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诵知识点---2025--2026学年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资源下载
  1. 二一教育资源

背诵知识点---2025--2026学年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

资源简介

八年级下册道德与法治背诵知识点
第一单元 坚持宪法至上
第一课 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知识梳理
1.人民是如何以法律形式确认其奋斗成果的?
(1) 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此后,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浴血奋战、百折不挠,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人民解放。
(2) 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的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明确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规定了国家机关的性质与职权。
2.宪法规定我国的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2)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
(3) 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3.我国宪法是如何产生和发展的?
(1) 我国宪法是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并在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改革的成功经验基础上不断完善。
(2) 我国宪法同党和人民进行的艰苦奋斗和创造的辉煌成就紧密相连,同党和人民开辟的前进道路和积累的宝贵经验紧密相连。它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发展成果,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
4.宪法为什么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
党领导人民制定的宪法,集中了人民的智慧,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因而得到最广大人民的拥护和遵行,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
5. 我国现行宪法的构成
我国现行宪法除序言外,设有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共四章一百四十三条。
6. 宪法如何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 我国宪法确认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广大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2) 宪法通过设置国家机构,授予国家机构特定职权,明确国家机构的组成、任期、工作方式等内容,使得国家权力的运行稳定有序。国家机构依据宪法行使权力,以实现和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7. 宪法的地位和作用
(1) 地位: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2) 作用: 宪法巩固国家政权,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社会进步,增进人民福祉,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8. 国家如何做到尊重和保障人权?
(1) 国家权力机关要充分发扬民主,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加强人权立法保障,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2) 国家行政机关要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设服务型政府。
(3) 国家监察机关要依法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严厉惩治腐败,有效制约和监督权力。
(4) 国家司法机关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加强人权司法保障。
9. 为什么要规范权力运行?
(1)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行使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行使则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
(2) 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就是要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
易错易混观点
1. 尊重和保障人权,就要限制和约束国家机关的权力。
(1) 国家机关行使权力与尊重和保障人权并不矛盾,因此这种说法是不正确的。
(2) 宪法中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违规滥用权力、侵害公民合法权利行为的一种限制和约束。尊重和保障人权,需要不断完善保障人权的法律规范,加强人权法治保障;要求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树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理念,严格依法行使权力,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2. 公民和人民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
(1) 区别: ①“人民”是区别于“敌人”的政治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同一国家的不同历史时期,人民有着不同的内涵。②“公民”是法律概念,是指具有某国国籍并依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我国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联系:
① 在我国,公民既包括人民,又包括具有我国国籍的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过,后者不能享有公民的全部权利,也不能履行服兵役等义务。
② 公民包括人民,人民属于公民;公民不一定是人民,而人民一定是公民。
3. 区分“权利”与“权力”。
权利,指法律上的权利,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或法人依法行使的权力和享受的利益,跟“义务”相对应。如我国公民都享有受教育的权利。
权力的含义有两种:一种是政治上的强制力量,如国家权力;另一种是职责范围内的支配力量,即职权,如行使大会主席的权力。
第二课 维护宪法权威
知识梳理
1. 什么是依宪治国?
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宪治国,就要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共产党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动摇。
2. 如何坚持依宪治国,维护宪法权威?
(1) 依宪治国要求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能凌驾于宪法之上,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2) 依宪治国需要坚持宪法至上,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我国宪法规定:“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3. 为什么要增强宪法意识?
(1)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
(2)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4. 怎样增强宪法意识?
(1)认同宪法。我们要理解宪法的价值,让宪法精神在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领会宪法的原则和精神,参与宪法宣传活动,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贡献自己的力量。
(2)践行宪法。我们要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规定,学会运用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来分析和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自觉抵制各种妨碍宪法实施、损害宪法尊严的行为,维护宪法权威。
易错易混观点
1. 宪法=民法典十刑法十行政法等。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在国家法律体系中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其他法律是根据宪法制定的,不得与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相违背,否则就会因违宪而无效,但不能认为宪法等于其他法律的总和。宪法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其他法律规定国家生活中的一般性问题,是对刑事、民事、行政等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规定。
2. 有的同学认为:“宪法高高在上,离自己很远。”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宪法不仅规定了国家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等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同时还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我们的一生都离不开宪法的保护。我们要增强宪法意识,维护宪法权威。
第二单元 理解权利义务
第三课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知识梳理
1. 公民基本权利的含义及内容
(1) 含义: 公民基本权利是人权在宪法上的具体化,它为我们追求有尊严的生活、实现人生幸福提供了保障。
(2) 内容: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包括平等权、政治权利、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宗教信仰自由等。
2. 什么是平等权?我国宪法是如何规定这一权利的?平等权的重要性是什么?
