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 件(共39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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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课 件(共39张PPT)-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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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9张PPT)
4.2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第四课 侵权责任与权利界限
1.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P35-1
2.民法对名誉权限制的要求 ?P35-2
3.民法对著作权限制的要求(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P36-1
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因 ?P37-1
5.相邻关系的实质、P37-1 主要类型?P37“相关链接”
6.处理相邻关系的法律依据(具体要求)? P38
【 问题导学】
自主学习P35-38的内容,完成下列问题并勾画标注。
子议题一:线上退货风波,为何引发公众愤怒?
王某以旧换新退货,退款得逞的两天里连发四十多条辱骂商家信息:关门大吉,你家孩子下地狱等极端言论,致店主情绪崩溃,硬刚王某,录制曝光聊天记录将事情公之于众。
视频迅速引爆网络,全网深挖协作完成身份溯源,锁定涉事女子真实身份:县融媒体中心在职记者,负责政策解读、基层走访、公益宣传等民生采访报道。职场高调立人设,私下肆意践踏公序良俗,让公众愤怒至极,网友轮番联系她的家人和工作单位;涌入山东文旅留言:管管你们的记者、山东人的脸都被丢尽了等。王某见舆论失控,不仅毫无愧疚,反而找同事、粉丝对童装店疯狂下手:恶意差评,私信辱骂、电话骚扰、恶意下单等轮番上阵,说店主借机炒作蹭流量、讹钱,致使王某失业。
记者是社会的观察者、公平正义的守护者,王某的行为与职业操守背道而驰,践踏人伦底线,严重违背社会公德。
议学任务1:(1)在淘宝上购物,消费者有退货退款、私信商家、评论的权利吗?
(2)王某的行为(退货退款、私信商家、评论)为什么会引发众怒?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3)商家曝光掉包退货,公众曝光王某信息、联系其单位,是否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犯?为什么?
子议题一:线上退货风波,为何引发公众愤怒?
恶意下单、侮辱
恶意下单、掉包退货、差评侮辱、诋毁、诽谤商家等行为,并造成商家货款损社会评价、商业信誉降低。
正常退换货、评价
消费者正常退换货、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如实评价、评论,影响商家或厂家信誉。
议学任务(1)在淘宝上购物,消费者有退货退款、私信商家、评论权吗?这侵犯商家信誉?
子议题一:线上风波,为何引发职场翻车
(2)王某的行为为什么会引发众怒?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子议题一:线上退货风波,为何引发公共愤怒?
(2)王某的行为(退货退款、私信商家、评论)为什么会引发众怒?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王某行为 违反民法原则 具体表现
王某行为 违反民法原则 具体表现
掉包退货 诚信原则 利用“七天无理由”规则恶意退款
辱骂诅咒商家及其孩子 公序良俗 关闭店铺、你家孩子下地狱等极端言论
指使他人恶意差评、骚扰 不得滥用权利 利用粉丝报复商家,损害他人经营权益
捏造店主“炒作讹钱” 不违法(诽谤) 捏造事实诋毁商家
从法律层面:王某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7条(诚信原则)、第8条(公序良俗)、第132条(禁止滥用权利)。她恶意退货、辱骂商家、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既侵犯了商家的名誉权,也滥用了自身权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
从道德层面:作为公众人物(记者),她的行为违背了职业道德与社会公德,“线上立人设、线下践底线”的反差,严重冲击了公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
行使民事权利是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滥用民事权利。
民法强调对权利的保护,而权利通常意味着人们按照自己的意愿实施某一行为的自由。
(法律保护各类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民法典》第7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民法典》第8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132条 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1.权利的含义
2.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要求)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并且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P35-1
P35-1
遵循诚信原则;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
民法为不同的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子议题一:线上退货风波,为何引发公众愤怒?
议学任务(3)商家曝光掉包退货,公众曝光王某信息、联系其单位,是否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犯?为什么?
