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课件(共18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 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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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课件(共18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 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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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18张PPT)
第三单元 就业与创业
第八课 自主创业与诚信经营
8.1 自主创业 公平竞争
一、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1.创业要选择合适的市场主体(第一步) :
①形式:可以采取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形式。
②区别:不同经营主体在成立条件、出资人的责任承担方面有所不同。
经营主体形态
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组织结构简单
出资人对经营主体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组织结构严格
股东以认缴出资额或认购股份承担有限责任
个人或家庭经营
2或2人以上
发起人1-50人
发起人2-200人
1人
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
是指责任人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一、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不 同 点 公 司 的 资 本 资本的划分 资本可以是货币、技术、实物等作价出资,公司资本不必划分为等额股份。 资本必须是货币,公司资本必须划分为等额股份,并以股票形式加以表现。
股份的转让 转让须经其他股东同意 上市公司的股票可自由转让
发起人数量 50人以下(也可1人) 2-200人
股东表决权 按出资比例行使 认购股份、一股一票
募股集资 及公司财务 不能向社会募股集资, 财务不必向全社会公开 可依法募股集资,
上市公司须向社会公开财务
注册资本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10万 最低500万
相同点 都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都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股东均负有限责任(认缴的出资额/认购的股份为限),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外承担债务。
股份制公司
公司的组织机构图
股东会/股东大会
董事会
监事会
总经理
生产经营部门
财政部门
行政部门
董事长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决策机构
执行机构
监督机构
优点:权责明确,互相制衡,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的科学性,使公司的发展更具活力。
2.创业应当符合法律规定,并准备相应的文件:(第2步)
一、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①内容: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必须订立投资人协议、制定公司章程(规定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名称和公司住所、组织机构等)
②意义:确立了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有助于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
辨析:
所有的公司都应该在公司章程中确立股东的权利义务关系。
一人有限公司不需要(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一人公司”“独资公司”“独股公司”)
3.应当按照规定在相关主管部门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3步
一、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①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②未经相关主管部门登记的,不得以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③企业发生变更、终止的,也应当办理相应的登记。
思考:开个网店,要不要办理工商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第4步
一、迈出创业的第一步
①国家实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
②需要公示的信息: 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形成的信息,政府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能够反映企业状况的信息,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
5.创业要有法律意识:第5步
创业者有必要在创业之前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1、选择经营主体
2、符合法律规定,准备相应的文件
3、办理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5、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学会风险管理
4、企业登记的相关信息应当依法及时公示
自主创业五步走
创业之路,法律相伴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市场经营者要公平竞争: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①依据: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
②要求: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提醒】:不正当竞争
(1)含义:是指经营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
(2)突出特点:就是通过躲避法律或直接违反法律的方式,采取弄虚作假、欺诈和其他损人利己的手段以谋取高额的利润。
典型的“傍品牌搭便车”,属于不正当竞争,应该禁止。
【看图说话】仔细观察图片,这是一种什么行为?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1)混淆行为(“搭便车”行为):
①含义: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法律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如何评价海绵宝宝和派大星的行为?
这种行为属于商家的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2)利用广告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自己宣传)
②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他人宣传)
2.不正当竞争的主要行为:
二、市场竞争讲公平
(3)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
①商业诋毁行为
②不当有奖销售行为
③商业贿赂行为
④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商业诋毁
不当有奖销售
商业贿赂
互联网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有奖销售没有一概否定,但给予了限制,该法的第十条规定了三种不正当的有奖销售行为,是严格禁止的:
(一)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
(二)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
(三)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依据 我国法律确立了有关市场公平竞争和依法经营的规则。
要求 经营者应当遵守规则,公平竞争。
几种常见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混淆行为” (也称“搭便车” “傍名牌”) ①表现:经营者利用他人已经建立的商业信誉,通过某种假冒或者仿冒手段,使消费者发生误认的混淆行为。
②危害:既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又可能对消费者构成欺诈,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不正当竞争。
③法律要求: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虚假宣传行为 ①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②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其他 不正当竞争行为 商业诋毁行为、不当有奖销售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网络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妨碍或者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等
归纳总结
课堂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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