(1) 平等权是指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不受任何不合理的差别对待,要求国家在同等情况下给予同等保护的权利。
(2)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3) 平等权是公民行使其他权利的基础。
3. 什么是政治权利?我国公民享有哪些政治权利?如何认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 政治权利是公民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和自由的统称。
(2) 依照宪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享有广泛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以及监督权等。
(3)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行使这项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
4. 人身自由的含义及重要性
(1)含义:人身自由是指公民的人身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2)重要性:人身自由是公民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与社会生活的基础,只有在人身自由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公民才能独立、自由、有尊严地生活。
5. 社会经济权利的含义及内容
(1)社会经济权利是指公民依照宪法规定享有的与经济利益相关的权利,包括财产权、劳动权、劳动者休息权、社会保障权和物质帮助权等。
(2)国家应采取积极措施,为公民享有社会经济权利提供充分的物质条件,特别是对社会弱者的利益给予特殊保护。
6. 我国宪法对公民文化教育权利是如何规定的?
(1)宪法规定公民享有文化教育权利,它包括受教育权和文化权利。
(2)受教育权:公民有权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教育的机会。国家实行义务教育制度,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3)文化权利:公民有进行科学研究、文学艺术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国家对于从事教育、科学、技术、文学、艺术和其他文化事业的公民的有益于人民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7. 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1)我国公民享有监督权与获得国家赔偿权。
(2)公民的监督权
① 表现: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
② 公民行使监督权的积极意义:公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行使监督权,有助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3)同时,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8. 其他权利
我国公民还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等权利,妇女、儿童和残疾人等特定人群的权利受到宪法和法律的特殊保障。
9. 我国公民应履行的基本义务有哪些?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包括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等。
10. 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必要性及要求
(1)必要性: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国家的统一和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保证。
(2)要求:每个公民都应当自觉维护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维护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反对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动。
11. 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原因及具体表现有哪些?
(1) 原因:我国宪法和法律是全国各族人民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是公民对国家和社会应尽的责任。
(2) 具体表现: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12. 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包括哪些内容?
(1) 维护国家安全包括维护国家的主权、领土完整不受侵犯,国家秘密不被窃取、泄露和出卖,社会秩序不被破坏,等等。
(2) 维护国家荣誉包括维护国家的尊严不受侵犯,国家的荣誉不受玷污。
(3) 维护国家利益包括维护国家的政治、经济和安全等各方面的利益。
13. 为什么要依法服兵役?
(1)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公民的光荣义务。
(2) 兵役制度:我国实行以志愿兵役为主体的志愿兵役与义务兵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4. 为什么要依法纳税?
(1) 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2) 任何逃税、欠税、骗税、抗税的行为都是违法行为,都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应履行的哪些其他义务?
包括劳动的义务、受教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父母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和成年子女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等。
易错易混观点
只要是公民的财产,都受法律保护。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在我国,只有公民的合法财产,才属于个人所有,受法律保护。公民通过非法方式获得的财产,不但不受法律保护,国家还要依法予以追究和处罚。
第四课 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
知识梳理
1.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怎样的?
(1)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权利的实现需要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离不开权利的实现。
(2)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都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3)公民的某些权利同时也是义务。例如,劳动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2. 公民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有什么意义?