微型辩论赛: 曝光王某掉包退货,是否构成侵权
正方(王某及其亲友粉丝):曝光社死,侵犯个人信息权,侵犯名誉权
反方(商家及公众):违背公序良俗行为,公众有权监督
《民法典》第1025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商家:陈述交易事实、展示辱骂截图、聊天记录,属正当舆论监督;
公众:深挖王某个人及单位信息,阐述真实事实,未使用侮辱性言辞,即便评论过激,但核心是事实传播,造成被监督者社会评价降低,不构成名誉侵权,属正当舆论监督。
启示: 权利越界者,不能反过来指责监督者“越界”。
舆论监督的边界在于“事实真实、目的正当、手段合法”。
子议题一:线上风波,为何引发职场翻车
恶意下单、侮辱
恶意下单、掉包退货、差评侮辱、诋毁、诽谤商家等行为,并造成商家货款损社会评价、商业信誉降低。
正常退换货、评价
消费者正常退换货、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如实评价、评论,影响商家或厂家信誉。
舆论监督行为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如实揭露消费陷阱与骗局,如实评价评论相关人与事、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
虚假陈述
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议学任务(3)商家曝光掉包退货,公众曝光王某信息、联系其单位,是否构成对王某名誉权的侵犯?为什么?
子议题一:线上退货风波,为何引发公共愤怒?
不侵害名誉权
侵害名誉权
不侵害名誉权
侵害名誉权
(1)民法对名誉权(人身权)设定的界限
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但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P35”相关链接”
《民法典》第1025条 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除外:
(一)捏造、歪曲事实;
(二)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
(三)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则构成侵权.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P35-2
①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和荣誉权;
②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也不得非法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不得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
③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构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还要承担刑事责任。
④保护英烈名誉权、荣誉权,有利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有利于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
名誉权、荣誉权
知识回顾
墙倒众人推。王某掉包退货事件曝光后,有人搬出她以前的一些新闻作品,声称其报道公开个人照片,没有征得自己同意,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王某的报道内容侵犯自己的作品著作权等。
子议题一:线上风波,为何引发职场翻车
议学任务(4)
王某的新闻作品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为什么?
我们没有获得授权,使用王某、商家照片,是否侵权?
肖像权:王某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等,未经许可使用照片,属于合理使用情形,没有侵权(肖像权)。
著作权:王某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等,未经许可适当引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内容(如文字、图片、视频),但注明出处,属于合理使情形,没有侵权(著作权)
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属于合理使用,没有侵权。
结论:即使是新闻报道等公益行为,也需在法律框架内进行,合理使用有明确边界,超出界限即构成侵权。
子议题一:线上风波,为何引发职场翻车
议学任务(4) 王某的新闻作品是否侵犯他人肖像权、著作权?为什么?
我们没有获得授权,使用王某、商家照片,是否侵权?
肖像权的界限(肖像的合理使用)
《民法典》第1020条:合理实施下列行为的,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
(一)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二)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三)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四)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五)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知识拓展
①作品的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3.不同民事权利的界限
“两不”
1
2
3
4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翻译、改编、汇编、播放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
作品的
合理
使用
...
一、民事权利有限制
P36-1
P36“相关链接”:作品合理使用
①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
②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著作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改编权、翻译权、表演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著作权
③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是有保护期限的。
·著作权属于自然人的,保护期是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著作权属于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表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创作完成后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作品发表后50年,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法律不再保护。
·著作权保护期届满,该作品就进入公共领域,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
④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法律永久保护。
知识回顾
②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在某些情景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2)民法对著作权的限制
P36-1
“一不”
P36“相关链接”: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注: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仍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
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民法为不同民事权利设定了界限
对名誉权保护有限制
作品的合理
使用
小结:民事权利有限制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不用同意、不用付费
在某些情景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不用同意、应当付费
1.区别:
(1)合理使用不能以营利为目的。这出于对公平原则的考虑。
(2)法定许可使用和合理使用的区别在于法定许可需支付使用费,而合理使用不需支付使用费。法定许可与合理使用的使用方式不同。
2.相同点:
①无需著作权人同意,
②均应说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核心考点二: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要求
表现
1、民事权利行使的界限
①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
②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①对经营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就不能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是,借机以诽谤、诋毁、侮辱等方式损害对方利益的,则构成侵权。 ②行为人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影响他人名誉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捏造、歪曲事实;对他人提供的严重失实内容未尽到合理核实义务;使用侮辱性言辞等贬损他人名誉。
对名誉权
的限制
对著作权的限制
作品的
法定许可
使用
作品的
合理使用
在特定的情形中,使用作品不需要著作权人同意,也不必支付使用费。
在某些情形中,除非权利人事先声明不许使用,他人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直接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使用费。
01
02
03
04
在作业中引用了他人文章的一大段话。
从同学那里拷贝应用软件,安装到自己电脑上。
从网上找到一首流行歌曲,下载到自己的手机上。
中学语文教科书中收录一篇某当代作家的散文。
用于个人学习使用他人作品不侵权。属合理使用。
属法定许可使用,不侵权。须指明作者和作品出处,并按规定支付使用费。
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正规网站下载,用于个人欣赏属合理使用,不侵权。盗版歌曲,构成侵犯著作权。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要看软件是否允许安装在多台电脑上,若允许则不侵权,不允许则构成侵权。
P36“探究与分享”
以上行为是否侵犯著作权?为什么?
