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单元过关检测(A) (学生版+教师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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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过关检测(A) (学生版+教师版)2025-2026学年统编版高中政治选择性必修2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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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单元过关检测(A)
(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下列做法与之相符合的是(  )
A.甲的父母因其成绩不好,逼迫甲每天加做2小时作业,不做就打
B.乙因在学校将他人打伤,其父母承担了致伤的民事责任
C.丙有拿别人东西的不良习惯,其父母每当发现后就严厉训斥,将其禁闭5小时
D.丁从小就爱和人打架,一次丁被本班李某打伤,丁的父母联合将李某痛打一顿
答案B
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的是(  )
A.钱某因嫌弃妻子生的是个女婴而将其遗弃
B.范某经常逃学,其父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C.方某酗酒成性,酒后经常打骂妻子
D.16岁的琳琳聪慧漂亮,妈妈为了对她予以保护,长时间将其拘禁在家中,不许其与陌生人交谈
答案B
解析现实中,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主要有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A项是遗弃行为,C项是家庭暴力行为,D项是虐待行为,均排除。B项是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正常管教,没有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符合题意。
3.(2024·浙江6月卷)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人民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说明该借款属于梁某的个人债务,常某和梁某不用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②正确,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该借款属于共同债务,常某和梁某应当共同承担还款责任;③错误,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有可能会败诉,“就会败诉”说法太绝对;④正确,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4.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不当行为;二是婚姻破裂等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由此可见(  )
①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子女是违法行为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 ④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进行适度合理的惩戒并不属于违法行为,①错误;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了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三种情形,这表明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②③正确;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父母婚姻关系存续并不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④错误。故选C项。
5.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 500元。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部分无效,且李某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②对孩子抚养费的纠纷也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加以解决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应恢复原姓氏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的补充协议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李某需继续支付抚养费,①④正确;根据法律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不能仲裁,所以对孩子抚养费的纠纷不能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加以解决,②错误;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所以刘某为其子改名并没有侵犯未成年人的姓名权,也不必恢复原姓氏,③错误。故选B项。
6.22岁的小刘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刘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2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刘见小刘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刘还款。小刘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再照料老刘的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刘作为父亲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小刘可以拒绝还款 ②该借款合同有效,小刘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约,到期还款 ③小刘还款后,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④老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本案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答案D
解析小刘已成年,老刘对其没有抚养义务,小刘不能拒绝还款,①错误;依据题意,22岁的小刘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刘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2年后归还,这说明该借款合同有效,小刘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约,到期还款,“小刘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再照料老刘的生活”,对此老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本案纠纷,②④符合题意;赡养义务是强制性的法定义务,③不符合题意。故选D项。
7.李大爷育有一子一女,有两套房产,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每人继承一套房产。5年前,女儿病故,之后李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女婿照顾,李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于是李大爷又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李大爷去世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李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李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 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儿子应该继承一套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①错误;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李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李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②③正确,④错误。故选C项。
8.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解析民法典颁布后,取消了公证遗嘱的优先效力,其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①错误。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也为了简化子女将来继承遗产的手续,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表明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②正确。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签名的属于打印遗嘱,③错误。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自书遗嘱则不需要,④正确。故选C项。
