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题型05 法律务实类试题目录:1.考情分析 2.试题特征3.解题技巧 4.典题引领5.方法透视 6.变式训练1.考情分析:法律实务类试题是高中政治高考的核心题型之一,聚焦《法律与生活》模块,以真实法治情境为载体,侧重考查学生的法治素养与实践应用能力。聚焦民事纠纷、合同履行、侵权认定、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权益、婚姻家庭关系等真实生活场景,素材多来自社会热点案例、司法实践案例,贴合学生生活实际。题型分类:分为选择题(3分/题)和非选择题(10-12分/题),山东高考中选择题侧重基础辨析,非选择题强调综合论证与方案设计。2.特征总结:(1)命题形式:法律实务类试题以《法律与生活》为核心载体,结合真实生活案例与法治实践情境,分为选择题与非选择题两类,山东卷近年命题呈现以下特征:题型 命题载体 核心设问 分值与难度选择题(3 分/题) 民事纠纷、合同效力、侵权认定、劳动权益等短案例 判断权利义务、责任归属、纠纷解决途径 基础偏难,侧重概念辨析与法条匹配非选择题(10-12 分/题) 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消费者维权等长材料 分析权利义务关系、认定法律责任、设计维权方案、辨析法律观点 中等偏难,强调案例适配与逻辑论证典型情境:网络购物违约、职场竞业限制、著作权侵权、相邻权纠纷、劳动仲裁流程等,常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核心条款命题。设问趋势:跨模块融合明显,如嵌入《逻辑与思维》三段论推理、《政治与法治》法治建设要求,增强综合性与开放性。(2)核心能力:①法条精准匹配能力:熟练掌握《民法典》核心条款,能根据案例情境快速对应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类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等关键知识点。②案例拆解分析能力:精准提取案例中的主体、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关键信息,厘清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③法律逻辑推理能力:运用 “大前提(法条)—小前提(事实)—结论(责任 / 维权)” 的三段论推理,形成闭环论证。④实践应用能力:能针对具体纠纷选择合理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设计可行的维权方案。(3)思维误区①法条适用错误:混淆民事权利类型(如人格权与身份权、物权与债权),误用法律规则(如将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混用)。②事实提炼不全:遗漏侵权责任 “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四要件,或忽略合同有效认定的 “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核心条件。③逻辑论证断裂:仅罗列法条或堆砌案例事实,未建立 “法条—事实—结论” 的关联,论证缺乏说服力。④维权路径模糊:不清楚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条件,如忽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商事仲裁需书面协议等关键要求。⑤术语使用不规范:用口语化表达替代法律专业术语,如将 “违约责任” 表述为 “违约赔偿”,影响得分。3.解题技巧:第一步:定主体—明关系标注案例中民事 / 行政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梳理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判断法律关系类型(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第二步:找法条—建依据检索对应模块核心法条(如侵权责任需满足 “有过错、有损害、有因果” 三要件),明确法律适用的大前提。第三步:析事实—搭桥梁对应法条拆解案例事实,说明事实如何满足法条适用条件,形成小前提论证。第四步:下结论—提方案得出责任认定或维权结论,设计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规范使用法律术语。考向01 侵权责任认定类(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例1-2】(2025·福建·高考真题)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解题公式:权利法条 + 侵权行为 + 构成要件匹配 + 责任承担方式。关键步骤:先明确被侵害的权利类型(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再判断是否满足 “行为违法、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四要件(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最后确定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变式1-1】(2023·山东·高考真题)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调解员:④ 。各方当事人:⑤ 。【变式训练1-2】(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材料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应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考向02 合同类(2024·山东·高考真题)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释法析理】(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案例启示】(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例1-2】(2025·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解题逻辑:合同订立(要约 + 承诺)→合同效力判断→合同履行情况→违约认定→责任承担。关键要点: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如 “欢迎选购” 为要约邀请,明确价格的报价为要约);合同无效情形(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变式训练1-2】((2026高三·山东枣庄·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以法理情化解“心结”【案件缘起】杨先生在入职某物流公司时,就劳动报酬及劳动安全等问题,与公司达成口头协议。一次货物运输途中,杨先生遭遇了事故,导致足跟粉碎性骨折。关于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物流公司认为,当初杨先生拒绝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拒绝了杨先生的赔偿请求。协商无果后,杨先生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定为工伤。对此,物流公司表示异议,并提起了行政复议。