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春统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4.2依法行使权利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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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春统编版初中道德与法治八年级下册4.2依法行使权利 教案

资源简介

八下《4.2依法行使权利》教学设计
1.【教材分析】
本课是八年级下册第四课《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第二框,承接第三课“公民基本权利”的内容,引导学生从“权利有哪些”转向“权利如何行使”。教材围绕“依法行使权利”这一核心,阐述了权利行使的边界和程序,系统介绍了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途径。本课是培养学生法治思维、程序意识的关键内容,为后续学习依法履行义务奠定基础。
2.【学情分析】
八年级学生在第三课学习了公民基本权利,对“权利”有了系统认识,但容易形成两种思维误区:一是将权利绝对化,认为“我的权利我做主”;二是对维权途径的了解往往停留在“打官司”层面,对和解、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知之甚少。学生需要通过真实案例,理解“行使权利有边界、维权要按程序”的道理。
3.【教学目标】
法治观念
理解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懂得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
科学精神
掌握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维权途径及其适用条件,能够辨析不同维权方式的优劣。
责任意识
树立依法维权、按程序办事的意识,学会选择最合适的维权途径。
4.【教学重点难点】
教学重点:如何依法行使权利;四种维权途径的适用情形
教学难点:区分不同维权途径的适用条件,理解仲裁的适用范围
5.【教学过程】
一、导入新课(3分钟)
【议学情境】一份43项纠纷的诉状
2026年2月,小凯在“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一则新闻:
【天津】43项维修工程,15天一次性化解
2021年2月至2024年8月期间,天津某安装公司应某物业公司委托,陆续完成小区台阶维修、单元门更换等43项零星维修项目,因物业公司欠付部分款项诉至法院。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在立案时发现,这43项纠纷源于双方持续三年的业务合作。法院没有简单分案处理,而是经当事人同意后将43件纠纷合并审理,仅用15天就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分四期支付全部欠款。
小凯好奇地问:“43项纠纷,15天就解决了?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教师提问】
这43项纠纷涉及的是什么权利?(财产权、债权)
如果这43项纠纷分开打官司,会有什么后果?
教师过渡:同学们,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行使权利、维护权利,是有方法、有智慧的。今天这节课,我们就跟着小凯一起,学习“依法行使权利”的道理。
分议题1:权利可以随便行使吗?——认识权利的边界
【议学情境】笔记第一页:43项纠纷背后的思考
小凯在笔记中写道:
天津那43项纠纷,物业公司欠款三年,安装公司才起诉。为什么他们不早点维权?如果我是安装公司,我可能会想:“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想怎么催债就怎么催债!”
但他接着看到另一则新闻:
【最高法典型案例】“职业索赔”栽了!
2024年,被告人苏某在北京多家餐馆就餐时,将事先准备的蟑螂投入饭菜,以吃出蟑螂为由向商家索赔,五次索得钱款1663元。最终,苏某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小凯陷入思考:同样是索赔,为什么一个能成功,一个被判刑?
【议学任务】
问题1:苏某和天津安装公司都在“维权”,为什么结局完全不同?
引导思考:
天津安装公司索赔的依据是什么?(真实欠款)
苏某索赔的依据是什么?(虚构事实)
他们的行为有什么本质区别?
教师点拨:
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超出了宪法和法律所许可和保障的范围,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苏某表面上是“维权”,但他故意投放蟑螂、虚构事实,这已经不是维权,而是敲诈勒索。法律保护正当维权,但绝不保护以非法手段谋取利益的行为。
问题2:从这个对比中,你能总结出行使权利应该遵守什么原则?
