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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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 教学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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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春新教材统编版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第七课 7.2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教案
一、核心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认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树立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
科学精神:能理性分析人大各项职权的内涵与行使场景,区分职权间的边界。
法治意识:知晓人大行使职权的法定程序,树立依法行权、尊崇宪法的意识。
公共参与:主动关注人大履职实践,尝试为国家和社会发展建言献策,践行公民参与。
二、教学重难点
教学重点:掌握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的核心内涵,理解各项职权的行使对象与实际意义。
教学难点:区分人大的决定权与监督权,厘清立法权在不同层级人大的行使范围,结合实际案例准确判断人大行使的具体职权。
三、教学过程
导入:情境激趣,引出主题
教师:展示两组材料,材料一: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材料二:某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该省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提问:这两组材料中,全国人大和省人大常委会分别做了什么事?这些行为体现了它们的什么权力?
学生:结合已有知识思考回答,初步感知人大的职权表现。
设计意图:选取贴近教材且具有代表性的全国和地方人大履职
案例,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让学生初步感知人大职权的具体体现,自然引出本节课主题。
同学们,上节课我们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人民代表大会掌握着国家权力,而这些权力最终都要通过具体的职权行使来体现,这就是我们今天要深入学习的内容——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法定的,主要包括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这四项职权贯穿于国家治理的各个方面,是人民当家作主最直接、最具体的体现。接下来,我们就逐一拆解这四项职权,理解其内涵、行使方式和现实意义。
一、立法权:为国家发展定规矩、立准绳
教师:首先请大家阅读教材中关于立法权的内容,思考一个问题:什么是立法权?立法权是不是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拥有?
学生:自主阅读教材,圈画关键语句,同桌间交流讨论,尝试回答问题。
教师:总结学生回答,明确立法权的核心内涵:立法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制定、修改、废止法律的权力,是人民代表大会最核心的职权之一,也是国家法治建设的基础。需要注意的是,立法权并非全国人大独有,而是分层次行使的,这是由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和人大体系决定的。
教师:展示立法权行使的层级划分表,结合表格讲解: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制定的是全国性的基本法律和其他法律,比如我们刚才提到的《民法典》,还有《宪法》《刑法》等,这些法律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普遍约束力;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
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与上位法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
学生:结合表格理解立法权的层级划分,记录关键知识点。
教师:提问:为什么立法权要分层次行使?全国性法律和地方性法规之间是什么关系?
学生:小组讨论,代表发言,从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情况差异大的角度分析立法权分层次的原因,理解地方性法规是对国家法律的补充和细化,不得与上位法相抵触。
教师:补充讲解:立法权的行使必须遵循法定程序,全国人大制定法律一般要经过提案、审议、表决、公布四个阶段,每一个阶段都充分体现了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确保法律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意志。同时,立法权的行使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比如在《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多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累计收到意见建议数百万条,这就是民主立法的体现,让法律真正成为人民意志的体现。
设计意图:通过自主阅读、表格梳理、问题讨论的方式,让学生掌握立法权的内涵和层级划分,理解立法权行使的原则和程序,突破“立法权仅属于全国人大”的认知误区,同时让学生体会到我国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教师:展示案例:某设区的市针对本市共享单车乱停乱放的问题,制定了《本市共享单车管理条例》。提问:该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什么职权?该条例的制定需要遵循什么原则?
学生:思考回答,判断该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的是地方立法权,
明确该条例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二、决定权:为国家发展定方向、作决策
教师:立法权是为国家发展制定规则,而决定权则是为国家发展作出具体的决策。请大家阅读教材中关于决定权的内容,找出决定权的核心内涵,思考: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权主要针对哪些事项?
学生:自主阅读,圈画关键内容,同桌间交流,概括决定权的内涵:决定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决定国家和社会重大事项的权力。
教师:总结并细化:决定权的行使对象是国家和社会的重大事项,这些事项涉及国家发展全局、社会公共利益,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从内容上看,决定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二是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三是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四是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五是决定国家其他重大事项,比如设立新的行政区域、决定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等。
教师:展示案例: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并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某县人大会议表决通过了该县 2024年民生工程建设实施方案。提问:这两个案例中,人大行使的是什么职权?这两个案例体现了决定权的什么特点?