【矛盾化解】经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调查,伤者杨先生家庭经济困难、伤情严重、面临后续治疗和劳动力下降等现实情况,同时,申请公司也有调解意向。随后,复议办组织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双方当事人召开协商会,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双方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当地用“复议+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争议。(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杨先生与物流公司达成的口头协议有效吗?②物流公司拒绝杨先生工伤赔偿的理由为何不成立?③针对物流公司的异议,可否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2)结合本案例,简要说明“复议+调解”妥善化解争议的价值取向。考向03 维权方案设计类【例1-1】(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例1-2】(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优先顺序:协商→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仲裁/诉讼(劳动纠纷先仲裁,商事仲裁需书面协议,诉讼为最终途径)。表述要求:明确维权主体、维权依据(法条 + 事实)、具体步骤、预期结果,确保方案可行。【变式训练1-1】(2025·山东·高考真题)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变式训练1-2】(2025·山东·模拟预测)【案情事实】甲驾驶电瓶车途经某村一路段时,乙饲养的黑色大型犬突然冲出来追逐电瓶车,导致甲受惊吓摔倒,膝关节受伤。该路段存在明显的坑洼,且无任何警示标志。乙家人将甲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甲膝关节构成十级伤残。甲认为犬只追逐行为是致伤的直接原因,但乙提出甲驾驶电瓶车时未佩戴头盔,且可能因道路问题或驾驶疏忽而摔倒,拒绝赔偿医疗费用。甲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用。乙辩称其饲养的大型犬已办理合法饲养手续,且路段问题应由道路管理单位承担责任。【法律链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①甲未佩戴头盔是否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②路段存在明显坑洼且无警示标志,道路管理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乙办理了犬只合法饲养手续,是否影响其侵权责任的认定 【典型意义】(2)本案能提升公民哪些方面的法律意识 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中小学教育资源及组卷应用平台题型05 法律务实类试题目录:1.考情分析 2.试题特征3.解题技巧 4.典题引领5.方法透视 6.变式训练1.考情分析:法律实务类试题是高中政治高考的核心题型之一,聚焦《法律与生活》模块,以真实法治情境为载体,侧重考查学生的法治素养与实践应用能力。聚焦民事纠纷、合同履行、侵权认定、知识产权保护、劳动权益、婚姻家庭关系等真实生活场景,素材多来自社会热点案例、司法实践案例,贴合学生生活实际。题型分类:分为选择题(3分/题)和非选择题(10-12分/题),山东高考中选择题侧重基础辨析,非选择题强调综合论证与方案设计。2.特征总结:(1)命题形式:法律实务类试题以《法律与生活》为核心载体,结合真实生活案例与法治实践情境,分为选择题与非选择题两类,山东卷近年命题呈现以下特征:题型 命题载体 核心设问 分值与难度选择题(3 分/题) 民事纠纷、合同效力、侵权认定、劳动权益等短案例 判断权利义务、责任归属、纠纷解决途径 基础偏难,侧重概念辨析与法条匹配非选择题(10-12 分/题) 知识产权纠纷、婚姻家庭争议、劳动合同纠纷、消费者维权等长材料 分析权利义务关系、认定法律责任、设计维权方案、辨析法律观点 中等偏难,强调案例适配与逻辑论证典型情境:网络购物违约、职场竞业限制、著作权侵权、相邻权纠纷、劳动仲裁流程等,常结合《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合同法》核心条款命题。设问趋势:跨模块融合明显,如嵌入《逻辑与思维》三段论推理、《政治与法治》法治建设要求,增强综合性与开放性。(2)核心能力:①法条精准匹配能力:熟练掌握《民法典》核心条款,能根据案例情境快速对应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权利类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等关键知识点。②案例拆解分析能力:精准提取案例中的主体、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关键信息,厘清民事主体间的权利义务关系。③法律逻辑推理能力:运用 “大前提(法条)—小前提(事实)—结论(责任 / 维权)” 的三段论推理,形成闭环论证。④实践应用能力:能针对具体纠纷选择合理的解决途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设计可行的维权方案。(3)思维误区①法条适用错误:混淆民事权利类型(如人格权与身份权、物权与债权),误用法律规则(如将劳动仲裁与商事仲裁、动产与不动产所有权取得方式混用)。②事实提炼不全:遗漏侵权责任 “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四要件,或忽略合同有效认定的 “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 核心条件。③逻辑论证断裂:仅罗列法条或堆砌案例事实,未建立 “法条—事实—结论” 的关联,论证缺乏说服力。④维权路径模糊:不清楚不同纠纷解决方式的适用条件,如忽视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商事仲裁需书面协议等关键要求。⑤术语使用不规范:用口语化表达替代法律专业术语,如将 “违约责任” 表述为 “违约赔偿”,影响得分。3.解题技巧:第一步:定主体—明关系标注案例中民事 / 行政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梳理主体间权利义务关系,判断法律关系类型(合同、侵权、婚姻家庭等)。第二步:找法条—建依据检索对应模块核心法条(如侵权责任需满足 “有过错、有损害、有因果” 三要件),明确法律适用的大前提。第三步:析事实—搭桥梁对应法条拆解案例事实,说明事实如何满足法条适用条件,形成小前提论证。第四步:下结论—提方案得出责任认定或维权结论,设计具体可行的解决措施,规范使用法律术语。考向01 侵权责任认定类(2025·山东·高考真题)张某发现汽车后轮有明显裂损致难以行驶。通过查看物业监控,张某发现邻居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自己的车前,受惊的狗致车辆受损。张某找王某索赔被拒后,便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后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①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②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③张某的行为侵害了王某的肖像权和名誉权④王某应委托辩护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李某是狗的主人,李某应承担无过错侵权责任。