(1)行使权利的意义:公民权利的充分实现,可以激发公民的主人翁意识,调动其履行义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自觉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2)履行义务的意义: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促进国家发展和社会进步,又为其权利的实现提供和创造更好的条件。
3. 怎样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
(1)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2)公民既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承担义务,也不应只承担义务而不享有权利。
(3)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4. 公民应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1)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如果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其他人的利益,超出了宪法和法律所许可和保障的范围,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在行使权利时,公民应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公民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依照法定程序来寻求救济、解决纠纷、维护权利。
5. 公民维护权利的方式有哪些?
(1)和解: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组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
(4)诉讼: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诉讼主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公民可以依法选择相应的诉讼方式,解决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6. 履行法定义务的必要性
法定义务是由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具有强制性。自觉履行法定义务,是公民不可推卸的责任。
7. 履行法定义务的要求
(1) 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依据法律规定,有的法定义务要求公民必须作出一定行为。公民必须按照法律要求去做,否则就可能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公民实施某些行为。公民实施了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构成违法甚至犯罪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违反法定义务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公民违反法律,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易错易混观点
1. 有人认为:“权利是自己的,义务是他人的。我们可以多享有权利,少履行义务或者不履行义务。”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它割裂了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在享有合法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2) 权利与义务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3) 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2. 权利与义务是完全对等的,我享有多少权利,就应履行多少义务。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1) 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公民既是权利的享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任何公民在享有合法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不能只享有权利而不履行义务。(2) 权利与义务并不是完全对等的,公民的权利可以放弃,但义务必须履行。(3) 我们要增强权利意识和义务观念,依法行使权利,自觉履行义务。
第三单元 认识国家制度
第五课 我国的政治制度
知识梳理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由来
(1)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在局部执政的革命根据地对建立适合国情的社会制度进行了积极探索。“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豆选法”等早期实践为建立新型国家制度积累了宝贵经验。
(2) 1949年9月,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庄严宣告,新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 1954年9月,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确立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2.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些基本内容?
(1)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2)人民通过民主选举选出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权力机关。
(3) 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这些国家机关依法行使各自的职权,并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
(4) 实行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经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讨论,遵循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民主决定。
3. 人大代表的职权和义务
(1)职权: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包括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表决各项决定、提出议案和建议等。
(2)义务:必须与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接受人民监督。
4. 为什么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1)它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最大限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2)实践充分证明,它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3)它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5.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地位
(1)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共产党、中国人民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伟大政治创造。
(2)1993年载入宪法,明确了其宪法依据。
6. 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
7.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性质、主题和职能各是什么?
(1)性质:爱国统一战线组织、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人民民主的重要实现形式,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2)主题:团结和民主。
(3)职能: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8.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有何优越性?
(1)它有利于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促进科学民主决策。
(2)有利于协调关系,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3)有利于凝聚人心,反对分裂,推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
(4)是新型的政党制度,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重大贡献。
9. 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怎样形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我们辽阔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我们悠久的历史是各民族共同书写的,我们灿烂的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创造的,我们伟大的精神是各民族共同培育的。
10. 我国确立了怎样的民族关系?
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确立了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1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
(2)我国民族自治地方分为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三级。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是自治机关,在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职权的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方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3)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12. 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目的以及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做法
(1)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本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必须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作为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实施,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
13.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地位是什么?
(1)发展历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一些地方采取民主自治形式来进行社会管理。改革开放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立法,明确在城市和农村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007年,党的十七大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明确为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2022年,党的二十大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2)地位: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14.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含义
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制度。
15.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运作方式
(1)性质: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是人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2)运作方式: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向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村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居民、村民的监督。
16.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如何实行自治?
(1)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成员由居民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成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向居民会议、村民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居民、村民的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
(2) 居民委员会实行办事公开制度,定期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接受居民的监督。村民委员会实行村务公开制度,接受村民的监督。
(3) 居民会议是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最高组织形式,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村民会议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最高组织形式,讨论决定涉及全体村民利益的重要问题。
17. 实行基层民主有什么重要意义?