学生:小组讨论,代表发言,判断均为决定权,体会到决定权既包括全国层面的宏观发展决策,也包括地方层面的具体民生决策,覆盖国家和地方发展的各个层面。
教师:强调:决定权的行使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经过法定的
表决程序,少数服从多数,确保决策体现人民的意愿。人大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必须遵照执行。
设计意图:通过教材阅读提炼核心内涵,结合具体案例区分决定权的行使层级和具体内容,让学生理解决定权是人大对国家和社会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权力,体会到决策的民主性和权威性,同时为后续区分决定权和监督权做好铺垫。
教师:提问:有人说,人大的决定权就是“拍板定案”,这种说法对吗?为什么?
学生:思考回答,明确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不全面,决定权的“拍板定案”是建立在调查研究、充分讨论、民主表决的基础上的,并非随意决策,体现了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要求。
三、任免权:为国家治理选人才、定人事
教师:国家的各项权力最终都要由具体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行使,那么这些工作人员由谁来选举、任命、罢免呢?答案就是人民代表大会,这就是人大的任免权。请大家结合教材,说说什么是任免权?人大行使任免权的方式有哪些?
学生:自主阅读教材,梳理任免权的内涵和行使方式,回答:任免权是指国家权力机关选举、决定、任免、罢免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和其他组成人员的权力;行使方式主要包括选举、决定任命、罢免、撤职等。
教师:结合我国国家机构的设置,详细讲解任免权的行使对象和具体规则: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决定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等的人选;地方各级人
民代表大会选举本级人民政府的省长、市长、县长等领导人员,选举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罢免由其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教师:强调:人大行使任免权,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因为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选举和罢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意味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权力最终来源于人民。同时,任免权的行使具有法定性,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确保选举和任免的公平、公正、公开。
教师:展示案例: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选举习近平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某省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该省某副省长的职务。提问:这两个案例分别体现了人大任免权的哪种行使方式?人大行使任免权的意义是什么?
学生:思考回答,明确分别体现了选举和罢免,理解人大行使任免权能保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始终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确保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
设计意图:通过自主梳理、结合国家机构讲解、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学生掌握任免权的内涵、行使方式和行使对象,理解任免权与人民当家作主的内在联系,认识到任免权是人大监督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重要手段。
四、监督权:为权力运行加约束、强监督
教师:如果说立法权是“定规矩”,决定权是“作决策”,任免权是“选人才”,那么监督权就是“看执行”,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律和人大的决议、决定行使权力。请大家阅读教材,思考:人大的监督权是什么?监督的对象和内容包括哪些?
学生:自主阅读,圈画关键内容,同桌交流,回答:监督权是
指国家权力机关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的权力;监督对象包括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督内容包括法律实施情况和国家机关工作情况。
教师:细化讲解监督权的具体行使方式和内容:人大的监督权主要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法律监督是指监督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的实施,确保国家机关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力,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工作监督是指听取和审议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报告,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询问、质询等,监督国家机关的日常工作。
教师:展示案例: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督促政府相关部门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某县人大常委会听取该县人民法院年度工作报告,并对工作报告进行表决。提问:这两个案例分别体现了人大监督权的哪种行使方式?人大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什么?
学生:小组讨论,代表发言,明确分别体现了执法检查和听取审议工作报告,理解人大行使监督权的目的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确保国家权力始终在阳光下运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教师:重点讲解:人大的监督权是全方位的、刚性的,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人大行使监督权,不是干涉其他国家机关的具体工作,而是督促其依法履职,确保权力的行使符合人民的利益。同时,人大的监督与人民的监督是相联系的,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
反映人民的意见和要求。
设计意图:通过教材阅读、分类讲解、案例分析的方式,让学生掌握监督权的内涵、行使方式和监督对象,理解“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的内涵,体会到监督权是规范权力运行、保障人民利益的重要保障。
五、二、教学重难点突破:区分决定权与监督权,厘清职权行使边界
教师:同学们,我们已经学习了人大的四项职权,在实际运用中,很多同学容易混淆决定权和监督权,接下来我们就重点突破这个难点,结合具体案例区分这两项职权。
教师:展示对比表格,从核心内涵、行使时机、具体表现三个方面梳理决定权和监督权的区别:
1.核心内涵:决定权是对国家和社会重大事项作出决策,是“定下来”;监督权是对决策的执行情况和国家机关工作进行监督,是“看落实”。
2.行使时机:决定权一般在事项实施前行使,作出决策部署;监督权一般在事项实施过程中或实施后行使,检查执行情况。
3.具体表现:决定权的表现是“审查和批准”“决定”某一事项,比如批准发展规划、决定重大工程;监督权的表现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质询”,比如审议政府年度工作报告、检查法律实施情况。
教师:展示易混案例,让学生判断并说明理由:
案例 1:全国人大审查并批准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决定权,因为是对年度发展计划作出决策,属于事项实施前
的决策)
案例 2: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并审议国务院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监督权,因为是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属于事项实施后的监督)
学生:结合对比表格,逐一分析案例,判断职权并说明理由,同桌间相互订正。
教师:补充讲解:在实际中,有些事项会同时涉及决定权和监督权,比如人大先批准某一工程建设计划(决定权),工程建设过程中,人大开展执法检查,监督工程建设进展(监督权),这体现了人大职权行使的连续性和整体性。
教师:再提问:地方各级人大是否都有立法权?为什么?