故不论李某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张某向李某追责,①正确。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王某持木棍有意将李某的狗驱赶至张某车前,致使狗受惊撞坏车辆,王某实施了侵权行为,且该行为与张某车辆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使李某对狗的管理等方面存在故意或过失,但王某的行为也是导致张某车辆受损的直接原因之一,张某作为被侵权人,有权向实施直接侵权行为的王某索赔。所以“即使李某存在故意或过失,张某也可向王某索赔”说法正确,②当选。张某擅自将王某的姓名、电话号码、可识别王某的监控视频发布网络,这一行为侵犯了王某的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但题干中并没有明确信息表明张某的行为侵犯了王某的肖像权,同时王某遭受个别网民电话骚扰谩骂并非张某直接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表现,③排除。在民事诉讼中,维护当事人权益的是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本题中王某个人信息权益等受侵害属于民事纠纷范畴,王某应委托诉讼代理人维护个人信息权益和隐私权,而不是辩护人,④排除。【例1-2】(2025·福建·高考真题)陈某等人合伙生产某品牌牛肉干,并上网销售。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遂向公安机关报警。经查明,陈某等人涉嫌制假售假。最后,因犯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陈某等人被分别判处8年至2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以下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①公安机关应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②吴某的陈述是证人证言,是陈某等人刑事案件的重要证据③吴某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④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答案】D【解析】题干中的案件为刑事案件。刑事诉讼除自诉案件由自诉人提起自诉外,均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此,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对陈某等人提起公诉,①不选。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有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本案中,吴某是被害人,吴某的陈述是被害人陈述而不是证人证言,②不选。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本案中,吴某购买并食用该品牌牛肉干后食物中毒,就其遭受损害有权对陈某等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③正确。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中,陈某等人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吴某就其遭受损害追究陈某等人赔偿责任,应适用无过错原则,④正确。解题公式:权利法条 + 侵权行为 + 构成要件匹配 + 责任承担方式。关键步骤:先明确被侵害的权利类型(人格权、财产权、知识产权等),再判断是否满足 “行为违法、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主观过错” 四要件(特殊侵权适用无过错责任或过错推定),最后确定责任承担方式(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变式1-1】(2023·山东·高考真题)当好善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民声]M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接到Z村村民张某反映,称邻居谭某故意将几颗果树挪到其承包地紧贴自己家进出的必经之路一侧,树枝阻碍了自己的面包车通行。调解员遂前往调解。[走访]调解员走访了谭某,了解到前些年Z村组织土地承包,谭某分到的地正好被进出张某院子的必经之路分割成两半。为说服谭某接受承包方案,时任村主任张某斌代表村委会口头承诺,承包期内每年补偿谭某600元,但从今年初开始,现任村主任张某军不再支付补偿款,谭某多次沟通无果,认为村委会和张某合伙欺负人,自己不能再忍。调解员又走访了张某、张某军和其他知情人,了解到新情况:去年谭某家杨树的树枝被风刮断,砸坏张某的面包车,张某要求赔偿。谭某认为刮风是自然现象,自己不应为此负责。此后两家再无来往。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完成下列任务:(1)〖释法〗调解员向谭某、张某和张某军分析了他们各自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及法律依据。请将分析内容补充完整。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① 。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② 。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③ 。(2)〖化解〗整个调解过程中,除明晰具体法律关系外,调解员和各方当事人还应坚持什么原则才能真正化解矛盾。调解员:④ 。各方当事人:⑤ 。【答案】(1)①在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村委会:法律依据——村委会与谭某的口头合同有效,村委会未全面或积极或诚信履行合同;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违约责任(可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 。②在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谭某:法律依据——承担过错推定侵权责任,或侵犯了张某财产权,或与车辆损失存在因果关系(过错推定或主观过错,结果受损、因果关系三个构成要件至少两个);承担民事责任——向张某赔偿损失。③在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法律依据:通行纠纷为相邻关系侵权纠纷(或侵犯相邻权);民事责任——提供必要的通行便利,或挪树,或停止侵犯、排除妨碍、恢复原状。(2)调解员:公平公正原则,兼顾各方正当利益;其他各方:诚实守信、恪守承诺,公序良俗,团结互助(团结或互助或友善)。【解析】(1)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原因、意义和措施角度分析作答。关键词①:村委会补偿的纠纷中→可联系村委会的违约责任,应继续履行合同。关键词②:树枝砸坏车的纠纷中→可联系谭某应该承担侵权责任,给予赔偿。关键词③:挪树阻碍通行的纠纷中→可联系谭某应当妥善处理,停止侵害,消除障碍。