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24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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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课件(共24张PPT+2个内嵌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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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24张PPT)
1.父债需要子偿吗?
2.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女儿有没有继承权?
3.独生子女能够获得父母的全部遗产吗?
问题导入
5.2 薪火相传有继承
第五课 在和睦家庭中成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法定继承有顺序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与继承制度
(1)继承含义: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
注意: ①赃物、赃款(非法所得)≠遗产
②死亡赔偿金、丧葬费≠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赔偿金或死亡抚恤金是其亲属获得的经济赔偿金,不是可继承的被继承人的遗产。
(2)继承制度意义: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保证代际传承)
P46-1
被继承人
死者
遗产
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继承人
依法承受遗产的人
继承权
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1、继承与继承制度
(3)继承关系
P46-1
王大叔去世后,留下套房产,他的四个子女把这套房产变卖100万后,把售房款平分了,仍然在世的母亲把他们告上法庭,认为子女们把属于自己的遗产份额也分掉了。四个子女很不理解父亲去世我们继续赡养母亲,母亲怎么还要遗产呢?
思考:继承的时候,家庭的所有财产都属于遗产吗?此案中四个子女做的对吗?
以案说法
遗产的认定
继承权认定
CFO
CEO
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生子女平等。
在行使继承权时,如有歧视妇女、非婚生子女的行为,当事人有权提出异议,必要时可以诉诸法律。
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P46-2
知识讲解
2、财产继承的要求(先析产,后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P46相关链接1
思考:父债是否需要子还?子债是否需要父还?
情境探究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3.继承与债务清偿责任
(1)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2)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
注意:如果放弃继承,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
P46-3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4、继承权的取得(继承方式):
①法定继承: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
(是法律规定的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的继承方式。)
②遗嘱继承: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注意】:继承开始后,应先适用遗嘱继承,只有在不适用遗嘱继承时才适用法定继承。
P46-4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绝对丧失
继承权
相对丧失
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P46相关链接2
5、继承权的丧失
第一顺序
第二顺序
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配偶
子女
父母
兄弟姐妹
祖父母
外祖父母
在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P47-1
①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
6.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知识拓展:“代位继承”(《民法典》第1128条 )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第一顺序)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第二顺序)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代位继承: 只适用于法定继承, 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②继承规则
6.法定继承的范围与顺序
P47-1
一、法定继承有顺序
7.法定继承做法与意义
(1)做法: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2)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的意义: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P47-2
遗嘱继承重意愿

思考:案例中马爷爷将宝山区的房产赠与水果摊主,这种“你为我养老,我为你留产”的约定是否合法?是否有相关的法律协议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议学探究
1、处理遗产的方式:遗嘱继承、遗赠和遗赠扶养协议(还有法定继承)
遗嘱继承 含义
要求
效力
遗赠
遗赠扶养协议 含义
目的
共同点
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获得继承权。
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超出范围则为遗赠)
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
自然人可以与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该组织或者个人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使孤寡老人的生活得到保障。
(≠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监护人不能获得遗产)
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注意】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遗嘱包含了遗嘱继承和遗赠。
遗赠不属于继承。
【法律效力】遗赠扶养协议>遗嘱(遗嘱继承、遗赠)>法定继承
二、薪火相传有继承
P48-1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2、遗嘱的形式:
自书遗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自签名,注明年、月、日。P49相关链接。
代书遗嘱:
打印遗嘱: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录音录像遗嘱、⑤口头遗嘱。
⑥ 公证遗嘱:证明力最强。如要变更公证遗嘱,必须到国家公证机关再行变更,否则无效。