引导思考:
苏某的行为损害了谁的利益?(商家合法权益、市场秩序)
天津安装公司的维权为什么得到法院支持?(他们依法主张权利)
教师点拨:
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这就是行使权利的基本原则:
权利有边界:不能想怎么行使就怎么行使
行使要合法: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维权要诚信:不能虚构事实、滥用权利
【知识点生成】
1.为什么要依法行使权利?(P36)
①任何权利都不是绝对的。
②如果因行使自己的权利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超出了宪法和法律所许可和保障的范围,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分议题2:分议题2:维权有哪些途径?——如何依法行使权利
【议学情境】笔记第二页:天津43项纠纷的解法
小凯继续研究天津那个案例,发现法院的“解法”很有智慧:
【案件详情】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没有简单分案处理,而是经当事人同意后,将43件纠纷合并审理。审理中发现,双方对欠款金额无异议,仅对付款方案有争议。物业公司表示资金周转紧张,希望分期偿付;安装公司则希望尽快收回款项。
承办法官以“一次性解决全部纠纷”为目标,组织多轮调解,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揽子调解协议:物业公司分四期支付全部欠款,若任一期违约,安装公司可就全部未付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该案从立案到调解成功仅用时15日。
小凯在笔记中写下疑问:“为什么是‘调解’而不是直接判决?除了调解,还有哪些维权方式?”
【议学任务】
问题1:天津案例中,双方是通过什么方式解决纠纷的?这种方式有什么好处?
引导思考:
法院在做什么?(组织调解)
如果直接判决,可能会怎样?(程序更长,双方关系可能破裂)
调解为什么能15天解决43项纠纷?(双方自愿、灵活高效)
教师点拨:
这是调解——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调解组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调解的优点:自愿、灵活、不伤和气、效率高、成本低、有利于维持双方关系
问题2:除了调解,还有哪些维权途径?它们分别适用于什么情况?
教师出示表格,引导学生填写:
维权途径 含义 适用情形 特点
和解 当事人协商解决 争议较小,双方有意愿 最快、最省钱
调解 调解组织介入疏导 各类纠纷,尤其群体性纠纷 有第三方帮助
仲裁 仲裁机构裁决 合同纠纷、财产权益纠纷 专业、快捷、一裁终局
诉讼 法院判决 其他途径无法解决时 最后保障,权威性强
仲裁禁区(P38相关链接):
下列纠纷不能仲裁: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涉及身份关系)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涉及行政管理)
问题3:天津案例中,如果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还可以选择什么途径?
引导思考:
合同纠纷可以仲裁吗?(可以,属于财产权益纠纷)
如果对方恶意拖欠,可以起诉吗?(可以,民事诉讼)
教师点拨: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按照法定程序办事的意识。在行使权利时,应按照规定的活动方式、步骤和过程进行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依照法定程序来寻求救济
四种维权途径不是对立的,可以梯次使用:
先沟通(和解)
沟通不成找调解
有仲裁协议的可仲裁
最后才是诉讼
天津案例用15天调解成功,正是选择了最合适的途径。
快速判断练习(1-2分钟):
教师出示几个纠纷,学生判断能否仲裁:
离婚财产分割?(不能)
工程款拖欠?(能)
对交警罚款不服?(不能)
【知识点生成】
3.公民维护权利的途径(P37-P39)
(1)和解
①含义:和解是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自行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实施方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当事人可以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对话,分清责任,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2)调解
①含义:调解是通过调解组织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实施方法:调解组织对纠纷当事人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仲裁
①含义:仲裁是通过仲裁机构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适用情形: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③实施方法:当事人根据他们之间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并受仲裁裁决约束。
(4)诉讼
①含义:诉讼是通过人民法院解决纠纷的方式。
②类型:诉讼主要包括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刑事诉讼
二、课堂总结
【教师寄语】
同学们,天津那43项纠纷告诉我们:维权不是“闹”出来的,是“智慧”出来的。
愿你们在未来的人生路上——
懂得权利有边界,不越界;
知道途径有多种,会选择;
分清仲裁有禁区,不混淆;
坚持维权要依法,守底线。
四、作业设计
【基础类】
完成“依法行使权利思维导图”,要求:
写出行使权利的两条基本原则
写出四种维权途径的名称、含义和适用情形
【应用类】
材料:2026年2月,天津某安装公司与物业公司的43项纠纷通过调解成功化解。
请运用本课所学知识,分析:
本案中双方选择了什么维权途径?为什么这种方式比诉讼更合适?
如果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偏袒物业公司,当事人应该怎么办?
结合案例,说明“依法行使权利”需要具备哪些智慧?
【拓展类】
以“我身边的维权故事”为题,进行一次社会微调查。要求:
采访身边至少2人(家人、邻居、老师等),了解他们经历或见证的维权故事
分析他们选择了什么维权途径,为什么这样选择
撰写一份300字左右的调查报告,分享你的发现和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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