经历线上风波后,王某个人生活发生很大变化,二宝降生,经常大声哭闹;无暇顾及大宝,大宝只好自己在家里跳绳、跳舞、唱歌。楼下邻居多次上门沟通:“你家二宝整宿整宿哭闹,我家老人睡不着觉;大宝舞,我们在楼下听得清清楚楚,楼板震动;唱歌、跳舞的音乐声,太大了,我们家都有高血压,心脏也受不了。另外,你家在通道上堆放杂物,影响通行、采光、通风和公共安全,请拿走这些杂物。”
王某:“通道有我家的一份,我的杂物放在自己的那一份里边,你管不着。孩子哭闹是天性,我无法控制。大宝在自己家里跳绳,唱歌、跳舞,是孩子的正常活动。”邻居多次沟通无果,不知道如何是好。
议学任务2:(1)如何看待材料中的现象?这给我们什么启示?
提示: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本案中,二宝大声哭闹,大宝在家跳绳、成果、跳舞,相邻噪声侵害,影响邻居休息,身心健康;通道放置杂物,影响通行与公共安全,干扰邻居正常生活,王某应该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子议题二:我的地盘我做主,别人凭什么说三道四?
有民事权利界限,不可滥用权利
启示
相互毗邻的不动产所有权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注:
1.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与相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其他利益。
2.“相邻”意味着只要他人不动产的使用对自己不动产的使用产生影响,或者说对本人不动产的使用影响到他人不动产使用的整个辐射面积和空间,都可称作“相邻”。如,8楼产生噪音,2楼被感知,仍可谓8楼与2楼相邻,可径直基于相邻关系行使相邻权。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相邻关系的含义
(补充了解)
2、相邻关系的类型
(1)相邻用水、排水关系
(2)相邻通行关系
(3)相邻不动产利用(土地、房屋、林木、地上的固定物)与管线安设关系
(4)相邻通风、采光、日照关系
(5)相邻有害物质排放关系(大气/水/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议学任务2:(2)王某回应邻居的方式,可能产生产生后果?
(3)如何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4)妥善处理相邻关系有何意义?