9.梁某和前夫生有子女甲和乙,离异后梁某与秦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并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且随梁某与秦某居住。梁某和秦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丙,另秦某有一私生子丁。后秦某、梁某同行遭遇车祸双亡,留下婚后秦某继承自其父的房产一处,另秦某和梁某的父母皆已亡故。据此,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  )
A.丙
B.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答案D
解析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皆有继承父母财产的权利。秦某继承自秦某之父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双方的子女(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均有继承权,故D项符合题意。
10.甲早年留学某国,后在该国开了一家公司。2018年,甲回国定居,并将其在该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回国。甲有妻子、一双儿女及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为了其死后财产能够妥善处理,甲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24年12月6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有(  )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③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④对于其遗嘱中未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①正确;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④正确。故选B项。
11.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离婚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离婚程序过于简单,无疑在客观上为冲动型离婚提供了便利。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表明(  )
A.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B.设置离婚冷静期表明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C.夫妻感情破裂时,只能选择裁判离婚
D.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答案A
解析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冷静期,有利于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冲动型离婚,这表明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A项符合题意;设置离婚冷静期是为了反对轻率离婚,并没有限制离婚自由,B项说法错误;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裁判离婚,C项说法错误;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之时起,解除夫妻关系,D项说法错误。
1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一旦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则不必履行家庭义务,可将全部家务交给另一方独自承担
答案B
13.(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D
解析①错误,明某是文某的受遗赠人;②错误,③④正确,根据题干描述可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14.王某与李某在A市打工时相恋,两人打算结婚,但两人的户籍都不在A市,他们办理结婚登记(  )
①可以由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②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③要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④可以委托双方亲属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C
解析男女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申请结婚登记,①错误。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②③正确。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申请,不能委托亲属办理,④错误。故选C项。
15.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婚前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问题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答案B
解析①正确,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属于其行使知识产权的收益,可以适用其婚前约定,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②错误,因其余财产归属问题双方未作约定,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③错误,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④正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故选B项。
16.张某和李某是夫妻,结婚次月,张某收到婚前所发表小说的稿费10万元。次年,李某将父亲言明只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住房出租,获得租金5万元。第三年,两人离婚,之后一周张某领到上年度补发的工资8万元。该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有(  )
A.8万元 B.23万元
C.15万元 D.18万元
答案B
解析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材料中的稿费10万元、租金5万元和工资8万元都属于他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财产,因此,该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有10万元+5万元+8万元=23万元,故B项正确。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材料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我国正式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就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
材料二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某人民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1)结合材料一,谈谈我国颁布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合理性。(6分)
(2)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请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6分)
答案(1)①顺应了社会发展的需要,促进立良法求善治。②贯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推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③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提高家庭教育能力;落实家庭教育责任,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2)①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必须履行监护职责,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依法承担民事责任。②父母有权对子女进行必要的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但体罚子女是违法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法律责任。③离婚后的父母仍有保护、教育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离婚为由推卸家庭教育责任。
解析第(1)问属于原因类试题,从材料信息出发进行分析即可。第(2)问要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从法官的角色和角度,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属于措施类试题。
18.(2024·浙江1月卷)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6分)
(2)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 并说明理由。(8分)
答案(1)合法。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本案中,江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通过协商与赵小华签订书面协议,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符合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