(2)本题需要调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调解以及处理相邻关系的要求等角度分析作答。关键词:相邻权纠纷、合同纠纷→可联系调解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权利,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收取任何费用。各方当事人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民法典确立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等基本原则。【变式训练1-2】(2025·安徽·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交通是保障城市正常运转的“血脉”,也是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关键。材料一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应对我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面临的可持续发展挑战,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材料二 地铁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工具,也是刘某日常出行的首选。2024年5月1日,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刘某伤势严重,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并自行承担医药费近5万元。出院后,刘某将徐某及徐某儿子、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地铁的经营者)诉至法院,要求两方共同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1)结合材料一,运用《政治与法治》知识,说明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2)结合材料二,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分析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答案】(1)①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治保证。党领导制定相关政策,引领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朝着可持续方向发展。②完善法律法规,我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将其纳入法治化轨道,通过法律规范行业发展,保障各方权益。③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条例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以合理规划推动可持续发展。④建设职能科学的政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多层次出行需求。政府履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2)①徐某应承担责任:徐某儿子 8 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电扶梯上跑跳撞倒刘某,造成刘某损害,该侵权行为是刘某受损的直接原因。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②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承担补充责任(若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解析】(1)本题为措施类主观题,需要调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知识分析我国是如何推动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词①: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可运用党的地位作用的知识,说明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指明方向,提供政治保证。关键词②:我国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施行,开启了我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法制化新局面→可运用法治国家的知识,从完善法律法规角度,说明我国出台城市公共交通领域首部行政法规《城市公共交通条例》,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关键词③:各级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该条例的要求,召开多方座谈会集思广益,科学确定城市公共交通的发展目标和发展模式→可运用人民当家作主的知识,说明广泛听取意见,汇聚民智,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关键词④: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强化政策支持,持续优化常规公交,开通特色公交,构建多元公交体系,满足群众的多层次出行需求→可运用法治政府的知识,从职能科学角度,说明政府履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通过政策引导和完善公共服务,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2)本题原因类主观题,调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分析说明刘某的损失应该由谁承担。关键词①: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运用民事行为能力、父母对子女的义务的知识,说明徐某儿子8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法律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徐某作为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刘某医药费、误工费等损失的责任。关键词②:刘某外出旅游,在地铁站正常乘上行电扶梯时,被在电扶梯上跑跳的徐某8周岁的儿子撞倒→可调用《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的法理依据,说明地铁站作为公共场所,某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是经营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未在电扶梯处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未及时对乘客危险行为进行制止等,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考向02 合同类(2024·山东·高考真题)法治护航乡村振兴。