有宣传教育活动,大家一起学习,提升素质,共同成长!
自我服务 :建立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体系,让生活更便捷,幸福感满满!
自我监督 :居(村)民们对自治组织和过程进行监督,确保透明公正,社区更和谐!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八条 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居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第九条 居民委员会根据需要设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环境和物业管理、老年人和妇女儿童工作等委员会。
第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社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居民代表选举产生。
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居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居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表示参加选举的人员进行登记:
(一)户籍在本社区的居民;
(二)户籍不在本社区但在本社区常住的居民。
户籍不在本社区,在本社区工作六个月以上的社区工作者,本人申请参加选举的,由居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并进行登记。
居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
第二十六条 居民会议由本社区十八周岁以上的居民组成。
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年满十八周岁居民、户的代表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居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召集居民会议,应当提前十日通知居民;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临时通知居民。
第二十七条 居民会议应当有全体十八周岁以上的本社区居民或者户的代表的过半数参加。居民会议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三十条 居民会议制定或者修改居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审议居民委员会的年度工作报告,评议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工作;讨论决定其他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事项。
凡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事务,要提请居民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三条 居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四条 居民委员会实行居务公开制度。
居民委员会应当设立居务公开栏,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居务公开。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居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居民的查询。
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监督。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第八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七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实行近亲属回避。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
(一)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
(二)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
(三)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或者从事村务工作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
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幻灯片13
第二十五条 村民会议由本村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
村民会议由村民委员会召集。有十分之一以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提议,应当召集村民会议。召集村民会议,应当提前十日通知村民;遇有特殊情况的,可以临时通知村民。
村民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八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涉及村庄规划、建设等乡村建设重要事项;
(二)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员及补贴标准;
(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资金和物资的使用;
(四)本村公益事业的兴办和筹资筹劳方案及建设承包方案;
(五)本村重点帮扶人员、帮扶方案;
(六)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可以通过村民会议等形式,参与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
第三十一条 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内容。
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以及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的决定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
村民会议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委会和村民的行为;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
第三十五条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村民委员会应当设立村务公开栏,可以采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村务公开。公布的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村民委员会应当保证公布事项的真实性,并接受村民的查询。
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议题小结:咱家门口的事,谁来管?
2.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内涵?
(1)地位: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2)含义: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3)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
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子议题2:管得好不好,有啥用?
●(图片展示)
总结: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从视频中你感受到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有怎样的优越性?
答: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议题小结:管得好不好,有啥用?
3.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优越性?
①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②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③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④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课堂总结】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
地位:基本政治制度
含义: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形式: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农村的村民委员会
是什么
①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
②有效实现了基层群众的各项民主权利,
③把人民当家作主真正落到实处;
④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内生动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民主能力,培养了民主习惯,为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社会基础。
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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