(2)不支持。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方式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本案中,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供养协议符合法律规定。小赵出尔反尔提出的诉讼主张,违背了合同履行的诚信原则。
19.赵某的父亲生前做生意,于2023年向方某借了1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但生意亏损,赵某的父亲未能按约偿还欠款。2024年,赵某的父亲意外身亡。在方某的催讨下,赵某虽然将父亲遗留财产全部变卖用于偿还欠款,但最终仍欠方某50万元。赵某表示父亲就遗留这么多财产,自己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随后,方某起诉赵某,要求其代父亲偿还剩下的50万元欠款。方某的理由是,虽然赵父身故,但父债应当子还。
(1)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继承人依法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6分)
(2)赵某有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剩余债务 (8分)
答案(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有以下权利及义务:①继承人有接受继承和放弃继承的权利。②继承人有取得遗产的权利。③继承人有请求分割遗产的权利。④继承人有管理遗产的权利和义务。⑤继承人有执行遗嘱的权利和义务。⑥继承人有偿还被继承人债务的义务。
(2)赵某并没有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剩余债务的义务。民法典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在上述案件中,赵某已将父亲的遗产全部用于偿还债务,没有从父亲那里继承到遗产,依据以上条款,赵某没有义务偿还父亲遗留下的50万元债务。
20.2021年10月,覃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努力,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屋,并在市区从事旅游工艺品销售工作。2022年9月,覃某因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悦,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覃某偶与同学交往,陈某便会与其争吵,覃某深感痛苦。2024年3月,覃某协商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平分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陈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做的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无奈,覃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对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进行分割。法庭经调查审理后,判决覃某与陈某离婚,并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
(1)你认为在覃某和陈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侵犯了覃某的哪些合法权利 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6分)
(2)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6分)
答案(1)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关系中的直接体现,一方不得对他方人身权利的行使加以限制或干涉。案例中陈某侵犯了覃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2)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是基于案例中的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属于覃某和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经营所得,是共同财产,对此夫妻双方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等知识。第(1)问,首先依据法律知识对案例中的主体行为进行定性,然后根据教材知识回答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第(2)问,只要联系教材说明人民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即可。第二单元过关检测(A)
(时间:75分钟 满分:100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6小题,每小题3分,共48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
1.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下列做法与之相符合的是(  )
A.甲的父母因其成绩不好,逼迫甲每天加做2小时作业,不做就打
B.乙因在学校将他人打伤,其父母承担了致伤的民事责任
C.丙有拿别人东西的不良习惯,其父母每当发现后就严厉训斥,将其禁闭5小时
D.丁从小就爱和人打架,一次丁被本班李某打伤,丁的父母联合将李某痛打一顿
2.下列行为中不属于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的是(  )
A.钱某因嫌弃妻子生的是个女婴而将其遗弃
B.范某经常逃学,其父对他进行批评教育
C.方某酗酒成性,酒后经常打骂妻子
D.16岁的琳琳聪慧漂亮,妈妈为了对她予以保护,长时间将其拘禁在家中,不许其与陌生人交谈
3.(2024·浙江6月卷)常某和丈夫梁某离婚后,黄某将两人告上法庭,称梁某向其借款两笔,至今未还。人民法院查明:两笔借款均发生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第一笔借款被梁某用于打赏网络主播,第二笔借款被梁某用于给两人之子购买高档玩具,但常某并不知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①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一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②常某和梁某应当对第二笔借款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③黄某若不能提供借款的支付凭证,就会败诉 ④一审裁判后,常某和梁某均可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4.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父母和监护人被予以训诫或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的情形主要有三种:一是疏于管教或教养失当,导致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或不当行为;二是婚姻破裂等情况,影响未成年子女健康成长;三是缺乏对未成年子女网络活动的监管。由此可见(  )
①应该明确惩戒未成年子女是违法行为 ②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③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 ④婚姻关系存续是子女健康成长的必要条件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5.女子刘某与男子李某婚后生育一子,孩子不满一周岁时双方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儿子跟随母亲,李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 500元。一年后,刘某再婚,并与李某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孩子改随继父姓,李某不再支付抚养费。然而协议履行几个月后,刘某以孩子的名义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某支付拖欠及今后的抚养费用。关于本案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部分无效,且李某需继续支付抚养费 ②对孩子抚养费的纠纷也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加以解决 ③刘某为其子改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姓名权,应恢复原姓氏 ④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责任不因婚姻、子女姓名的改变而变化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6.22岁的小刘为做生意向父亲老刘借款20万元,在借条中承诺2年后归还。借款到期后,老刘见小刘生意红火,便要求小刘还款。小刘以父母有义务帮助扶持自己为由拒绝还款,并表示如果一定要还款则以后不再照料老刘的生活。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老刘作为父亲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因此小刘可以拒绝还款 ②该借款合同有效,小刘应按合同约定全面履约,到期还款 ③小刘还款后,可以不再履行赡养义务 ④老刘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本案纠纷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7.李大爷育有一子一女,有两套房产,李大爷曾立有公证遗嘱,将由儿子和女儿每人继承一套房产。5年前,女儿病故,之后李大爷的生活一直由女婿照顾,李大爷在外地工作的儿子未尽过赡养义务,于是李大爷又在神志清楚的情况下自书一份遗嘱,将两套房产全部留给女婿。李大爷去世后,儿子与女婿就遗产问题产生纠纷。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大爷的儿子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其女婿为第二顺序继承人 ②李大爷立有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第二份遗嘱为准 ③李大爷自书遗嘱有效,女婿可以继承李大爷的两套房产 ④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优先于自书遗嘱,儿子应该继承一套房产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8.为避免子女因遗产起纠纷,越来越多的老年人选择生前立下遗嘱。在我国,存在六种遗嘱类型,分别是公证遗嘱、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对此,下列认识正确的是(  )