注意:①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须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②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为准。 ③遗嘱中所确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该遗嘱失效,遗产按法定继承方式办理。
P48-2
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
3.立遗嘱的意义
二、遗嘱继承重意愿
P49
薪火相传有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
继承、继承关系
继承权的取得与丧失
继承的法治精神及意义
遗嘱继承重意愿
遗嘱意义
遗嘱类型及效力
遗赠
遗嘱
遗嘱继承
法定继承顺序和范围
继承与债务
课堂小结
1.(2025年河南)李某育有张甲、张乙两个子女。2022年,李某立下自书遗嘱,明确其所有遗产由张甲继承。后李某患病,张乙悉心照料。2024年,李某将其名下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后李某病故,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张甲持遗嘱要求继承房产和其他财产。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①李某赠与房产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遗赠
②该房产所有权已经转移,张甲不能继承
③房产赠与发生于自书遗嘱之后,故该遗嘱失效
④如果张甲继承遗产,则还需要承担1万元债务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①:遗赠是指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张乙属于法定继承人,李某在2024年直接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这是生前的赠与行为,不是遗赠,①不符合题意。②:不动产所有权自登记时转移。李某在2024年将房产赠与张乙并办理过户登记,因此,房产在李某去世前已经属于张乙,不属于李某的遗产,张甲不能继承,②符合题意。③: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遗嘱,但部分财产处置不自动使遗嘱完全失效。本案中自书遗嘱中涉及已赠与房产的部分失效,遗嘱对其他遗产(如2万元财产)仍可能有效,③不符合题意。④: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债务。李某留下2万元财产和1万元债务,若张甲继承遗产,需先用遗产清偿债务(1万元),剩余部分(1万元)可继承,④符合题意。
C
链接高考
2.(2025年北京卷)遗嘱关乎财富与爱的传承,普及遗嘱是社会共同责任。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生前先办理了公证遗嘱,临终前又立了一份录像遗嘱,两份遗嘱内容相抵触,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B.乙立遗嘱将所有财产留给女儿,则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不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
C.丙生前仅立有一份遗嘱,但该遗嘱因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则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
D.丁立遗嘱表示去世后要将自己收藏的字画赠给美术馆,这属于遗嘱继承
解析:我国法律尊重遗嘱人的意愿,在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分配原则上按照遗嘱进行;但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丙的遗嘱不符合法定形式要件而被认定无效,其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办理,C正确。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证遗嘱不再具有高于其他遗嘱的效力。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因此甲临终前的录像遗嘱是最后一份遗嘱,应以其为准,而非以公证遗嘱为准,A错误。继承人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见,乙的女儿凭该遗嘱继承乙的遗产时需要承担乙未偿还的债务,但超过部分可以不负清偿责任,B错误。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这属于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因此丁立遗嘱将财产通过赠与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或个人(如美术馆),属于遗赠,D错误。
C
链接高考
3.(2024高考·甘肃)王某在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6年后王某的公公去世,王某与丈夫的弟弟李某在分割遗产时发生争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①王某和李某均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
②王某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③王某作为儿媳可以成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
④李某作为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解析】李某是王某公公的儿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继承权。王某作为儿媳,丈夫去世后没有改嫁,一直尽心尽力地照料体弱多病的公公,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有继承权,且王某可以多分,①②正确,③④错误。
A
链接高考
4.(2024高考·安徽)孤寡老人文某因晚年生活无法自理,在居委会的关心和协调下,与邻居明某签订协议,约定文某的日常生活起居、生病陪护、死后安葬等事宜由明某负责,文某死后的全部遗产归明某所有。此后,明某悉心照顾文某8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并获得文某遗产。该案例中,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
①明某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 ②明某对文某履行了赡养义务
③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 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解析】①:明某为文某的邻居,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的范畴,明某不是文某的遗嘱继承人,①不选。②:明某与文某并非赡养关系,赡养是指子女对父母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②不选。③:遗赠扶养协议是公民与扶养人之间签订的关于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权利的协议,所以明某获得文某遗产的依据是双方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③正确。④:明某对文某履行了扶养义务。明某悉心照顾文某 8 年,在文某病故后为其操办了丧葬事宜,履行了协议中的扶养义务,因此可以获取其遗产,④正确。
D
链接高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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