(1) 基层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体现,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基础。实行基层民主,是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
(2) 实行基层民主,有利于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易错易混观点
1. 民族区域自治,就是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实现完全自治。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我国宪法规定,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享有一定的自治权,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民族人民的积极性,有利于国家的稳定和民族的繁荣。
(2) 我国民族区域自治是在党和国家统一领导下的自治,各民族自治地方是国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必须服从中央的领导,做到统一和自治相结合,民族因素和区域因素相结合。
2. 发展基层民主就是实行村民自治,实行村民自治就是村民选举自己满意的人担任村主任。
此观点是错误的。
(1) 我国实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由居民或村民分别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其自治组织包括城市的居民委员会和农村的村民委员会。所以发展基层民主就是实行村民自治是错误的。
(2) 实行村民自治,广大村民直接投票选举自己满意的人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是村民自治的基础,也是村民参与民主管理的主要途径。实行村民自治除了选举自己满意的人担任村委会成员外,还包括村民可以通过制定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规范村规民约和公益事业的决策与管理;村民会议实行村务公开制度。
第六课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
知识梳理
1. 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哪些内容?
我国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 公有制经济包括哪些成分?
在我国,公有制经济包括国有经济、集体经济以及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
3. 国有经济的地位和生产资料所属
(1) 地位:国有经济是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2) 生产资料所属:国有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全体人民共同所有。
4. 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所属
集体经济的生产资料属于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
5. 非公有制经济包括的成分
我国还存在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外商投资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
6. 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意义、地位
(1) 意义:
① 以公有制为主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前提,这体现了人们在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平等关系,有利于防止两极分化,共享发展成果,实现共同富裕。
② 非公有制经济是推动我国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
(2) 地位: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7. 国家对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政策是什么?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各自的功能和优势。
8. 我国基本分配制度的内涵及决定因素
(1) 内涵: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2) 决定因素:按劳分配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的。
9. 按劳分配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1) 有劳动能力的社会成员必须参加劳动;在作了必要的扣除后,以劳动者所提供的劳动(包括劳动数量和质量)为尺度对个人进行分配,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2) 在现阶段,要着重保护劳动所得,增加劳动者劳动报酬。
10. 在我国,除了按劳分配,还存在哪些分配方式?
(1) 让劳动、资本、土地、知识、技术、管理、数据等生产要素参与收入分配。
(2) 在一定条件下,人们还可以取得社会保障收入,获得社会公益事业的帮助。
11. 为什么要坚持我国的分配制度?
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推动共同富裕,必须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分配制度,让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广大群众。
1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和作用
(1)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涵: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制度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既发挥了市场经济的长处,又彰显了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显著优势。
(2)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作用:
① 市场经济体制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经济体制。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资源配置。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②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能够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缺陷,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13. 如何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要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有效弥补市场缺陷,实现效率和公平有机统一,在高质量发展中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
易错易混观点
1. 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大有取代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主体的趋势。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
(1)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必须将公有制作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和主体,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2) 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的一项基本原则,尽管近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速发展,但它不会取代公有制经济成为经济主体。
2. 政府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此观点是错误的。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
(1) 在市场经济中,市场机制就像一只“看不见的手”,生产什么、如何生产、生产多少,主要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调节。
(2) 要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让“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相得益彰。
第四单元 走近国家机构
第七课 国家权力机关
知识梳理
1. 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全国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选举并有权罢免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3.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1)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是本行政区域内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地方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都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作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4. 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哪些?
(1) 立法权。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全国人大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和修改地方性法规。
(2) 决定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
(3) 任免权。各级人大和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常委会依据宪法和法律,对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及其他组成人员进行选举、决定、罢免的权力。
(4) 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和法律的实施。县级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权监督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工作。
1.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是什么?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根本政治制度安排。
第八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知识梳理
1. 国家主席的产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2. 国家主席的任职条件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四十五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可以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3. 国家副主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受主席的委托,可以代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4. 国家主席的性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赋予的职权。
5. 国家主席的职权有哪些?
(1) 公布法律、发布命令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发布特赦令,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2) 任免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
(3) 外事权
国家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派遣和召回驻外全权代表,批准和废除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
(4) 授予荣誉权
国家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易错易混观点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作为国家元首享有最高权力。
此观点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关,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权;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2. 在我国,国家主席拥有公布法律、发布命令的职权,所以就拥有立法权。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国国家主席的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我国权力机关享有立法权。
第九课 国家行政机关
知识梳理
1. 国家行政机关的含义及组成
(1) 含义:行政机关是依法设立,行使国家行政权,组织和管理国家行政事务的国家机关。
(2) 组成:行政机关由国务院及其领导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
2. 国家行政机关与国家权力机关的关系是怎样的?