①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②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有利于家庭的和谐稳定 ③遗嘱内容打印后由遗嘱人签名的属于自书遗嘱 ④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9.梁某和前夫生有子女甲和乙,离异后梁某与秦某结婚,当时甲已参加工作并独立生活,乙尚未成年且随梁某与秦某居住。梁某和秦某结婚后生下一女丙,另秦某有一私生子丁。后秦某、梁某同行遭遇车祸双亡,留下婚后秦某继承自其父的房产一处,另秦某和梁某的父母皆已亡故。据此,该房产的继承权属于(  )
A.丙
B.丙、丁
C.乙、丙、丁
D.甲、乙、丙、丁
10.甲早年留学某国,后在该国开了一家公司。2018年,甲回国定居,并将其在该国的大部分资产转移回国。甲有妻子、一双儿女及许多曾帮助过他的挚友,为了其死后财产能够妥善处理,甲先后立有数份遗嘱。2024年12月6日,甲因心脏病突发死亡。对其遗产处理应遵循的原则有(  )
①如果其数份遗嘱内容相冲突,应以其最后所立遗嘱为准 ②如果其数份遗嘱中有一份是经过公证的,则以公证的遗嘱为准 ③即使有数份遗嘱,也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④对于其遗嘱中未涉及的财产,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1.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离婚属于一时冲动,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婚姻还有挽救的可能。离婚程序过于简单,无疑在客观上为冲动型离婚提供了便利。因此,我国民法典规定了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表明(  )
A.我国法律规定了离婚自由,但反对轻率离婚
B.设置离婚冷静期表明离婚自由受到一定的限制
C.夫妻感情破裂时,只能选择裁判离婚
D.夫妻离婚时,从确认感情破裂时起解除夫妻关系
12.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
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
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C.一旦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
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则不必履行家庭义务,可将全部家务交给另一方独自承担
13.(2024·安徽卷)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  )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4.王某与李某在A市打工时相恋,两人打算结婚,但两人的户籍都不在A市,他们办理结婚登记(  )
①可以由一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 ②双方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登记 ③要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审查 ④可以委托双方亲属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5.丁某与刘某结婚多年,育有一子小丁,今年12岁。丁某与刘某在婚前书面约定,丁某婚后行使知识产权的所有收益归丁某个人所有,其余财产归属问题双方未作约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①丁某许可画廊展览其画作而取得的报酬,归丁某个人所有 ②刘某婚后用婚前购得的机动车经营网约车取得的收益,归刘某个人所有 ③保护小丁是丁某与刘某的义务而非权利 ④小丁12岁生日时接受表姐赠与他的钢琴,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16.张某和李某是夫妻,结婚次月,张某收到婚前所发表小说的稿费10万元。次年,李某将父亲言明只赠与其个人的一套住房出租,获得租金5万元。第三年,两人离婚,之后一周张某领到上年度补发的工资8万元。该案中,夫妻共同财产有(  )
A.8万元 B.23万元
C.15万元 D.18万元
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4小题,共52分)
17.家庭教育是教育的开端,关乎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的幸福安宁,也关乎国家发展、民族进步、社会稳定。
材料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家庭结构的变迁,家庭教育及其支持体系的重要性更加凸显。我国正式颁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就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有力支撑。
材料二 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某人民法院在对案件的调研中发现,家庭教育问题主要有三类:一是部分家长对未成年子女的教育成长不上心、不尽心,致使子女没有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甚至出现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是存在“不会管”问题,部分家长教育理念落后,教养未成年子女方式失当,方法严厉粗暴,动辄对子女实施体罚;三是少数离婚的父母只顾自己的利益诉求,推卸家庭教育责任,严重影响了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1)结合材料一,谈谈我国颁布实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合理性。(6分)
(2)如果你是一名法官,请针对家庭教育出现的问题对家长进行劝诫。(6分)
18.(2024·浙江1月卷)父亲去世后,30岁的小赵不愿赡养有扶养关系的继母江某。经乡政府协调,小赵、小赵堂弟赵小华与江某达成书面供养协议。协议约定:小赵放弃继承权;由赵小华负担江某的生活、生病及死后安葬事宜,江某所有的5间旧房由赵小华继承;在江某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赵小华履行监护职责。达成协议后,江某与赵小华一家共同生活,直至2023年3月去世。同年5月,因附近小学扩建,县政府欲对江某原居住的旧房实施征收补偿。小赵得知后,向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将原属江某房产2/5份额归其所有。
结合材料,运用《法律与生活》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
(1)江某将赵小华确认为自己的监护人是否合法 并说明理由。(6分)
(2)县人民法院是否应当支持小赵的诉讼请求 并说明理由。(8分)
19.赵某的父亲生前做生意,于2023年向方某借了100万元用于资金周转,约定借款期限为半年,但生意亏损,赵某的父亲未能按约偿还欠款。2024年,赵某的父亲意外身亡。在方某的催讨下,赵某虽然将父亲遗留财产全部变卖用于偿还欠款,但最终仍欠方某50万元。赵某表示父亲就遗留这么多财产,自己没有义务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随后,方某起诉赵某,要求其代父亲偿还剩下的50万元欠款。方某的理由是,虽然赵父身故,但父债应当子还。
(1)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继承人依法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6分)
(2)赵某有没有义务替父亲偿还剩余债务 (8分)
20.2021年10月,覃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努力,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屋,并在市区从事旅游工艺品销售工作。2022年9月,覃某因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悦,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覃某偶与同学交往,陈某便会与其争吵,覃某深感痛苦。2024年3月,覃某协商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平分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陈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做的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无奈,覃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对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进行分割。法庭经调查审理后,判决覃某与陈某离婚,并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
(1)你认为在覃某和陈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侵犯了覃某的哪些合法权利 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6分)
(2)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8万元存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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