某市法院组织巡回宣讲团走进乡村振兴大讲堂,宣讲涉农典型案例。【案情事实】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事件发生后,柏马村当年的柠檬严重减产,采摘后虽经检验合格,但仍然滞销。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卢某等村民起诉甲公司,要求赔偿柠檬减产的损失、清除土地污染。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认为现有案情事实不足以证明柠檬减产系因自己的过错造成。【法条链接】《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其用途。……”【释法析理】(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①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②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③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案例启示】(2)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 【答案】(1)①无效。该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②支持。乙公司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了与该村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构成侵权。③无过错侵权责任。甲公司未举证证明自己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需承担不利后果。(2)保护耕地,推动土地有序流转;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涉农知识产权保护;保护环境,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解析】(1)本题是分析说明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赵某与甲公司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是否有效;法院能否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甲公司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需要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关键词①: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永久基本农田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本案中,赵某与甲公司约定将承包地用于建造仓库,改变了土地用途且违法,所以合同无效。关键词②: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 柏马村村委会起诉乙公司,要求停止侵权。乙公司称,“佰马柠檬”用于柠檬冻干片,而“柏马柠檬”仅用于鲜果,互不相干→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注册人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权利人许可,他人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构成侵权;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也构成侵权。本案中,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与柏马村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相似,容易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侵权,所以法院应支持柏马村村委会的诉讼请求。关键词③: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可调用的法理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规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则行为人只要损害了他人的民事权益,不论其有无过错,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本案中,虽然甲公司未进行举证,但土地被污染与柠檬减产存在高度盖然性,甲公司应当对卢某等人柠檬减产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承担清除土地污染的责任。(2)本题是意义类主观题。明确本题考查的知识范围是法律与生活,设问指向是法院宣讲上述案例,意在提升农民群众哪些方面的法治意识。运用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进行分析说明。关键词①:柏马村是远近闻名的“柠檬之乡”。村民赵某将承包地的经营权流转给甲农药公司,约定用于建造仓库。后主管部门认定该仓库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应予拆除→可调用意在提升保护耕地,推动土地有序流转等法治意识。关键词②:村委会鼓励村民使用本村注册的集体商标“柏马柠檬”打开销路,结果发现多数购买者分不清“柏马柠檬”与乙公司使用的未注册商标“佰马柠檬”→可调用保护商标专用权,加强涉农知识产权保护的法治意识。关键词③:在拆除过程中,甲公司不慎损坏了农药储存罐,导致全村大片承包地被污染”→可调用保护环境,促进农村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法治意识。【例1-2】(2025·福建·高考真题)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某公司主营外贸业务,制定了《销售管理与奖惩规则》,内容摘录如下:1.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的,属于欺诈公司,劳动合同无效,公司不支付任何报酬。2.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变更员工的工作地点,无须员工同意。3.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的20%提成,作为奖金。4.实行“末位淘汰制”,凡是每月销售业绩倒数第一的员工,公司将解除劳动合同。5.员工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申请调解或申请劳动仲裁,不得向法院起诉。根据《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答案】①第1点不符合法律规定。以欺诈手段,使公司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劳动合同,才会被认定为无效或部分无效;即使劳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员工已付出的劳动,公司仍应向员工支付劳动报酬。②第2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工作地点的变更是劳动合同中的重大事项,与员工利益密切相关,需双方协商一致。