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共32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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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课件(共32张PPT+1个内嵌视频)-2025-2026学年高中政治统编版选择性必修二法律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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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32张PPT)
第十课 诉讼实现公平正义
10.1 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为了充分保障诉讼过程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诉讼法赋予当事人广泛的诉讼权利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诉 讼 权 起 诉 权 答 辩 权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 申请回避权 调 解 权 反 诉 权 辩 论 权 提出证据和质 证权 上 诉 权 申请执行权 和 解 权 撤 诉 权
变更诉讼请求权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申 请 再 审 权 查 阅 权 复 制 权 法庭 笔录补正权 管 辖 异 议 权 申请不公开审理权 财产保全申请权 先予执行申请权 要求重新调查鉴定勘验权 申 请 执 行 权 要求补充判决 权
使用本民族语言和文字进行诉讼权
陈某与李某两人因房屋买卖合同发生纠纷,双方最终走上了法庭。因为自己的法律知识有限,李某委托表弟为诉讼代理人。
在法庭审理时,陈某了解到负责审理案件的主审法官与李某的母亲是好朋友,因此申请主审法官回避。案件经过审理,最终裁定陈某继续履行合同的约定。
陈某对此表示不服,但这时他正好有一桩生意要做便匆忙到外地去了。半个月后,陈某回到房屋所在地想再次请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此案时,才发现判决已生效,他追悔莫及。
案例探究与分析
材料涉及当事人哪些诉讼权利?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权
申请回避权
上诉权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原因
(2)诉讼代理人和辩护人的主要职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当事人(原告或被告)可能缺乏法律知识与技能、无暇参加诉讼活动等。(缺乏能力,没有时间)
1、当事人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区分代理人和辩护人
民事诉讼
行政诉讼
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刑事诉讼
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
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原告/被告)
诉讼代理人
辩护人
注意:①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不存在辩护人,辩护人只存在刑事诉讼中;②诉讼代理人、辩护人不一定是律师。
项目 辩护人 诉讼代理人
不同点 对象不同
进入刑事诉讼的方式不同
地位不同
相 同 点 二者的主要职责:都是根据事实和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的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使案件得到公正的审理。 相关链接2:代理人和辩护人的比较
是针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而设立的
是针对自诉人、被害人或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而设立的。
①因委托进入诉讼,
②通过法院指定进入诉讼
受被代理人委托进入诉讼
有独立的地位,不受犯罪嫌疑人的意志左右,也不受法院、检察院及其他个人团体的干涉
必须在委托人依法授权的范围内活动。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回避制度
(2)意义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在诉讼中,当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具有法律规定不宜参加案件审理或有关诉讼活动的情形时 ,当事人有权要求其退出诉讼。
利于保证案件的公正审理,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增加裁判的正当性。
(3)回避情形
民事诉讼中,审判人员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在刑事诉讼中,除上述情形外,如果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也应当依法回避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2、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
回避的主体是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不包括诉讼代理人、证人等;
“任何人不得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体现的是结果公正还是程序公正?
赵某行使了自己的哪项司法权利?
法院为何驳回了赵某的请求?
不做自己案件的法官体现的是程序正义原则。赵某行使了申请回避的程序权利。
P88案例探究与分析
该诉讼是什么性质?
二审过程中,张、叶的辩护人提出张波没有实施杀人行为,原判量刑过重。有网友评论道,“这种话也说得出口,什么人渣律师”。你怎么看?
一、诉讼权利面面观
(1)两审终审制
(2)上诉自由
3、当事人有上诉的权利
除特殊情况外,一个案件经过两级人民法院审理便告终结。
(二审结果:①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②依法改判; ③发回重审等)
上诉权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是否提出上诉,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他人不得限制或干涉。
一审
起诉
生效
上诉
二审
生效
名词拓展
上诉期限
上诉并不是任何时候都可以提起的,如果不及时提起,一审裁判就会生效,当事人就会失去上诉权。上诉应当提交上诉状,即必须提交书面上诉状。
上诉期限 一审判决 一审裁定
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行政诉讼 刑事诉讼 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0日内 裁定书送达之日起
5日内
名词拓展
判决和裁定
判决 裁定
解决问题 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案件结论和决定 解决案件的程序问题,如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等
目的 判决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和义务问题,解决纠纷 有效指挥诉讼、推动诉讼进程
形式 书面形式 口头形式或者书面形式
数量 发生法律效力并被执行的判决只有一个 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可以有多个
作出阶段 只能在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可在诉讼过程的任何阶段作出
知识拓展:起诉、胜诉、上诉、申诉、抗诉
(1)起诉是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对特定案件进行审判的行为。
(2)胜诉是指法院的判决支持或者否定一方的诉讼请求,获利方也就是胜诉方。
上诉 申诉 抗诉
主体
理由
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
当事人及法定代理人
原审人民法院同级的人民检察院
对一审判决不服(无须其他任何理由)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认为确实有错误
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如提出可以调解,推翻判决的新证据等)
(3)上诉、申诉和抗诉的比较
判断1:小张16周岁,涉嫌偷盗、抢劫,被提起公诉。小张父母可以委托诉讼代理人帮其诉讼。
判断2:小强在幼儿园将小朋友晨晨打伤,晨晨的家长将小强告上法院,进行上诉。
辩护人是在刑事诉讼中,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诉讼代理人是在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中,帮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或者刑事诉讼中帮助被害人、自诉人或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本案属刑事诉讼,故应委托辩护人而不是诉讼代理人。
当事人和其他相关诉讼主体如果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才能提起上诉,不能直接上诉。
×
×
【练一练】
思考:
纠纷中的当事人虽然有广泛的诉讼权利,但是如果经济困难,请不起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该怎啊么办?
