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 依法履行义务 教学设计(表格式) 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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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依法履行义务 教学设计(表格式) 2025-2026学年道德与法治 八年级下册 统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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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编版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4.3《依法履行义务》教学设计
课题 4.3《依法履行义务》 单元 第二单元 学科 道德与法治 年级 八年级下册
教材分析 本课选自《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第四课第三框内容。本课是帮助学生增强义务观念,懂得法定义务须履行,违反法定义务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懂得积极履行义务。通过对依法履行义务的探究,让学生了解违反法定义务的后果,理解为什么要履行法定义务,掌握如何坚持权利与义务相统一,如何履行法定义务。让学生在实际生活中,能了解公民的基本义务,自觉履行义务。
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不仅需要知晓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需要知晓自己应尽的法定义务,理解履行法定义务的社会价值,自觉树立义务观念,承担对社会和国家的责任。通过前两框的学习,学生了解了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具体表现及做法,维护国家利益的具体做法,依法服兵役,依法纳税和其他义务。但是,现阶段学生的义务观念和责任感缺失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现实问题,他们对“如何依法履行义务”概念还很模糊,部分同学义务观念淡薄,只懂得强调自己的权利,不愿履行义务。因此,让学生了解自己应当自觉履行的基本法定义务,体味自己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价值,就显得非常重要和迫切。
核心 素养目标 政治认同:正确理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白法定义务必须履行。 道德修养:初步具备正确的道德判断和道德选择能力,自觉践行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做一个文明的社会成员。 法治观念:自觉地履行义务,增强社会责任感,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增强义务观念。 责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活动,认真学习法律,严格依法办事。
重点 如何履行法定义务
难点 自觉依法履行义务,违反义务需担责
教学过程
教学环节 教师活动 学生活动 设计意图
导入新课 同学们,上课前,老师先问大家一个有点“大胆”的假设性问题:如果给你2000块钱,让你帮一个闯了祸的好朋友去“顶包”,承认一件不是你做的事,你会答应吗? 这听起来像电影里的情节,对吧?但就在不久前,一件引发全网热议的真实事件,就围绕着“顶包”这两个字展开。主角是我们很多人可能都知道的演员——金晨。 事情大致是这样的:去年3月,她开车发生了单车事故,车辆和公共设施受损。但随后,网络曝出她可能离开了现场,并由其助理出面处理,甚至一度被指“顶包”。今年1月,官方通报了最终调查结果和处罚决定。 今天,我们不妨先把“明星”、“热搜”这些标签放在一边。我们这节课,要像一名冷静的“法治观察员”一样,仅仅聚焦于事件中的行为本身: 1. 事故发生那一刻,法律要求当事人必须做什么? 2. “顶包”这个行为,法律禁止的又是什么? 3. 最终,相关的人为此付出了怎样的法律代价? 这不仅仅是一个娱乐新闻的复盘,更是一堂关乎我们每个人如何在社会中安身立命的法治实践课。现在,就让我们拨开纷扰,一起走进案件深处,探寻“依法履行义务”这六个字背后的重量。 问题导入 新闻聚焦 学生思考 利用最新的时政案例导入课堂,创设情境,引发学生思辨。
讲授新课 总议题:从“金晨交通事件”看公民如何依法履行义务——法律的红线,我们如何守护? 01 法定义务,为何必须守? 02 履行义务,应当怎么做? 03 违反义务,必将担何责? 首先,我们进入第一个议题 01 法定义务,为何必须守? · 案例聚焦:金晨在发生事故后,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他人陪同下打车离开现场,前往上海医院。 · 法律透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 核心追问:法律条文中使用的“应当”一词意味着什么?如果驾驶员都可以因各种理由自行离开,事故责任如何认定?公共交通安全秩序如何保障? · 教师引导总结:法定义务的“强制性”意味着这些要求不是可做可不做的选择,而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履行的责任。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是法律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设定的强制义务,目的是查清事实、划分责任、维护秩序,个人理由不能免除这项核心义务。 议学小结 议学追问:如果老人摔倒,扶还是不扶呢?这是强制性的吗? (不是。这是道德义务,而不是法定义务。法定义务具有强制性,而道德义务不具有强制性,不履行道德义务并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会受到舆论的谴责。