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共30张PPT+1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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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0张PPT)
知识回顾
透视民法与民事法律关系
认真对待
民事权利和义务
解析民法基本原则
民法的作用
民事法律关系
民法基本原则的必要性
民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法治与德治相结合
民法基本原则的调整范围
知识框架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 认真对待民事权利与义务
—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第二框
第一课 在生活中学民法用民法
学习目标
1. 明确人身权利有哪些
2. 掌握各项人身权利的侵权表现
3. 准确判断侵权行为类型。
新课导入
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民法典
01
生命健康俱可贵
探究与分享
烦躁、厌烦
杨某在参加高二新学期开学典礼时,突然腹部剧痛,晕倒在地,学校紧急将杨某送入医院。医生诊断其脾脏严重出血,于当晚进行了脾脏切除手术。手术后,杨某才向父母道出一个秘密:自入读该校起,他就经常被某些同学无故殴打。两天前,杨某又一次遭到同班同学夏某、林某和张某的围殴,他忍痛两日终致这危险的一幕。
思考:案例中的夏某、林某和张某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杨某所在的学校应当承担责任吗?请说说你的理由。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谈谈未成年人应当如何在生活中学会自我保护,全社会应当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学生欺凌问题。
一、生命健康俱可贵
1.民法优先保护民事主体的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
注意:(1)※人身自由不受侵犯(身体层面)
指公民享有人身不受任何非法拘禁、逮捕、剥夺、限制的权利。
(2)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精神层面)
指与人身有密切联系的名誉、姓名、肖像等不容侵犯的权利,具体体现为人格权,如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禁止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人身自由是自然人真正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的前提
人格尊严是人之为人所必需 的人身利益
2. 人身权的内容及要求
P7-1
内容:依据民法典,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以及因婚姻家 庭关系等产生的身份权,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名誉权和 荣誉权。
要求:人们在生活中既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利,也要尊重他 人的人身权利。
(1)地位: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2)重要性:
生命是自然人最高的人身利益;
身体是承载生命健康的物质载体;
身心健康既关系到个人的生活质量,也关系到社会的发展。
3.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致死)(致残)(致病)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相关链接
下列行为侵犯了哪项人格权?
身体权
健康权
生命权
张三与邻居发生纠纷,造成对方十级伤残
餐馆的食品不卫生,造成顾客食物中毒
医院误摘患者肾脏,导致患者死亡
超市非法搜查他人身体,非法拘禁他人
02
姓名肖像受保护
探究与分享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获奖照片还被刊登在当地报纸上。但她后来发现,一家体育用品商店的灯箱广告上印有那张获奖照片和自己的名字。小郝与同学就此事展开讨论。
思考:小郝能否对自己的名字和照片主张权利?为什么?
① 可以。
②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③ 小郝在全市中学生游泳比赛中荣获200米自由泳冠军,她的参赛与获奖是当地新闻事件,因此,拍摄获奖照片及刊登在当地报纸上这一行为属于对小郝的肖像的合理使用,体育用品商店在灯箱广告上使用小郝获奖的照片及小郝的姓名,则属于未经权利人同意使用小郝的肖像与姓名的行为,是一种营利性的商业使用,属于对权利人肖像权和姓名权的侵害行为。
法律规定:
①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② 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③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1.姓名权
含义:
姓名权是自然人对其姓名享有的人身权利
意义:
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
干涉:指无正当理由干涉他人对姓名的决定、使用、变更或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
盗用:指未经姓名权人同意或授权,用被盗用人的名气提高自身或品牌名气,目的是获得商业利润。
假冒:即冒名顶替,冒充他人进行活动。
知识拓展
探究与分享
烦躁、厌烦
鲁迅本名周树人,但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他在发表文章时只能不断变换使用笔名。据考证,鲁迅使用过的笔名有一百多个。不过,在正式文件上,他还是使用“周树人”这个名字。
思考: 你认为“鲁迅”这个名字受法律保护吗?除了本名,你在生活中还使用过哪些名字?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由父母决定其姓名,成年后有权自己决定继续使用或者改变姓名,但是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外,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姓名的简称等,参照姓名权加以保护。
1.姓名权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抚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相关链接
有关姓名权的规定
法律规定:
自然人享有肖像权。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肖像权
含义: 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
03
名誉隐私不可侵
探究与分享
烦躁、厌烦
某公司通过其自媒体账号在网络上发布了时长 1 分 9 秒的短视频。该视频篡改叶挺烈士的《囚歌》,并添加了侮辱性用语。该视频发布传播后,引起了公众关注和网络热议。叶挺烈士的子女等近亲属起诉该公司侵犯名誉权。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该公司在新闻媒体上公开道歉,消除其侵权行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影响,同时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精神抚慰金10万元。
思考: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结合案例,说一说保护英烈名誉的意义。
生活中还有哪些侵犯名誉权的行为?
民法典规定:“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这是民法典在人身权保护的规定中,从保护社会公共利益的角度特别设定的“英烈条款”。
相关链接
英烈条款
含义: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规定: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1.名誉权和荣誉权
名誉权:公民出生就有
荣誉权:要靠努力去争取
探究与分享
烦躁、厌烦
思考:观察生活中人们对“一米线”的实际遵守状况,谈谈你对“一米线”的看法。
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父母与子女、老师与学生之间如何正确处理相关问题?
针对网络上的“人肉搜索”现象,说说你的看法。
法律保护个人隐私权。
含义: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法律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意义:
① 民法保护隐私权,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② 尊重他人隐私既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体现
2.隐私权
法律规定:
① 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受到法律保护。
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以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方式处理他人个人信息。
③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 得过度处理。
④ 法律明确保护个人信息,对于保护自然人的人身与财产权利、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个人信息
法律保护 法律禁止
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 侵犯他人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
肖像权 自然人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名誉权 荣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法律禁止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隐私权 是对宪法规定的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住宅不受侵犯等公民权利的落实。 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归纳总结
课堂小结
生命健康俱可贵
积极维护人身权利
名誉隐私不可侵
人身权的重要性、内容、要求
姓名肖像受保护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和荣誉权
隐私权
个人信息
下节课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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