二、寻求法律援助
1、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的必要性
在生活中,有一些公民因受经济条件或其他因素影响,难以在诉讼过程中充分行使诉讼权利,从而可能丧失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宝贵机会。
二、寻求法律援助
(1)主体
1、法律援助制度
政府建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由其指派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等。
(2)对象
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
(3)内容
法律咨询、代理(诉讼代理、法律文书代理等)、刑事辩护等法律服务。
(4)特点
无偿。
司法救助----是人民法院提供诉讼方面的经济帮助(对缴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其申请,同意其缓交、减交或免交诉讼费用)的制度。
注意:法律援助≠司法救助
法律援助是政府提供法律服务
(2)刑事诉讼活动中
二、寻求法律援助
(2)法律援助的对象
申请
不受经济困难条件限制的:维护英烈人格权益或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等
经济困难的公民:国家赔偿、确认劳动关系或支付劳动报酬等事项
(1)民事与
行政纠纷中
注:未成年人申请法律援助的,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穷人
好人
(2)刑事诉讼活动中
二、寻求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一条:下列事项的当事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三)请求发给抚恤金;(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五)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六)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七)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医疗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八)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援助的对象
(2)刑事诉讼活动中
二、寻求法律援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
(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2)法律援助的对象
(2)刑事诉讼活动中
二、寻求法律援助
申请
或指派
因经济困难,而没有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
(2)刑事
诉讼活动中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完全精神病人,可能判无期、死刑,未成年人等)
部分特殊案件的当事人
(2)法律援助的对象
小孩
二、寻求法律援助
(5)法律援助的程序
a.法律援助机构收到法律援助申请后
b.应当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决定提供法律援助;不符合条件的,要书面告知理由。
c.指派人员。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收取任何财物。
结合刘某这一案例,谈谈法律援助的意义。
许律师受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和刘某父母的委托,无偿担任刘某的辩护人,既为刘某节约了诉讼成本,又能够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刘某的合法权益,还能在诉讼过程中使刘某提升法治意识,走上正轨,达到教育与处罚的双重效果。
案例探究与分析
(6)法律援助的意义
正确行使
诉讼权利
诉讼权利面面观
寻求法律援助
主体与对象
程序与意义
内容与特点
委托诉讼代理人或辩护人的权利
申请回避的权利
上诉的权利
本框小结
1、小王在朱某的公司订购了一批价值10 000元的服装,小王付款后,朱某仅发了价值8 000元的服装,小王在追讨剩余服装无果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朱某在法庭上辩称此前小王尚有20 000元货款没有结清,因此拒绝再次发货。关于本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  )
①小王与朱某在本案有权委托辩护人辩护
②小王与朱某对一审判决都有上诉的权利
③小王与朱某在诉讼过程享有平等的权利
④小王与朱某应在法庭调查阶段展开辩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课堂巩固
2、汪某因名誉权纠纷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丁某在小区对汪某发表道歉文章。判决书送达后,汪某未隐去丁某身份证号及电话号码,擅自将判决书张贴在小区内。丁某因此经常接到骚扰电话,向法院提起诉讼。关于上述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丁某身份权受侵犯,可以要求汪某公开道歉
②汪某侵害丁某个人信息,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③汪某因名誉权受侵害提起的诉讼,须承担对其主张的举证责任
④丁某提起的诉讼属于民事诉讼,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课堂巩固
3、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导致楼下林女士家的壁纸受潮霉变。林女士屡次要求张先生解决渗水问题并补偿她所受的损失,均遭拒绝。林女士起诉,请求法院判令张先生承担侵权责任。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
①林女士主张壁纸霉变是张先生家的浴室地面渗水所致,应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②如果林女士与审判长有师生关系,张先生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③在法庭调查阶段,书记员应查明原被告是否到庭
④一审判决生效后,当事人若不服判决,可以上诉
A.①②   B.③④   C.②③   D.①④
A
课堂巩固
4、王某通过网上购物方式向店主小张购买了价值3 000元的手机一个,下单后货款和运费均已向小张付清。小张当天将手机交由某快递公司运送,2天后该快递公司将手机送达王某所在地,却在送货时不慎被人冒领。王某多次催问小张和快递公司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小张和快递公司赔偿手机的货款和运费。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①法院应支持王某的诉讼请求
②王某并未取得该手机的所有权
③一审判决后,当事人可以在15天内提起上诉
④小张、王某和快递公司都是该买卖合同的当事人
A.①②   B.①④   C.②③   D.③④
C
课堂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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