③第3点符合法律规定。按销售额提成作为员工奖金,符合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权利的相关规定。④第4点不符合法律规定。销售业绩倒数第一不属于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情形。⑤第5点不符合法律规定。向法院起诉是员工的法定权利,公司不得剥夺。【解析】本题为材料分析类主观题,要求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判断并分析以上内容(任选4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运用订立合同学问大、做个明白的劳动者的相关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①:员工提供虚假学历证书,劳动合同无效且公司不支付报酬→可运用劳动合同无效情形及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知识,从劳动合同效力与劳动报酬权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②:公司有权单方变更员工工作地点,无需员工同意→可运用劳动合同变更的知识,从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循的原则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③:员工若将产品销售到国外,按销售额20%提成,作为奖金→可运用劳动者劳动报酬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报酬的合理约定角度分析说明其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④:实行“末位淘汰制”,解除业绩倒数第一员工的劳动合同→可运用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定事由的知识,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合法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有效信息⑤:员工与公司有争议只能调解或仲裁,不得起诉→可运用劳动争议解决途径的知识,从劳动者诉讼权利的法定性的角度分析说明其不符合法律规定。解题逻辑:合同订立(要约 + 承诺)→合同效力判断→合同履行情况→违约认定→责任承担。关键要点:区分要约与要约邀请(如 “欢迎选购” 为要约邀请,明确价格的报价为要约);合同无效情形(欺诈、胁迫、恶意串通、违反法律或公序良俗);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变式训练1-2】((2026高三·山东枣庄·阶段练习)阅读材料,回答问题。以法理情化解“心结”【案件缘起】杨先生在入职某物流公司时,就劳动报酬及劳动安全等问题,与公司达成口头协议。一次货物运输途中,杨先生遭遇了事故,导致足跟粉碎性骨折。关于治疗费用的承担问题,物流公司认为,当初杨先生拒绝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拒绝了杨先生的赔偿请求。协商无果后,杨先生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定为工伤。对此,物流公司表示异议,并提起了行政复议。【矛盾化解】经当地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调查,伤者杨先生家庭经济困难、伤情严重、面临后续治疗和劳动力下降等现实情况,同时,申请公司也有调解意向。随后,复议办组织县检察院、县人社局、双方当事人召开协商会,通过释法说理等方式,引导双方达成了工伤赔偿协议,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当地用“复议+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争议。(1)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杨先生与物流公司达成的口头协议有效吗?②物流公司拒绝杨先生工伤赔偿的理由为何不成立?③针对物流公司的异议,可否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还可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2)结合本案例,简要说明“复议+调解”妥善化解争议的价值取向。【答案】(1)①口头协议属于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双方应当依法履行。②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③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物流公司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2)行政复议与调解相结合,便捷高效地解决矛盾纠纷;降低社会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更好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平衡各方利益;维护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和谐,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解析】(1)本题设问分为三小问,需要调用合同、劳动者的权利、劳动纠纷的解决方式的知识,分析杨先生与物流公司达成的口头协议是否有效、说明物流公司拒绝杨先生工伤赔偿的理由不成立的原因、分析针对物流公司的异议,可否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以及其他解决途径。有效信息①:杨先生在入职某物流公司时,就劳动报酬及劳动安全等问题,与公司达成口头协议→可运用口头合同的知识,从口头合同是当事人通过口头语言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角度分析说明口头协议有效。有效信息②:物流公司认为,当初杨先生拒绝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拒绝了杨先生的赔偿请求→可运用劳动者的权利的知识,从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角度分析说明。有效信息③:杨先生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该局认定为工伤。对此,物流公司表示异议,并提起了行政复议→可运用纠纷解决途径的知识,从仲裁法规定,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物流公司还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角度分析说明。(2)本题为说明类主观题,设问要求简要说明“复议+调解”何以能化解当事人“心结”,要求运用多元化纠纷解途径的知识来分析作答。有效信息:基于杨先生的实际情况,当地用“复议+调解”方式,妥善化解了争议→可运用多元化纠纷解途径的知识,从行政复议与调解对个人、法律、社会等角度分析说明其价值。考向03 维权方案设计类【例1-1】(2025·全国卷·高考真题)某企业员工甲购买了某公司生产的烟花。甲点燃烟花后,本应腾空向上的烟花突然改变方向并炸伤了甲,甲因此住院治疗。甲出院后诉至人民法院,要求该公司赔偿损失。