(1)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
(2) 各级人民政府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3.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有何不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
4. 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
我国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城乡建设等事业和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财政、民政、社会保障、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人口与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 行政机关的权力来源及工作要求
(1) 权力来源: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
(2) 工作要求: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断提高行政效能,确保行政权更高质量行使,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6. 行政机关如何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行政机关应如何行使职权?)
(1) 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
(2) 行政机关享有哪些职权,具体如何行使职权,都必须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
(3) 行政机关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决纠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
(4)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坚持依法行政,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7. 建设法治政府的意义
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
易错易混观点
1. 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其作用就是管理。
这种观点是片面的。政府作为国家的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其主要任务是负责执行国家权力机关通过的有关法律、决议和决定,突出表现为“管理”;但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是人民通过宪法和法律授予的,行政机关应当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因此,我们应积极建设“管理+法治”的政府。
2. 国家行政机关层级不同,但职权相同。
此观点是错误的,混淆了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行政机关层级不同,职权
也不同。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我国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机关的权力来自人民,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十课 中央军事委员会
知识梳理
1.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性质和地位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全国武装力量。这一规定表明,中央军事委员会是我国的最高军事领导机关。
2.我国武装力量的组成
中央军事委员会领导的我国武装力量由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部队和预备役部队、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成。
3.为什么要加强武装力量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
(2)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
国家建设,努力为人民服务。
4. 中央军事委员会是如何产生的?它和全国人大之间是什么关系?
(1) 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大选举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决定;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2) 关系: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和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大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5.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体制及其重要性
(1) 领导体制:中央军事委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委主席负责中央军委全面工作,领导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国防和军队建设一切重大问题。
(2) 重要性:军委主席负责制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建军治军的先进理念、基因传承和制度结晶,保证了党牢牢掌控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是党和国家军事领导制度长期发展的重大成果。
6. 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职权
中央军事委员会统一指挥全国武装力量;决定军事战略和武装力量的作战方针;领导和管理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建设,制定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向全国人大或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军事法规,发布决定和命令;等等。同时,中央军事委员会和国务院建立协调机制,解决国防事务的重大问题。
易错易混观点
1. 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
此观点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武装力量属于人民。它的任务是巩固国防,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参加国家建设事业,努力为人民服务。
2.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权。
此观点是错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使宪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职权,其职权包括公布法律、发布命令,任免权,外事权,授予荣誉权。
第十一课 国家监察机关
知识梳理
1. 国家监察机关的产生
国家监察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2. 国家监察机关的构成
(1) 国家监察机关包括国家监察委员会和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
(2) 国家监察委员会是最高国家监察机关,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监察工作。
(3) 国家监察委员会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一级监察委员会负责。
3. 监察机关如何行使职权?
(1) 监察委员会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2) 监察委员会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 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4. 国家监察机关的职责有哪些?