学生:思考回答,明确并非所有地方人大都有立法权,只有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地方立法权,县级及以下人大没有立法权,因为县级及以下区域的情况相对具体,且立法需要一定的专业能力和立法资源,层级划分符合我国实际。
设计意图:通过对比表格、易混案例分析、针对性提问的方式,突破本节课的难点,让学生准确区分决定权和监督权,厘清立法权的行使层级,提升学生结合实际案例判断人大具体职权的能力。
六、课堂探究:结合实际,践行素养
教师:展示本地人大履职的案例:某市人大常委会针对本市老旧小区改造问题,开展专题询问,督促市政府加快改造进度;该市人大代表提出《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课后服务的议案》,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后,作出《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决定》。提问:案例中该市人大常委会行使了哪些职权?这些职权的行使对
本市发展和人民生活有什么影响?
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开展探究活动,分析案例中的职权,讨论职权行使的意义,每组推选代表进行发言。
学生代表 1:开展专题询问体现了监督权,督促政府加快老旧小区改造,能改善居民的居住环境,提升人民的幸福感。
学生代表 2:审议并作出关于课后服务的决定体现了决定权,能推动本市中小学课后服务提质增效,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教师:总结学生发言,强调: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相互联系、相互配合,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立法权为其他职权的行使提供法律依据,决定权为国家发展作出决策部署,任免权为职权行使提供组织保障,监督权确保各项决策和法律得到有效实施。人大行使职权的全过程,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体现,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的利益,推动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
教师:提问:作为中学生,我们应该如何关注人大的履职实践,践行公民的公共参与?
学生:自由发言,分享自己的想法,比如:关注人大会议的内容,通过新闻媒体了解人大的履职情况;积极向人大代表反映身边的问题和自己的建议;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
设计意图:选取本地人大履职的案例开展探究活动,让学生感受到人大职权的行使就在身边,贴近生活,提升学生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开放性提问,引导学生思考中学生的公共参与方式,落实公共参与的核心素养,让学生体会到作为公民,要主动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国家发展建言献
策。
课堂小结:梳理知识,升华认知
教师:请大家结合本节课的学习,以思维导图的形式梳理人民代表大会的四项职权,同桌间相互交流补充。
学生:梳理思维导图,交流补充,完善知识体系。
教师:结合学生的梳理,进行课堂小结:本节课我们学习了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四项法定职权,明确了各项职权的核心内涵、行使方式和行使对象,区分了易混淆的决定权和监督权,厘清了立法权的行使层级。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具体体现,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权力机关依法行使职权,能确保国家权力始终掌握在人民手中,确保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责,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要树立国家权力属于人民的理念,增强法治意识和政治认同,主动关注国家政治生活,积极践行公共参与,为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贡献自己的力量。
设计意图:通过梳理思维导图,让学生构建本节课的知识体系,巩固所学知识点;教师的小结不仅梳理知识,更升华认知,将课堂知识与人民当家作主、国家治理相结合,落实一、核心素养目标的培养目标。
课后拓展:延伸学习,践行参与
1. 查阅近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或本地人大常委会的履职新闻,找出其中体现人大四项职权的具体案例,记录下来并分析。
2. 针对身边的一个民生问题,比如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社区养老服务等,尝试撰写一份简单的建议,交给当地的
人大代表。
设计意图:课后拓展设计兼顾知识巩固和实践运用,让学生在查阅新闻的过程中,进一步理解人大职权的行使实践,提升知识运用能力;撰写建议的活动,让学生践行公共参与的核心素养,体会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途径和意义,将课堂学习与现实生活紧密结合。
教学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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