甲提交的证据包括事发时的监控视频和他人拍摄的照片等。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①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可以进行调解②该案中的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物证③甲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④甲有权获得法律援助,由律师为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B【解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案件(如本案中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后,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在当事人双方的参与下,进行调解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调解是解决民事纠纷的常用方式,人民法院在受理后可以组织调解,以促进纠纷解决,①正确。依据《产品质量法》和《民法典》关于侵权责任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生产者应承担赔偿责任。甲作为消费者,因烟花缺陷受伤,有权要求该公司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直接损失,③正确。监控视频和照片属于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证据,而非物证。物证是指以物品的物理特征(如形状、痕迹等)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破损的烟花)。视频和照片是通过影像记录事实,属于法定证据种类中的“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②排除。法律援助需满足特定条件(如经济困难),并非所有当事人自动获得。题干中未提及甲的经济状况或符合法律援助的情形(如收入低于当地标准),因此不能直接认定甲有权获得无偿法律服务,④排除。【例1-2】(2025·湖南·高考真题)周某用婚后工资买了一辆新电瓶车。某晚,他15岁儿子违规在家给该车充电,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邻居陈某财产损失。两家对赔偿有分歧,陈某将周某和电瓶车生产商诉至法院。除特定情形外,本案中( )①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②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③若电瓶车系周某以个人名义购买则其为周某个人财产④因火灾系周某的儿子私自充电导致,周某不承担责任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答案】A【解析】在民事诉讼中,遵循 “谁主张,谁举证” 的原则。陈某主张自己的财产因火灾受到损失并要求赔偿,所以陈某应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其财产因火灾受到了损失,①正确。产品质量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即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不论生产者主观上有无过错。本案中因电瓶车产品缺陷引发火灾造成陈某财产损失,电瓶车生产商即使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赔偿责任,②正确。周某用婚后工资购买电瓶车,婚后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该电瓶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周某个人财产,③错误。虽然火灾系周某 15 岁儿子私自充电引发,但周某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对儿子的行为负有监护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周某不能免除责任,④错误。优先顺序:协商→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仲裁/诉讼(劳动纠纷先仲裁,商事仲裁需书面协议,诉讼为最终途径)。表述要求:明确维权主体、维权依据(法条 + 事实)、具体步骤、预期结果,确保方案可行。【变式训练1-1】(2025·山东·高考真题)王某以十二生肖为蓝本,结合古汉字、文物等,创作并发表了十二生肖图腾美术作品(以下称图腾作品),甲旅游文化公司(以下称甲)是某传统文化景区经营者,与王某签订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为完善景区建设,甲与乙公司(以下称乙)签订承揽合同,约定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甲需分期向乙支付报酬共二十万元,同时对甲名下的一辆汽车设定抵押。乙以图腾作品为基础,创作了生肖年画新作品(以下称新作品),并以此完成甬道设计与施工。王某在宣传册及网上发现图腾作品后,又发现刻在甬道上的新作品与图腾作品十分相似,遂向法院起诉甲。经审理,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但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诉讼过程中,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①甲乙分别侵害了王某的哪些著作权利?②仲裁机构为何对王某的仲裁申请不予受理?③依据承揽合同的约定,乙能在起诉状中提出哪些诉讼请求?(2)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答案】(1)①甲侵害了王某的署名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乙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②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③甲应向乙履约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确认乙对汽车享有抵押权。(2)尊重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坚持绿色原则,节约资源;坚持公序良俗原则,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解析】(1)本题属于说明类主观题,要求回答设问中的三个小问题,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认识调解与仲裁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甲与王某的合同约定甲有权在景区宣传册上使用图腾作品。甲将署名甲的图腾作品上传网络,并印制在宣传册上;乙以甲提供的图腾作品为模板设计并铺设甬道→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的知识,说明甲将王某的作品署名自己,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和网络传播传,乙未经许可改编了王某的作品,侵害了王某的改编权。