国家监察机关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1) 监督职责。监察委员会依法监督所有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行为,确保权力不被滥用、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 调查职责。监察委员会对公职人员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依法开展调查,能有效地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减少和遏制腐败行为的发生,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
(3) 处置职责。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对监察对象所在单位廉政建设和履行职责存在的问题等提出监察建议。
易错易混观点
1.监察机关的职责包括监督职责、调查职责和建议职责。
此观点是错误的。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国家监察机关严格遵照宪法和法律,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2.小刚通过学习归纳总结指出: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这种认识是错误的。监察委员会是行使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依据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十二课 国家司法机关
知识梳理
1.人民法院的性质及组织体系
(1)性质: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
(2)组织体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分为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专门人民法院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知识产权法院、金融法院等。
2.人民法院的职权及作用
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审判刑事案件、民事案件、行政案件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案件,惩罚犯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解决民事、行政纠纷,保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3.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的要求
(1)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法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法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最高人民法院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上级人民法院监督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4.人民检察院的性质及组织体系
(1)性质: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2)组织体系:我国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专门人民检察院有军事检察院等。
5.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及作用
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权力,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法律监督,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
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6.人民检察院行使检察权的要求
(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本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实施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易错易混观点
1.监察权与检察权的区别
监察机关对公职人员个人进行监督,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权,依法对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在诉讼和相关执法过程中的违法行为等进行监督纠正。一个针对个人,一个针对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行为;一个是对公职人员全覆盖,一个是重在发现诉讼或执法过程中职务行为的不正当性。
2.某市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因涉嫌严重违法交由司法机关处理,人民检察院依据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意见,从轻处罚了该工作人员。
此观点是错误的。(1)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2)人民检察院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行使检察权,追诉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和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顺利进行。
第五单元 建设法治中国
第十三课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知识梳理
1.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1)地位: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2)作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贯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个领域,涵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各个方面,为深刻认识全面依法治国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地位提供了科学指引,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提供了根本遵循。
2.青少年应如何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
(1)我们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2)青少年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3.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1)坚持科学立法。高质量立法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使每一项立法都符合宪法精神、反映人民意愿,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2)坚持严格执法。严格执法要重点解决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以及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3)坚持公正司法。司法机关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遵循诉讼程序,平等对待当事人,确保司法过程和结果合法、公正。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坚持全民守法。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易错易混观点
1.实现科学立法就可以建设法治中国。
此观点错误。①建设法治中国需要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②科学立法,巩固法治根基;严格执法,建设法治政府;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全民守法,倡导社会新风。这四者之间是有机统一的,不可分割,缺一不可。
2.小亮认为:“依法治国是国家和政府的事,中学生没有必要参与。”
小亮的观点是错误的。
(1)全面依法治国需要坚持全民守法。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我们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2)青少年要树立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坚定信念、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坚定信心;积极投身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实践,在建设法治中国的宏伟征程中贡献青春力量。
第十四课 以法治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
知识梳理
1.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
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法治与改革的关系
(1)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
(2)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必须正确处理法治与改革的关系,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3.如何处理好改革与法治的关系?
(1)在法治下推进改革。以法治引领改革,依照法定程序把改革方案和举措上升为国家意志,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法治深化改革,既以法的强制力保证改革顺利推进,又以法治方式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2)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改革开放为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提供了动力,也推动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对于实践证明比较成熟的改革经验、行之有效的改革举措,立法机关及时通过立法、修法等方式,将其上升为法律规定,促进法律规范体系更加完备。
4.青少年在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中应该怎么做?
中小学生是青少年的主体,是国家的未来和希望。我们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培养改革创新精神,坚定法治自信,增强实践本领。
5.法治与德治的关系
(1)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
(2)法治对德治具有促进作用。以法治承载道德理念,德治才有可靠的制度支撑。把实践中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及时上升为法律规范,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能够激励立德扬善,提升全社会道德素质。
(3)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道德为法律创制提供伦理基础,为法律的正当性提供评判标准,为法律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为法治文化提供源头活水,对于法治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支撑作用。
(4)在新时代新征程上,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使法治和德治在国家治理中相互补充、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6.青少年应如何做到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我们既要增强法治观念,又要提升道德素养,做崇德向善、遵纪守法的新时代好公民。
易错易混观点
有的同学认为:“只要加强法治建设,就能避免讹诈现象的发生。”
该同学的认识是片面的。(1)加强法治建设,有利于避免讹诈现象的出现,用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手段规范人们的行为。但是,认为“只要加强法治建设,就能避免讹诈现象的发生”是片面的。(2)①法治和德治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重要手段,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调节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法律的有效实施有赖于道德支持,道德的自觉践行离不开法律约束。②德治对法治具有支撑作用。道德为法律创制提供伦理基础,为法律的正当性提供评判标准,为法律实施奠定社会基础,为法治文化提供源头活水,对于法治体系的建立和运行具有重要支撑作用。(3)避免讹诈现象,需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需要公民树立法治观念和提高道德水平。

展开更多......

收起↑

资源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