道德义务对法律义务起补充作用。凡是法律所禁止的都是道德所谴责的。) 过渡:生活当中有许多拾金不昧的行为,但是也有些因为拾得他物而索要报酬的行为,那么同学们怎么看待呢? (从道德的角度看: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公民应该自觉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从法律的角度看:捡到失物归还失主是法定义务,作为公民应该自觉履行,必须归还。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过渡:除了捡到遗失物返还权利人,法律还要求公民有哪些行为?这些行为必须做吗?不做行不行? 02 履行义务,应当怎么做? 议学思考:请你结合案例,说说哪些行为是法律要求做的,哪些是法律禁止做的 给你什么启示 (法律要求做的:金晨因伤离开,但留下助理报警处置,部分履行了义务。法律也要求公民在事故调查中如实陈述。 法律禁止做的:法律明确禁止“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法律也禁止任何提供虚假证言、隐瞒真相、妨碍调查的行为(即“顶包” 启示: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 情境迁移(学生视角): 议学活动 小组讨论:如果在学校或公共场所不小心损坏了公物,正确的做法(必须做)是什么?隐瞒甚至找他人顶替(禁止做)会带来什么后果? (正确做法(必须做): 1. 立即主动报告:第一时间向老师、管理员或负责人说明情况。 2. 如实说明经过:不隐瞒、不歪曲事实,诚实告知原因。 3. 主动承担责任:配合处理,按规定进行维修或赔偿。 错误后果(禁止做): 1. 个人诚信受损:从“过失”升级为“欺骗”,丧失信任,面临更严厉的纪律处分。 2. 责任未能免除:仍需承担赔偿,且错失改正和成长的机会。 3. 关系与公平受破坏:若找人顶替,会伤害友谊,并破坏集体公平原则。 4. 可能引发更大风险:公物若涉及安全(如消防设施)未及时修复,会埋下隐患。 核心启示: 损坏公物是过失,隐瞒顶替是故意违法(规)。履行“主动报告、诚实负责”的义务,是将错误止于第一步的关键。这正体现了“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过渡:那么生活中,哪些是法律要求做的?哪些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呢? 议学活动 义务分拣站 议学小结 03 违反义务,必将担何责? 议学情境 案例后果: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金晨因“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被罚款1500元。 思考:金晨承担的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行政责任(已明确承担): (这是典型的行政责任,由国家行政机关(公安机关)对违法者进行的惩戒。) 议学情境 思考:廖某承担的是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刑事责任) 过渡:可见,同样是交通事故,由于性质不同,造成的后果不同,触犯的法律不同,承担的责任也有所不同。 那么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呢? 思考:她的子女需要承担什么性质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议学小结 议学拓展 过渡;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实施,该法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是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支撑。我们一起来看看他的几大变化 视频播放 小结:同学们,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我们要明确行为边界、坚守法律底线,自觉遵守法律规定,摒弃侥幸心理,规范自身行为。 议学总结 随堂演练 材料阅读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思考感悟 各抒己见 材料阅读 思考感悟 议学活动 思考并感悟 议学活动 各抒己见 阅读材料 思考感悟 以案例为背景,结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内容,引出法定义务的强制性 道德义务与法定义务是很多学生容易混淆的一个知识点,通过拓展活动,深化学生对法定义务与道德义务的认识 从材料中找出哪些是法律要求做的、哪些是法律禁止做的,从而明确公民履行法定义务要做的:法律要求做的必须去做,法律禁止做的坚决不做 将案件迁移至学生身上,结合生活中常见的情景,思考正确的做法 通过义务分拣站这一活动,使学生了解哪些义务是法律要求做的、哪些义务是法律禁止做的 通过材料了解什么是民事责任,通过议学拓展,区分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的不同
课堂小结 同学们,今天我们通过“金晨事件”清晰地看到:法律义务是刚性红线,不可触碰。 权利与义务如一体两面。履行义务既是对他人的尊重,更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愿大家都能做一名心中有法、行中有责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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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布置 完成分层作业
教学反思 采用2026年初最新、最热的真实案例贯穿始终,信息完整,法律逻辑链条清晰,能极大激发学生探究兴趣,有效实现知识的内化与法治素养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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