关键词②:王某得知新作品属于乙,便向仲裁机构提交申请进行维权,但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可调用仲裁的知识,说明商事仲裁须以双方自愿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为前提,王某与乙之间并未签订任何仲裁协议,故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关键词③:甲拒不支付后期报酬,乙遂向法院起诉甲,并递交起诉状,法院已受理→可调用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甲乙的合同有效,甲违约,乙可请求甲支付后期报酬、赔偿损失,并就甲汽车抵押权实现优先受偿。本题属于意义类主观题,要求针对王某与甲的纠纷,说明法院的判决彰显了什么价值取向,需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感受司法公正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法院判决甲立即停止侵权并向王某支付版权使用费→可调用保护知识产权、违约与违约责任的知识,说明该判决体现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有利于鼓励创新,促进发展。关键词②:法院驳回王某销毁甬道的诉请→可调用民法基本原则的知识,说明坚持了绿色发展原则,有利于节约资源,体现了公序良俗的原则。【变式训练1-2】(2025·山东·模拟预测)【案情事实】甲驾驶电瓶车途经某村一路段时,乙饲养的黑色大型犬突然冲出来追逐电瓶车,导致甲受惊吓摔倒,膝关节受伤。该路段存在明显的坑洼,且无任何警示标志。乙家人将甲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甲膝关节构成十级伤残。甲认为犬只追逐行为是致伤的直接原因,但乙提出甲驾驶电瓶车时未佩戴头盔,且可能因道路问题或驾驶疏忽而摔倒,拒绝赔偿医疗费用。甲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用。乙辩称其饲养的大型犬已办理合法饲养手续,且路段问题应由道路管理单位承担责任。【法律链接】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1)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回答下列问题并简要说明理由。①甲未佩戴头盔是否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②路段存在明显坑洼且无警示标志,道路管理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③乙办理了犬只合法饲养手续,是否影响其侵权责任的认定 【典型意义】(2)本案能提升公民哪些方面的法律意识 【答案】(1)①未佩戴头盔与甲膝关节的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不构成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②根据过错推定原则,道路管理单位如果能够证明路段的坑洼和无警示标志对甲摔倒并不构成影响,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③办理合法手续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的责任。动物饲养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与其是否办理合法饲养手续无关。(2)①安全责任意识:公民要对其管理范围内的物尽到管理义务。②维权意识:公民应认识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③权利义务意识:公民应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相应义务。【解析】(1)本题三小问,要求谈谈“甲未佩戴头盔是否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路段存在明显坑洼且无警示标志,道路管理单位是否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乙办理了犬只合法饲养手续,是否影响其侵权责任的认定 ”,属于辨析类试题,需要调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有关知识,首先判断,然后分析。判断:不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道路管理单位如果能够证明路段的坑洼和无警示标志对甲摔倒并不构成影响,则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否则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办理合法手续并不能免除或减轻乙的责任。论据①:甲未佩戴头盔,乙饲养的犬突然冲出来追逐电瓶车,导致甲受惊吓摔倒受伤→从侵权责任认定、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案未佩戴头盔与甲膝关节的损害结果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甲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不可减轻侵权人的责任。论据②:该路段存在明显的坑洼,且无任何警示标志→从过错推定责任的角度分析:联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本案道路管理者若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需承担侵权责任。论据③:乙辩称其饲养的大型犬已办理合法饲养手续→从无过错侵权责任的角度分析:动物饲养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关键在于是否尽到了管理义务,与其是否办理合法饲养手续无关。(2)本题属于分析说明类主观题,需调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相关知识结合材料有效信息分析作答。关键词①:乙饲养的犬导致甲受惊吓摔倒受伤,该路段存在明显的坑洼,且无任何警示标志→运用权利保障于法有据的知识,从安全意识的角度分析:公民要对其管理范围内的物尽到管理义务。关键词②:甲提起诉讼,要求乙赔偿医疗费用→运用纠纷的多元解决方式的知识,从维权意识的角度分析:公民应认识到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关键词③:乙辩称其饲养的大型犬已办理合法饲养手续,且路段问题应由道路管理单位承担责任→运用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的知识,从权利义务意识的角度分析:公民应了解权利与义务的对等性,在主张权利的同时依法履行相应义务。21世纪教育网 www.21cnjy.com 精品试卷·第 2 页 (共 2 页)HYPERLINK "http://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21世纪教育网(www.21cnjy.com)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列表 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法律类试题 原版.doc 高考政治二轮复习 法律类试题 解析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