(3)①照顾好二宝,减少哭闹;铺设地毯、安装隔音窗隔音降噪。
②合理安排大宝唱歌时间,避免休息时间唱歌,控制音量;跳绳、跳舞去室外,或者家里铺设减震垫,减轻力度,减少楼板震动。
(2)①激化邻里矛盾,引发持续争吵对立,甚至互相刁难、报复的行为,破坏居住氛围。
②引发民事纠纷,面临民事诉讼,面临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
③影响自身生活与声誉:邻里纠纷升级,干扰自身正常居住、休息,也会在社区内造成不良影响,损害个人口碑。
3、如何处理相邻关系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2)法律依据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3)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 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 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拓展】: 民法典规定,相邻关系的一方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
P38-1
4、为什么要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1)原因
①现实原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实质: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③法律依据: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了不动产相邻关系的处理规则。
(2)意义
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二、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2024·重庆)“远亲不如近邻。”关于处理相邻关系,正确的是( )
A.小赵家的婴儿经常半夜啼哭吵醒楼下住户,小赵认为已关闭自家门窗,邻居应予包容
B.小孙在阳台用农家肥种菜,产生的异味令四邻难以忍受,小孙认为在自家阳台种菜,没有妨碍他人
C.小李家的果树年年修剪,仍大面积遮挡邻居家窗户,被邻居投诉,小李认为果树种植在自家院坝,他人无权干涉
D.小钱将自家入户门由向内开改为向外开,导致邻居出行通道狭窄,邻居要求整改,小钱认为自家房门改装与邻居无关
A
尽量避免使用会产生强烈异味的肥料
小钱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
影响了邻居的采光权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知识小结
含义 依法规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毗邻的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在行使不动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时,因相邻各方应当给予便利和接受限制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原因 ①邻里之间如果在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观景等方面处理不当,就可能引发侵权纠纷。
②法律规定相邻关系,对于保护相邻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稳定社会秩序,具有重要的意义。
实质 相邻关系是对不动产所有权的限制或延伸。
类型 相邻用水、排水,相邻通行,相邻不动产利用与管线安设,相邻通风、采光、日照,相邻有害物质排放等。
原则 依据 要求 ①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原则)
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通行等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法律依据)
③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要求)
权利行使
注意界限
民事权利有限制
妥善处理相邻关系
界限: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国家/社会/他人利益
名誉权的界限:消费者评价;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
著作权的界限:作品的合理使用和法定许可使用
相邻关系实质:对不动产权利的限制或延伸
处理原则
处理要求
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
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1.(2024·江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广泛的权利。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的作品,就可能构成侵权。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下列行为构成侵害著作权的是( )
①某商场员工装扮成新上映动画片中的卡通形象招揽顾客
②钱某将电影院正在热映的电影用手机摄录并发布到网上
③赵某临摹宋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并将临摹品卖给他人
④某学校高一学生排练某剧院舞蹈作品《唐宫夜宴》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A
反馈练习
2.(2023·浙江)即将参加高考的小白碰到麻烦事:楼上邻居家小学生每晚8点跳绳半小时;学校未经许可将其侧面照片用于招生宣传片,同学议论她爱出风头;妈妈怀疑她早恋,查看她手机上的聊天记录。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邻居小学生的行为属于行使不动产权利,是正当的
B.学校未经小白许可使用她的侧面照,即使不以营利为目的也构成侵犯肖像权
C.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查阅子女手机不构成侵权
D.解决小白与妈妈的纠纷,可以选择便捷经济的仲裁途径
B
4.(2024·新课标)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甲和乙为邻居,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乙多次与甲交涉,但双方始终未能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乙遂诉至人民法院,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甲辩称,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请运用《法律与生活》知识,对乙的请求和甲的辩称加以评析。
推理与论证(找出设问、情境、知识三者的逻辑)
试题辩点 材料逻辑 理论逻辑 分析 结论
乙:请求甲采取措施防止雨水沿房檐滴到自己家的房屋外墙,并赔偿地板等损失
甲:翻建房屋是自己的权利,他人无权干涉
甲房檐距离乙家房屋过近,以致下雨时雨水沿房檐滴到乙家房屋外墙,导致乙的房屋墙皮脱落、木地板受潮开裂,已经形成了实质性的侵权
甲在其宅基地范围内翻建房屋时没有按照当地建房习惯预留出合理的滴水空间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相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不得超过正当界限,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利益
甲的行为已经对乙的房屋造成了实际损害,侵害了乙的所有权,因此不能以翻建权利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甲未预留出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
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
乙的请求有法律依据,应当获得支持;甲的辩称没有法律依据,不成立。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甲、乙系相邻关系的当事人,甲在行使权利时,不能超过正当的界限,不得损害乙的合法权益。
甲未预留出合理滴水空间的行为侵害了乙的所有权,造成乙的财产损失,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乙有权请求甲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生成答案
①明确相关当事人。认真审读材料,明确材料所涉及相关当事人。
②提炼相邻关系处理事实。分析提炼材料中相邻关系的处理方式、事实细节等。
③评析判断事实是否侵权。运用相邻关系的处理依据、原则和要求,评析判断材料中的相邻关系事实是否涉嫌侵权及侵权表现。
(重点是相邻关系一方在为自己便利行使权利时,应当照顾到相邻方的利益。)
④分析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责任。结合事实,根据法律规定,说明侵权行为应当承担的侵权责任。
(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
关于相邻关系处理试题的解题方法
归纳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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